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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群众对宪法认知实践报告

篇一:

社区宪法心得体会论文

宪法认识及心得体会之宪法监督

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时也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制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

但众所周知,任何一部宪法都不会自动实施来体现其价值与功能。

要保证宪法的准确、有效实施,除了建立一些必要的政治性协调机制之外,还必须建立由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律机制,厉行宪法监督。

关键字:

法律地位效力机制监督制裁完善

引言

众所周知,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难免会出现违宪行为,如果放任这些情况的存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宪法权威。

只有依靠宪法监督制度才能防范和纠正这些行为,从而确保宪法的最高地位。

(一)理论篇

在我学习的过程中,稍微略有所领略到了什么是宪法,对于这个概念,各位学者可谓是各有所见,众口莫辩,不过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把宪法定义为调整国家与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为核心内容,并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

其次,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渊源、结构等,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国家性质以及国情的不同,又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宪法不同。

诚然,宪法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它产生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制约权力的运行。

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

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

然而宪法本身并不能自动实施,再好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监督体系和制度,也无非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

(二)实践篇

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我国宪法监督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同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宪法监督的有益做法,对我国的宪法监督制

度做出了新的规定,使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目前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从监督主体来看

我国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同时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有协助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进行宪法监督的职责。

现行宪法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同为宪法监督机关的规定,使宪法监督活动更具经常性和规范性。

2.从监督对象来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对象包括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

他们的监督工作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个案监督,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方式来进行监督,监督范围十分广泛。

3.从监督方式来看

规定了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法。

事前监督指的是宪法监督机关在监督对象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等生效之前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的监督。

事后监督指的是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等颁布实施后,或在特定行为产生实际影响后对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的监督。

现行宪法规定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完善篇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缺乏完善的宪法监督程序及相关规定。

宪法监督程序是宪法监督能够有效施行的必要步骤,程序性规定对于实体性规定内容的实现是不可或缺的,但现行宪法虽然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监督权的具体行使程序宪法未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宪法监督缺乏可操作性,难于运作,实践时遇到极大困难。

我国的宪法监督程序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缺乏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

虽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但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

能是制定法律,并不负责法律的具体适用及执行。

并且宪法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期短,职权多,在没有其他外界因素推动的情况下,它自身不可能主动发现并裁决违宪案件。

3.宪法监督权享有主体模糊不清。

根据现行宪法第62,67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另外根据现行宪法其他条款及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享有一定程度上的宪法监督权。

然而事实上,从严格的法律规范出发,他们都没有宪法解释权,该权力仅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解释权的享有是宪法监督权享有的基本前提,没有宪法解释权就无法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

4.违宪审查制度较为薄弱。

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尽管不能把违宪审查和宪法监督这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但建立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监督并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手段。

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但实际上他们只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并不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由他们来裁决自己通过的法律违反宪法,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鉴于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以上缺陷,所以为了保证现行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目前,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和改善党对宪法监督工作的领导。

首先,要区分党的职能和国家职能的界限,党同国家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党的决策不能代替人大的决策;其次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执行宪法监督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所以一方面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宪法监督工作进行领导,另一方面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开展活动。

这样既有助于理顺党政关系,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

2.建立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

我国是“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是我国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但就他们的法律地位和职权来说,并不是专任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

由于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能在全国人大

之上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

因此,可以借鉴法国的宪法监督模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宪法委员会专施宪法监督之责。

宪法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它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之前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并就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国务院及所属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等。

宪法委员会这一专任宪法监督机关的设立,将会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能,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宪法监督的作用。

3.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

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不是十分详细,应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对宪法监督专门机关的组成、职权、和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等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宪法监督实施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

4.建立和健全宪法诉讼制度。

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是不完备的,总会有一些宪法权利得不到部门法的具体保护,再者,任何权力和权利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而对此最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莫过于通过诉讼来进行制裁。

结束语

总之,宪法监督是当代宪法与宪政制度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直接意义。

为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可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最高监督权,由宪法委员会进行各种具体的经常性的监督宪法实施的活动。

它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向它们报告工作。

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对宪法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从而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完善的,可行的,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监督制度。

从而推动宪政秩序的良性发展和进步,促进了社会正义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胡锦光韩大元主编:

《中国宪法》[M]法律出版社,201X

[2]蔡定剑主编:

《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J]中国法学201X.

(1)

[3]陈云生主编:

《宪法监督司法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X.

(1)

[4]陈云生主编:

《宪法监督的一般理论体系》[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X

[5]陈云生主编:

《走法治必由之路——论宪法和法律监督的制度化》[J]比较法研究,1997

篇二:

关于社区服务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服务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1X年7月8日至8月3日

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太平社区

调查目的:

了解社区服务情况,锻炼自己,认识社会,增加知识调查对象:

观音山街道太平社区

暑假如期而至,此间我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我深入社区做了一系列的调查。

我要看看我是否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又手和大脑来面对社会,同时,也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这次社会实践,我主要是通过在社区居委会服务来调查社区相关情况。

调查情况如下:

一、社区居委会的基本功能: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另外,经调查我太平社区也针对本社区内部具体情况对居名作出了如下承诺:

(1)为社区居民最底保障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为新居民提供多方面优质服务;(3)为育龄妇女优生优育指导,

为行动不便老人上门服务;(4)为特困家庭提供关心服务,为待、下岗人员择业提供中介服务;(5)为七十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证;(6)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维权服务;(7)搞好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卫生服务

通过调查的这几天,我的确看到了居委会成员都履行了他们的职责,诚心诚意的为居民服务。

太平居委会下设有工作室、党员之家、文娱活动工作室等。

这些活动室的设立也大大的方便了居民,为社区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为现代社区建设打下了很好的物质基础。

二、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卫生部门成立技术指导组开展对社区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并联合市发改、编办、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制定了发展社区卫生规划、编制、人才队伍、经费补助、医保引导等相关配套文件。

以下是我重点调查的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一)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重视程度有较大提高。

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卫生部门成立技术指导组开展对社区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并联合市发改、编办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联合市发改、编办、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制定了发展社区卫生规划、编制、人才队伍、经费补助、医保引导等相关配套文件。

(二)政府增加了经费头入。

去年,兴港社区只有几家诊所店,今年,私人独自办的诊所就有好几家了,新建了兴港社区卫生医疗服

务中心,还新开了3家社区卫生合作社,为社区居名卫生健康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居民在社区医疗合作社就医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一定提升。

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重心开始逐步从单一的医疗服务向预防保健综合服务转变,不同程度的开展了家庭病床、户籍健康档案、康复指导、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

(三)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未来人类命运的兴衰福祉.社区卫生环境是否良好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起居、身心健康。

社区有专业的清洁工,专门打扫社区卫生,有的是打扫路面的拉圾,有的是处理社区居民墙面的广告图画等,还有专业的农林工人,专业负责处理社区绿化带,维护社区绿化。

(四)社区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和学习宣传仍不到位。

一些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没有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2、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作用和相关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社会关注度和干部、群众知晓率低,甚至连部分街道负责人都不太了解,导致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上得不到支持配合,社区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服务职能不清楚,全社会关心、扶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没有形成。

3、各项经费投入不到位。

坚持公益性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首要原则。

市政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内容包括:

按规定为社区

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方面的支出”.然而公共卫生补助经费至今未按规定预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由于总体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未得到体现。

三、为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议:

(一)希望要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二)要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培养步伐,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改善社区卫生工作条件,吸引更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社区群众等多方面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社区卫生信息公示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

在实践的这几天里,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体会到了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这时才发现自己是最幸福的。

因为我还在学习的阶段,还没能真正地接触事业,没能真正地了解到工作的难处和辛苦。

不过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不错的了,能在这么好的环境下读书,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是这一次社会实践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同时也给了我一次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经历。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一些基础的知识就够用了,可到了实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以后自己要走的路还很长,不能只安于现状,一定要奋勇直前。

篇三:

社区实践报告1

社区管理学实习报告

姓名学号

专业/班级

一、实习目的

1、进一步了解城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文化、治安、建设设施等,发现社区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和方案,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

2、巩固社区管理课程中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实践、组织能力,达到锻炼及完善自己的目的,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实习概况

实习地点:

莱阳市富水社区、龙门社区、城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南关社区

实习时间:

201X年7月9日

实习小组:

201X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全体学生

指导老师:

王丽宁

三、实习内容

1、听取相关社区委员会领导关于社区的现状、成员职务安排、社区事务处理程序的讲解,以及参与有关该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探讨。

2、进行社区居委会、警务室、服务站、医疗站等的参观。

3、实地进行社区走访、进行相关社区访问与调查。

4、总结社区概况及探讨相关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四、社区概况

(一)富水小区

201X年7月9号,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去了莱阳市盛隆富水小区进行了参观活动。

接待我们的是富水社区居委会车主任,他向我们介绍了富水社区的大致概况,他分别带我们去参调解委员会观了群众工作站、信访工作室、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居民代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四点半学校、科普学校、便民服务厅、创先争优办公室、康复训练室等,该居委会开设了莱阳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进行党员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区服务相关工作。

富水社区采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居民自治模式。

富水区是一个商业性的住宅区,业主们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彼此间互不相识。

富水社区是莱阳境内比较规范正规的优秀社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工作服务体系。

该社区的社区服务是多方面的,其中有青少年权益保护、失业登记、纠纷调解、妇女信访接待

法律援助服务、社区妇女维权联系点职责、社区内交通车辆及事故处理等相关社区服务。

(二)龙门社区

龙门社区建立于201X年8月,位于莱阳市城区东南部,东起文昌路,西至蚬河路,南起凤凰路,北至龙门路。

辖区内有居民8800户,近22880人,辖区内有企事业单位5个。

社区党支部成立于201X年8月。

现有自管党员38名,双管党员200余名。

社区党员中心建立于201X年,办公场所面积1083平方米,辖区面积1.8平方公米,内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室、计生服务室、党员远程教育室等12个功能室。

其中,一站式服务大厅内办公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党员管理、民事调解等工作。

文体活动室、健身房和图书室为党员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学的场所。

按照市委和街道党工委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富水社

区开展了党员“双管双责”试点工作,将居住在社区在职党员,按照岗位特点、兴趣爱好等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设置了治安巡逻、卫生保健等10个特色党支部。

龙门社区居委会内设有健康教育章程、病媒生物防治章程、组织管理章程等相关内容及相应规章制度,还设有社区爱国卫生制度及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名单等。

龙门社区党支部紧密结合“创新争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亮身份、比贡献、树形象,开展系列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积极为居民办好事、解难事,为构建美好和谐的梨乡莱阳做出积极贡献。

(三)南关小区和城厢街道服务中心

南关社区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刑释解教安置帮

教办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司、治保委员会、治安巡逻队、会议室、农家书屋、内部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校校委会,并且制定了小组长会员联户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工作指导制度等。

曾被评为“红旗村庄”“经济工作先进村庄”“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村庄”“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村庄”。

五、社区居委会及服务站存在的问题

(一)角色错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

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不是一级国家行政组织,没有行政权力来控制和推动社区的各项事业。

而“自治”制度又不健全,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多,上级行政部门几乎都可以交任务、下指标给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提出要求,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

其具体表现有:

(1)居委会超权限、超职能、超量工作。

如计生调查、经济普查、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社区消防安全等,这些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工作,这些工作是带有政府行政行为的,必须具有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2)居委会承担了大量非“责”之责,并且是有责无权。

目前各居委会内都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牌子,有治安责任人、计划生育责任人等,这些项目的责任人都是居委会的主任。

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有工作任务都往居委会派发,动不动就要居委会签责任状。

(3)不合理的选举和考评制度。

(4)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应有的社会地位难以体现。

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偏低,居委会规模的设置滞后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现状。

(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关系不畅

在居委会到底是“居民自治组织”还是政府“腿”这样一个双重身份还搞不清楚的时候,随着住房私有化,特别是新兴商品小区的迅速发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这两大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自治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同时,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这三个功能重叠的组织形式之间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矛盾与冲突。

(三)社区参与严重不足

居委会的生命力在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最核心体现也是社区居民参与。

可见社区居民参与非常重要,因为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再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不可能得到利用。

更重要的是居民比居委会更了解自身需要,有他们的参与,社区问题解决会更有效率。

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社区居民彼此间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疏离感,居民对社区共同利益关心较少,社区意识不强,缺乏认同感和归宿感。

而传统的参与模式过于狭窄死板,无法提高居民的认同意识。

(四)资金不足,资源“整合”不力

社区服务资金的严重短缺。

目前,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社区服务的资金投入。

其具体表现形式为直接的财政专项拨款、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和税收减免等。

二是社会捐助资金投入,这是一种非经常性的资金来源。

三是有奖募捐基金投入,这成为我国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

四是社区服务的自身积累。

由于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其自身积累能力相当弱小,积累的资金数量也十分有限。

五是社区自身积累的投入,由于各

个社区所拥有的资源有明显的差异,因而这部分投资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

社区内可供服务的资源分散。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实行,社区内单位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服务资源,主要用于自己单位内部使用,虽然随着管理体制的转移,一部分资源和职能己经归属社会,但是长期形成的思维惯性决定这种归属是一种不完全的归属。

因此,加强社区资源整合也是当前社区服务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五)社区管理制度不规范

良好的社区要发挥合力功能,必须有一系列的规范、制度、秩序和管理。

要确定组织及其成员相互交往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又要规范对越轨者宽容的限度。

传统社区管理制度的缺陷在于:

一是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造成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受各自条条的领导,按条条的指令行事,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内的社会团体等组织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范,让社区成员来共同遵守。

对于社区行为越轨者,社区组织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适当而有效的惩罚;四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督机制,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对它们的工作质量和一些不正之风难以进行监督和制约。

六、社区居委会及服务站存在的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减轻居委会不合理工作负担,明确社区组织的权力和义务

逐渐理顺政府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切实减轻居委会的不合理负担,是强化

居委会为民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措施。

首先,各级政府组织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居委会的工作职能,让居委会有权拒绝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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