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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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方案
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方案
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恐怖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处置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积极预防、高效处置”的指导思想在思想、人员、装备、培训技术、保障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集中主要人力和物力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
2.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博山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方面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3.主要工作任务
3.1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事故发展过程立即做出反应。
3.2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报告辖区内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3参加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3.4组织指挥区内和参加跨区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监察和监测指挥对重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处理和处置。
3.5指导公众进行防护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消毒去污处理工作。
3.6经上级批准负责发布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信息。
3.7完成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4.1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
在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设立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应急工作。
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应急分队机构人员编成如下:
4.1.1领导小组:
组长:
区环保分局董局长
副组长:
区环保分局刘副局长
区环保分局郑副局长
区环保分局岳副局长
区环保分局周副局长
职责:
进入应急状态领导小组转为环境应急指挥部并组成前方指挥所、派出参加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
主任:
区环保分局刘副局长
副主任:
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马大队长
区环保分局监测站王站长
成员:
环保分局办公室赵主任
区环保分局法规科王科长
区环保分局域城站站长
区环保分局八陡站唐站长
区环保分局白塔站曹站长
区环保分局山头站陈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孙副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郑粼站长
区环保分局三产科蔡科长
应急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4.1.3专家咨询组:
由区环境监测站站长为组长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协助总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或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进行事件后果评价。
4.1.4前方指挥所:
指挥:
郑绍军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副指挥:
由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辖区环保局各监管站长担任。
成员:
区环保分局办公室赵主任
区环保分局法规宣教科王科长
区环保分局域城站周站长
区环保分局八陡站唐站长
区环保分局白塔站曹站长
区环保分局山头站陈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孙副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郑副站长
区环保分局三产科蔡科长
主要担负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要求上级应急组织支援。
4.1.5应急分队:
分别由区环保分局监察分队、监测分队、危管分队组成。
4.2应急分队的编成及任务
4.2.1监察分队
由各环境监察队伍编成。
负责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取证;提供监察应急信息;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局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4.2.2监测分队
由环境监测站组成。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监测鉴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及危害程度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提供应急监测数据资料;协助总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或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进行事件后果评价;区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4.2.3危管分队
由监管站组成。
负责联系上级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的应急监测确定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范围;指导环境放射性去污;提出保护环境和保护公众的措施和建议;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他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区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5.应急原则
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必须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就近用兵、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科学办事、技术应急的原则。
6.组织与指挥
6.1受领任务了解有关情况
6.2下达预备通知
6.3派出先遣处理组
有时为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尽快协助或指导事故所在区域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在下达预备通知之后应组织先遣处理组明确任务及职责提出有关要求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6.4分析判断明确任务
6.4.1听取报告建议。
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分队应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急指挥协同、应急工程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报告建议为应急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考。
6.5下达应急通知
6.6组织各种保障
6.7赶赴现场
按照指定的路线组织应急车辆编队、开进明确途中通信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的各种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区。
7.应急处置
7.1应急分队的行动
7.1.1受领任务。
各应急分队受领任务的内容主要有:
事故的基本情况;本分队的任务、编成、分工及准备工作要求;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等。
7.1.3进行防护。
各应急分队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事故等级、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况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而后进入应急现场。
7.1.4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
各应急分队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前方指挥所或应急指挥部。
7.1.5完成应急任务后的行动。
各应急分队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的通知后应组织本分队人员对遭受污染的设备实施消毒或消除去污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
7.2记录应急过程
7.3发布信息
7.3.1公众信息发布的权限。
公众信息通常由应急总指挥部请示上级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或者授权由前方指挥所发布有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发布或接受媒体采访。
8.各种保障
8.1器材保障
由应急分队结合各自职责提出装备计划经区应急办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8.2通信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
采取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以有线通信为主。
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受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区内办公室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与在外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信为主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实现应急通知的快速下达。
必要时也采取运动通信的方式或者直接派车接回。
(2)开进中的通信保障
采取无线通信的方式进行。
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车载通信系统、移动电话实现应急信息的快速传输。
(3)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
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
与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应急现场临时架设开通的有线电话指挥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车载通信系统实现上情下达;各应急分队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车载通信系统。
辅以运动通信实现应急信息双向交流。
8.3运输保障
运力的确认和调度由应急办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必须保证充足的行车用油。
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办统一设立调整点组织交通勤务保障。
8.4其他保障
(1)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送至就近的医院救治或者送到应急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
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转院或继续治疗。
(2)生活保障
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各应急分队行动前应备足一日量的熟食和水并备有一定数量的现金。
9.有关要求
9.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科室站要充分认清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分析潜在的隐患研究、掌握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突发事件的规律克服麻痹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环境应急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9.2注重信息收集争取应急工作主动。
各相关科室站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注重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产生、地区分布和转移等情况了解有关的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国内外形势动态建立环境应急数据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软件增强应急工作的预见性争取应急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应急工作的时效性。
9.3精心组织规划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结合当地实际、特点精心组织科学规划严密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设想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处置方案做到常备不懈。
根据应急时发现的问题、不足或者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环境的变迁适时修改预案中某些过时的方面和内容。
9.4组织应急分队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抽调精干的力量配备相应的设备组建应急分队(监察、监测、辐射、危管等)加强应急训练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应急培训也可聘请专家授课适时组织本局应急人员的培训。
各相关科室站应按照本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日常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准备和开展训练。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处置、技术规范、个人防护等。
积极参加上级应急组织的应急演习。
通过演习练指挥、练协同、练技术、练战法检验应急程序的科学性、指挥体系的合理性、力量编成的整体性、系统接口的协调性以及某些重大技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