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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制度汇编.docx

图书馆制度汇编

酒泉市中小学图书室(馆)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图书馆概况

二、文明读者公约

三、入馆须知、开放时间

(2)

四、图书馆平面分布图

五、图书馆机构组织图

六、中小学图书馆安全防范制度

七、中小学图书馆负责人岗位职责

八、图书借阅规则

九、中小学图书馆教工借阅规则

十、中小学图书馆学生借阅规则

十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岗位职则

十二、教工阅览室岗位职责

十三、教工阅览室制度

十四、学生阅览室制度

十五、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十六、电子阅览室微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操作规范

十七、书刊资料损赔规则

十八、图书馆室内警言牌系列

十九、读书励志名人名言

二十、图书资料登记册

二十一、图书借阅登记册

二十二、图书报损记录单

二十三、图书赔偿登记册

 

附件一:

()学校图书馆概况

我馆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学校自筹建至今年,十分重视图书资料的建设,特别注重收集国内外教学信息资源。

经过努力,我馆现拥有一定数量、品种较为齐全各类教育教学实践和理论等书刊共计册,图书的编目、流通全部实现了电脑管理开架借阅,迈开了现代化管理的第一步。

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特点、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需要,系统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有关文献资料,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信息资源,是我们崇高的职能。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干净、安静、优美环境,尽可能方便和满足读者的需求,是我们永恒的宗旨。

馆藏特色突出、信息载体多样、管理科学规范、设施齐全先进、环境优美宜人、服务热情周到,把我馆建成全省一流的信息资源中心,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我馆设有两库(教师工具书库、学生书库)三室(学生综合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每年订报刊杂志余种,热忱欢迎师生读者来馆借阅。

(张贴位置:

图书馆大厅)

 

文明读者公约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2.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办公室,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3.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

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4.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违章在馆内吸烟者将按章罚款。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入馆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经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备案,重申以下规定:

1.凭本人借书证入馆,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

2.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违者罚款5元。

3.保持室内整洁:

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勿随意搬拽阅览桌椅。

4.保持室内安静;入馆请关闭呼机和手机;在馆内请轻声交谈,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5.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

6.请勿抢占座位。

7.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8.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入馆须知

(2)

1.读者凭个人借书证和学生证入馆借阅书刊资料。

2.注意仪表着装言语举止文明得体,禁止着汗背心、拖鞋入内。

3.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吃零食等。

4.爱护书刊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

5.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室内交谈和睡觉。

6.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张贴位置:

图书馆大厅)

开放时间

借书处:

周一——周五9:

00———12:

00;15:

30——16:

00

阅览室:

周一——周五8:

00———12:

00;14:

30——16:

00

(张贴位置:

图书馆大厅)

 

图书馆平面分布图(张贴位置:

图书馆大厅)

图书馆机构组织图(张贴位置:

图书馆大厅)

 

中小学图书馆安全防范制度

本馆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加强事故隐患治理为安全工作重点,结合本馆工作实际,确保做到:

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搞好本馆书刊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晒、防霉、防潮工作。

1.馆内严禁烟火,要按上级防火要求安置防火设备,保证灭火器定期更换。

消防设备无损坏,消防信道无阻碍。

2.工作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牢记火警电脑,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3.工作人员上、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柜锁及水电设施确保安全,要定岗、定责。

4.开馆时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岗,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5.贵重书刊要严格借阅手续,随借随锁避免丢失。

6.定期清理书刊、柜架,坚持每日保洁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晒、防霉、防潮等各项工作。

 

中小学图书馆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直接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校图书馆全面工作的开展,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二、负责制订修改馆内各项制度、职责及落实情况。

三、负责每学年馆内工作计划、总结;业务工作的统计报表,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检验核实馆内所购书刊的票据、入库单。

六、负责检验图书期刊的报损、注销,图书财产处理须经校长批示。

七、要经常检查图书馆各方面工作,组织安排全馆人员互相协作开展借阅。

八、及时处理读者意见,借阅咨询及答疑,办理内外联系与接待工作。

九、组织安排本馆人员参加图书馆学会及业务学习。

十、按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报刊订购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核后执行。

十一、负责办理书刊赔偿手续,办理师生离校签字手续。

 

图书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本校师生在库内可自行选书。

2.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并遵照如下程序:

A.凭学生证换取代书板,领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书库。

B.选书要用代书板,即从架上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入取书处,决定不借时,书要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再行选择。

C.选好书后,用代书板换回借书证,将书及借书证一并交给管理员,用代书板换回学生证,再领取所借之书。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如有冒用,借书证即以扣留,听候处理。

4.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本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5.借书数量累计限为:

教师每人10本,职工每人5本,学生每人2本(其中I文学类一本)。

借书期限:

教学用书教师六个月,学生一个月(必要时可续借一次);I文学类图书一个月。

6.图书借出时,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查验磁条和条形码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

 

中小学图书馆教工借阅规则

1.凡我校教职工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借书证借还图书。

2.本馆图书为开架借阅,请不要把书包带入库内。

挑书时,自己不需要的图书请放回原处。

3.每人限借10本书,借期为6个月。

如因教研需要,应有教研组长证明,册数和期限可以酌情办理。

4.爱护图书,不得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撕毁书面,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5.所借图书如附音像资料请爱护,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6.如因工作需要,不论是否期满,均应交还,逾期将按超期规定进行罚款。

7.未登记图书不准带出库外。

8.凡办理借还书手续者请在本馆输,不得代借。

9.教职工调离时应主动归还本馆图书。

应有书库及阅览清书通知,本馆负责人方可在离校通知上签字。

10.临时代课教师、工厂临时工需校办公室介绍信来办理临时借书证。

11.库内藏书经本馆负责人同意,可代号查阅,概不外借。

 

中小学图书馆学生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为开架借阅,凡本校学生均可凭本人借书证进入。

2.每人限借一本书,借期为一个月,如逾期不还者按每人每天0.1元累计。

3.爱护图书,不得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撕毁书页,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4.由于借书证丢失造成本馆的损失,由领证人负责。

5.借书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6.如因工作需要,不论是否期满,均应交还。

7.借书时间按本馆通知办理。

8.学生毕业或转学、退学时可凭教务处通知办理退证手续。

 

图书室工作人员岗位职则

登录人员:

1.登录要做到准确、完整、整洁,对新书要加盖藏书章、贴条形码、贴磁条、核对。

移入编目人员。

未编目新书不得外借;

2.做好藏书的注销工作。

健全手续。

编目人员:

1.编目从点收、查重、分类、编目、加工、登录、组织目录到送交书库。

采编室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办理图书的验收、报账、登记、赔偿查价和注销工作。

3.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和目录体系的组织与调整工作。

4.编制新书目录和新书报导工作。

5.及时总结图书采购、分类和编目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提高图书的采编质量。

流通室工作职责:

1.负责图书的出纳、阅览工作。

2.负责图书的典藏、保管及修补、装订工作。

3.开展图书宣传、推荐工作。

4.使用馆藏图书目录,组织管理保证分库、阅览室的图书目录。

5.向教研室、教研组提供图书,并指导其管理工作。

6.开展馆际互借工作。

7.定期如开读者座谈会,收集读者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8.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借书证的领取、补发、收缴工作。

9.及时总结图书流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对读者服务工作的质量。

书库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接收每一批图书,做到书、账相符。

2.按类排架,依书次号整齐排列。

3.保证书库的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

 

教工阅览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教工阅览室的书刊资料的外借、登账、上架及清点。

二、爱岗敬业,按时开放阅览室,服务方便、快捷、热情主动。

三、每日进行清扫整理,保持上架书刊整齐、环境舒适。

四、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尘等安全工作。

五、做好读者借阅统计,按月报表、年终汇总。

六、积极主动为教师提供教参信息资料,馆藏目录。

七、做好每年度报刊装订、上账、入库、流通工作。

八、做好学生自习室阅读课工作。

九、协助做好馆内其它业务工作。

 

教工阅览室制度

一、阅览室全天开放。

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可在指定时间内凭本人借书证来本室借阅。

二、进入阅览室请保持肃静,不要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三、本室现刊仅供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以保证资料的完整。

如有需要对教学资料进行复印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归还。

四、供不应求本期刊一般限借二本,借期一个月,读者应爱护,不得圈点、涂抹、折叠、撕毁、剪裁、污损。

借书时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请通知管理员,加盖污损章,以明责任,违者按本馆赔偿制度办理。

五、不经许可不得将外单位人员及家属、子女带入室内。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凡本校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借书证来馆借阅。

二、阅览室报刊只限在本室内阅览,不准带出室外。

三、借阅者要爱惜书刊,不得圈点涂抹,折叠、撕毁,如损坏,按本馆赔偿制度办理。

四、进入阅览室要爱护公物,保持肃静,不要随地吐痰,不得乱仍纸屑,严禁高声喧哗。

五、凡参加各种竞赛或兴趣小组及研学活动的同学,所需资料本室将大力支持给予提供资料。

六、各年级借阅时间,按学校通知安排。

 

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阅览室所需书刊的调借,登账、上架及清点。

二、爱岗敬业,按时开放阅览室,服务热情主动,方便快捷。

三、坚持卫生日日清扫,搞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每日读者流量统计,按日统计报表。

五、及时完成全校报刊定购工作。

六、每日到馆现刊要及时收登、编目、流通。

七、做好学生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协助开展学校组织的各种爱月教育读书活动。

八、协助做好教务处图书馆其它工作。

 

电子阅览室日常维护及操作规范

一、操作规范

1.要保持室内整洁,不在室内吸烟,吃食物,乱丢杂物等。

2.定期、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工作,不乱扔,乱放东西。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不带电操作,不随使拆卸机器,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严格执行开关机顺序,不用时关闭电源正确退出系统等。

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计算机。

5.切实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

二、日常维护

1.开机前,要先对微机运行环境作一般检查,温度、湿度、清洁度是否正常;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可靠,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

2.微机系统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和信息产生,其运行、使用过程(如软、硬盘、打印机自检、喇叭发声、自检等显示信息)是否正常,以使及早发现故障苗头,及时解决。

3.开机和关机一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尤其不可频繁开关主机电源。

4.用完微机后,要进行检查,一切正常方可关机待下次使用,注意要关掉所有设备的电源。

5.注意微机系统硬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定期保养,如机器内部的除尘,一般用吸尘器或无水酒精进行擦洗;机械运动部件定期加注润滑油,防止因润滑油不良引起的故障,损坏机器,一般用缝纫机油即可;定期清洗磁头、打印机;检查各设备的连接电缆是否接触良好,有无损坏。

6.注意对微机系统的软件系统定期保养维护。

如定期检查和消除病毒,防止病毒破坏;定期检查硬盘工作情况。

 

书刊资料损赔规则

书刊污损的处罚

1.读者在书上划线、批点、写字,污损书刊,每损坏一页赔款0.5元,如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1.00元,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条款处理,同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读者撕毁书刊,应视情节严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书刊处理,同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3.损坏书中磁条和条形码,每条赔偿1.00元。

书刊遗失的处罚

1.读者遗失书刊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赔偿原版图书,同时缴纳加工费1.00元。

2.超过应还日期,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书刊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赔款:

A、图书:

按出版时间计算,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五年以上,每超二年加1倍赔偿。

遗失多卷本其中卷册的,按此办法赔偿全套书。

B、期刊:

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各赔款。

偷窃书刊的处罚

私藏图书过检测通道,即为偷窃,违者:

1.处以每本10倍罚款,停止借书权一个月至一学期。

2.责令本人书面检查,视情节和态度报学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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