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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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消防管理制度
5、机构设备管理制度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7、安全作业交底制度
8、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0、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1、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各分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令、法规、条例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各分公司经理要保证在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中所例安全作业环
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分公司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资金及材料投入计划,
并监督检查项目部按规范要求将材料及时应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4、分公司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要求保证各项目部在建工程,安
全生产所需资金和材料的足额投入如不按规定要求不能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如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罚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5、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最新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在分
公司保证安全生产资金和材料的足额投入的情况下,不按规范标准要求整改隐患,造成重大事故罚项目部10000元人民币。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有效地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保证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由总公司经理及各科室人员、分公司经理及管理人员、项
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定期不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按JGJ59-99标准要求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和整改时间措施。
2、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各分公司经
理、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安全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每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一次。
3、由工会负责人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安全员参加对在建项
目每四个月对现场安全生产或劳动保护检查一次。
4、由分公司经理负责,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本分公司经
理、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安全技术人员参加对在建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员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
本项目每10天安全生产检查一次。
6、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如:
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式起重机)等每2个月进行一次单项安全检查。
7、由公司领导负责,在节假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有重大活动)前对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8、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项
目经理、安全员及项目管理人员每天班前、班后及作业中的巡回检查。
(3)季节性检查。
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企业发
展和长远规划需求,动员和号召全员职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刻苦钻研技术知识,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安
全教育培训和每年的安全继续再教育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分公司必须具有与工作量相适应的饱和的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准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上岗。
4、各项目部在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跨年度施工工程作业前,项
目部首先对新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20学时、总公司不少于15学时、各班组不少于25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5、各级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在职职工进行季节性和四新(新
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教育培训。
6、项目部在职工变换工种时,必须对变换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项目部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学习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不违章、违规作业。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防止火灾危害,保护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和财产的
安全,保障施工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制度。
1、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项目部必须有企业法人任命的懂得消防知识的项目防火责任人,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要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现场内外的消
防道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3、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领取动火
证后有监护人的监督下方可动火。
4、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合
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一律不准私自用和随意损坏,否则严肃处理。
5、项目防火责任人必须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堵塞可
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和漏洞并做好检查记录。
6、各项目部必须每月进行一次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黑板
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并做好记录。
7、各级各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现场消防设置进行检查,发现问
题立即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严格按照原厂安装说明书和已审定的安装拆卸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施工设计方案由公司机械设备科审定,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安装拆卸前必须通知设备科人员到场监督指导,其它设备由各公司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由总公司机械设备科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科监督,专业安装队伍进行安装,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报技术监督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作业。
4、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后,由公司公司、项目经理组织机械管理员、安全技术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5、自制机械设备成型后,必须由公司机械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签定,符合要求者,方可投入使用。
①结构设计合理、新颖、领先于同类机械设备,并便于不断更新改
造。
②传动部位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③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④生产效率必须高于同类外购设备。
⑤能量消耗必须低于同类外购设备。
⑥噪音污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若发生事故按照国家事故调查处理程序、逐级上报。
2、机械设备事故的等级,按部颁管理规定中事故等级进行划分,对等
级以外的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处理。
3、级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对待事故,要亲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
4、现场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和上级主管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原因不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重大机械设备发生重大机械事故应在两天内上报主管部门。
6、塔吊发生倾复、摔臂、折臂、脱轨、塔帽脱落等事故,不论有无人
身伤害,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重大事故处理。
7、事故发生后,及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存档备案。
三、润滑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的润滑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的施工生产,因此,此项工作
必须严格执行省建委、甘建发(1991)099号文、《筑机械技术保养规程》中各项机械设备的润滑规定。
二、机械设备润滑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时润滑。
三、对塔机、搅拌机、卷扬机等主要设备应认真作好润滑记录,润滑作业完毕经分公司机械管理灵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四、对其它施工设备应严格按照谁操作、谁负责润滑保养的原则,由操作人根据保养规程或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润滑保养。
五、总公司对机械设备的润滑保养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分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各栋号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决不能走过场并应有详细的记录。
六、总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润滑管理考核,对润滑管理工作搞的较好的单位,班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润滑管理工作较差的单位、班组、个。
人分别给予批评、撤职,调离岗位等处罚,上述奖励、处罚一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兑现。
四、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合同、履历书、运转记录、维修保莽记录、安拆记录等。
二、总公司的机械设备技。
术档案由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科具体管理,各分公司的技术档案由各分公司负责。
三、各级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设专人对技术档案进行管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传抄,不准出卖档案,资料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虫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物质。
五、查阅档案资料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私自拆卷撕毁,勾画、涂改档案。
五、红旗设备竞赛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对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并进行评比,对机械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总结交流机械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对机械设备的管、用、修、养实行百分制考核做为评比奖励的依据。
三、因机械设备管理混乱,现场机械设备漏保、失修和带病运转致使机械设备遭爱严重损失;或因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机械事故的企业应按管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让其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四、红旗竞赛考核标准为甘建施(1998)277号文《甘肃省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所列全部考核内容。
六、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一、各分公司根据机诫设备的多少,配备若干机械设备维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计划检修和临时故障排除工作,并应有维修记录。
二、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执行十字作业(即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工作),并做好保养记录。
三、现场机械设备的月度保养进度计划,由分公司或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
四、现场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有防晒、防雨,防腐措施。
严禁随意堆放,附件散失。
安全作业交底制度
1、施工项目开工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向参加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3、项目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对参加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6、班组长必须对各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7、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的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名手续。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建筑行业各种安全生产规范及标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使在建项目能安全、高效、快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在所建项目施工前5天内,将该项目安全施工
组织设计及方案报总公司审批完毕,必须在开工前按审批要求将在建项目安全条件备案完毕。
如不按时安全条件备案,不办理开工手续。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有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
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施
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内容,在施工工程全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方案责令各班组及作业人员严格执行。
4、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认真监督、检查该项目安
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发现与规范标准和设计内容不相符的各种违章、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职工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使工程顺利进行,在职工中广泛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1、各项目部、各班组长不适时机作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
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合理的利用班前活动这一机会进行方方面面的教育,使职工对安全防护作到心中有数。
2、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在各班组作业前,首先对作业现
场进行班前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根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部位和作业对象对各班组作业人员按规定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进行仔细的交底,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
3、各项目部各班组对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
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交底工作,并对上岗人员身体、思想有充分的了解。
4、班前安全活动要明确作业内容,对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工
作岗位,在活动中要抓住重点,对症下药,使职工在工作中消除恐惧心理,有安全感。
5、对新进场的工人,除按规定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进行劳
动保护方面的教育,对现场使用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性能用途要了解和掌握,使其在发挥生产作用的同时,不危及他人安全。
6、班前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各项目部、各班组,
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对受教育的职工及讲解的内容参加的人数都要记载清楚,并在工作接受各部门领导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分公司领导和总公司安全科。
3、对于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4、发生了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在接到事故后的项目负责人、分公司领导、总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
6、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它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7、死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劳动,公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做好现场调查笔录,及事故平面图等,有条件的可以录像或现场拍照,并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反映事故现场。
9、根据勘查结果,调查组要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10、本办法未列条款,可参照1991年5月1日国务院1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屡次通知未见整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总公司将对该项目进行停工,对项目部负责人进行100-300元罚款。
2、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管理人员一次罚款50元,职工一次罚款20元。
3、对没有受入场前三级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坚决不准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未接受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的职工严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准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每次罚款20~100元。
4、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严格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不准室内私自接线、拉线、安装灯具、插座(头),如需要更换照明灯头,接线或安装灯具、插座(头)必须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按规范规定要求安装,职工宿舍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不准乱接插座,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每人(次)罚款20~100元。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施工班组长要及时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好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向公司经理报告,不得隐报、瞒报、违反者除经济处罚外,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7、在安全生产中模范遵章守纪的作业人员和作业班组将推荐到分公司给予大会表彰奖励。
8、在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工作中,能认真执行规范,成绩突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将受到分公司、总公司大会表彰奖励。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控制污染,节能降耗、文明施工、保障安全”的方针,各级领导要把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列入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程。
2、建立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和保障体系,总公司及安全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实施及职工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常识教育和日常定期不定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和操作程序,各项目部要建立3-5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监测,发现不达标或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因素及时挂牌标识,提出整改措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隐患严重者责令停止施工,同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科研究处理。
4、抓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强化全员树立牢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身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常识教育,坚持班前检查和教育制度。
5、监督检查
(1)、公司安全生产科对本公司所承建的各类工程项目施工所涉及的过程、活动及场所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影响,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测量和评分检查,同时针对施工中的噪声、污水排放和扬尘,加强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检测。
(2)、各项目部除日常不定期检查外,每月定期组织对本项目部施工涉及的过程、活动及场所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的测量和检查。
(3)、所有测量和检查必须做好完整的测量和检查记录。
6、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的控制
(1)、经测量和检查发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后,项目施工员、安全员组织人员立即整改,并作好问题处理,和验证记录。
(2)、严重的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由公司安全生产科下达检查记录,责令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公司安全生产科进行验证。
(3)、若发生重大环境或安全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科组织事故调查、整改,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并组织有关人员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达到教育本人,教育全体员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