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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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新工厂厂房工程要求
1、总则
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并符合节约能源、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空气洁净度等级
生产车间SMT房洁净度参照1000000级要求,其他地方参作洁净电子厂房要求。
3、总体设计
3.1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远离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周围无明显振源。
满足消防、14001要求。
3.2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一、工艺布置合理、紧凑,设备布局符合加工流; 二、主要生产设备有:
AI、SMT、汽车电子自动化生产线体,PVC皮带线,波峰焊接机;试验设备主要有:
高温室、振动台、高低温箱、测试网房、跌落冲击台等。
三、生产车间需求温、湿度较稳定,洁净度较好,采光通风方便。
四、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最大设备为a*b*h\:
2*5*1.8M 五、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参照《主厂房二楼平面不知图》、《主厂房一楼平面布置图》。
3.3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
厂房在一楼上楼梯处设置人员换鞋处,SMT车间入室处需设置更衣室和饮水区,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并应根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需要设置生活用室和其他用室。
人员净化用室,宜包括雨具存放间、管理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洁净工作服室和空气吹淋室等。
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以及工作服清洗间和干燥间等其他用室,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在二期装修设计中设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员净化用室的入口处,应设净鞋器。
二、存外衣室和洁净工作服室应分别设置。
外衣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应按设计人数每人设一柜。
三、盥洗室应设洗手和烘干设备。
水龙头应按最大班人数每10人设一个。
四、洁净区不得设厕所。
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设前室。
五、可考虑设置空气空气吹淋室锡。
空气吹淋室应设在洁净区人员入口处,并应与洁净工作服室相邻。
单人空气吹淋室按最 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
当仅为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室时,可改设气闸室。
六、SMT要求作正压管理,压差为10~15Pa。
洁净区工作人员超过5人时,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
人流路线应避免往复交叉。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布置,一般按人员净化程序进行布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人4~6平方米计算。
洁净工作服室内,对空气净化应有一定的要求。
洁净室的设备和物料出入口,应根据设备和物料的性质、形状等待征设置物料净化用室及其设施。
物料净化用室的布置,应防止净化后物料在传递过程中被污染。
4.4噪声控制
洁净室内的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内的噪声级不应超过70分贝A。
二、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0分贝A;层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应大于65分贝A。
注:
(1)由于技术经济条件限制,或噪声大于70分贝A对生产无影响时,噪声级可适当放宽,但不宜大于75分贝A;
(2)上述噪声级是指在室内每一个工作点人耳位置(人离开)的测量值。
对于变动噪声,则取相同位置处在一个正常工作日内的等效连续声压级。
洁净厂房的平、剖面布置,应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其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并宜使各部分隔声量相接近。
洁净室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
对于辐射噪声超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应设置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等)。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声振等控制措施。
除事故排风外,应对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进行减噪设计。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根据室内噪声级的要求,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总风管为6~10米/秒。
二、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8米/秒。
三、有送、回风口的大风管为3~6米/秒。
洁净厂房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4.5微震控制
振动控制厂房和周围辅助性站房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包括水泵等)及其通往洁净室的管道,应采取积极隔振措施。
生产设备中对微震要求最高的是贴片机,对厂房内外各类振源应控制在:
三级或三级以下。
4、建筑
5.1一般规定
新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二楼搂层承重:
600KG/㎡。
新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地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
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
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应设置技术夹层、技术夹道或地沟等;穿越极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新厂房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其方案设计和构造的处理,应避免在人流与物流运输以及防火方面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5.2防火和疏散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吊顶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宜小于0.25小时。
洁净厂房内一般的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可按附录三进行分类。
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
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小时。
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新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用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参考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和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安全疏散门不得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5.3室内装修
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等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墙面内装修当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温层时。
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应符合平整、光滑、不起灰、避免眩光、便于除尘等要求;应减少凹凸面,阴阳角做成圆角。
室内装修宜采用便于操作;如为抹灰时,应采用高级抹灰标准。
洁净室的地面,应符合平整、耐磨、易除尘清洗、不易积聚静电、避免眩光、并有舒适感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厂房地面施工要求》。
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面、顶棚宜抹灰。
如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时,宜增刷涂料饰面。
地面、回风地沟和位于地下的技术夹层,应采用防水或防潮、防霉措施。
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应易于除尘。
洁净室和人员净化用室设置的外窗,应采用双层玻璃金属窗,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
洁净室内的密闭门宜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
无窗洁净室的密闭门上宜设观察窗。
洁净室门窗、墙壁、顶棚、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洁净室内的色彩宜淡雅柔和。
室内各表面材料的光反射系数,顶棚和墙面宜为0.6-0.8;地面宜为0.15--0.35。
除SMT车间外,车间洁净度参照装配式洁净室要求。
装配式洁净室所在的房间应有空气净化要求,并应与装配式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相适应。
外围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装配式洁净室顶棚可由装配式洁净室本身内壁板或支柱支承,也可固定在外围建筑上。
回风地沟或回风地坑宜设在外围建筑的地面以下。
装配式洁净室设计应满足在该室室内安装壁板的要求。
装配式洁净室的构配件应做到:
连接构造的整体性强、气密性好,并便于组装、拆卸、包装和运输。
装配式洁净室的四周壁板中,宜有一面或两面紧贴或靠近外围建筑的墙壁。
紧贴时,壁板与墙壁之间的安装缝隙应封闭;靠近时,应留有清扫距离。
当装配式洁净室时,壁板外侧设有技术夹道时,壁板与外围建筑内墙面之间净宽不宜小于600毫米。
5、空气净化
6.1一般规定
新厂房内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子物料区、SMT区参照洁净室标准,其他生产、存储区参照装配式洁净室标准。
二、新厂房气流组级别,参照装配式洁净室要求。
6.2洁净室压差控制
SMT生产区维持正压。
与室外的静压差,应在20Pa。
和9.8Pa。
之间。
洁净室维持不同的正压值所需的正压风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的启闭联锁。
系统开启时,联轴和序应为先启动送风机,再启动回风机和排风机,系统关闭时,则闻锁程序应相反。
6.3气流流刑和送风量
气流组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SMT工作区的气流速度,应满足空气洁净度和人体健康的要求,并应使洁净工作区气流流向单一。
二、回风口宜均匀布置在洁净室下部。
三、余压阀宜设在洁净室气流的下风侧,不设在洁净工作区高度范围内。
6.4空气净化处理
空气洁净度的空气净化处理,尽量应采用初效、中效、高效空气过滤器三级过滤,采用集中式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除直流式系统和设置值班风机的系统外,应采取防止室外污染空气通过新风口参入洁净室内的防倒灌措施。
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布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初效空气过滤器不应选用浸油式过滤器。
二、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正压段。
三、高效空气过滤器或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
四、中效、亚高效、高效空气过滤器宜按额定风量选用。
五、阻力、效率相近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同一洁净室内。
六、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方式应简便可靠,易于检漏和更换。
SMT房送风机可按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总送风量和总阻力值进行选择,中效、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宜接其初阻力的两倍计算。
SMT房空气调节系统如需电加热时,选用管状电加热器,位置应布置在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上风侧,并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6.5采暖通风、防排烟 新厂房内不采用散热器采暖,利用中央空调进行温度调节。
对波峰焊、回流焊设备,采用独立的排烟抽风系统;在车间的焊接、清洗工位,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公用的抽风系统;对办公室、会议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厕所、走道÷休息场所等,采取通风直排室外措施,其室内的静压值,应低于洁净区。
局部排风系统在下列情况下,应单独设置:
一、防倒灌措施。
二、含有易燃、易爆物质局部排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
6.6风管和附件
风管断面尺寸的确定,应考虑能对风管内壁进行清洁处理,并在适当位置设置密闭的清扫口。
SMT室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管、回风总管,应设置密闭调节阀。
送风机的吸入口处和需要调节风量处,设置密闭调节阀。
送风机的吸入口处和需要调节风量处,设置调节阀。
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设置调节阀、止回阀或密闭阀。
总风管穿过楼板和风管穿过防火墙处,必须设置防火阀。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和调节阀以及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保护网、孔板和扩散孔板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输送空气的洁净要求及其所处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SMT室内排风系统的风管、调节阀和止回阀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满足ESD和防尘要求。
在中效和高效的空气过滤器前后,应设置测压孔。
在新风管和送回风总管以及需要调节风量的支管上,应设置风量测定孔。
6、给水和排水
7.1一般规定
新厂房内的给水排水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技术竖井、地沟管槽内或地下埋设。
生产区不设给水和排水实施。
7.2给水
新厂房内的给水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直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
管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纯水管、高纯水管应采用硬聚氯乙烯管、聚丙烯管或不锈钢管; 二、冷却循环给水和回水管宜采用镀锌钢管; 三、生产用水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优质软管; 四、管道的配件应采用相应的材料。
7.3排水
新厂房排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对空压机废水、锡烟过滤废水过滤后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7.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洁净厂房应根据电子生产工厂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建筑物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消防设施。
7、气体管道
8.1一般规定
气体管道为普通压缩空气管道,压缩气体最大压力为8KG/C㎡,压力露点低于10℃。
8.2管道材料和阀门
气体管道架空敷设,支管宜明敷。
管道系统应尽量短,管路设预留口,不应出现"盲管"等不易吹除的部位,干管不支管上应设置吹除口。
能用阀门控制各管道的气体通断。
8.3管道连接
管道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
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处,宜采用法兰、螺纹或其它密封性能优良的连接件。
螺纹处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密封。
管道连接处环境应便于维护。
8.4安全技术
压缩空气站和压缩气体管道施工,由具备资历的施用单位来实施。
8、电气
9.1配电
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和《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要求,采用三相5线电缆,电气配管必须随主体施工作好预留预埋工作。
新厂房电气图纸需包括:
1、电气设计说明;
2、主要设备材料表及配电箱系统图;
3、主要设备材料表及配电箱系统图;
4、竖向配电干线系统图,配电箱系统图;
5、一层照明平面图;
6、二层照明平面图;
7、一层电力平面图;
8、二层电力平面图;
9、接地平面图;
10、防雷平面图;
11、弱电设计说明弱电系统图
12、一层弱电平面图
13、二层弱电平面图
导线必须按相分色,不得混用(A相用黄色,B相用绿色,C相用红色,工作零线用兰色,保护接地线用黄绿双色);电缆的金属护层,电缆支架、桥架必须良好接地;盘柜内应注明控制回路编号,系统图,盘柜内主要控制器具必须有调试、试验报告。
对SMTAI等A类设备许配置稳压设备和UPS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单独供电。
电源进线设置切断电源。
配电设备尽可能采用安装。
9.2照明
采用荧光灯照明,灯具暗装需采用防尘处理;工作面的平均照度为200~300LX,走道、卫生间、休息室等和备用、应急照度参照《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9.3通信
整个新工业园采用信息网控制,办公利用OA、ERP系统;电话采用程控交换系统。
9.4自动控制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温湿度、压差、报警、供电、抽风,消防控制、配电保护等采用自动化控制。
9.5静电防护及接地
地面选用长效防静电地面,墙面和天发装修采用防静电处理,满足《电子产品和制造防静电系统测试方法》(SJ/T10694)要求,具体要求参照《主厂房地面施工技术要求》。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14、总则
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并符合节约能源、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5、术语
洁净度:
以单位体积空气某粒径粒子的数量来区分的洁净程度。
洁净工作区:
指洁净室内离地面高度0.8~1.5米(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的区域。
16、空气洁净度等级
生产车间SMT房洁净度为100000级,其他地方为1000000级。
17、总体设计
4.1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料。
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
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农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
但不得妨碍消防操作。
4.2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一、工艺布置合理、紧凑。
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空气洁净度高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靠近洁净区人口处宜布置空气洁净度等级较低的工作室。
三、洁净室内要求空气洁净度高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四、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五、应设置单独的物料人口,物料传递路线应最短,物料进入洁净区之前必须进行清洁处理。
洁净厂房内宜少设隔间,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予以分隔。
一、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与非甲、乙类相邻的生产区段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 求者。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强噪声或散发较多热量、尘粒和有害气体,且不能采取局部措施加以 控制者。
三、生产联系少,并经常不同时使用的两个生产车间之间。
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宜将洁净区、人员净化、物料净化和其他辅助用房进行分区布置。
同时应考虑生产操作、工艺设备安装和维修、气流组织型式、管线布置以及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等各种技术设施的综合协调效果。
洁净厂房设计必须合理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
第3.2.5条洁净厂房内各种固定技术设施(如送风口、照明器、回风口、各种管线等)的布置,宜首先考虑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要求。
4.3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
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人员净化、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并应根据需要设置生活用室和其他用室。
人员净化用室,宜包括雨具存放间、管理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洁净工作服室和空气吹淋室等。
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以及工作服清洗间和干燥间等其他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员净化用室的入口处,应设净鞋器。
二、存外衣室和洁净工作服室应分别设置。
外衣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应按设计人数每人设 一柜。
三、盥洗室应设洗手和烘干设备。
水龙头应按最大班人数每10人设一个。
四、洁净区不得设厕所。
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设前室。
五、空气吸淋室应设在洁净区人员入口处,并应与洁净工作服室相邻。
单人空气吹淋室按最 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
当仅为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室时,可改设气闸室。
洁净区工作人员超过5人时,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
人流路线应避免往复交叉。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布置,一般按人员净化程序进行布置。
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和工作人员数量,洁净厂房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应合理确定。
一般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人4~6平方米计算。
洁净工作服室内,对空气净化应有一定的要求。
洁净室的设备和物料出入口,应根据设备和物料的性质、形状等待征设置物料净化用室及其设施。
物料净化用室的布置,应防止净化后物料在传递过程中被污染。
4.4噪声控制
洁净室内的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内的噪声级不应超过70分贝A。
二、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0分贝A;层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应大于65分 贝A。
注:
(1)由于技术经济条件限制,或噪声大于70分贝A对生产无影响时,噪声级可适当放宽,但不 宜大于75分贝A;
(2)上述噪声级是指在室内每一个工作点人耳位置(人离开)的测量值。
对于变动噪声,则 取相同位置处在一个正常工作日内的等效连续声压级。
洁净厂房的平、剖面布置,应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其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并宜使各部分隔声量相接近。
洁净室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
对于辐射噪声超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应设置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等)。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声振等控制措施。
除事故排风外,应对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进行减噪设计。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根据室内噪声级的要求,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总风管为6~10米/秒。
二、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8米/秒。
三、有送、回风口的大风管为3~6米/秒。
洁净厂房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4.5微震控制
振动控制洁净厂房和周围辅助性站房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包括水泵等)及其通往洁净室的管道,应采取积极隔振措施。
对洁净厂房内外各类振源,应测定其对洁净厂房的综合振动影响。
如受条件限制,也可根据经验对综合振动影响进行评价。
并应与精密设备、精仪器仪表的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对其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18、建筑
5.1一般规定
洁净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
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洁净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地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
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
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应设置技术夹层、技术夹道或地沟等;穿越极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对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其方案设计和构造的处理,应避免在人流与物流运输以及防火方面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5.2防火和疏散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吊顶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宜小于0.25小时。
洁净厂房内一般的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可按附录三进行分类。
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
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小时。
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要求者,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一、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用过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 用过5人; 二、丙、丁、戊类生产厂房,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者。
安全出口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用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和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安全疏散门不得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当洁净厂房同层外墙上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区的门窗,其洞口间距大于80米时,则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
专用消防口的宽度不应小于750毫米,高度不应小于1800毫米,并应有明显标志。
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附设阳台,并从二层起向上设爬楼。
5.3室内装修
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等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墙面内装修当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温层时。
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应符合平整、光滑、不起灰、避免眩光、便于除尘等要求;应减少凹凸面,阴阳角做成圆角。
室内装修宜采用于操作;如为抹灰时,应采用高级抹灰标准。
洁净室的地面,应符合平整、耐磨、易除尘清洗、不易积聚静电、避免眩光、并有舒适感等要求。
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面、顶棚宜抹灰。
如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时,宜增刷涂料饰面。
地面、回风地沟和位于地下的技术夹层,应采用防水或防潮、防霉措施。
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应易于除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