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678969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48.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docx

锅炉房牌板制作剖析

锅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传达并执行国家、省、市和地区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司炉工责任制

1、司炉工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结构和结构特点。

技术性能,运行参数。

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保养,能及时判断和发现问题,同时还能正确、熟练的处理问题。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务生产安排,上班时尽职尽责,不迟到早退。

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坚守工作岗位。

3、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如遇紧急情况,可按规程的有关规定,立即作出正确而及时的处理,待处理完后再向领导汇报,或者在处理过程中,指派有关人员向领导汇报。

4、经常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对未经批准而进入场地的人员,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进行劝说和制止。

6、检修后的设备,其检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各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提出意见不予验收。

7、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所辖设备和场所的清洁、整齐

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向锅炉供给充足的合格水。

2、定时对给水和锅水进行化验分析:

(1)每四小时化验一次给水总硬度、氯根和PH值,根据化验结果和出水流量,及时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进盐量和正反洗水量;

(2)每四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的容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出氧器的蒸汽压力;

(3)每四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的总碱度、PH值、氯根、磷酸根和蒸汽氯根或总碱度,将结果通知司炉工,并督促其加药或排污;

(4)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及物耗等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盐耗;

(5)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和水垢、腐蚀产物的收集、分析工作,提出进一步提高水处理效果的措施。

有关记录和分析资料应存放锅炉技术档案;

(6)参与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调试验收工作;

(7)努力学习水质化验操作技术,并对化验数据准确性负责

交接班制度

1、对接班人员的要求:

(1)、接班人员应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的精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场所。

(2)、如果因故不能按时接班,应事先向值班长报告,待应允后,可以上班。

(3)接班人员除了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外,还应按岗位、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阅读上一班的运行记录,并结合现场检查,与交班记录情况是否一致。

(4)按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及时而慎重地检查所管辖的设备。

(5)如果在接班时,正好遇到事故,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以积极的态度协助处理。

(6)对交接后的常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进行清点,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7)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能喝酒。

2、对交班人员的要求:

(1)交班前,交班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对所管辖的设备认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2)交班前,应将操作场地和所管辖的设备打扫和擦洗干净,保持锅炉房的清洁整齐。

(3)交班前,应最后清除一次灰渣。

(4)交班前,各岗位操作人员将本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当班班长。

(5)事故未处理完或正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待事故处理完,待锅炉恢复正常运行后,才能分岗位交班,如果处理事故需要很长时间,在征得领导同意后,还必须征得接班班长同意后,也可交班。

(6)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运行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7)向接班人员介绍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

(8)向接班人员介绍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及各种热力仪表、电器仪表、电气设备,自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9)向接班人员介绍燃料的质量和当班耗煤量。

(10)向接班人员介绍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11)当面交接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经双方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现场。

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1、锅炉生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在生火前,首先应检查锅炉水位。

(2)检查安全附件和连锁保护装置。

(如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高低水位警报器,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等各种功能连锁装置。

(3)检查各种不同用途的阀门应处的位置。

(指升或关)

(4)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顺序及要求。

(5)对回转设备进行盘车和试运转。

(6)对机械传动部分的润滑、冷却的具体要求。

(7)对电机、轴承、温升的要求。

(8)对燃料输送设备的具体要求。

(9)水处理设备是否具备生火的要求。

(10)烟道挡板、风道挡板处的位置,是否符合点火要求。

2、不同燃烧设备的点火方法。

3、点火生炉阶段,对过热器,省煤器的保护。

4、冷炉生火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所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5、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骤及方法。

6、锅炉运行中的检查内容。

7、水位表(计)的正常冲洗顺序及方法,排污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安全阀的手动和自动排汽试验时间及要求,吹灰及出渣的操作要求,注意事项。

8、正常停炉,压火停炉的操作顺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9、紧急停炉的操作顺序和方法,注意事项。

10、正确冷却锅炉的操作顺序和方法,注意事项。

11、事故停炉检修放水,对炉水温度的要求。

12、备用炉及长期停炉、维护保养方法,使用药剂及干燥剂量,以及保养过程中应注事项。

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水处理设备(有预处理设备和除氧的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2、水质检验规程(包括水样的采集、原水,软化水,凝结水,炉水的化验项目和合格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规定。

3、水质化验,检测数据的整理与校核。

4、交换剂及再生剂的保管贮存。

5、化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管。

锅炉定期检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局部性和预防性的小修,一般4-6月进行一次。

对锅炉进行全面恢复性大检修,一般1-1.5年进行一次。

2、检修项目的制订:

定期检修计划,由锅炉管理部门配合检修部门及运行人员共同制订。

计划分别列出检修项目包括,锅炉本体、安全阀、水位表、阀门、管道、燃烧设备。

附属设备,泵类,炉墙、烟风道,各种传动设备和电器,热工仪表,自动遥控装置等)及进度。

3、检修后的验收

(1)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

参加检验和验收的人员,应坚持原则,把住质量关。

(2)参加各项目的检验人员,应按有关标准先自行对照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为了明确责任,应执行谁修谁保责任制。

(3)根据检验项目的重要性和工艺要求,分别确定由锅炉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检修负责人验收。

(4)检修项目完成后,应在检修总负责人主持下,根据检修规程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要求分别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分步试运验收。

(5)锅炉整体试运行应在厂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下进行。

(6)全部检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分别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

(7)锅炉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内,检修负责人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详细询问和了解检修后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司炉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检修后的设备运行情况,并作好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巡回检查制度

1、对巡回检查的要求:

(1)巡回检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确定的路线,确定的检查内容,由持证的值班人员执行。

(2)检查者要备好检查工具(如:

手电筒、听音棒、转速表、振动表、温度计,记录本等)。

(3)检查者应身体健康,检查时思想集中,做到眼看、耳听、手摸、鼻嗅、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情况。

(4)检查时,发现锅炉某一元件有不正常的现象时,检查者应根据《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5)由于检查者工作疏忽,把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缺陷而又造成事故时,检查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6)每次巡回检查后,应将检查的情况,作好记录,以备日后待查。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汽色、对流管束,过热器官、有焊器官、集箱入孔,手孔等可见部分无泄露,鼓包、弯曲、变形,过热器、有焊器处无异常响声。

(2)汽色(锅筒上的玻璃板(管)云母片水位计(表)的汽水、阀门(旋塞)有无泄露,水位是否清晰明亮和轻微波动,照明设施良好。

(3)安全阀有无漏气。

(4)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

(5)炉墙外围各检查门孔是否完好,关闭是否严密,防爆风应开关灵活,炉墙完好,无塌落开裂现象。

(6)输煤设施和设备正常。

(7)推煤机构,炉排变速箱运转正常,油箱油位在1/2-2/3处,油质透明。

(8)炉排两侧链条长短基本一致,没有跑漏,卡塞磨损现象,没有异常响声,轴承油杯油量适宜,冷却水畅通,炉排上燃料燃烧正常,火床平稳、火焰呈麦黄色透明。

(9)制粉系统的设备和设施一切正常,润滑良好,冷却水畅通,无不正常响声,煤粉细度符合要求,燃烧器喷粉燃烧正常,火焰没有冲刷炉墙,火焰颜色为白炽色,炉膛未见大块挂渣。

(10)汽压、汽温稳定,水压正常。

(11)引风机、鼓风机运转正常,润滑良好,油位在1/2~2/3处冷却水畅通。

(12)各种辅助设备,电动机温升是否正常,电流表指示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13)吹灰器工作良好。

(14)除尘效果良好,其内无积灰。

(15)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支吊架完好,保温层完整无缺。

(16)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各种自动控制,调节系统运行正常。

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度

1、锅炉在投用前,安全附件必须配置齐全。

2、安全阀零部件齐全,并有防松动,防飞脱装置,其开启压力符合国家锅炉监察部门的规定。

3、安全阀每年效验一次,使用期间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汽动试验。

4、压力表不漏气,表针不跳动,每半年必须效验一次。

5、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

6、每台锅炉必须装两个独立的双色水位计,工作可靠,水位清晰。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2、严格执行本岗位保卫制度。

3、本矿机电维修人员、安检员、矿领导、调度人员,因工作需要,要进入机房硐室不受限制,其他人员禁止入机房。

4、如果发生事故,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5、机房门外要悬挂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的警示牌。

6、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硐室应遵守陪同人员和值班人员指引,非经允许不得触动机器设备。

7、要害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走动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对工作现场的安全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特实行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带着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能在现场解决的问题,必须现场解决,查找原因,进行安排落实、复查、形成闭合。

2、在巡查时发现事故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记录。

管理人员要在走动式管理记录本签字。

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3、制定锅炉房管理标准,设备见本色,墙、地“六面光”“六不漏”(不漏水、不漏气、不漏风、不漏灰、不漏煤、不漏油)。

4、制定锅炉房卫生检查,评比,奖罚条例。

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教育。

2、履行进入锅炉房人员(指非司炉操作人员)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制定安全保卫奖罚条例。

锅炉使用管理“十严禁”

一、严禁无证人员操作锅炉。

二、严禁锅炉严重缺水时加水(应立即停火,经自然冷却,并检查合格后,再加水启用。

否则将发生爆炸)。

三、严禁作业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四、严禁停水或停电时运行锅炉。

五、严禁非法改造、维修锅炉。

六、严禁超压使用锅炉。

七、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锅炉。

八、严禁使用安全附件不合格的锅炉。

九、严禁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的锅炉。

十、严禁使用不进行锅炉水质处理的锅炉

 

锅炉使用管理“十必须”

1、必须时刻保证持证人员操作锅炉。

2、必须经常对司炉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必须保证司炉人员熟练掌握锅炉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尤其是锅炉缺水和超压时的处置方法。

4、必须对锅炉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

5、必须如实记录锅炉的日常运行状况。

6、必须每周对安全阀手动排气一次,每月自动排气一次。

7、必须在压力表上用红线标志锅炉的最高使用压力,每周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

8、必须有水位计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红线标志,上、下班时必须冲洗水位计。

9、必须保证自动保护装置和安全报警装置灵敏可靠。

10、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向想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锅炉使用管理必知必守20条

一、锅炉使用单位必须购买和使用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锅炉,锅炉出厂文件中应有当地锅炉检验检测机构的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不得购买或使用无证制造或自制的锅炉,不得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

二、锅炉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由法人代表签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职工的监督。

三、锅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山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导则》的要求内容,规范本单位锅炉的安全管理。

四、锅炉安装前,应将拟安装的锅炉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市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处),锅炉的安装过程必须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五、锅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锅炉的安全使用。

锅炉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锅炉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六、锅炉使用单位应当设置锅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锅炉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锅炉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七、锅炉作业人员(包括司炉工和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八、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市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处)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锅炉的显著位置。

九、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锅炉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锅炉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锅炉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一十、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一十一、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一十二、安全阀必须定期校验合格,并且至少每周手动排放一次、每月自动排放一次,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一十三、压力表必须定期校验合格,并有最高使用压力红线标志。

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压力表连接管路。

一十四、水位计必须有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红线标志,水位清晰可见并能正确监视。

上班、下班时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计。

一十五、必须保证司炉人员熟练掌握锅炉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尤其是锅炉缺水和超压时的处置方法。

一十六、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锅炉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一十七、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继续使用。

十八、锅炉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九、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作业人员进行锅炉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锅炉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锅炉安全知识。

锅炉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二十、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锅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

 

锅炉房标志牌版要求:

白底红字,尺寸为400×3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