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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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验收规范
9 涵洞工程
一样规定
9.1.1 每道涵洞为一个分部工程,包括洞身各部份构件和洞口、填土等分项工程。
9.1.2 跨径或全长符合涵洞标准的通道,按本章的规定进行评定。
9.1.3 带有急流槽的涵洞,急流槽作为涵洞的一个分项工程,按本标准第节评定。
9.1.4 钢筋混凝土涵洞除按本章规定评定外,还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9.1.5 明涵的铺装可按本标准第节的有关规定评定。
9.1.6 涵台若设桩基础,按本标准第或条评定。
涵洞整体
9.2.1 大体要求
1)涵洞施工应严格依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2)各接缝、沉降缝位置正确,填缝无空鼓,裂痕、漏水现象:
如有预制构件其接缝须与沉降缝吻合。
3)涵洞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等杂物。
9.2.2 实测项目
见表9.2.2。
表9.2.2 涵洞整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轴线偏位(mm)
明涵20,暗涵50
经纬仪:
检查2处
2
2△
流水面高程(mm)
±20
水准仪、尺量:
检查洞口2处,拉线检查中间1~2处
3
3
涵底铺砌厚度(mm)
+40,-10
尺量:
检查3~5处
1
4
长度(mm)
+100,-50
尺量:
检查中心线
1
5△
孔径(mm)
±20
尺量:
检查3~5处
3
6
净高(mm)
明涵土20,暗涵±50
尺量:
检查3~5处
1
注:
实际工程无项次3时,该项不参与评定。
9.2.3 外观鉴定
1)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应平直,与线路边坡、线形匹配,棱角分明。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涵洞处路面平顺,无跳车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4)外露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一致。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涵台
9.3.1 大体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混合材料及石料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知足设计要求。
3)混凝土不得显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9.3.2 实测项目
见表9.3.2。
表9.3.2 涵台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F检查
3
2
涵台断面尺寸(mm)
片石砌体
+30,-10
尺量:
检查3~5处
1
混凝土
+20,-10
9.3.3 外观鉴定
1)涵台线条顺直,表面平整。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减3分;深度超过1cm者必需处置。
3)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涵管制作
预制涵管按本标准第节评定。
管座及涵管安装
9.5.1大体要求
1)涵管必需查验合格方可安装。
2)地基承载力须知足设计要求,涵管与管座、垫层或地基紧密贴合,垫稳座实。
3)接缝填料嵌填密实,接缝表面平整,无中断、裂痕、空鼓现象。
4)每节管底坡度均不得显现反坡。
5)管座沉降缝应与涵管接头平齐,无错位现象。
6)要求防渗漏的倒虹吸涵管须做渗漏实验,渗漏量应知足要求。
9.5.2 实测项目
见表9.5.2。
表9.5.2 管座及涵管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管座或垫层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管座或垫层宽度、厚度
≥设计值
尺量:
抽查3个断面
2
3
相邻管节底面错台(mm)
管径≤lm
3
尺量:
检查3~5个接头
2
管径>lm
5
9.5.3 外观鉴定
管壁顺直,接缝平整,填缝饱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盖板制作
9.6.1 大体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3)板体不得显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9.6.2 实测项目
见表9.6.2。
表9.6.2 盖板制作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高度(mm)
明涵
+10,-0
尺量:
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3个断面
2
暗涵
不小于设计值
3
宽度(mm)
现浇
±20
1
预制
±10
4
长度(mm)
+20,-10
尺量:
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两侧
1
9.6.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峻啃边、掉角。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减3分:
深度超过lcm者必需处置。
3)混凝土表面显现非受力裂痕,减1~3分,裂痕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按时超过0.15mm必需处置。
盖板安装
9.7.1 大体要求
1)安装前,盖板、涵台、墩及支承面查验必需合格。
2)盖板就位后,板与支承面须密合,不然应从头安装。
3)板与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沉降缝吻合。
9.7.2 实测项目
见表9.7.2。
表9.7.2 盖板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支承面中心偏位(mm)
10
尺量:
每孔抽查4~6个
2
2
相邻板最大高差(mm)
10
尺量:
抽查20%
1
9.7.3 外观鉴定
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箱涵浇筑
9.8.1大体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规格必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知足设计要求。
3)箱体不得显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实测项目
见表9.8.2。
表9.8.2 箱涵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高度(mm)
+5,-10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1
3
宽度(mm)
±30
尺量:
检查3个断面
1
4
顶板厚(mm)
明涵
+10,-0
尺量:
检查3~5处
2
暗涵
不小于设计值
5
侧墙和底板厚(mm)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
检查3~5处
1
6
平整度(mm)
5
2m直尺:
每10m检查2处×3尺
1
9.8.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9.6.3条规定。
拱涵浇(砌)筑
9.9.1 大体要求
同本标准第9.3.1条。
9.9.2 实测项目
见表9.9.2。
表9.9.2 拱涵浇(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F检查
3
2
拱圈厚度(mm)
砌体
±20
尺量:
检查拱顶、拱脚3处
2
混凝土
±15
3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mm)
±20
样板:
检查拱顶、1/4跨3处
1
9.9.3 外观鉴定
1)线形圆顺,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减3分:
深度超过1cm者必需处置。
3)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9.10.1 大体要求
1)砌块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2)井基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砌筑井体。
3)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
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
4)接头填缝平整密实、不漏水。
5)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等杂物。
6)按设计规定做灌水实验,实验结果应知足要求。
9.10.2 实测项目
见表9.10.2。
表9.10.2 倒虹吸竖井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
2△
井底高程(mm)
±15
水准仪:
测4点
2
3
井口高程(mm)
±20
1
4
圆井直径或方井边长(mm)
±20
尺量:
2~3个断面
1
5△
井壁、井底厚(mm)
+20,~5
尺量:
井壁4~8点,井底3点
1
9.10.3外观鉴定
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痕。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一字墙和八字墙
9.11.1 大体要求
1)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砌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必需知足设计要求。
4)砌块应分层错缝砌筑,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
5)抹面应压光、无空鼓现象。
9.11.2 实测项目
见表9.11.2。
表9.11.2 一宇墙和八字墙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4
2
平面位置(mm)
50
经纬仪;检查墙两端
1
3
顶面高程(mm)
±20
水准仪:
检查墙两端
1
4
底面高程(mm)
±20
水准仪:
检查墙两端
1
5
竖直度或坡度(%)
吊垂线:
每墙检查2处
1
6
断面尺寸(mm)
不小于设计
尺量:
各墙两端断面
1
9.11.3 外观鉴定
1)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
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砂浆抹面平整、直顺,无麻面、裂痕,色泽均匀。
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锥坡
涵洞锥坡按本标准第节评定。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
9.13.1 大体要求
1)桥涵主体结构的强度符合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顶进施工。
2)基底应密实,并具有足够承载力。
3)工作坑的后背墙承载力符合要求,顶力轴线必需与桥涵中心线一致。
4)节间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置。
5)严禁带水作业。
9.13.2 实测项目
见表9.13.2,桥、涵各部份的制作、安装按本标准相关章节评定。
表9.13.2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轴线偏位(mm)
涵(桥)长<15m
箱100
经纬仪:
每段检查2点
2
管50
涵(桥)长15~30m
箱150
管100
涵(桥)长>30m
箱300
管200
2
高程(mm)
涵(桥)长<15m
箱+30,-100
水准仪:
每段检查涵底2~4处
3
管±20
涵(桥)长15~30m
箱+40,-150
管±40
涵(桥)长>30m
箱+50,-200
管+50,-100
3
相邻两节高差(mm)
箱30
尺量:
每接缝2~~4处
1
管20
9.14.3 外观鉴定
1)顶入的桥、涵身直顺,表面平整,无翘曲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进出口与上下游沟槽或引道连接顺直平整,水流或车流畅通。
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