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602030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docx

PVC排水管施工工艺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PVC-UPipeWorkforBuildingDrainage

CJJ/T29-98

1 总则

2术语

3设计

 3.1管道布置

 3.2管道水力计算

4施工

 4.1-般规定

 4.2备料

 4.3管道粘接

 4.4埋地管铺设

 4.5楼层管道安装

5验收

附录A横管水力计算图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主编单位: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9年4月1日

1 总则

1.0.1 为使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内连续排放温度不大于40℃,瞬时排放温度不大于80℃的生活排水管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5836.1)、《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GB/Tl6800)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5836.2)的要求。

1.0.4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防火套管Firestopingsleeves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聚氯乙烯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管子。

2.0.2阻火圈FirestopsCollar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聚氯乙烯管道外壁的套圈。

火灾时,阻燃剂受热膨胀挤压聚氯乙烯管道,使之封堵,起到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2.0.3H管HPipe用于通气立管与排水立管连接的管件,起结合通气管的作用。

2.0.4管窿Pipealley为布置管道而构筑的狭小的不进人空间。

 

2.0.5补气阀Airadmittancevalve系能自动补入空气,平衡排水管道内压力的单向空气阀。

3 设计

3.1 管道布置 

3.1.1 管道明敷或暗敷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布置确定。

3.1.2在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0℃以上,且极端最低气温一5℃以上地区,可将管道设置于外墙。

3.1.3高层建筑中室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宜暗设在管道井或管窿内。

  2立管明设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ll0mm时,在立管穿越楼层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明敷排水横支管接入管道井、管窿内的立管时,在穿越管井、管窿壁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4横干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和防火墙;当不可避免确需穿越时,应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两侧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5防火套管、阻火圈等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管道贯穿部位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1.6管道不宜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立管与家用灶具边缘净距不得小于0.4m。

3.1.7管道不得穿越烟道、沉降缝和抗震缝。

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当需要穿越时,应设置伸缩节。

3.1.8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应采取防止渗漏的措施。

3.1.9排水立管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h1不得小于表3.1.9中数值(图3.1.9)。

 

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   表3.1.9

建筑层数

垂直距离 h1(m)

≤4

0.45

5~6

0.75

7~12

1.20

13~19

3.00

≥20

6.00

3.1.10 当排水立管在中间层竖向拐弯时,排水支管与排水立管、排水横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图3.1.10):

  1排水横支管与立管底部的垂直距离h1应按本规程第3.1.9条确定。

  2排水支管与横管连接点至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3排水竖支管与立管拐弯处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1.11排水立管应设伸顶通气管,顶端应设通气帽。

当无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宜设置补气阀。

3.1.12伸顶通气管高出屋面(含隔热层)不得小于0.3m,且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在经常有人活动的屋面,通气管伸出屋面不得小于2m。

3.1.13伸顶通气管管径不宜小于排水立管管径。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当伸顶通气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25mm时,宜从室内顶棚以下0.3m处管径放大一号,且最小管径不宜小于110mm。

3.1.14通气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气管最小管径应按表3.1.14确定。

通气管最小管径(mm)表3.1.14

通气管名称

排水管管径(mm)

 

40

50

75

90

110

125

160

 

器具通气管

40

40

-

-

50

-

-

 

环形通气管

-

40

40

40

50

50

-

 

通气立管

-

-

-

-

75

90

110

 

  2通气立管长度大于50m时,其管径应与污水立管相同。

  3两根及两根以上污水立管同时与一根通气立管相接时,应以最大一根污水立管按表3.1.14确定通气立管管径,且其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根污水立管管径。

  4结合通气管管径不宜小于通气立管管径。

3.1.15结合通气管当采用H管时可隔层设置,H管与通气立管的连接点应高出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3.1.16当生活污水立管与生活废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气立管,且采用H管为连接管件时,H管可错层分别与生活污水立管和废水立管间隔连接,但最低生活污水横支管连接点以下应装设结合通气管。

3.1.17管道受环境温度变化而引起的伸缩量可按下式计算:

  △L=L·α·△t

  式中 △L——管道伸缩量(m);

      L——管道长度(m);

      a——线胀系数,采用6×10-5~8×10-5 m/(m·℃); 

     △t——温差(℃)。

3.1.18 管道是否设置伸缩节,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和管道布置位置确定。

3.1.19当管道设置伸缩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层高小于或等于4m时,污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一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m时,其数量应根据管道设计伸缩量和伸缩节允许伸缩量计算确定。

  2污水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和汇合通气管上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2m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之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4m(图3.1.19)。

  3管道设计伸缩量不应大于表3.1.19中伸缩节的允许伸缩量。

伸缩节最大允许伸缩量(mm)      表3.1.19

管径(mm)

50

75

90

110

125

160

最大允许伸缩量

12

15

20

20

20

25

3.1.20 伸缩节设置位署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图3.1.2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下(图3.1.20中的(a)、(c))。

  2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上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图3.1.20中的(b))。

  3立管穿越楼层处为不固定支承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或之下(图3.1.20中的(e)、(f))。

  4立管上无排水支管接入时,伸缩节可按伸缩节设计间距置于楼层任何部位(图3.1.20中的(d)、(g))。

  5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上游端。

  6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时,伸缩节不得固定;伸缩节固定支承时,立管穿越楼层处不得固定。

  7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8埋地或埋设于墙体、混凝土柱体内的管道不应设置伸缩节。

3.1.2l清扫口或检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时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距地面宜为lm。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立管尚应在最高层离室内顶棚0.5m处设置检查口。

  2立管宜每六层设一个检查口。

  3在水流转角小于135度的横干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4公共建筑物内,在连接4个及其以上的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5横管、排出管直线距离大于表3.1.2l的规定值时,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横管在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3.1.21

管径(mm)

50

75

90

110

125

160

距离(m)

10

12

12

15

20

20

3.1.22 当排水管遣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室外架空布置时,立管底部宜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3.2 管道水力计算

3.2.1卫生器具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外径,应按规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确定,但大便槽和盥洗槽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外径宜按表3.2.1确定。

大便槽和盥洗槽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管径   表3.2.1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流量(L/s)

当量

排水管管径(mm)

便

小于或等于4个蹲位

2.0~2.5

6.0~7.5

110

大于4个蹲位

2.5~3.0

7.5~9.0

160

盥洗槽(每个龙头)

0.2

0.6

50~75

3.2.2 生活排水设计秒流量,应按规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计算确定。

3.2.3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3.2.3确定。

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L/s)    表3.2.3

管径(mm)

仅设伸顶通气管

有专用通气立管或主通气立管

50

1.2

75

3.0

90

3.8

110

5.4

10.0

125

7.5

16.0

160

12.0

28.0

注:

本表系排出管、横于管比与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的情况下的排水能力。

3.2.4 排水横管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按公式计算:

    

  式中 V——流速(m/s); 

     n——粗糙系数,宜采用0.009; 

     R——水力半径(m);I——管道坡度。

  2可按本规程附录A横管水力计算图确定。

 

3.2.5横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计算充满度应按表3.2.5确定。

横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计算充满度    表3.2.5

管径(mm)

最小坡度(%)

最大充满度(h/D)

50

1.20

0.5

75

0.70

0.5

90

0.50

0.5

110

0.40

0.5

125

0.35

0.5

160

0.20

0.6

3.2.6 排水立管管径不得小于横支管管径。

3.2.7埋地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50mm。

4 施工

4.1 -般规定

4.1.1 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l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2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3材料、施工力量、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正常施工并符合质量要求;4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库房,能满足施工需要。

4.1.2在整个楼层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土建作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的预留孔洞。

孔洞尺寸当设计未规定时,可比管材外径大50~100mm。

管道安装前,应检查预留孔的位置和标高,并应清除管材和管件上的污垢。

4.1.3当施工现场与材料储存库房温差较大时,管材和管件应在安装前在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环境温度。

4.1.4楼层管道系统的安装宜在墙面粉刷结束后连续施工。

当安装间断时,敞口处应临时封闭。

4.1.5管道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查口位置和朝向应便于检修。

当立管设置在管道井、管窿或横管设置在吊顶内时,在检查口或清扫口位置应设检修门。

4.1.6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

横管伸缩节应采用锁紧式橡胶圈管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60mm时,横干管宜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圈连接形式。

当设计对伸缩量无规定时,管端插入伸缩节处预留的间隙应为:

夏季,5~10mm;冬季,15~20mm。

4.1.7非固定支承件的内壁应光滑,与管壁之间应留有微隙。

4.1.8管道支承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于1.2m;管径大于或等于75mm的,不得大于2m;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间距宜符合表4.1.8的规定。

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的间距   表4.1.8

管径(mm)

40

50

75

90

110

125

160

间距(m)

0.40

0.50

0.75

0.90

1.10

1.25

1.60

4.1.9 横管的坡度设计无要求时,坡度应为0.026。

4.1.10立管管件承口外侧与墙饰面的距离宜为20~50mm。

4.1.11管道的配管及坡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锯管长度应根据实测并结合各连接件的尺寸逐段确定。

  2锯管工具宜选用细齿锯、割管机等机具。

端面应平整并垂直于轴线;应清除端面毛刺,管口端面处不得裂痕、凹陷。

  3插口处可用中号板挫挫成15度~30度坡口。

坡口厚度宜为管壁厚度的1/3~1/2。

坡口完成后应将残屑清除干净。

4.1.12塑料管与铸铁管连接时,宜采用专用配件。

当采用水泥捻口连接时,应先将塑料管插入承口部分的外侧,用砂纸打毛或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粗黄砂;插入后应用油麻丝填嵌均匀,用水泥捻口。

塑料管与钢管、排水栓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配件。

4.1.13管道穿越楼层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穿越楼板处为固定支承点时,管道安装结束应配合土建进行支模,并应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分二次浇捣密实。

浇筑结束后,结合找平层或面层施工,在管道周围应筑成厚度不小于20mm,宽度不小于30mm的阻水圈。

  2管道穿越楼板处为非固定支承时,应加装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内径可比穿越管外径大10~20mm,套管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mm。

4.1.14高层建筑内明敷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火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且应按本规程第4.1.13第一款的规定,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图4.1.14-1)。

  2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300mm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的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图4.1.14-2)。

   

  3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图4.1.14.3)。

4.2 备料

4.2.1 管材、管件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管材应标有规格、生产厂的厂名和执行的标准号,在管件上应有明显的商标和规格。

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4.2.2胶粘剂应标有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

4.2.3防火套管、阻火圈应标有规格、耐火极限和生产厂名称。

4.2.4管材和管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进行外观、规格尺寸和管材与管件配合公差检查;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与生产单位有异议时,应按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和管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检。

4.2.5管材和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动时应轻放,不得抛、摔、拖。

4.2.6管材、管件堆放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管件均应存放于温度不大于40℃的库房内,距离热源不得小于lm。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

  2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不得不规则堆存,并不得曝晒。

当用支垫物支垫时,支垫宽度不得小于75mm,其间距不得大于1m,外悬的端部不宜大于500mm。

叠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3管件凡能立放的,应逐层码放整齐;不能立放的管件,应顺向或使其承口插口相对地整齐排列。

4.2.7胶粘剂内不得含有团块、不溶颗粒和其他杂质,并不得呈胶凝状态和分层现象;在未搅拌的情况下不得有析出物。

不同型号的胶粘剂不得混合。

寒冷地区使用的胶粘剂,其性能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产品。

4.2.8胶粘剂、丙酮等易燃品,在存放和运输时,必须远离火源。

存放处应安全可靠,阴凉干燥,并应随用随取。

4.2.9支承件可采用注塑成型塑料墙卡、吊卡等;当采用金属材料时,应作防锈处理。

 

4.3 管道粘接 

4.3.1管材或管件在粘合前应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拭干净,无尘砂与水迹。

当表面沾有油污时,应采用清洁剂擦净。

4.3.2管材应根据管件实测承口深度在管端表面划出插入深度标记。

4.3.3胶粘剂涂刷应先涂管件承口内侧,后涂管材插口外侧。

插口涂刷应为管端至插入深度标记范围内。

4.3.4胶粘剂涂剧应迅速、均匀、适量,不得漏涂。

4.3.5承插口涂刷胶粘剂后,应即找正方向将管子插入承口,施压使管端插入至预先划出的插入深度标记处,并再将管道旋转90度。

管道承插过程不得用锤子击打。

4.3.6承插接口粘接后,应将挤出的胶粘剂擦净。

4.3.7粘接后承插口的管段,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气候条件,应静置至接口固化为止。

4.3.8胶粘剂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粘剂和清洁剂的瓶盖应随用随开,不用时应随即盖紧,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

  2管道、管件集中粘接的预制场所,严禁明火,场内应通风,必要时应设置排风设施。

  3冬季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当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施工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密闭。

  4粘接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站于上风处,且宜配戴防护手套。

防护眼镜和口罩等。

 

4.4 埋地管铺设

4.4.1铺设埋地管,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按设计图纸上的管道布置,确定标高并放线,经复核无误后,开挖管沟至设计要求深度。

  2检查并贯通各预留孔洞。

  3按各受水口位置及管道走向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编号;

  4按实测小样图进行配管和预制;

  5按设计标高和坡度铺设埋地管;6作灌水试验,合格后作隐蔽工程验收。

4.4.2铺设埋地管道宜分两段施工。

先做设计标高士0.00以下的室内部分至伸出外墙为止,管道伸出外墙不得小于250mm;待土建施工结柬后,再从外墙边辅设管道接入检查井。

4.4.3埋地管道的管沟底面应平整,无突出的尖硬物。

宜设厚度为100~150mm砂垫层,垫层宽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2.5倍,其坡度应与管道坡度相同。

管沟回填士应采用细土回填至管顶以上至少200mm处,压实后再回填至设计标高。

4.4.4湿陷性黄土、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区,埋地管敷设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4.5当埋地管穿越基础做预留孔洞时,应配合士建按设计的位置与标高进行施工。

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顶上部净空不宜小于150mm。

4.4.6埋地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可按图4.4.6施工。

4.4.7 埋地管与室外检查井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检查井相接的埋地排出管,其管端外侧应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黄砂,涂刷长度不得小于检查井井壁厚度。

  2相接部位应采用M7.5标号水泥砂浆分二次嵌实,不得有孔隙。

第一次应在井壁中段,嵌水泥砂浆,并在井壁两端各留20~30mm,待水泥砂浆初凝后,再在井壁两端用水泥砂浆进行第二次嵌实。

  3应用水泥砂浆在井外壁沿管壁周围抹成三角形止水圈(图4.4.7)。

4.4.8 埋地管灌水试验的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

灌水15min后,若水面下降,再灌满延续5min,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试验结束应将存水排除,管内可能结冻处应将存水弯水封内积水沾出。

并应封堵各受水管管口。

4.4.9埋地敷设的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且经工程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

回填应分层,每层厚度宜0.15m。

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

 

4.5 楼层管道安装

4.5.1楼层管道的安装,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按管道系统和卫生设备的设计位置,结合设备排水口的尺寸与排水管管口施工要求,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在墙、梁和楼板上预留管口或预埋管件;

  2检查各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并加以贯通;

  3按管道走向及各管段的中心线标记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

  4按实测小样图选定合格的管材和管件,进行配管和裁管。

预制的管段配制完成后应按小样图核对节点间尺寸及管件接口朝向;

  5选定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形式,按本规程第4.1.8条规定的管道支承间距选定支承件规格和数量;

  6土建墙面粉刷后,可将材料和预制管段运至安装地点,按预留管口位置及管道中心线,依次安装管道和伸缩节,并连接各管口;

  7在需要安装防火套管或阻火圈的楼层,先将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套在管段外,然后进行管道接口连接。

  8管道安装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先安装立管,后安装横管,连续施工; 

  9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对管道的外观质量和安装尺寸进行复核检查,复查无误后,作通水试验。

4.5.2立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立管安装前,应先按立管布置位置在墙面划线并安装管道支架。

  2安装立管时,应先将管段扶正,再按设计要求安装伸缩节。

此后应先将管子插口试插插入伸缩节承口底部,并按本规程第4.1.6条要求将管子拉出预留间隙,在管端划出标记。

最后应将管端插口平直插入伸缩节承口橡胶圈中,用力应均衡,不得摇挤。

安装完毕后,应随即将立管固定。

  3立管安装完毕后应按本规程4.1.13条规定堵洞或固定套管。

4.5.3横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将预制好的管段用铁丝临时吊挂,查看无误后再进行粘接。

  2粘接后应迅速摆正位置,按规定校正管道坡度,用木楔卡牢接口,紧住铁丝临时加以固定。

待粘接固化后,再紧固支承件,但不宜卡箍过紧。

  3横管伸缩节安装可按本规程第4.5.2条进行。

  4管道支承后应拆除临时铁丝,并应将接口临时封严。

  5洞口应支模浇筑水泥砂浆封堵。

4.5.4伸顶通气管、通气立管穿过屋面外应按本规程第4.1.13条的规定支模封洞,并应结合不同屋面结构形式采取防渗漏措施。

4.5.5接入横支管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在穿越楼层处,应按本规程第4.1.13条规定支模封洞,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4.5.6安装后的管道严禁攀踏或借作他用。

5 验收

5.0.1 排水管道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

分项、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单位工程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建设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

验收应做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5.0.2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可根据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特点,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5.0.3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l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主要材料、零件制品的出厂合格证等;

  3中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入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