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解放区平民人口损失初步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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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中国解放区平民人口损失初步研究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解放区平民人口损失初步研究

作者:

卞修跃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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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4    更新时间:

2006-3-14

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战爆发后,正面战场国民党军队在华北地区抵挡不住日军的疯狂进攻,几乎是全线溃败。

当此之际,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挺进华北、华中抗日前线,发动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并在抗战期间逐步扩大,发展成华北、华中解放区。

华南广东省人民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1938年和1939年先后开辟建立了东江和琼崖抗日根据地。

至1945年3月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解放区共有19个,即:

陕甘宁边区、晋察冀边区、冀热辽边区、晋绥边区、晋冀豫边区、冀鲁豫边区、山东解放区、苏北解放区、苏中解放区、苏浙皖解放区、淮北解放区、准南解放区、皖中解放区、浙东解放区、鄂豫皖解放区、广东解放区、琼崖解放区、河南解放区、湘赣解放区,面积共计约956960万平公里,人口约9550万人。

[①]合此后至抗战胜利之际新解放的人口,解放区人口共有1.2亿左右。

上述19个抗日根据地,除陕甘宁边区之外,其余18个区均深入敌后,将日军侵占的大部分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等团团包围于其中,广大的根据地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敌后对日军展开了长期的武装抗击,使侵略者深陷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不能自拔。

侵华日军当局由于意识到中国抗日根据地所处的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及对其占领地区的严重威胁,同时更由于抗日根据地人民坚决战斗使其遭到沉重的打击,所以在攻占武汉后,日军一方面在正面战场与国民党军队展开大规模的战略会战,同时也不得集中大量兵力,对解放区进行疯狂进攻。

从1938年底开始至1944年上半年,日军对根据地区域进行长期反复的大规模的“扫荡”、“清乡”和“蚕食”,实施野蛮的“三光”政策,到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投毒、抓夫,企图彻底摧毁根据地抗日军民的生存条件,扑灭根据地人民武装抗日斗争的烽火。

抗战期间,侵华日军在中国境内制造了成千上万起大规模屠杀无辜民众的惨案,除一部分发生在国民党抗日正面战场战区境内和周围地区,其较大部分则主要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区域内。

其中尤以华北解放区的山东、河南、山西、河北等省,华中解放区江苏、安徽两省及华南解放区的广东省海南地区所受敌人摧残为最严重。

日军的疯狂进攻与残酷杀戮,给抗日根据地造成了巨大困难,使解放区军民陷入极端艰苦险恶的斗争环境中。

解放区人民在以武装抗击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的同时,自身也遭到罕见的灾难,付出了极为惨重的生命牺牲与财产损失。

本文即拟据所能掌握的材料,对抗日战争时期间中国解放区所遭受之平民人口损失情况作初步之研究,藉从一个方面揭示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所带来的巨大灾难,同时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人民为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所付出的巨大牺牲。

1.中国解放区抗战人口损失调查概况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及敌后根据地各级民主政权机构一直十分重视对于解放区人民遭受的巨大损失的调查工作。

中共中央曾于1941年8月1日作出过《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现在已是一个担负着伟大革命任务的大政党,必须力戒空疏,力戒肤浅,扫除主观主义作风,采取具体办法,加重对于历史、对于环境、对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具体情况的调查与研究,”以期“有效的组织革命力量,推翻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统治。

”同时规定办法六条,以收集国内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关系暨各根据地敌友我三方的各方面资料。

[②]同日,中共中央还根据上述《决定》作出《关于实施调查研究的决定》,规定调查研究的具体实施办法:

组织上,在中央下设中央调查研究局,担负国内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阶级关系各种具体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内设调查局、政治研究室、党务研究室三个部门。

调查局担负收集材料之责,在晋察冀边区设第一分局,担负收集日本、满洲及华北材料。

在香港设第二分局,担负收集欧美材料,同时收集日本及华中、华南沦陷区材料。

在重庆设第三分局,担负收集大后方材料。

在延安设第四分局,担负收集西北各省材料(交西北中央局负责);政治研究室内分中国政治研究组、中国经济研究组、敌伪研究组(包括日本中国沦陷区及其他被日本侵略地带)及国际研究组(包括苏联欧美及各殖民地半殖民地),负责根据材料加以整理与研究之责;党务研究室下设根据地研究组、大后方研究组、敌占区研究组及海外研究组,担负研究全国各地及南洋印度等地党的现状与党的政策。

《决定》还要求“北方局、华中局、晋察冀分局、山东分局、上海市委、南方工委及各独立区域的区党委或省委,均须设立调查研究室,专任收集该区域内外敌、友、我三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阶级关系各种具体详细材料,加以研究,编成材料书籍等总结性文件,成为该局委工作之助手;并责成各局委将所得材料供给中央调查研究局。

各局、委调查研究室设主任一人,必要时由各该局、委的委员之一兼任,内设若干有能力的研究员;拨给必要经费,给予各种便利,以达系统的周密的调查与研究一切必要情况之目的。

秘密工作区域的省委必须周密研究客观情况,但专任研究人员则应是最少的。

”[③]从上述两个《决定》看,中共中央强调调查研究重要性并大力倡导之,主要目的是出于对敌军事斗争、政治斗争以及发展壮大中共自身力量的需要。

但显而易见的是,侵华日军的在历次“扫荡”、“强化治安运动”中对抗日据地人民犯下的滔天暴行、造成的巨大损失,其本身即具有严重意义,成为民主政权各级机关本着中共中央《决定》精神进行调查研究的重要对象。

1943年初,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对自全面抗战爆发五年来日军对华北解放区的“扫荡”进行总结。

据其统计,从1938年1月至1942年11月底止,日军对华北抗日根据地整整“扫荡”了五年,“五年来千人以上的‘扫荡’,共计152次,至于万人以上的在大‘扫荡’共计37次。

”就“扫荡”的时间来说,五年来各根据地遭到“扫荡”的日数为:

“晋察冀(包括平西在内)308日,冀东259日,鲁北132日,冀中143日,晋西北270日,冀南100日,冀鲁边(清河区在内)85日,太行区303日,冀鲁豫329日,太岳197日,鲁南(滨海区在内)132日,鲁中124日,胶东48日(注:

每一区内同期‘扫荡’只算一个时间,敌人千人以下小股合击及时之出击作战时间未列入)。

五年来华北各根据地遭受‘扫荡’的时间,合计为2430日,到1942年11月底止,也就是说五年来平均每两天‘扫荡’三块根据地。

但五年来敌‘扫荡’频繁程度,又是逐渐增加的。

倘以各区‘扫荡’的时间与全年365日作百分比,则每年各区平均‘扫荡’频繁程度如下:

1938年为2.75/100,1939年为7.75/100,1940年为9.35/100,1941年为11.35/100,1942年为14.42/100。

在1942年一年内,全华北所有之根据地,平均被‘扫荡’了52日有奇,亦即平均每一天有两块根据地处于敌人‘扫荡’中”。

[④]

在每一次“扫荡”、“清乡”之后,日军铁蹄所经,尽成尸山血海,根据地人民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及人口伤亡。

根据地民主政权各机调查机关及相关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对受害损失情形予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地上报中共中央,并在《解放日报》、《新华日报》、《晋察冀日报》、《解放》、《八路军军政杂志》、《群众》等中共中央及各解放区的机关报刊上公布,用以揭露侵华日军对根据地人民所犯下的极端暴行、所造成的巨大灾难与损失。

对日军各种暴行造成的损害情形,边区政府也都及时地搜集资料或进行调查,各级机关报刊也随时将各地受害情形及统计结果公布,如《新华日报》即曾于抗战期间对日军暴行及各地损失伤害进行过广泛的报道。

晋察冀边区机关报《晋察冀日报》在战时也曾对日军在根据地内的残酷暴行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过许多报道。

战时中共中央或各边区机关报刊对日军各类暴行及其伤害情形的报道、对各民主政权机构或人民团体控诉日军暴行通告的刊载,其初衷着重于向世人揭露日军侵略罪恶,并不仅仅是为了进行损失调查。

但其所刊载的各项数据,以其为事发后不久由边区各级机关及时调查所得,因而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不仅为战后中国解放区全面地进行抗战损失调查积累了大量的原始调查材料,同时在当时也很好地配合了对敌军事斗争需要,对广大根据地人民深刻认识日本侵略者的残忍本性,鼓动民众同仇敌忾抗击侵略,使各界人士了解根据地区人民的苦难,都曾起到过重要作用。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从总体上看,抗战时期敌后根据地对抗战损失进行的调查,因受到当时恶劣艰苦的斗争环境局限,只是局部的、很不全面的,调查覆盖范围狭小,统计结果不全,很难反映解放区人民所遭受的生命、财产损失。

且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每一块解放区都曾遭到日军的反复进攻“扫荡”,反复遭受损失,民众迁徙离散;并在一定时间内根据地面积大幅缩小,域内人口减少。

在根据地这样一种从发展到收缩再到恢复扩大的波动过程中,同一区域在不同时期遭受的损失,因边区政府实际控制区域的变动,往往也在客观上不具备周详调查的可能与条件。

因而中国解放区对抗战损失展开大规模的调查,也正与国民政府权辖区域一样,是在抗战胜利后全面、系统地展开的。

当抗日战争接近尾声,根据地军民对侵华日军展开全面反攻之际,1945年7月13日,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筹委会全体会议决议通过《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组织条例》,成立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负责解放区抗战损失调查、灾民救济等战争善后事宜。

该委员会约于1946年初改称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⑤]。

其主要任务是,“调查报导解放区被敌寇烧杀、抢动、轰炸、破坏以及水旱虫荒所造成的一切人民损失,和对医药卫生、儿童保育、难民救济等需求的各种情形;并搜集一切敌寇罪行,向国内外控诉”,同时协助解放区政府及各人民团体筹划并进行各种救济难民灾民、抚恤赔偿、恢复建设等各方面的善后工作,并负责指导各解放区救济分会进行工作。

[⑥]另据《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委员会由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委员会15人组成,并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一人,总会设于延安,下设调查报导、救济联络、医药卫生和会计四科,并可于必要时增设各种专门委员会,聘请顾问协助工作。

委员会由董必武、周恩来、成仿吾、邢肇堂、沈其震、傅连暲、孙仪之、王子宜、伍云甫、张学诗、范长江、苏井观、钱之光、沈云晖等15人组成,董必武为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伍云甫为秘书长。

[⑦]各个解放区随即也都成立了解放区救济分会,隶属于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实际主持各解放区抗战损失调查及善后救济工作。

以山东解放区救济分会为例。

1945年8月17日,中共山东省政府发布命令,公布《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山东省公会组织及工作条例》及《关于成立救济机关的指示》[⑧]。

规定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山东分会隶属于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俟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成立后,隶属于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

《条例》和《指示》同时具体规定了山东解放区求济分会的组成造、工作任务、物资筹措等方面内容。

[⑨]为了能够在全省各地及各大城市光复后,对省内人民及时“紧急救济并向日本要求全部倍偿起见”,山东省政府还在同日公布的《关于成立救济机关的指示》,要求各行政区、市成立救济机关,以做好充分的准备[⑩],同一天,中共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集中一切力量支援前线的训令》,在其所指示的五项“当前全部工作重点”中,第四项即为“调查与统计历来在战争中之各种损失,以作战后向日本战败者要求赔偿之依据”,应根据山东省所发布的《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山东分会成立的指示》办理。

[⑪]可以看出,当时解放区政府对抗战损失之调查工作是十分重视的。

8月24日,山东省救济委员会成立,由中共山东省政府主席黎玉兼任该会主任。

9月12日,中共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查八年战争损失的指示》,“为了有组织的调查本省八年来由于敌伪的烧杀抢劫、轰炸破坏以及各种压榨侵占乃至水旱虫灾给予人民的损失损害,求得比较确实的情况,以便转送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山东分会向国内外控诉敌寇罪行,并报请总会向日本要求赔偿”,要求所属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妥善认真进行调查工作。

《指示》还特别强调:

“由于抗日战争前后历时八年之久,群众在战争中的损失与损害已经不是一次;而且损失与损害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群众已经是不胜记忆了。

要想获得比较翔实的科学调查成果,必须依靠我各级政权干部的深入与耐心的工作精神,而且只有依靠很好的运用群众路线,才能完成这一巨大的工作任务;粗枝大叶的单纯要求数目字,不与细密的组织工作与耐心的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必须坚决反对。

”为了能够很好地完成抗战损失调查工作,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在进行调查时,必须注意通过群众自己的系统,而掌握这一工作,则是各级政权干部不可诿卸的责任。

这一工作比较麻烦的地方,是村中挨户上了‘流水账’以后的分类统计。

要想顺利的完成统计任务,必须抓紧运用村学教员及村公所文书的力量,没有村学的山僻小庄,可由区公所酌予调剂,热心公益之农村知识分子、情愿为人民服务者,亦应吸收参加这一工作。

”在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上,则是由山东省政府制定统一的《抗战损失调查表》式样,分发到各地区,“以村为单位调查,以县为单位统计”,再由各行政公署汇报山东省政府。

“在各县领导进行这一工作时,可制发统一表格(或由行署专署统一制发均可),召集各区主要干部开会研究,解决进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困难,并将表格分发各区公所从事调查。

区公所则召集各村主要干部开会研究具体进行的各种办法,解决进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困难。

每村发一张统一的表格,并将表格要求讲解明白,准备各该村按户调查清楚后,按照统一表格规定项目,加以分类统计,汇报县府。

各村挨户调查时,则可按群众实际损失与损害,如记‘流水账’的方式,记明物品数量,并挨户折成共值本币数额,妥为保存,以便将来可能赔偿时之依据。

”在调查工作的时间安排上,山东省政府要求,“这一工作进行最好的季节与场所,是在秋收完毕后冬学教育中进行”,但调查工作必须在194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并将调查结果汇报省政府。

为保证调查工和能够及时顺利地完成,“在进行工作期间,要求每月检查一次,以收及时指导之效”,并希望各级政府的同志能够多所研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推进工作。

[⑫]在该《指示》之后,山东省政府又曾于10月12日发出《关于调查八年战争损失的补充通知》,于11月21日发布《加速调查战争损失的通告》,于12月7日公布《关于调查八年战争损失的补充指示》,于12月11日发出《关于调查八年战争损失的布告》等,对各级政府的抗战损失调查工作进行严格督促。

在山东省政府的严格督促指导下,山东解放区的抗战损失调查工作工展得颇见成效。

1945年12月17日,中共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山东八年战争损失初步调查统计》,据其不完全的统计,抗战八年中人口死亡668143人,被抓壮丁393259人,被烧房屋1511186间。

到1946年4月,山东省政府即据山东解放区各级政府汇报之查报材料,汇总编制出《八年抗战解放区人民各种损失统计概数表》,其中关于人口损失及难民灾民情况统计如表1:

表1:

八年抗战中山东解放区人口损失及灾民统计表

项   目

人 数

占总人口之%

备 考

总人口

29591100

被害人民(口)

死亡

895714

3

伤残

1610883

5

被抓

1260000

4

急待救济者

还乡难民

2450000

8

鳏寡孤独

2300000

7

贫民

6357000

21

资料来源:

本表据1946年4月中共山东省政府制《八年抗战中解放区人民各种损失统计概数》重新编制,原表载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合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十六辑,第394-395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在中共山东省政府的抗战损失调查统计中,还包括了对农具、房屋、衣服、粮食以及牛驴骡马、鸡鸭猪羊等牲畜损失的调查统计。

从其统计结果看,在整个抗战期间,山东解放区人民不仅因日军之残酷杀戮遭受到巨大的人口伤亡损失,同时也遭受到极为惨重的财产损失,抗日军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日军的“三光”政策下被摧毁殆尽。

解放区人民历尽灾劫,坚持到抗战胜利,其中艰辛是难以想象的。

与山东解放区抗战损失调查相类似,华北、华中等地解放区也相继在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在本区域内展开了抗战损失调查,并于1946年初陆续作出初步统计,并将调查统计之结果汇报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或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上海办事处等机构。

以人口损失论,如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晋绥分会于1945年9月2日成立,由王首道、杜心源、乌兰夫等13人组成,武新宇任主任,王达成任副主任。

至1946年3月,初步统计出晋绥区绥蒙区部分之人口损失,[⑬]4月间调查统计出整个晋绥区人口伤亡损失,并将调查情形及损失统计上报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暨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

[⑭]晋冀鲁豫解放区救济分会于1945年9月14日成立,由李一清、裴丽生、袁致和等13人组成,由王乃堂任主任。

至1946年1月,该分会亦对晋冀鲁豫解放区抗战八年中之财产及人口损失作出初步统计。

[⑮]晋察冀解放区之救济分会成立于1945年10月25日,至1946年1月20日编制出含冀热辽区损失数字的《晋察冀边区八年敌伪烧杀抢掠统计表》[⑯],对该解放区的抗战损失作出初步统计。

此外,华中苏皖解放区也于1946年初将该区抗战期间之财产及人口损失调查结果,编绘成《八年来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表》等八份统计表,在上报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的同时,也于2月8日以苏皖边区临时参议会兼苏皖边区政府、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华中分会的名义致函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上海办事处,将该八份统计表一并作为附件报送。

[⑰]中原解放区也在此期间将其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及人口伤亡情形调查统计上报至中国解放区救济会员会。

1946年1月30日,叶剑英曾致函善后救济总署冀热平津区救济分署,将中国解放区此前对抗战损失之初步调查结果向该公署予以通报。

其函称:

“中国解放区军队和人民在八年抗战中于毫无外援之艰苦情况下,在敌后坚持抗战,他们不论对于中华民族或对于盟国之反法西斯事业,皆有莫大贡献。

因解放区深处敌后,更因解放区人民对敌斗争之无比坚决,其所受敌寇之破坏与蹂躏,最为残酷,解放区人民所蒙受之战争损失亦较其他地区更为严重。

八年中,敌伪对解放区曾进行无数次之反复‘扫荡’与‘清剿’,自1940年以后,更施行所谓‘三光政策’,制造所谓‘无人区’,使解放区人民受到亘古未有之残害与损失。

兹据延安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所接晋绥、晋察冀、冀鲁豫、太行、山东、淮海六个解放区之初步调查,在战争期间被敌人屠杀之人民近2000000,被敌寇掳去者亦达700000,由于战争而被破坏之房屋,约在5690000间以上,人民粮食损失共约2亿石左右。

若再加入其他损失以及由战争所造成之间接损失,如土地荒芜、普遍灾荒等,则其损失之大,更难以计数。

”[⑱]1946年4月间,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编制出包括晋绥、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苏皖、中原七个解放区抗战损失的《中国解放区抗战八年中损失初步统计表》,并于1946年6月30日由董必武以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主任名义致函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署长蒋廷黻,附表汇报解放区之损失。

[⑲]此《损失初步统计表》的结果,亦曾于1946年7月16日刊于《新华日报》,向世人公布。

在该统计表中,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将此前作为晋察冀解放区一个行政区的冀热辽区的抗战损失分割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解放区计算。

这也即使解放区抗战损失统计所含区域由叶剑英所提及的六块解放区变成了七块。

2.中国解放区抗战人口损失统计

各解放区在战后进行的抗战损失调查中,全部包含有抗战八年间人口损失、难民灾民情况及财产损失的统计。

我们深知房屋、耕地、粮食、衣物、农具、牲畜等财产是人们赖于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财产的严重损失,直接会影响到人口发展的存在环境,对人口损失会造成显著的影响,甚至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财产损失与人口损失之间的关系,进而考察人口损失的数量。

但以本文研究主题所限,且为简单明了计,我们在这里将利用各解放区的抗战损失调查统计资料,着重考察抗战期间山东、晋绥、苏皖、晋冀鲁豫、晋察冀、冀热辽、中原等七个解放区的人口损失情况,而此七个解放区战后进行的抗战人口损失调查及其统计结果,也正构成了中国解放区抗战人口损失调查的主体,成为我们研究中国抗战人口损失问题的重要的数据来源之一。

山东解放区抗战时期因战争所直接导致的人口损失情况,已于上文表1中表现,不在这里重复。

下面我们将分别对各解放区之战时人口损失情形作简单的考察。

晋绥解放区东起同蒲、平绥铁路,西隔黄河与陕甘边区相连,南抵汾阳离石公路,北至绥远内蒙。

1946年3月15日,晋绥解放区于《解放日报》上公布其所属之绥蒙区辖下之丰镇、集宁、陶村、归武、凉城、兴和、和村、清水河8县战时人口死亡统计结果,总计被杀或中毒致死7万人。

[⑳]另据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晋绥分会1946年4月26日致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公函称:

自1938年日军侵入晋绥,“一开始就向善良居民大肆屠杀,当时每县被杀人口已均在千人以上。

嗣后更不断‘扫荡’,实行所谓三光政策,每次进入我根据地,都往复施行严密搜索,对人口则实行所谓‘杀光’政策。

在临县贺家湾一个地洞中,一次即熏死男女老幼三百余人。

在汾阳之所谓‘三次强化治安’中,全县被杀掉三千余人。

总计直接被杀死者,根据吾人初步调查统计,全区九二五六○人,至被虐待、凌迫、抢劫以致引出疾病、冻饿而死之五七二四○人犹不在内。

”且因根据地民众同时遭到惨重的财产损失,生活基础毁损几尽,故全区难民于抗战结束后,以缺食少衣,经严冬春荒,至1946年4月间,人民仍然在饥寒交迫、伤寒瘟疫的侵袭下以“惊人速度”继续饿死病死。

[21]合计晋绥分会函中所列被日军残杀数及病饿死数,则抗战期间晋绥边区人民之死亡计达149800人。

另据穆欣在《晋绥解放区鸟瞰》一书中列入的不含绥远的晋绥区八年人口损失则为被敌残杀11.38万人,伤残84235人,被抓壮丁90281人。

[22]而在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于1946年4月汇总七个解放区之抗战八年损失初步统计时,晋绥区之人员伤亡损失情形则记为:

被敌屠杀及被虐待而伤病致死者153800人,被敌俘捕者90221人,鳏寡孤独及肢体残疾者101773人。

[23]以死亡人数论,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统计数较晋绥分会统计数多出3820人。

若将是年3月15日《解放日报》公布数与穆欣书中数累计,则死亡之数在18.38万人以上。

故大体上可以认定《中国解放区抗战八年中损失初步统计表》中数为可靠的,至于其较晋绥分会致“行总”之公函中数多出部分,或许正是由于该函所称之继续以“惊人速度”死亡的人数而在后来的调查中被计入者。

至于被抓捕数,穆欣所列数与上表中数相差不大,而伤残数则也可以据穆欣书中数从上表之“鳏寡孤独及肢体残疾者”数中分割出来。

苏皖解放区跨江苏、安徽两省,东部为苏中区、苏北区,几乎占江苏省长江以北全部地区;西部为淮南区、准北区,大体含南京-合肥一线之北,合肥-怀远-道口之线以东淮河两岸、津浦路两侧之安徽18个县及河南省东南端永城、夏邑、商丘三个县。

1945年11月1日成立苏皖边区政府,下辖八个行政区。

1946年2月8日,在苏皖边区政府、苏皖边区临时参议会、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华中分会致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上海办事处通告苏皖区抗战损失情形之节略中,附有《八年来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表》等八份统计表。

以人口损失论,抗战期间,苏皖区被敌杀害239387人,因敌迫害致死计54147人,被抓壮丁计133500人。

该统计表按八个行政区分别统计,兹据原表重绘如表2:

表2:

抗战八年苏皖解放区人民生命损失表

行政区别

被敌杀害(人)

残废(人)

被抓壮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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