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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一般年负伤率低于4‰。

2.施工现场安全合格达标率100%。

3.施工现场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规定。

4.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目标。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本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成立经项目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并明确规定各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1项目经理为安全施工的总责任人对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

1.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安全技术的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

1.3专业责任工程师对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4工地设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1.5各专业人员负有岗位的安全职责

1.6每个施工人员亦有安全职责。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下图。

2.安全管理的实施

2.1把好安全交底关

2.1.1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针对性,内容全面,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2.1.2外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都必须经过审批,要有指导性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交底落实。

2.1.3大型设备的安拆必须有详细的交底。

2.2把好安全验收关

2.2.1安全防护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

(1)项目安全防护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验收。

(2)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4)一次验收严格,不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5)安全负责人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已的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2.2.2设施与设备验收

(1)一般防护设施由安全工程师会同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

(2)中小型设备由项目设备工程师会同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

(3)整体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安全总监、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项目部安全总监及相关分包商安全员都应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归档。

(5)高大防护设施、大型设备需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公司安全部验收。

包括双排落地式扣件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竖井架、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重新进行验收。

(7)塔式起重机安装、顶升的验收。

2.3现场临时用电验收

2.3.1现场临时用电按JGJ46-2005规范规定,先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3.2现场临时用电安装预检后先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项目部在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的逐步完善方面接受公司及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和指导,并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

2.4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2.4.1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天上午组织一次巡查(周六、日除外),各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总包方提出的整改通知,进行自我考评和诊断,并做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2.4.2项目经理部除组织专业小组对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外,每月10日、25日上午9:

00进行由总包带队,所有专业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专业小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总包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2.5安全教育

2.5.1教育培训目的

保证进入现场的人员了解现场实况,了解国家、XX省和我公司的管理法规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意识;提高自我防护及安全意识,提高质量意识,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维护本企业形象,保证施工生产连续进行。

2.5.2教育培训内容

总包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质量安全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安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取得教育合格证后方准正式进入现场。

2.5.3教育培训实施

专业班组驻现场负责人是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进场须按进场程序规定履行手续,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各专业班组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项目部安全总监,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由专业班组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做记录并报至办公室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之规定。

专业班组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总包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

未经培训取证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2.6日常安全管理

2.6.1班前安全活动

由专业班组长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专业班组长保存备查。

总包安全部长负责监督各专业安全活动情况。

2.6.2周一安全教育

每周一下午3:

00~4:

00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60min,分别由各专业班组现场负责人组织,发表上周安全情况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

专业班组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

总包责任工程师分别参与各分包周一安全教育。

2.6.3日常安全管理

班组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进场,暂未办理出入证者须向门卫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通报所在单位,由门卫核实名单后进场。

安全总监按专项抽查各班组安全情况(对内业进行检查或指导)。

班组安全员应向总包安全总监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

2.6.4现场安全标志设置

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根据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确保安全标志悬挂醒目、牢固,能够取到提示、警惕的作用。

任何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如必须拆动时经安全总监批准后方可。

3.本工程安全防护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3.1本工程垂直运输设备多,共布置5台塔吊和4台竖井架如何进行安全防范是本工程的重点。

3.1.1塔吊的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安装五台塔式起重机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a.塔式起重机安拆必须由有资质队伍进行。

b.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c.将接地电阻与预埋节焊接好,并将接地电阻的另一端插于土层里。

d.当塔式起重机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时,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塔机。

e.架体必须按设备说明预埋拉接件,设防雷装置。

设备应配件齐全,型号相符,其防冲、防坠联锁装置要灵敏可靠,钢丝绳、制动设备要完整无缺。

f.设备安装完后要进行试运行,必须待几大指标(起重载何装置器、起重力矩限制器、极限力矩联轴器、风向风速仪、行程限位装置、防风夹轨器及锚定装置缓冲器等)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验收签证,挂牌准予使用。

g.塔吊臂上应安装夜间防撞激光指示灯。

h.架体在拆除时应严格按规范和统一指挥进行。

i.与相邻施工单位协调,错开塔臂高度8m以上,专人指挥,严防塔臂相撞。

j.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

K.两塔机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地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l.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米。

3.1.2卷扬机安全防护

a.露天工作的卷扬机应设置防雨棚,

b.司机经考试合格

c.根据卷扬机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经常性检查卷扬机的运转,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d.做好交接班记录,如有未排除故障必须通知接班司机。

e.开机前应先检查制动器性能、钢丝绳接头、各紧固件及机体安装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排除。

f.卷扬机夜间工作时司机操纵位置应有良好的照明

3.2本工程属高层建筑,外架安全防护及防坠落、交叉施工防打击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本工程的难点。

措施:

3.2.1脚手架安全防护

a.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搭设,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按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脚手架检查评分要求进行验收。

c.支承结构必须经过严格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

d.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脚手架搭设完毕要按专门制度验收后挂牌使用,脚手架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脚手架不得超载,多余物件随时清理,各部连接节点,由架子工按规定时间检查整理,使用中的脚手架,拆除任何一个部件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批同意,并按批准手续规定及时恢复原状,经检查后再使用。

g.搭设、拆除时设立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

h.架子根部安全防护满铺脚手板,并挂安全网。

3.2.2交叉作业防护

a.在业主的支持下,充分与其他专业队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联合检查及互检制度。

b.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低处操作必须在高处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c.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3.2.3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a.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持建设工地劳务工人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

对电工、焊工、井架、架子工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

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确认。

b.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考察,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合格的分包方。

c.严格出入管理,防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医院及生活区院内。

d.施工人员进场时或进行具体操作前,须经过责任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的安全交底。

e.凡患有恐高症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f.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不准现场打闹嬉笑。

g.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硬底鞋施工,2m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h.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机械护壳、安全网、安全围栏、外架拉结点、警示信号等。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

i.施工现场夏天给工人备足清凉解毒凉茶。

j.搞好食堂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

3.3基坑深度大,地下室回填前基坑周边安全防护是本工程的重点。

3.3.1在基础周边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满挂密目式安全网,下面设置200mm高挡脚板,保证坑边杂物不落入坑内。

3.3.2基坑周边1.5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重物,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

3.3.3安排专人对坑边1.5m范围内杂物进行清理,保证杂物不落入坑内。

3.3.4加强对坑边作业人员的教育。

3.3.5对坑内作业人员的教育,坑内作业人员必戴安全帽。

3.4楼层和楼层内周边、楼梯间、楼层洞口、施工升降机井处防坠落是本工程防护重点。

措施:

3.4.1主体到一层封顶后应及时搭设安全通道。

3.4.2楼层周边防护

a.本工程楼层内周边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

b.楼梯间采用φ25和φ14钢筋焊接1.2m高的防护栏杆。

3.4.3洞口防护措施

a.楼层、屋顶等短边小于50cm的洞口,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b.短边为50cm-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

c.短边大于150cm以上洞口,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处,洞口下面设安全水平网。

d.施工升降机井口处设置1.2m高的防护门,门底距地50mm。

3.5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是本工程防护重点。

措施:

3.5.1非安全电压线路穿墙体时,留洞进入楼内。

3.5.2楼层内照明灯具高度必须大于2.4m。

3.5.3楼层内配电箱必须放在干燥通风部位。

3.5.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3.5.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

箱体应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箱上锁。

3.5.6配电箱必须设两级以上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7现场各种高大设施(塔吊、竖井架),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3.5.8临时用电必须设专人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动用各类电器设备。

对临时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及时处理。

3.5.9工人宿舍使用36V安全电压。

3.6其它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3.6.1一般规定

a.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各种机械设备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每台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加强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作好设备运行记录。

3.6.2木工加工机械

a.木工机械要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b.电锯有皮带防护罩;有锯片防护罩和分料器。

电锯锯片发现裂纹立即更换。

严禁在砂轮切割机上磨锯片,应采用专用砂轮机。

c.电刨传动轴和皮带有防护罩和电刨护手装置接用漏电保护器。

3.6.3钢筋加工机械

钢筋加工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

3.6.4电焊机

电弧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5m,二次线不得超过30m,焊机一、二侧必须有防护罩,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二次零线、焊把线禁止用钢筋或钢管代替。

3.6.5砂浆、混凝土机械

振动机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7季节性施工

3.7.1专人负责收集气象部门或上级发布的暴雨、台风信息,并及时转告项目经理,做好预防措施。

3.7.2暴风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场,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3.7.3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井架要有固定措施。

3.7.4雨季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同时做好排水工作。

3.7.5秋冬干燥季节要做好防火工作。

3.7.6高出建筑的脚手架、井架要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以及坍塌事故等。

各种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执行。

4.1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的应急措施

高处坠落可能造成的伤害有:

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件和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

4.2检修电器、使用电动机械、工具等发生的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4.2.1有人触电时,抢救者首先要立刻断开近处电源(拉闸、拔插头),如触电距开关太远,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或用绝缘物如木板、木棍等不导电材料拉开触电者或者挑开电线,使之脱离电源,切忌直接用手或金属材料及潮湿物件直接去拉电线和触电的人,以防止解救的人再次触电。

4.2.2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如果触电人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人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人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4.2.3触电人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使触电人在空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地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若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或打120)到现场诊治。

4.2.4如果触电人已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尽快把他仰面放平进行人工呼吸。

4.2.5如果触电人呼吸和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按压急救。

4.3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4.3.1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现场要对伤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

将断手(足)、断指(趾)用消毒和清洁的敷料包好,切忌将断指(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

然后将包好的断手(足)、断指(趾)放在无泄露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切忌将断手(足)、断指(趾)直接放入冰水中浸泡),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4.3.2发生头皮撕裂伤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或者送医院进治疗。

4.4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4.4.1发生坍塌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和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处(部)。

4.4.2因塌方造成人身事故后,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挖,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的土体(模板、构件、脚手架)采取临时支撑措施,防止因二次坍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

排险和抢救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进行。

4.5由化学品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急措施

4.5.1酸碱烧伤眼睛,烧伤后冲洗患眼是最迫切有效的急救方法。

酸碱烧伤后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

如现场无清水可用,池塘水、沟水、井水均可。

无人协助的情况下,可倒一盆水,双眼浸入水中,用手分开眼睑,做睁眼、闭眼、转动眼球动作,一般冲洗30分钟。

4.5.2若眼睛被柴油、煤油、汽油、热油、蒸汽等烧伤,立即送伤者到有条件的附近医院急救。

4.5.3皮肤性烧伤的应急措施

化学物质名称

局部急救处理方法

硫酸 硝酸 盐酸 苛性钠 碳酸苛性钾 碳酸钾 氨 碳酸钠等

用大量水冲洗,再用70%酒精洗涤,然后用硝酸钠湿敷

焦油、沥青(热烫伤)

用二甲苯清除在皮肤上的焦油或沥青,再涂上羊毛脂

生石灰

先用植物油清除粘在皮肤上的碳微粒,再用2%醋酸溶液洗涤

4.6食物导致中毒的应急措施

警惕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常作为工业用防冻剂,在建筑施工中常见。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往医院,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4.7油料及化学品的泄露

4.7.1汽油、柴油等油料以及各类化学危险品应防止泄露,一旦发生泄露现象应及时清理干净被污染场所。

4.7.2油品及化学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中发生的泄露由材料部门进行清理,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生的泄露由机械部门进行清理。

4.8火灾、爆炸与爆燃

4.8.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措施,成立消防组织,并记录落实效果,并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现场动火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设专人监护,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

4.8.2火灾

4.8.2.1施工现场火灾按照可燃物类别,一般分为四类:

A.可燃气体火灾 B.可燃液体火灾 C.固体可燃物火灾 D.电器火灾

4.8.2.2应分清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三酸(硫酸、硝酸、盐酸)引起的火灾;轻于水和不溶解于水的易燃液体;高压电器装置的火灾,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引起的火灾。

具体应急措施为:

(1)发现者立即向周围的人发出警报。

(2)在安全的情况下设法灭火和抢救伤员。

要及时疏散被火围困人员,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抢救。

控制火势蔓延:

建筑物起火,一端向另一端蔓延,应从中间控制;中间着火,两侧控制。

(3)火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应说明:

起火场所的详细地址,火势大小,着火物品,有无爆炸危险,是否有人被困,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4)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5)尽快与上级部门及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迅速、妥善地得到后续治疗。

4.8.3爆炸与爆燃

4.8.3.1爆炸与爆燃主要有:

柴油、汽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天然气。

4.8.3.2存放易燃易爆液(气)体的仓库或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要按国家规定配备隔爆设施;严格控制各类火源;着火周围如有油罐,在不能及时排除(指不能迅速灭火和不易疏散的物质)以冷却法控制,冷却临近的油罐,防止温度升高爆炸;配备好应有的灭火器材、防毒用具,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随时都能有效使用。

4.8.3.3发生爆炸爆燃事故后,要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剪掉着火衣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员休克、窒息、创面污染,必要时可用止痛剂,喝淡盐水。

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对创面一般不做处理,有水疱一般不要弄破,用洁净衣服覆盖,把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4.9上下水管道应急准备与响应

派专人负责上下水管道的检查与维修,排除事故隐患。

一旦发生泄露,应及时关闭上流总阀门,并对泄露水进行疏导进入其他排水管道,同时应急人员对泄露管道进行维修,排除险情。

4.10疫情

4.10.1加强门卫管理及登记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严格限制施工现场内工人外出活动。

由于工程任务较紧,需要招用劳务人员时,不得随意招用,要先送到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照疫情要求的隔离天数有组织的进行隔离,确定没有传染疫情,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4.10.2对办公区、工人宿舍、食堂保持卫生,每天由专人负责消毒,对工人宿舍作为重点每日消毒两次,保证通风、不留死角。

4.10.3建立对外来务工人员严格审查、详细登记、进行疫情代表特征(如非典测体温)的测试,且每天将测试情况按照逐级报告制度进行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发现异常人员马上送医院。

4.10.4食堂要采购合格的蔬菜、粮食、肉类、蛋类等。

4.11特殊气味

出现严重的特殊气味时,要按逐级报告制度进行上报,了解特殊气味种类、来源、伤害、防护措施等情况,由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三、消防治安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布置:

办公室设在西北角,现场工人宿舍设在东侧。

为加强场内消防工作,确保施工期间施工楼层面及临建无火灾、火险事故,保障施工生产能正常进行,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消防工作方案。

1.施工现场和楼层内消防布置

1.1在地下室施工阶段,现场沿基坑上四周设环形通道,设给水主管,给水管按一定间距预留现场平面施工用水点,并按规定每间隔50m设消火栓一个,并采用焊接管做为消防用水管线。

1.2临建设施内的消防器材布置,现场还将安置干粉灭火器及消防铁架。

配置消防水桶、铁铣、钩子、铲子等消防工具,办公楼及重要部位分别配备灭火器材。

1.3施工现场(施工楼层内的消防器材)布置

消防用水立管沿着管井随结构施工向上接消防立管,在施工楼层内每隔二层布置一处消防支管,以达到每一支管控制本层及上、下各一层的消防供水,然后在每隔一层留设消防支管。

在消防支管位置设消防水枪。

楼层内消防用水采用消防水龙带引致楼层内。

进入装修阶段,在每个楼层布置干粉灭火器;灭火器主要布置在楼梯间等公共部分,便于发现和使用。

2.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安全负责人。

组员:

安全员、材料员、工长。

3.工地消防保卫的具体规定

3.1动用火管理

(1)动火之前必需经消防负责人审批,审批发用火证,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临时用火,用火证当天有效,固定部位不超过3天,用火证用后交还。

(2)凡在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周围明火或电气焊作业的,事前必须经本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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