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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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3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6
1.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6
2.工程范围6
3.双方权利义务6
4.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8
5.工期管理8
6.工程管理9
7.竣工验收及保修10
8.其它约定11
9.违约和争议12
10.保密条款12
11.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13
12.附件13
附件一:
认质认价材料表14
附件二:
廉政合作协议17
售楼部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州售楼部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售楼部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海河路南
2.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2.1承包内容:
2.1.1装修施工设计图及装修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2.1.2甲方保留增加或减少本次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权力。
2.1.3承包内容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应办理现场签证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验收。
3.合同工期
3.1本合同总工期为50日历天;
3.2开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3.3竣工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后50日历天。
(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工期顺延情况,则竣工日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后50日历天加签证顺延日期。
工程签证中没有签署具体顺延期限的,视为工期不顺延)。
4.装修质量标准
4.1质量标准:
合格。
达到甲方要求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满足甲方装修设计效果。
4.2材料及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2.1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为环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带有明确的、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环保标志。
4.2.2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均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及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3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2.3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规范及标准、技术规程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4.2.4若没有国颁标准的,按相应的行业标准执行。
4.2.5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强制性规范标准。
4.2.6如本项目设计要求与上述规范或标准之间有不一致之处,经甲方确认后,按较高标准执行。
5.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
¥180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6.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7.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8.协议生效
本协议订立时间:
2011年4月日
订立地点:
郑州置业有限公司成本部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1.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
1.3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1.4材料表、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包括做法)等。
上述文件(包括其附录)的排序即为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排在前面的优先,后者次之,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评标期间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工程范围
2.1承包内容:
2.1.1装修施工设计图及装修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2.1.2甲方保留增加或减少本次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权力。
2.1.3承包内容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应办理现场签证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验收。
2.3施工中水电取费方法:
施工中乙方自己负责与总包单位协商水电事宜,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3.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
,电话:
。
职权:
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审查投资过程控制文件、现场签证等,涉及到费用、工期变更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3.1.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施工组织安排提供相应的施工作业面。
3.1.3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随工程进度书面形式提交,现场校验。
3.1.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按甲方通知。
3.1.5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调现场周边关系,负责协助乙方解决周边外界干扰现场施工的问题。
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等因素所引起的纠纷,乙方应负责并及时解决,不能成为影响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因素。
3.1.6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付款,如果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派驻的现场项目经理是:
,电话:
。
职权: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和监理的工程监督,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报验工程计划、材料、施工记录等。
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在甲方有重要事项协商时必须在通知时间内到达现场,违约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或工程师通知时间到位,并不得擅自调动。
如确实有非常的需要,乙方须在调动前将调动人和替换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认可替换人后,调动人还需向替换人充分(理解为替换人已能完全接管、胜任调动人的工作)交接后方允许离开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申请并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乙方500---2000元的处罚,同时不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
3.2.2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3.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施工区内的安全保卫、照明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3.2.4需乙方办理政府相关机构要求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乙方应按政府相关机构规定应及时办理相关必要的手续,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在办理手续时如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采取环保措施,不得影响周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2.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应采取有效可行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
对已完工程在甲方正式接收之前,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3.2.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对此类物品的损坏、移动。
发现任何此类物品的损害,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指令处理。
乙方应谨慎施工,尽可能避免造成其他伤害。
3.2.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中产生垃圾自行运出施工场地至政府指定的场地并承担该项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施工中占用的临时场地应恢复原貌并承担费用。
3.2.8因工程的交叉施工,乙方应遵照甲方对工程的整体协调与要求。
3.2.9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现场整体协调与要求的管理,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3.2.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人身、财产等安全负责,并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保护措施,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4.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4.1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
万元(大写:
)。
4.2工程结算
4.2.1最终工程结算价={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主材价差}×(1+税率)。
4.2.2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计价依据:
4.2.2.1按竣工图纸的工程量进行编制。
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A、B及有关造价文件依实编制;
4.2.2.2材料按后附表“装饰材料规格、品种明细表”执行。
除甲方认质认价外,其它主材执行2011年新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5、6月份双月刊),机械、辅材、水电费等不调整;
4.2.2.3人工工费按80元/工日计取;
4.2.2.4规费仅计取意外伤害保险费;
4.2.2.5措施费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即5.03%。
4.3付款方式
4.3.1乙方进场施工后5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工程款,即40.50万元;
4.3.2工程进度至总工程量的70%,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即27.00万元;
4.3.3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30%,即40.50万元;
4.3.4甲乙双方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3.5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发票。
若乙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工期管理
5.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交付的,视为乙方超期,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权直接从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追偿。
如果乙方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5.2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在约定工期完成工程,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6.工程管理
6.1工程质量
6.1.1质量标准:
合格。
6.2检查验收
6.2.1乙方施工必须按照本合同、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标准图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6.2.2经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因此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
6.2.3隐蔽和中间工程验收
6.2.3.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的,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甲方验收。
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因甲方原因造成隐蔽和中间工程验收延误的,仅相应顺延工期,不做补偿,乙方予以认同。
6.2.3.2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3安全文明施工
6.3.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6.3.2乙方应注意加强自有人员的消防及安全意识,若因乙方的原因发生事故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因发生的事故而牵涉到甲方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3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无遗留杂物,乙方应采取有效可行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有违反甲方的文明管理规定,其罚款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4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和设施安全,对影响甲方及第三方正常工作的施工物品应按照甲方相关人员的要求妥善移位,不得影响甲方的其他正常工作;
6.3.5乙方遵从甲方现场管理的其他规定,管理好自有人员,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若违反,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7.竣工验收及保修
7.1工程竣工验收
7.1.1初步验收:
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5天向甲方提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初步验收,并提出初验的整改要求,乙方须在此后的5天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初验;
7.1.2初部验收整改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2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在收到整改意见后2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按5.1条执行;
7.1.3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乙方将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措施方案、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及甲方回复,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单、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表、会议纪要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装订成册提交甲方项目部(竣工资料应按照有关档案资料要求及甲方要求编制,一式四套,另交一套电子版竣工资料);
7.1.4竣工图由乙方按照实际施工内容绘制并出图,经甲乙双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竣工图必须结合合同图纸、设计变更、合同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绘制。
7.2质保期及维保
7.2.1质量保修期从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7.2.2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电话(乙方提供的联系人:
,电话:
。
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通知后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如果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完成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或经两次维修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以后再发生质保期内的质保问题,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可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8.其它约定
8.1本合同未明事项,执行国家现行工程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8.2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工期顺延等主要内容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3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尤其是农忙期间人员、材料组织计划,经过甲方进行确认,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每项控制节点工期延后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乙方材料设备进场12个小时内向甲方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工序交接、隐蔽验收等应提前12小时通知甲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程序,否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且所施工内容全部拆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8.5推行“样板先行”制度,乙方在各主要材料在进场前,需制作样板,书面报请甲方验收,待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且所施工内容全部拆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区域用防护板或其它方式封闭,垃圾随时进行清理外运。
8.7甲方应在开工前2日内提供相应的施工场地,以便乙方提前进行施工准备。
8.8乙方在承建甲方工程过程中,应对其参与建设的所有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建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关系,及时支付工资,并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提供劳动保护,甲方特此知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8.9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均由乙方负责。
8.10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任何签证、纪要、技术核定等资料,若没有明确工期顺延和价款的,均视为合同工期不发生变化、合同价款不调整。
8.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8.12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9.违约和争议
9.1违约
9.1.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9.1.2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清出场地。
乙方应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工的,按5.1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1.3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施工的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同意的期限内进行更换、维修、整改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因此造成逾期的,按5.1承担违约责任;
9.1.4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
9.1.5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1.6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9.1.7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9.2争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0.保密条款
10.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10.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1.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1.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1.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11.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而终止;
11.1.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1.2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附件
附件一:
装饰材料规格、品种明细表
附件二:
廉政合作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装饰材料规格、品种明细表
序号
材质名称
位置
型号
规格
单位
暂估数量
主材单价
1
樱桃木护墙板
墙面
不含基层
m2
630.00
含安装费720元
2
呢绒印花地毯
m2
293.00
含安装费200元
3
丙纶地毯
m2
24.00
含安装费100元
4
羊毛混纺地毯
m2
23.00
含安装费480元
5
新西班牙米黄石材
除门厅及文化展示区拼花
m2
110.00
370.00元
6
土耳其世纪米黄石材
门厅及文化展示区拼花
m2
15.00
认质认价
7
木纹啡石材
所有房间波打线及过门石
木纹啡
m2
80.00
认质认价
8
米白地砖
过道、房间地面及卫生间墙面
Y960811P
600*600
m2
200.00
认质认价
9
透光石
前厅、沙盘区顶面
906
1220*2440
m2
15.00
认质认价
10
订制装饰画
m2
15.97
认质认价
11
办公室门
所有办公房间门
樘
6.00
认质认价
12
办公室门锁
所有办公房间门
套
6.00
认质认价
13
成品单开门
卫生间门、隐形门
不含五金
1100*2980
樘
3.00
认质认价
14
成品子母门
签约室过道
不含五金
1400*2980
樘
6.00
认质认价
15
成品双扇门
前厅楼梯间
不含五金
1600*3100
樘
4.00
认质认价
16
四扇地弹门
办公过道门
不含五金
3200*2980
樘
1.00
认质认价
17
垭口门套
1900*2980
套
2.00
认质认价
18
全铜门锁
套
19.00
认质认价
19
闭门器
套
6.00
认质认价
20
地弹簧
套
6.00
认质认价
21
暗插销
套
12.00
认质认价
22
订制铝合金风口(樱桃木色)
套
2.00
认质认价
23
樱桃木书柜
墙面
樱桃木
展开面积
m2
36.00
认质认价
24
柜门
墙面
m2
3.00
认质认价
25
柜子套线
墙面
100mm宽樱桃木
m
30.00
认质认价
26
实木酒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