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指导意见稿创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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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指导意见稿创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指导意见

一、制定目的

为指导各单位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增强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依法合规。

二、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依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4.没有包括的工程类别,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明确标准的,统一按1.0%提取。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可能涉及的安全费支出部门用括号标出)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安全警戒措施支出:

(物资部/安质部/项目办)

(1)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支出:

安全警示灯、警示标牌等;

(2)现场安全警戒措施费用支出:

警戒绳、警戒栏杆、安全三角锥、硬防护措施等;

(3)现场封闭支出:

现场封闭围挡,如栅栏、彩钢板、砖、砼墙体等。

2.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1)“五临边”防护设施支出:

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支出:

(物资部)

(2)“四口”防护设施支出: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设施支出;(物资部)

(3)交叉作业防护设施支出:

防护棚、支护设施、防护网、警示围栏等;(物资部)

(4)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支出:

安全绳、安全网、防坠落器、防护栏等;(物资部)

(5)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护设施支出;(物资部)

(6)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设备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爬梯、梯笼的支出;(物资部)

(8)气瓶防护措施的支出:

如设置分类存放的仓库;(物资部)

(9)施工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支出:

专用防尘面具、吸烟机、吸尘器、通风机等。

(工程/安质/项目办)

(10)物料运输、材料堆码防止物料坠落的加固措施支出:

如汽车运输钢材加固,轨道车运输简支梁、大型设备加固,双层存梁、轨枕堆码加固等;(物资部/设备部)

(11)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构筑物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支出;如路基石方开挖爆破覆盖物、周边警戒设施和人员费用;(工程/安质/物资部)

(12)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如基地、现场夜间施工照明设施及电费。

(物资部/设备部)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物资部)

(1)安全低电压用电的设备、设施支出:

如36伏及以下低压变压器、照明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线路等;

说明:

安全低电压以上的用电设备、设施,如配电箱、柜,照明设施,电缆线等一般情况列为临建设施计入临建费用,若非列入临建设施,则可考虑列入安全用电设施,相关费用计入安全生产费。

(2)用电(变电)设备、线路、机具配装的各类漏电保护装置、接零接地保护装置、触电保护装置支出;

(3)变压器、配电盘、低压照明的灯、线,裸露导线的防护支出:

如配备防护罩、防护网、线路架空或敷设、设置配电房、及其他采取的隔离措施等;

(4)备用电源支出:

如配备的发电机及配套电缆,防止倒送电装置(闭锁装置);

(5)电气设备防爆装置支出;

(6)外电防护措施支出:

限高、绝缘、防雷、接地设施等费用;

(7)用电配合费用支出。

4.安全设备、设施的支出:

(1)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的检测仪器支出:

如瓦斯检测仪、硫化氢检测仪、风速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等;(安质部)

(2)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的监控设备支出:

如各种地质灾害的监控系统(比如隧道施工中使用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用于安全生产活动的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等;(安质部)

(3)密闭空间安全生产的通风设备等;(设备部)

(4)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附件的维修、更换支出:

如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运输设备上的各种行车行程限位装置、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的维修、更换等;(物资部/设备部)

(5)防火设备、设施支出:

防火墙、防护布、灭火器、消防栓等配套设施等;(物资部)

(6)防水设备、设施支出:

防水设备、设施的基础处理(地面硬化及搭设枕木垛)、石棉板、帐篷或彩钢板房等设施;(物资部/工程部)

(7)防腐设备、设施支出:

防腐设备、设施的基础处理和钢筋覆盖的帆布、塑料布等;墩台身钢筋、支承垫石钢筋或钢筋笼现场防护;梁场、板场钢筋下料后的防护处理费用;(物资部/工程部)

(6)防爆设备、设施支出:

防爆用专用工机具、设备、防爆照明灯具等;(物资部)

(7)防毒设备、设施支出:

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物资部)

(8)防尘降尘设备、设施支出:

施工场地、便道硬化,汽车运输便道防尘处理用的洒水汽车(或租赁)及外购水费用,施工场地周围洒水防尘费用,防尘面具、通风设施、除尘设备等;(物资部)

(9)防风设备、设施支出:

脚手架、提升架等临时设施的钢丝绳、固定钎、锁紧扣、铁丝、铁钉、防风栅栏等;(物资部)

(10)防地质灾害设备、设施支出:

防地质灾害措施发生的机械费、材料费等,如滑坡监测设备、建立防滑坡设施、防坍塌设施发生的机械费、材料费等;(物资部/设备部)

(11)防雷电设备、设施支出:

防雷设施的材料、敷设及检测费用等;(物资部)

(12)防辐射设备、设施支出:

防辐射服、防辐射屏障等;(物资部)

5.消防安全支出:

(1)消防器材/设施的购置、维护与更换支出;(物资部)

(2)消防培训、取证、宣传费用支出:

如内外部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购买或印制消防书刊、防火警示标语标志发生的费用,消防设施、装置防护用品的检验费用、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员取证发生的费用等。

(安质部)

6.交通安全支出:

(1)运输工具附属安全带、车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支出;(物资部)

(2)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支出;(设备部)

(3)交通安全宣传、培训费用;(安质部)

(4)非常规运输安全措施支出;(物资部/设备部/安质部)

(5)非常规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机动车年审费用;(设备部)

说明:

非常规运输车辆主要指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及特种超长、超宽的大件运输车辆,如油罐车、铁路运输机车等。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支出:

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维护、改造的支出:

用于应急救援使用的各种器材/设备,如:

消防设备和器材、空气呼吸器、救援担架、救生绳、软梯、救生气垫、急救箱、应急照明、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千斤顶、抽水泵、铁锹、编织袋、通信保障设备等;(物资部/设备部/项目办)

2.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相关支出:

用于应急救援使用的物资与外部单位签订储备合同的支出,如应急仓库、临时存放点的设置支出等;(物资部/设备部/工程部)

3.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支出:

救援器材消耗、标识、横幅,机械费等;(物资部/设备部/安质部/项目办等)

4.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支出。

(三)开展重要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费用:

如开展瓦斯隧道、不良地质隧道、高路堑坚石开挖、铁路营业线施工、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等;(安质部/项目办)

2.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如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路基溶洞地质钻探发生的费用,桥梁桩基溶洞地质钻探发生发生的材料、机械费等;(试验室/安质部)

3.安全隐患整改费用:

整改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安质部/物资部/设备部)

4.火工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管理、监控、防护费用:

包括与外部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物资部/安质部)

5.施工环境监测、施工便桥安全检测及评估费用;(安质部)

6.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评审费用支出。

(安质部/项目办)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及专家咨询、评审支出;(含住宿费、招待费、车辆接送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安质部、工程部/项目办)

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支出:

(含住宿费、招待费、车辆接送费、差旅费等)(安质部/项目办)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安质部/项目办)

4.日常安全检查人员使用的车辆及燃油费用支出;(安质部/设备部)

5.安全检查车辆、工具、器材购置、更新、检测、改造支出:

如安全检查专用汽车、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万用表、电笔、兆欧表、摇表、卷尺、相机、测距仪等。

(工程部/试验室/物资部/安质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更新、维护支出;(物资部)

2.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支出;(安质部)

常用安全防护用品举例:

安全帽、安全带、反光背心、绝缘手套、耐酸手套、(绝缘防刺穿)防砸鞋、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耳罩、特殊防护服(光辐射、热辐射、有毒有害物质等)等;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质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资料、用具的购置和更新支出:

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横幅、张贴画费用,设立陈列室、职工教室费用,用于安全教育的投影仪、复印机、电脑办公用品费用等;

2.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支出;

3.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培训资料费、授课费、培训期间用材料费、机械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取证支出,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等人员安全资格证取换证支出等;

4.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产生的交通、差旅支出;

5.其他安全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质部)

1.安全技术研发的支出;

2.专项安全课题研究的支出;

3.安全软件、技术产品的购置支出:

如“品茗市政安全软件”、博盛科技安全多媒体培训“工具箱”等。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支出;(设备部)

2.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如消防设施检测验收、防雷设施检测验收;(安质部)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课题研究费用支出;(安质部/财务部)

2.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项目办/安质部)

3.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支出;(安质部)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新办、延期、变更支出;(公司安质部)

5.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项目办)

6.特殊防暑降温支出:

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和工作场所高温作业)人员采取的防暑措施(施工场地遮阳棚、中途休息的帐篷、桌椅等)、降温措施(绿豆汤、人丹、解署汤药、风油精、电风扇或空调)费用;(项目办)

说明:

此处降温措施采取的费用指为野外作业配备的防暑降温药品及降温设备费用。

7.冬季高寒地区特殊安全用品费用支出;(项目办/安质部)

8.职业健康体检及特种作业体检支出:

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等人员及炊管人员的体检;(项目办)

9.配备给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办公用品开支:

摄照/相机、文件盒、资料柜等物品;(项目办)

10.涉及以上

(一)至(九)各项中发生的外部劳务费用(人工费);(计划部)

11.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五、安全费用实施与管理

1.各单位应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财务部设安全经费专项账户管理,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安质部为安全费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计划部、财务部为配合部门。

新项目上场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进行策划,由项目安质部牵头,其他各部门参与,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特点,合理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各部门所发生安全生产费用的内容。

2.各项目部安质部在开工前及每年初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本项目负责人核准后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

对于前期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列示不全,漏列项目较多,未能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投入状态的,各项目要对开工以来发生的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特别是大临建设中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

对原属于安全生产费用但列入其他项目费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针对上述

(一)至(九)项提示费用项目逐个对照,确保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不漏项、费用计提合理。

3.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设施原材料的购买由项目设备部、物资部完成,各部室按分工完成并实施安全投入,有发票的安全投入费用经安质部核准登记后,财务部核帐记入专项账户,安质部统一收集发票复印件备份。

财务部门在列示费用项目不明确时,应组织工程部、计划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进行集体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财务部门予以列销,同时应对费用项目增加备注和来源依据说明,对于每个凭证后附资料应有费用计算说明和依据,交叉费用要解释完整。

4.项目安质部应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建立实物台账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从各部门列支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通过PM系统上报。

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纠正不按计划投入或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安全生产费用核算注意事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明确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的项目:

(1)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费用;

(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不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

劳动防护用品是因特定工作中人身安全与健康而配备的防御性装备,而不是生活用品;

(1)劳动防护用品举例:

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焊接手套、耐酸手套、(绝缘防刺穿)防砸鞋、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耳罩、特殊防护服(光辐射、热辐射、有毒有害物质等)等;

(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举例:

普通工作鞋、一般防护服(防寒)、一般防护服(春秋装)、雨衣、雨靴、肥皂、毛巾等生活用品。

3.防暑降温费的列支科目区分:

(1)按公司规定6至9月份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科目列支,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2)为高温工作场所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该部分费用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4.安全生产费用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资金,安全管理人员含专职安全员工资属于项目管理费范畴,不允许在安全生产费列支。

5.各单位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所有支出必须先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实际需要的,再按正常渠道在成本中列支;企业年末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6.为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公司鼓励全额或超额使用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鼓励安全生产费用年度零余额。

七、安全生产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区别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所以,安全生产费在建筑工程范围内属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一部分。

房建及市政等建筑工程项目一般记取的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建办[2005]89号文”要求。

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利、电力、港口等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项目所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记取“安全生产费”(执行“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生产费”费率执行“财企【2012】16号文”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各地方提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一般高于“财企【2012】16号文”要求。

说明:

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适用范围: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如铁路、桥梁、公路、水利、港口等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

适用范围:

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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