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表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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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表11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表1-1)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扣分标准

实得分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管理体制情况,行业培训情况,环卫经费拨付是否按比例逐年增加。

实行垃圾处理费制度,旧厕改造率省会20%、二类公厕占40%,其他地级城市旧厕改造率15%以上,机械化清扫率15%以上,其他县(市)达10%(16分)

做到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机构设置合理,环卫经费能按照GDP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没有实行垃圾处理费制度扣5分,其他每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街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袋装化管理(10分)

道路保洁按“路面废弃物控制标准”执行,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街路居民区无暴露垃圾,垃圾运输密闭化;主次干道、楼房区无垃圾箱及暴露垃圾;垃圾袋装率达到70%以上

其他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场、粪厂管理(10分)

地点适宜、周围环境整洁、无蝇蛆;中转站室内通风、无异味、无尘积、蛛网;垃圾场、粪厂按标准建设,按规程运行,有监测资料,有工作用房和管理制度,能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现有垃圾场报废三年前应有新建垃圾场规划,并做到可研论证;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的可在本项外加5分

达不到无害化标准不得分;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繁华区段卫生管理(8分)

公共交通集散场所、购物、贸易活动场所执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标准;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秩序良好;有专职管理人员;无散商游贩、无违章建筑;瓜果皮壳、纸片、烟蒂、痰迹等杂物符合“公共广场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居民区管理(6分)

有卫生管理制度,环境整治、卫生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干净,无垃圾、污水,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画现象;楼道卫生好,无乱堆杂物;绿化达标且管理好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公厕管理(8分)

按国家标准配置公厕;执行“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有标准的公厕图形标志、厕内设施齐备完好,无乱刻画、涂写、基本无臭,便池无尿碱、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

公厕数量不足扣5分;其它一处不合格扣1分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表1-2)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扣分标准

实得分

街巷容貌(15分)

路面整洁,无破损,无污垢,边石整齐;果皮箱按标准设置;无乱扔、乱吐现象;主干道楼房阳台规范整洁,楼体干净;广告牌匾规范,无掉字、错字,无灰尘污渍;无乱停放车辆,无“三马”、“五堆”;城市中行驶的车辆清洁、无污垢;洗车场(点)手续齐全、按规定设立循环水设备,环境清洁,地面无积水,无油垢;城市规划区内无违章饲养畜禽

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

城市扬尘管理(7分)

实施了对城市中易扬尘运输的管理;对运输易扬尘物质的车辆有密闭装置并指定运输时间、路径、地点;对市内拆迁工地有防尘方案并按方案执行;垃圾转运站有装卸垃圾的防尘设施

无管理扣5分,拆迁工地无防尘方案或有方案未实施扣2分;每一处不达标扣1分

早、晚市场及露天市场管理(10分)

有区以上城建部门占道经营许可,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保洁人员,市场内卫生清洁,按要求设置果皮箱、垃圾箱,各摊床设置垃圾袋,摊床周围无堆积杂物,地面清洁,无污渍油垢,无垃圾、污水;市场内垃圾日产日清;早、晚市场严格按规定的经营时间经营;市场内市政设施保持完好

无占道许可本项不得分;早、晚市场延时经营一次(处)扣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基建工地管理(10分)

有标准围圈和公告,对绿化及市政设施有保护措施、且保护良好;有卫生保洁制度,工地内外干净,物料堆放整齐,无建筑、生活垃圾;工地出入口硬面化,并有清洁车辆污垢设备,进出车辆不污染道路和环境;采取了节水措施

损坏绿化及市政设施的一处扣5分;出入口未硬化扣3分;车辆不洁一辆(次)扣2分;其它一处不合格各1分

吉林省园林绿化管理考核标准(表2)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扣分标准

实得分

规划、管理(30分)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情况(10分)绿线划定情况(5分),绿色图章实施情况(5分),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情况(5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情况(5分)

按每项的分值,视完成情况扣分

建设情况(25分)

1、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达到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2]4号)提出的目标要求;2、道路绿化:

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3、居住区绿化:

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4、单位绿化:

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占50%以上;5、苗圃建设:

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每项5分,视完成情况扣分

公园绿地建设(30分)

1、地级城市不少于2处,县级城市不少于1处综合类公园;2、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的要求;3、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65%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4、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5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5、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不得转让、出让;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用地、改变公园用地性质,改变公园的功能。

对公园内的违章建筑要坚决予以清理、限期拆除,对与公园规划、功能不相吻合的建筑物、构筑物要做出规划,逐步拆除。

一处不合格扣2分

未经处理不得分,随意排放一处扣2分;

一处不合格扣1-2分;

安全管理(15分)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2、公园游览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引导标牌等设置规范。

3、能够按照公园游客的合理容量,控制游人量,维护正常的游览秩序,保证游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4、游乐设施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操作人员经培训上岗;5、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审批情况。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得分,一处不合格扣2分

吉林省市政维护管理检查标准(表3)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扣分标准

实得分

道路(30分)

查现场。

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路面无坑槽、拥包、破损现象;桥梁无破损;

边石整齐无掉、歪、斜现象;

步道方砖平整、无缺损;

街路牌整齐、设施齐全、立柱无倾斜;

严格审批占道

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扣5分

每处大于0.5平方米扣5分,小于0.5平米扣2分;边石缺损一块扣4分,掉、歪、斜扣1分;街路牌指向不正扣1分,设施不全扣4分,占道无审批扣7分

排水(20分)

查现场。

设施无堵塞、无破损,井内管道内污泥深度不超标,污泥清运符合要求,检查井和雨水井的调整符合要求;(沉淀井内允许污泥深度为管底以下50MM,流槽井允许积泥深度要小于管径的1/5,管道允许积泥深度要小于管径1/5。

堆放污泥要在24小时内清运干净;重点街路和繁华路应做到污泥不落地。

检查井盖顶面与周围路面相对高差要小于15MM,雨水井井口要比周围路面低20MM。

堵塞每处扣5分;设施损坏每处扣5分;井内管道内污泥超标扣5分;污泥清运不合要求扣3分;检查井和雨水井不符合要求扣3分

挖掘复原(20分)

查资料和现场。

按有关规定实施挖掘审批,并按期复原,达到复原合格标准

未审批的一项扣10分;未按期复原一次扣5分,复原不合格一处扣2分

路灯(10分)

查现场。

主干道着灯率应不小于98%;其他街路着灯率不小于96%;灯柱不倾斜。

灯具、灯裙无缺损

着灯率每小于1%扣5分,灯裙、灯具缺损一处扣2分

文明施工(20分)

施工物料堆放应达标,工棚周围应保持洁净,工程竣工应料净场地清,施工现场应有便民措施

物料堆放不达标扣5分;工棚不洁一处扣2分;竣工后场地不清扣5分;施工现场无便民措施扣5分

吉林省燃气行业管理考核标准(表4)

检查项目及分值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扣分标准

实得分

服务指标(20分)

查资料和现场。

民用灶前压力合格率92%;液化气罐装合格率100%;液化气供应不漏气合格率99%;液化气钢瓶检验合格率98%;用户维修及时率98%

每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5分

安全管理(20分)

查资料和现场。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有专人管理;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有一支紧急事故抢险、处理队伍;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用气设施设备检查制度;厂(站)内各类指示、警示牌醒目、规范;各类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每缺一项扣3分;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不得分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20分

设施设备运行管理(20分)

查资料和现场。

按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与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及时清除占压燃气管道的物资及建、构筑物

一项不合格扣1分;占压燃气管道未及时清除一处扣5分

用户宣传(10分)

走访用户及检查走访记录。

经常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用气常识宣传。

安全用气知晓率达90%以上

未走访用户不得分;资料不全或知晓率每小于1%扣1分

人员培训(10分)

有计划地对全体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持职业证书上岗,持牌服务

无培训计划或计划执行不好不得分;持证上岗和持牌服务不规范扣1分,每发现1人无证或不持牌扣5分

行业管理(20分)

建立城市燃气管理机构,制定城市燃气专业规划,依法行政

未建立城市燃气管理机构扣10分

未制定城市燃气专业规划扣5分

不依法行政发现一次扣1分

吉林省公共交通(含小公共)管理考核标准(表5)

检查项目及分值

扣分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实得分

行业主管部门

100分

没有制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没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落实单位。

(每项扣10分)

查阅资料。

对各级和各类人员职责制度文本进行检查;抽查日常检查、考核、投诉原始资料。

实地检查。

抽查管理流程,各类人员业务素质,营运车辆出站准点、车次执行、车辆整洁和车辆服务情况,抽查数量不少于营运线路总数的200%,营运车辆不少于30%。

问卷调查。

随机对乘客进行问卷调查,抽查每条线路不少于200张。

没有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每项扣5分)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经费未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车辆购置和设备投入没有投资安排。

(每项扣5分)

没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政策,公交车在城市单行道未实行双向行驶;具备条件的道路未落实公交专用车道。

(每项扣5分)

没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支出,由城市人民政府进行补贴;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支出,城市人民政府应及时予以补偿。

(每项扣10分)

没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对策及应急措施。

(扣10分)

公交企业

100分

车门、车窗、顶窗设施完好,开关灵活,安全可靠;地板、踏板、座椅、车内扶握设施完整有效;车厢内应张贴线路走向图、服务投诉电话、运营收费标准,设有禁烟、老幼病残孕座椅和儿童免费乘车标志;车辆所配置投币箱、刷卡机、电视监视系统等设施设备应完好有效;无人售票、IC卡售票车辆车厢外应设置“前门上车、后门下车、自备零币、恕不找零”等公告性标志。

(每项扣5分)

车身外表漆面整洁、完好、无刮痕;车厢内外广告应符合有关规定;车辆内外各种标志制作、设置统一,标志外观整洁、清晰、无破损。

(每项扣5分)

车身外表无污泥、脏物及积垢,外观整洁;车厢内座位干净,无积水、无油腻,内壁无污垢;车窗玻璃清洁明亮,无积垢;地板及踏脚板无脏物、污垢;车门无油污;轮胎、轮毂无油垢、积泥。

(每项扣5分)

出车前应做好车辆例行检查,确认车辆性能完好,符合营运、安全要求;按照规定时间运营、规定路线行驶、准点发车;规定站点停靠,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行驶途中不得擅自越站甩客、调头、改道行驶;中途站站点停车时,车身应与道路保持平行,停直摆正。

起始站应报清线路、行驶方向、沿途主要停靠站点;中途做好提前预报站。

(每项扣5分)

服务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保持衣着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使用普通话和文明服务用语。

(每项扣5分)

吉林省城市客运出租车行业管理考核标准(表6)

检查项目及分值

扣分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实得分

客运主管部门

(100分)

没有落实出租汽车出让实行总量控制,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发放服务资格证;规范出租车营运市场,没有行业不稳定现象。

客运管理人员执法时,没按要求统一标志标识、着装和出示省统一下发的执法证件,执法时少于2人;检查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有无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参与非法运营活动或者为非法运营提供保护。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受理投诉举报后,没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查处结果。

(每项扣10分)

查阅资料。

抽查经营权出让和日常检查、考核、投诉原始资料。

实地检查。

按建设部关于出租汽车管理有关要求,抽查管理流程,管理人员、经营者(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职责和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情况。

抽查数量不少于经营者10%和运营车辆不少于10%。

问卷调查。

随机对客运主管部门、经营者(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按照五级标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进行测评。

经营者

(100分)

车身没有张贴统一标准的企业名称,个体营运户的车辆没有张贴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统一编发的标志和号码;没有张贴统一的运价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

(每项扣10分)

没有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包经营合同,没向驾驶员详细解释对驾驶员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没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备案;没有落实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行业服务规范、安全行车规程等教育;没有公示代征代缴税费的依据和标准,向驾驶员出示原始凭证和明细表;没在车辆指定的位置上安装合格的计价器;车辆运营设施和安全、卫生符合行业服务规范;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项不落实扣10分)

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100分)

不随车携带运营证,按照规定放置或者佩戴客运资格证、服务上岗证等有关证件;不按照合理线路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自主合载他人;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和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出具合法有效票据;车容车貌和驾驶员衣着不整洁、不使用文明用语、吸烟等行为。

(每项扣10分)

开启空车标志灯,在准停路段停车候客时,拒绝乘客运送要求的;开启空车标志灯,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提供运送服务的;载客运营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运送服务的。

(每项扣10分)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评比标准(表7)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60分)

污水处理厂标准详见“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办法和标准”附后(40分)。

已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要达到65%以上,城市排水管网收集率达到60%以上。

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装有在线监测系统。

水厂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规章制度齐全。

(20分)

另:

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排水管网收集率达到50%以上,能在开工三年内竣工运行。

(20分)

查看现场和记录,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及排水许可制度落实情况(30分)

污水处理费加权平均收费标准要达到0.8元/吨以上,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达到70%以上,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达到40%以上。

(20分)

已建和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要开始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

(10分)

查看票据、记录。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管理体制情况

(10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的监管,有独立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

吉林省城市供水行业管理评比标准(表8)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供水设施及其管理情况

(50分)

水厂和二次供水站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规章制度齐全。

按规定有24小时连续记录,压力表按规定设置合理,运行良好。

二次供水水箱每半年清洗一次。

用户报修及时率达100%。

城市装表率达到90%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70%以上。

停止供水之前必须24小时通知用户。

有水质化验室,并按照国家要求做到日检、周检、月检,供水水质必须全部达标。

查看现场和记录

公开制度情况

(25分)

服务规范上墙,审批、办事制度上墙,收费标准和依据要求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公开。

查看现场,询问用户

监督服务情况

(25分)

有24小时监督服务电话并确保畅通,对来电、来访及投诉的用户要热情接待,接待时使用文明用语,用户上访投诉处理及时率要达到95%以上。

查看现场,询问用户

吉林省供热行业考核标准(表9-1)

序号

检查项目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扣分比率

扣分及原因

1、供热站有明显的挂牌标识

2、工作人员必须挂牌服务;岗位标志明显

3、公司和站内各项规章制度齐全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35分

每缺一项扣0.7分

抽查3(县级)-5(市级)个供热站或锅炉房

7

1、《服务规范》要求上墙

没上墙扣3.5分

查、看

3.5

1、有专用的24小时值班服务记录

2、记录要完整、齐全,填写要认真、准确、真实,字迹工整、不漏项

无记录扣0.35分

值班人员无签字一处扣0.35分

听汇报并抽查3(县级)-5(市级)个供热站或锅炉房的值班记录

7

1、对来电、来访及投诉的热用户,必须热情接待,杜绝顶撞和冷落用户的现象发生

2、有投诉人的详细地址、电话和姓名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1分

每缺一项扣0.35分

听汇报、看记录

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询问或实地走访3(县级)-5(市级)个热用户进行调查了解

7

1、确保专用的服务投诉电话畅通

2、接受新闻单位舆论监督

没设投诉电话扣7分

如无人接听一次扣1.4分

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7分

随时往公布的投诉电话拨打5(县级)-10(市级)个电话

7

有文明用语规定和用户服务卡,接待时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讲脏话、粗话,有伤自尊或人格的话,不负责任的话

没规定文明用语扣3.5分

没使用文明用语扣0.7分

没有发放服务卡扣1.4分

询问3(县级)-5(市级)个用户,了解是否使用文明用语

3.5

因脱岗、酗酒、娱乐等主观因素导致用户不满意投诉

发现有脱岗、酗酒、娱乐现象一例扣2分

发现有用户投诉或举报电话一次扣3分

与第一项一并进行

调查走访3-5个热用户(与第四项一并进行)

3.5

用户上访投诉处理及时率年平均达到98%以上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看记录并核查统计表(用户签字)

查计算方法和公式是否正确

查统计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5

吉林省供热行业考核标准(表9-2)

按规定设置测温点

用户室温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按规定测温

测温点没按规定设置一处扣1分

合格率每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月检测两次以上,每少一次扣5分

3.5

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

停供12小时以上提前3小时通知用户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未通知用户的一次扣5分

7

十一

年度《征求意见卡》一次以上

年度用户座谈会一次以上

缺一项扣2分

查看意见卡记录

查看会议记录

7

十二

厂容厂貌、站容站貌

环境差、乱扣2-3分

看现场

3.5

十三

收费内容及标准,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公开情况

政策依据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

未公开每项扣1分

查制度、看记录

7

十四

供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扣5分

没有落实扣5分

查看是否有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5

十五

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没有落实5分

查看是否有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5

十六

供热企业锅炉(热源)、水循环系统、管网、换热站等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视安全隐患情节大小酌情扣分

查看安全隐患是否存在

8

十七

锅炉(热源)、水循环系统、管网、换热站设备完好率100%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1分

3(县级)-5(市级)个运行记录

5

十八

对超期运行、带病运行的锅炉及设备要和供热主管部门签定责任书

没签定扣7分

查看、汇报

7

吉林省公用事业办事公开考核标准(表10)

单位

扣分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实得分

行业

主管部门

100分

行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开。

(每项扣5分)

查阅资料。

对建立健全组织、各类人员职责制度文本进行检查;抽查日常检查、考核、投诉原始资料。

实地检查。

按《吉林省建设行业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吉建城〔2007〕27号)要求,对各单位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守信践约、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情况进行检查。

问卷调查。

随机对用户进行问卷调查,按照五级标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进行测评。

行管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每项扣5分)

行管部门各行业有关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的公开。

(每项扣5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标准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目录、发布公告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发展、改革和监管措施与结果,有关信用档案信息的公开。

(每项扣5分)

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机构(包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程序、申请表格、办理期限,审批结果,救济途径,以及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利害关系人的事项的公开。

(每项扣5分)

事故及意外情况处理流程的公开。

(扣10分)

企业

100分

单位的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建立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

(扣5分)

办事依据、时限、流程、结果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方法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的公开。

(每项扣10分)

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的公开。

(扣5分)

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信访、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开。

(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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