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税收基本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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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税收基本知识
第一个问题:
税收基本知识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含义:
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分配对象是国民收入,W=C+V+M
征税主体是国家,征收依据是政治权力
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
二、税收的特点: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与费的区别
三、税收制度的类型:
(一)单一税制
(二)复合税制
四、税收制度分类
(一)征税对象
(1)税目
(2)计税依据
价值形态(金额)
实物形态(数量)
是征税广度指标
(二)纳税人
自然人、法人,税法规定直接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直接缴纳税款的主体。
(1)扣缴义务人
(2)负税人
(三)税率:
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数量之间的法定比例,是征税的深度指标。
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是指应缴纳税款的环节。
(五)纳税期限:
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按天、半个月、一个月、一个季度、一年)。
(六)减税、免税:
是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七)纳税地点:
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
属人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
五、税收分类
(一)流转税类:
(1)增值税;
(2)消费税;(3)营业税;(4)土地增值税。
(二)所得税类:
(5)企业所得税;(6)个人所得税;(7)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取消)
(三)财产类税:
(8)房产税;(9)车船使用税;(10)城镇土地使用税;(11)契税;(12)资源税
(四)其他小税:
(13)城市维护建设税;(14)印花税;(1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16)车辆购置税;(17)屠宰税(停征);(18)关税;(19)耕地占用税。
第二个问题:
当前征收的主要税种简介
一、增值税:
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新增价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3、计税依据;
4、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实行价外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6、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3)零税率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
如:
纳税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
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全部征营业税,而不征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
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要求纳税人将两者分开核算,分别纳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分别核算不准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和营业额。
▲控管节点:
发票,业务的真实性。
▲从2009年起,购进的资本性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二、消费税: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一个税种。
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征收范围:
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
征税环节:
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消费税是价内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税率:
是高45%,最低3%。
三、营业税:
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
(一)营业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
2、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简便;
3、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实行低税负。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
1、交通运输业 3%
2、建筑业 3%
3、金融保险业 5%
4、邮政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5-20%
7、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5%
9、销售不动产 5%
(三)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例: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处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有关扣除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劳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
(四)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五)营业税的起征点:
(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六)营业税纳税环节:
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七)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八)营业税的减免规定: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营业额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控管节点:
发票,本地业务本地化,外地业务本地化,甲供材,二、三产分离。
▲二手房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以上讲的是我国税收制度中最重要的三个流转税,是间接税可以转嫁,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由国税部门征收;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收;消费税是中央税,收入全归中央财政。
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营业税是地方税。
三个税种的收入总量占整个税收的总量在70%左右。
四、企业所得税:
是以纳税人的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是直接税,不能转嫁。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按《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25%,非居民企业20%。
(四)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扣除项目: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可以扣除。
不允许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5、超标准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六)税收优惠:
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七)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八)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控管节点:
收入、成本、费用。
五、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
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个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二)税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三)起征点
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2000元/月。
(四)适用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45%,最低5%;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最高35%,最低5%;
3、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五)税款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
(六)征收管理
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注重源泉扣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控管节点:
收入、纳税地点。
六、土地增值税: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一)征税对象:
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二)计税依据:
增值额。
(三)税款计算:
应纳税款=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
▲控管节点:
扣除项目,合法的原始凭证,成本。
七、其他小税种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义务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
7%(市区),城镇5%,农村1%(以行政区划为准)
(二)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从价计征:
房产原值×(1-30%)×税率(1.2%)
2、从租计征:
房产租金×税率(12%)
3、出租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按4%征收房产税。
▲控管节点:
房产原值,出租的租金,数量。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城区4元/m2。
乡镇2元/m2
▲控管节点:
土地使用面积。
(四)车船使用税:
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口岸的船舶。
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的一种行为税。
(五)印花税:
以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事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
税目税率:
1、购销合同 万分之三;
2、加工承揽合同 万分之五;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万分之五;
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万分之三;
5、财产租赁合同 千分之一;
6、货物运输合同 万分之五;
7、仓储保管合同 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 万分之零点五;
9、财产保险合同 千分之一;
10、技术合同 万分之三;
11、产权转移书据 万分之五;
12、营业帐簿 万分之五
13、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五元。
(六)资源税
(七)契税
(八)耕地占用税
第三个问题:
搞好税收分析,发展税源经济
税收收入,尤其是地方税税收收入是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的,税收收入规模、增长、税负、弹性、结构等影响因素需要仔细分析,搞好税收分析,对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地方税税基,具有重要意义。
一、具体分析
(一)总量比较分析,见表一
(二)结构分析,见表二、表三、表四
(三)税负分析
宏观税负分析,见表五
拉弗曲线、税收收入、产出与税率
说明:
(1)高宏观税负不一定能取得高收入,而高收入不一定非得要实行高税率。
因为过高的宏观税负水平会挫伤生产者的积极性,削弱经济主体的活力,导致经济的停滞或下降。
(2)同样多税收收入,可采取不同的税率,如图中的A点和B点,C点和D点,税收收入相等,但税率高、低相差很大。
低税负政策可以刺激生产,扩大税基,最终有利于税收增长。
(3)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应当兼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
微观税负分析,见表六
(四)税收弹性系数分析,见表七
(五)重点税源企业分析,见表八
二、对策
(一)做大经济总量。
08年我市GDP总量约为280亿,比南三县平均少85亿元,以综合税负3.89%测算,比南三县少税收3.3亿元。
(二)优化产业结构。
二、三产分离,混合销售→兼营业务
产品全部出口企业
产品销往外市县
(三)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
房地产业是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行业税负在12%左右。
其中10个点左右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涉及的税收:
建筑业营业税,运输业营业税,转让不动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四)巩固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型企业,二产发展带动三产。
表一:
2006-2008年与南三县税收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南三县平均
如皋
差距
南三县平均
如皋
差距
南三县平均
如皋
差距
税收收入
68404
48994
-19410
92065
72637
-19428
126988
108780
-18208
其中:
市县级收入
65273
46360
-18913
87610
68555
-19055
120874
103394
-17480
市县级增幅%
25.0
36.1
11.1
34.2
47.9
13.7
38.3
50.8
12.5
市县级增量
13033
12284
-749
22337
22195
-142
33265
34839
1574
表二:
2008年如皋与南三县分税种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如皋市
通州市
海门市
启东市
南三县平均
差距
市县级营业税
36235
43906
36047
42983
40979
4744
占市县级税收比%
35.05
38.85
29.09
34.19
34.05
-1
企业所得税
22955
22969
35180
40346
32832
9877
占市县级税收比%
22.20
20.32
28.39
32.09
27.16
4.96
个人所得税
18387
15784
24713
18699
19732
1345
占市县级税收比%
17.78
13.97
19.95
14.87
16.32
-1.46
主税种小计
77577
82659
95940
102028
93542
15965
主税种占比%
75.03
73.14
77.43
81.16
77.25
2.22
表三:
2008年如皋与南三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如皋市
通州市
海门市
启东市
南三县平均
差距
一般预算收入
78589
89759
87964
90285
89336
10747
占市县级比%
76
79.4
71
71.8
74.1
1.9
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比%
47.8
54.13
53.28
55.67
54.36
6.56
增幅%
43.26
33.04
33.14
42.06
36.08
-7.2
表四:
2008年如皋与南三县分产业税收结构表
单位:
万元
地区
二产
占比
制造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占比
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文体娱乐业
如皋市
62%
24%
37%
38%
12%
2%
2%
2%
通州市
48%
21%
26%
52%
18%
4%
3%
1%
海门市
55%
26%
29%
45%
17%
2%
2%
2%
启东市
54%
31%
21%
46%
17%
1%
2%
2%
南三县平均
52%
26%
25%
48%
17%
2%
2%
2%
表五:
2006-2008年六县市宏观税负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地区
2006年税负
税负排名
2007年税负
税负排名
2008税负
税负排名
如皋
2.72%
2
3.35%
1
3.89%
2
海安
2.12%
6
2.71%
6
3.17%
4
如东
2.30%
5
2.77%
5
3.14%
5
海门
2.75%
1
3.17%
2
3.46%
3
启东
2.69%
3
3.07%
3
4.01%
1
通州
2.55%
4
2.81%
4
3.06%
6
表六:
2008年如皋与南三县分行业税负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地区
二产GDP
二产税收
二产税负
三产GDP
三产税收
三产税负
如皋
1575400
67382
4.28%
918000
41398
4.51%
通州
2310000
57398
2.48%
1296500
62211
4.80%
海门
2275000
71852
3.16%
1208000
58301
4.83%
启东
1749200
70412
4.03%
1104600
60789
5.50%
南三县平均
2111400
66554
3.22%
1203033
60434
5.04%
表七:
如皋与南三县税收弹性系数表
地区
2007年
2008年
相差
如皋
2.37
1.71
-0.65
海门
1.94
1.53
-0.41
启东
1.89
3.30
1.41
通州
1.62
1.51
-0.11
表八:
2008年如皋与南三县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分类
如皋
通州
海门
启东
户数
纳税额
户数
纳税额
户数
纳税额
户数
纳税额
5000万元以上
1
8509
1
6114
1
6591
1
27456
3000-4999万
2
9038
2
7919
1
3640
3
9813
1000-2999万
11
16263
19
28769
23
37688
17
26644
500-999万
23
16226
26
19290
27
19872
26
19663
100-499万
137
26766
111
22726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