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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篇一: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针对上一年的工作情况制定来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迈上新台阶

  1、抓宣传教育。

采取各种方式宣传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

上半年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

  2、抓责任落实。

指导和督促各地狠抓依法行政,落实依法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对依法行政行为的日常监控,严格禁止和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因违法行政导致的上访在上年的基础要有所下降。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工作,大力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3、抓典型引路。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继续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做好第二批创建单位的申报、推荐、验收等工作。

  4、抓规范管理。

大力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本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基层完善并落实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年底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的政策法规机构要上报2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5、抓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行政行为集体研究、行政行为听证、行政行为公示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需要年内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二、继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局面

  深入研究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考核内容、利益导向、工作方式等方

  面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商前置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实时通工作,对已经开展实时通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站所等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并将实时通工作推广落实到其他综合治理部门,建立覆盖全市的实时通系统。

同时,研究制定实时通专项考核方案。

  三、继续开展整治两非工作,逐步改善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局面

  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联合办案、日常工作、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利益导向及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约等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b超检查、妊娠分娩、出生登记等实名登记和实时通报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重点地区的区域协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管理,认真做好孕情跟踪随访服务与管理,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活动。

指导基层进一步建立、规范联合办案机制,对各地查处的两非典型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继续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四、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工作

  五、积极稳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按照诚信计生实施方案的安排,秉着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认真总结推广诚信计生工作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落实诚信计生,并切实将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民主计生、温馨计生等相结合,打造具有娄底特色的诚信计生。

做好诚信计生检查评估工作,确保各地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并通过国家省的检查验收。

  六、深入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调研

  1、深入部门和基层就依法行政、性别比治理、综合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诚信计生等工作进行调研,争取拿出一个有利于促进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文件。

  2、配合省里做好修改《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立法调研、制定省政府规章《湖南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的立法调研。

  以上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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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

大关镇20XX年度

  乡政发?

20XX?

119号

  羊场乡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计划

  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上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各级的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

按照《纲要》和省地县的要求,结合本镇的实际,积极探索本乡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计划生育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首先是要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以“三下乡”活动和各种节日开展宣传。

二是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

三是以抓好计生专干的法制培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

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标牌、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的宣传,使计生专干提高执法能力,广大群众明确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二、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管理

  

(一)按照执法权限和范围的规定,严格再生育审批程序,对申请再生育的对象一定按程序作好条件的调查,所需材料的准备并及时报送,对批准的决定,要及时对送达本人并存入档案。

  

(二)继续加大违法生育的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对当年违法生育的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告知处理,处罚文书要及时报送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三)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的“五项禁令”,严禁违反“七不准”。

  三、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独生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奖励优惠政策,对独生女户特别困难的要列入重点帮扶,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

  四、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

  

(一)每年对新出生的婴儿要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作

  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统计工作,保证按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认真学习钻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好一年一度摸底调查工作。

  五、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镇人口计生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监督。

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及时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社区)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羊场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篇三:

浅谈如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人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对于促进新时期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汉中市各级计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明确了目标,强化了措施,规范了程序,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依法生育子女的意识不断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不断减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一)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

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普遍成立了政策法规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每个执法监察大队确定编制3名,全市配备行政执法人员610人,其中乡(镇、街道)计生办配备执法人员260人。

近年来,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培训的原则,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着力加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收养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一法三规”、省《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50多期,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进行了轮训。

目前,各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全部换发了第三代执法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二)高度重视普法宣传,人民群众依法生育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充分利用汉中电视台、广播电台、《汉中日报》和《汉中经济》杂志开办的计生专题栏目,和“12?

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采取设点咨询、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品、入户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有规模、有特色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全市投入300万元,新建30平方米宣传牌107面,国策集镇41个,国策村162个,国策街(路)39条,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

把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等法律法规送进了千家万户,使群众知晓了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依法生育的自觉性,让群众监督法律法规的落实,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快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各级人口网站开设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目,把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规定和办事程序全部向群众公开。

建立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性别鉴定、违法超生、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今年以来,全市受理举报案件30例。

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违法行政的地方坚决落实“一票否决”,督促、引导基层既注重完成人口

  控制目标又注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汉中市虽然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根据平时信访掌握的情况和年度人口抽样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一个薄弱”、“一个难点”、“三个矛盾”和“三个不适应”。

  “一个薄弱”:

就是执法队伍建设薄弱,特别是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的乡(镇)一级公务员编制少,大部分为事业编制或聘用人员,队伍薄弱,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和适应繁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一个难点”:

就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

表现在流动人口举家外出无处征收,家庭困难无款征收,个别超生户法制意识淡薄,拒不交纳,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工作力度,给行政执法带来工作难度。

  “三个矛盾”: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

汉中地处秦巴山区,受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产方式和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制约,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后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思想在部分群众中仍然根深蒂固,想生男孩的愿望强烈,而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差距较大,客观上给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增加了一定难度。

二是部分法律法规与现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求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一些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给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如20XX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为尊重公民个人的自主权利和体现政府的便民原则,取消了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需要由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强制性婚前体检等规定,致使人口计生部门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初婚及怀孕情况,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管理服务措施,这是导致新婚妇女漏统、出生人口漏报和计划外生育的另一重要因素之一。

三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与财政困难之间的矛盾。

由于财政困难,享受优惠政策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对象太多,个别县区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奖励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这也是导致行政不作为、政府公信力降低、失信于民的一个原因。

  “三个不适应”一是工作理念不适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些干部为完成人口计划,依靠行政权力,搞集中活动,规则意识淡薄,依法行政和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不按程序执法甚至违法行政的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工作方法不适应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

一些地方仍习惯于行政命令、下达任务的工作方法,做深入细致地群众工作不够,致使在非婚生育、强制节育、计划外怀孕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查处等方面,存在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

部分基层干部陷入了“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让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困境,一旦强调依法行政就觉得束手无策,甚至在工作压力增大时,一些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又回到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老路上了。

三是立法工作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已经制定出台的法规规章之间相互衔接和良性互动不够。

农村普惠制政策按人发放,生孩子越多,得好处

  越多,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

如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上,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中止妊娠的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对“两非”案件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医疗技术人员的处理在适用《刑法》上缺少法律依据,难以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对策措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已经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就是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尽快出台打击“两非”的地方性法规,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建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还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的研究,科学界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特别是对名人、富人超生问题,建议由税务部门提供合法收入,合理确定征收金额。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文明执法。

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把依法行政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八项”群众工作纪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自觉克服“法外特权”错误思想;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自觉克服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责权统一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依法界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职权,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权限、内容、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体制,落实收费与监管、做出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制度,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动员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规范文明执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做到不具备执业资格条件的不做,不符合手术常规的不做,对节育对象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当事人思想不通不做。

尊重群众的知情选择权,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宜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

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对有钱拒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生育秩序。

社会抚养费征收是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要把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突破,推动工作发展。

主要从五个方面努力:

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实行“一人一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问话笔录及取证工作,建立规范的执法文书,使非诉执行工作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避免因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

二是遴选非诉对象,对有能力交纳但又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户、难点户、神通户、钉子户”作为非诉执行对象,既可顺利执行,又可产生震动效应。

三是法院全力支持,对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是统一征收标准,杜绝随意征收或不按标准征收。

五是对家庭困难和主动落实节育措施并配合处理且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群众,采取首次缴纳后缓期缴纳的方法。

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可遏制个别地方生育秩序的混乱局面,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公布举报电话、行风热线、网络邮箱等,扩大政策咨询服务,广泛开展行风民主评议。

加强执法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上级行政机关对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监督。

认真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自觉接受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和审查。

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严重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营造有利于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大力推进便民维权活动,不断改革创新人口计生工作的机制、思路和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小计划生育工作难度。

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大力推进“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推广村(居)民自治试点经验,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发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坚持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任重道远,意义重大。

我们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质提速、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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