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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11

 

太教体发(2011)号

太白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太白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

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县政府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太白县教育体育局2011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24份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太政府办[2011]36号)的通知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以人为本,坚持“县局领导、局各相关股室(单位)协作、全程监管、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县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局相关股室(单位)监督管理与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切实落实教育体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学校负指导、督查责任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主体,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是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坚持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坚持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程序为核心,强化学校食品科学监管措施,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努力把我县建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建设和谐奋进新太白提供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实际,通过一年的建设,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局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局相关监督管理股室(单位)和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局相关股室(单位)和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销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落实到位,学校食堂100%取得“卫生许可证”;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杜绝学校无证无照加工、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局与学校、学校与内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供货商层层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达100%。

  (三)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四)学校食堂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率达到100%。

  (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和按要求参加培训达到100%。

   (七)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八)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师生对学校食品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九)着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有创新、有突破。

  (十)学校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规范,管理规范,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十一)学校自备饮用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健全、规范、装订精美。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到人制度,严格实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2.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自律,强化学校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

1.在进一步完善县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相关食品监督管理股室(单位)、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监管网络能力建设和运行通畅。

2.重点健全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工作措施和强力规范工作管理。

3.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分管领导和食品卫生管理员的工作指导与业务培训,保证三级管理网络全覆盖并发挥实际性作用。

(三)深入推进学校食品放心工程,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综合评价。

1.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学校食品放心工程,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

2.联系县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督促、检查职责,不断改进和提高对学校食品的监管措施与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各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从进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把住食品质量和安全关,使学校食品安全各项指标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要求和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目标要求。

(四)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年度专项整治方案,密切配合县食安委,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年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

整治以进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为重点、以规范操作为核心,加强“蛋奶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体系建设。

1.按照《太白县教育体育局学校突发性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联系局相关监督管理股室(单位)、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立即报告、迅速介入、妥善处置。

2.各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事故应急预警培训,把应急预警网络覆盖到班级,及时发现、报告、预警、处置和积极防范,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损害。

(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1.广泛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讲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堂守法意识,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2.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策划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刊、专栏、校会、班会等宣传工具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全体师生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浓厚氛围。

四、职责分工

创建工作在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局各相关监督管理股室(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各学校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监管工作,指导帮助学校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相关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按时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履行局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收集、印发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局各相关股室(单位):

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太白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学校食堂经常性监督量化评分表》中所提出的要求与标准,加强对各学校食堂食品、“蛋奶工程”的指导、帮助与督促,确保学校食品质量和安全,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加强对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步骤与职责。

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联系局相关监督管理股室(单位)落实本校的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时间安排

学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从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底,分宣传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6月—7月)。

召开《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动员培训会,制发《太白县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提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标准与管理规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

1.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局相关监督管理股室(单位)必须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切实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和按时按要求完成,作好创建成果巩固工作和作好接受县级初查考核和市级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学校创建工作于2012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

1.各学校及时汇总有关信息资料,健全规范的信息资料档案,按照考核标准分阶段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工作特色和成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县局会同县食安委于2012年1月20日前组织检查与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就相关情况进行全县通报,于2012年1月底前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做好迎接县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各学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管理。

县局将学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由局相关股室(单位)对各学校进行督查、考核。

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出色,有创新、有特色的先进学校予以表彰;对没有达到创建工作目标,影响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

各相关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创建要求,切实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信息通报、全力加强联合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齐心协力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四)抓好典型示范。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督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树立典型,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五)经费保障。

各学校要克服资金困难,挤出资金用于保障创建工作,确保本校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达到创建目标。

(六)加强责任追究。

1.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被局以上有关部门处以警告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

2.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过程中,对创建工作推诿、光讲困难不采取措施克服,致使创建工作进程缓慢,完不成创建目标任务,直接影响到太白县的创建验收,直接影响到教体局整体形象的,将全县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及其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年度考核、干部任免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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