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历史学考研总复习中国古代史知识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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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历史学考研总复习中国古代史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史前时代

一、旧石器时代(300万年前-1万年前)

直立人/猿人:

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北京人

早期智人/古人:

广东马坝人、湖北长阳人、山西丁村人、山西许家窑人

晚期智人/新人:

内蒙古河套人、山西峙峪人、广西柳江人、山顶洞人

原始群:

旧石器时代早、中期人类的社会组织形态都处于原始群。

以血缘为纽带形成一个个群体,群体内部群婚、乱婚,一个原始群就是一个血缘大家族。

只有母子关系是明确的,父子关系尚不存在。

班辈婚:

原始群逐渐形成原始公社(血缘家族公社)。

此时婚姻有了初步的禁约,只允许同辈婚姻,称为班辈婚。

旧石器时代晚期,中国先民逐步进入氏族公社阶段,排除了本族兄弟姐妹的通婚关系,班辈婚过渡到族外婚。

族外婚的出现表明氏族公社的产生,但氏族公社真正的繁荣在新石器时代。

二、新石器时代(1万年前-四、五千年前)

新石器时代基本要素:

磨制石器、制陶术、农业、畜牧业

新石器早期遗址:

湖南玉蟾岩、江西万年仙人洞、河北徐水南庄头、裴李岗文化(泥质陶瓷为主,与仰韶文化关系密切)、老官台文化、兴隆洼文化、彭头山文化

新石器中期遗址:

河南仰韶文化(彩陶,含半坡遗址和姜寨遗址)、内蒙古红山文化(大型祭祀建筑遗址)、大汶口文化、河姆渡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

新石器晚期遗址:

山东龙山文化(新型农具,牛羊鸡开始饲养,蛋壳陶)、浙江良渚文化(黑皮陶为主,已种植水稻,贵重礼器,干栏式建筑)、马家窑文化、石峡文化

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的主要阶段,妇女处于支配地位,丈夫居于妻方,辈分从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继承。

实行族外婚制,后来发展为对偶婚,即在互婚的男女群中各有一个主要配偶,但不严格,因此仍母不知父。

父系氏族公社:

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组织形式。

男子处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夫而居,辈分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男子从事农业和饲养,妇女的职能转向家务和生儿育女。

婚姻形态向一夫一妻过渡。

新时代晚期,若干部落结成部落联盟,联盟议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还推选出最高军事首长。

联盟首长逐步由推举变为世袭,在基层,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一步步向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过渡。

三、古史传说

五帝:

黄帝、颛顼(高阳氏,绝地天通改革)、帝喾(高辛氏)、尧、舜(有虞氏)

第二章、夏商西周

二里头文化:

典型遗址位于河南偃师二里头,发现于1959,相同文化的遗址在豫西、晋南有发现,晚于龙山文化,早于先商文化。

两个类型:

山西夏县东下冯的“东下冯类型”和“二里头类型”。

四期。

夏商周断代工程:

以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夏商周的年代学的科研项目。

1996年启动,2000年通过国家验收。

主要目标是西周共和元年(841bc)以前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商代武丁以下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商代前期提出比较详细的年代框架,夏代提出基本的年代框架。

康丁之后,商代嫡长子继承制基本确立。

早商,最高官职是师保。

黍、稷为主要谷类。

商代已使用货币,贝以十枚为一朋。

安阳废墟:

是商代后期的王都;偃师商城;郑州商城。

西周初期,最重要的官职是太师和太保。

周公为太师,召公为太保。

周的三支军队:

1.虎贲:

王室的禁卫军;2.周六师:

主力军,由周人组成,也成西六师;3.殷八师:

商遗民组成,主要驻在东方,也成东八师。

军队组成以战车为单位,一辆战车为一乘。

记载西周刑罚的资料是《尚书·吕刑》(刑法的名目)和《周礼·秋官》(与刑法有关的官名和职责)。

周礼:

西周礼乐制度日趋完善,西周初期在周公主持下制定周礼,出了关于政刑的各种制度外,还有吉(祭祀)凶(丧葬)军(军旅)宾(朝觐盟会)嘉(婚冠喜庆)五礼。

配合典礼仪式还有舞乐。

核心内容是严格贯彻宗法等级制、分别亲疏贵贱尊卑上下的礼仪体系。

分封制:

大规模分封诸侯在周公和成康时期。

三类诸侯:

同姓亲属、功臣、古帝王。

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

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半独立,国内亦实行分封。

卫:

武王弟康叔;齐:

姜尚;鲁:

周公旦;宋:

微子启;燕:

召公奭;晋:

成王弟唐叔虞。

宗法制:

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宗主地位,庶子分封。

诸侯、卿大夫、士。

大宗和小宗。

宗法制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与异姓贵族的关系以婚姻为纽带。

姬姓贵族和异姓贵族的婚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国野制:

也叫乡遂制,产生于武力征服。

西周的平民阶级是国人和野人。

国是统治宗族聚居的城郭和郊区,野是被征服者散居的鄙野。

国人是贵族的远系旁支,子孙繁衍超出限度,发展为国人。

国人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执干戈以卫社稷”。

野人亦称庶人。

西周的经济与文化:

主要农具是木制的耒耜。

初垦的生荒田叫“菑”,耕作了两年的叫“新田”,三年以上的熟田为“畲”。

1976年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是迄今发现最早的西周青铜器。

约西周后期出现了锦。

“质人”管理市场。

工商食官:

商周时期,手工业和商业基本上由官府控制,工商业者的生产经营在官府作坊和指定范围内进行,其产品和经营主要是为贵族统治者服务。

百工和官贾为官府效力,衣食住行均有官府提供。

新设“司工”一职总管官府手工业。

第三章、春秋战国

一、春秋五霸与战国七雄

周桓王时,周郑交恶。

齐桓公始霸:

齐桓公继位后任用管仲为相,改革。

当时北方山戎和狄正向南发展,侵扰燕、邢、卫等国。

齐桓公利用周王“尊王攘夷”,联合燕国打败山戎,又联合宋、曹制止狄。

齐国救邢存卫,在诸侯中威望大增。

召陵之盟:

楚国在南方强大,为了抵挡楚国的北上锋芒,656bc,齐桓公率齐鲁宋郑陈卫许曹联军侵蔡伐楚,直抵楚边境。

楚成王求和,双方订“召陵之盟”,楚实际上承认了齐的中原霸主地位。

蔡丘会盟:

651bc,齐在蔡丘召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会盟,商定了各国共同遵守的条约,盟约声明“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周襄公派人送来祭肉,正式确立齐桓公霸主地位。

晋是周成王之地虞的封国,除封于唐,后以晋水改称晋。

城濮之战:

632bc,楚北上围宋,宋向晋告急,晋文公救宋。

晋军为避开楚军北进锋芒,未战之前主动退军三舍至城濮。

晋文公会晋宋齐秦等军大破楚军。

楚军北上受打击。

践土之盟:

城濮之战后,晋文公大会诸侯于践土,参加会盟的有晋鲁齐宋蔡郑卫等国,盟约规定“皆赏王室,无相害也”。

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

此后晋楚斗争成了大国争霸的主要内容。

邲之战:

597bc,楚围郑,晋救郑。

次年晋楚战于邲,晋败。

弭兵之会:

春秋中期以后,晋楚相持中原效果普遍厌战,于是出现了宋国发起的两次弭兵会盟。

第一次在579bc,宋大夫华元向晋楚倡议,晋楚勉强响应,但三年后楚国毁约,北侵郑、卫。

546bc,宋大夫向戌第二次倡议,十四诸侯会于宋,确立了晋楚共为霸主的地位,小国对晋楚同样纳贡,齐秦大国分别与晋楚联盟。

晋楚间40年无大战。

秦穆公任用百里奚、蹇叔。

殽之战:

晋文公死后,秦穆公企图向东发展,争霸中原。

627bc,秦袭郑,回军至殽时遭晋军截击,秦军全军覆没。

秦改变战略,转而西向。

吴为古公亶父之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的后裔所建。

吴王阖闾攻楚,五战五胜。

越亦称于越,相传是少康的后裔,建都会稽。

494bc,吴王夫差伐越,勾践求和。

473bc,勾践灭吴。

三家分晋:

晋在春秋中期,政权逐渐为智氏、赵氏、韩氏、魏氏、范氏、中行氏六家卿大夫掌握。

首先智韩赵魏灭了范氏、中行氏,随后韩赵魏联合灭掉最强的智氏。

韩赵魏瓜分晋的土地、人民。

403bc,周威烈王正式册封三家为诸侯,晋国灭亡。

赵国占有东、北,韩国占有南部,魏国占有中、西。

田氏伐齐:

公子完在齐桓公时,因避陈之内争,逃来齐国,姓田氏。

春秋中期,田氏势力逐渐强大,后权力落入田氏一家。

391bc,田氏大夫田和自立为君,至此姜姓齐国变为田氏齐国。

逢泽之会:

魏文侯经李悝变法,建立了以武卒制为基础的强大武装力量。

344bc,魏发起并主持了逢泽之会,率领十二诸侯朝见周天子,成为盟主。

马陵之战:

逢泽之会韩未参加,魏于342bc攻韩,韩告急于齐,齐威王命田忌、田婴为将,孙膑为军事援韩。

魏将庞涓引兵自韩回魏。

齐军诈败,魏军紧追,在马陵齐军保卫魏军,庞涓自杀。

魏国元气大伤,一蹶不振。

出现秦齐对峙。

徐州相王:

齐因马陵之战提高了威望,魏向齐妥协。

334bc,魏惠王到徐州朝见齐威王,尊齐为王,齐威王不敢独自称王,又尊魏为王。

合纵连横:

齐秦对峙时期,以三晋为主,北连燕,南连楚,以抗击齐或秦,叫“合纵”;而以三晋为主,东连齐而抗秦或西连秦而抗齐,叫做连横。

“合众弱以攻一强”为合纵,“事一强而攻众弱”为连横。

战国后期变为:

六国联合抗秦为合纵,六国分别投靠秦国为连横。

317bc,韩赵魏在修鱼被秦军击败,合纵瓦解。

318bc,秦惠文王灭巴蜀。

284bc,燕国乐毅合纵攻齐,大败齐军。

齐将田单火牛阵夺回失地,但齐国一蹶不振,齐秦对峙局面打破。

远交近攻:

266bc,秦昭王用范雎为相,采纳了“远交近攻”,远交齐楚,近攻三晋。

又能破坏合纵,又能巩固所占土地。

长平之战:

262bc

256bc,秦吞并周王室。

内史腾灭韩,王翦灭赵、燕、楚,王贲灭魏、齐。

二、春秋战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动

私有土地的来源:

1.赐田转向私有;2.贵族转让;3.贵族间劫掠;4.开荒地据为己有。

农业的发展:

1.我国铸造铁器约始于西周末或春秋初。

春秋中期后铁器使用增多;2.兴修水利:

魏国西门豹引漳溉邺、秦国李冰都江堰、秦国郑国渠;3.农业技术进步:

深耕熟耨、辨土施肥、把握农时、疏密得宜。

普遍种植稷、黍、稻、麦、菽、麻。

手工业、商业:

海盐、池盐(西北地区)、井盐(最迟出现在李冰时的四川)。

刀币流通以齐国为主,后扩大到赵燕。

布贝在黄河中游,包括卫郑晋宋。

爰金是楚国货币。

秦、周使用圆形钱,有孔。

地主阶级来源:

1.分封贵族转化来的大地主;2.官僚和军功地主;3.大商人和高利贷者兼地主;4.豪民地主,随着土地自由买卖而发展,依靠经济手段。

农民的组成:

1.自耕农:

从旧时的庶人、国人转化;2.佃农;3.庶子:

有法定主人而没有完全人身自由;4.雇农:

完全失去土地而无固定主人的农民。

三、春秋战国的改革与变法

齐国管仲改革:

1.整顿行政管理系统,叁其国而伍其鄙。

叁其国是将国中划为21乡,士居15,工3,商3,分设三官管理。

乡下有连、里、轨三级。

伍其鄙将鄙野分为五属,设立五大夫、五正官分管。

属下有县、乡、卒、邑四级。

目的是定民之居,史士农工商各就其业,稳定秩序。

2.加强军事,作内政而寄军令。

将全国军事力量编为中左右三军。

将军事组织和行政系统结合,乡、连、里、轨与旅、卒、小戎、伍相对应。

军政合一,利用宗族关系加强军事。

3.税制改革,相地而衰征,设置官吏管理全国山林、川泽收入。

同时加强盐铁管理,铸造统一货币,调剂物价,促进经济发展。

初税亩:

鲁宣公推行。

以亩积为单位征收耕地税的制度,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税率为产量的四分之一。

实际承认了土地私有。

李悝变法:

魏文侯时期

1.废除世卿世禄制,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取缔淫民(凭借世袭制无功受禄的贵族)特权,没收财产、权力,按“食有劳而禄有功”原则重新分配,吸引贤才;

2.尽地力之教:

规定每亩地标准产量一石五斗,要求农民达到每亩增产三斗;杂种各种粮食作物,防止某种病害。

充分利用闲地扩大农副生产;

3.平籴法:

年成好时,政府以平价购粮,灾年以平价出售。

4.《法经》,我国古代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包含《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楚国吴起变法:

楚悼王时期。

1.封君传到第三代收回爵禄,废除公族中疏远者的特殊待遇,迁移旧贵族;2.精简官职,削减过高的俸禄,经费用来训练战士;3.整顿吏治,要求官吏私不害公。

禁止旧贵族招食客。

邹忌改革:

齐威王时期。

1.整顿吏治;2.广开言路;3.义务兵和雇佣兵结合,启用田忌、孙膑等;4.发展生产,改进国家授田制,采用分地长期使用制;5.稷下学宫。

赵烈侯时公仲连改革。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燕昭王改革,引进乐毅。

韩昭侯改革,申不害“术”:

1.改组、整顿官吏队伍,明确规定职务;2.考核监督。

商鞅变法:

1.制定二十级爵,意味着废除世卿世禄制,军功授爵,均规定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奖励军功,严惩私斗;2.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设令、丞(副县令)、尉(军事);3.什伍制度。

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一什,什伍内互相纠察;4.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4.统一度量衡;5.小家庭政策。

四、战国的政治变革

官分文武,俸禄制度,上计制度(考核官吏)、玺符制度

上计:

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长每年把自己辖区的户口、垦田、赋税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上报国君,并把木券剖分为二,国君执右,臣下执左。

年终官吏到国君处报核。

国君根据右券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

根据结果决定升降赏罚。

意味着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郡的性质本来是特设行政区,或是与县同级,或是军事区划,或是边地行政单位,战国成为普遍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

五、春秋战国文化

惠施学说的要义是“合同异”,强调对立物间的同一,又强调同一体内部的独立。

公孙龙:

白马非马

《春秋》最早的编年史,由鲁隐公到鲁哀公。

《竹书纪年》是魏国编年体官史。

三种历法:

以冬至月为正月的,叫“周正”;以冬至后一月为正月的,叫“殷正”;以冬至后二月为正月的,叫“夏正”(夏历,战国后期普遍采用)。

《甘石星经》:

楚人甘德《天文星占》和魏人石申《天文》两书。

第四章、秦汉

一、秦朝统一及其历史影响

A.中央集权的形成

1.皇帝制:

至高无上的权力,更改名号及有关用语,任免官吏,废除谥号,五德始终说;2.三公九卿制:

三公是丞相(秦设左右丞相,以右为尊)、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监察),互不统属。

九卿:

奉常(宗庙礼仪)、郎中令(宫廷警卫)、太仆(宫廷车马)、卫尉(皇宫保卫)、典客(少数民族事务)、廷尉(司法)、治粟内史(财政税收)、宗正(皇室内部事务)、少府(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3.郡县制:

郡长官是郡守、郡尉以及中央派遣的监察御史。

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另有丞(文书、刑法)、尉(军事)。

县下有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收租、征役)、游徼(地方治安),乡下设里;4.秦律。

B.秦朝经济政策

1.土地私有制。

颁发“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进行全国性土地登记,在于承认现实土地的占有状况,以稳定赋税收入;2.统一货币、度量衡与车轨。

规定货币为两等,上等为黄金,以镒为单位,下等为铜币,重半两。

以秦国度量衡为基础,并实行度量衡定期鉴定。

大车两轮间皆宽六尺;3.迁徙豪富。

下令迁徙各国旧贵族和豪富到咸阳、巴蜀等地;4.修驰道。

以咸阳为中心,一条向东直通燕齐,一条向南直达吴楚。

有咸阳向北直达河套地区也有一条交通干线,称为“直道”。

西南地区开通了由今四川宜宾至云南曲靖的道路,名为“五尺道”。

C.秦朝文化政策、经略边疆

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母敬整理文字,制定小篆。

程邈发明隶书。

尉屠睢征服百越。

开凿灵渠。

214bc,设桂林、南海、象郡。

派常頞经略西南夷,开五尺道。

派蒙恬夺回“河南地”,重设九原郡。

铸成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

二、西汉建立与文景之治

楚汉之争(206-202bc)

刘邦采纳陆贾建议,实行“无为而治”。

郡国并行制下,王国的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其余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国地位高于郡,王国太傅和丞相职位高于郡守。

赋税制度:

1.田租(田税),性质和其他税收不同,是对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土地税,对象是土地,征收的主要手段是实物,包括粮食、谷物;2.算赋和口赋,都是人口税,算赋是丁税,15-56岁男女每人每年纳120钱(一算),口赋是儿童税,7-14岁男女每人每年纳20钱;3.更赋,是代役税。

每人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不服役的,每月出钱两千,叫践更。

每人每年还要戍边三天,不服役的出钱三百,叫过更。

军事:

中央设南、北军,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

在地方有预备军,根据具体条件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皆有郡守和郡尉(后改为都尉)掌管。

《九章律》:

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连作法,增加《兴律》、《户律》、《厩律》,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文景之治:

1.轻徭薄赋,文帝在一段时期内免征田租,景帝将田租由十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立为定制。

算赋由120钱改为40钱。

徭役由每人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改为三年一个月。

2.贵粟政策:

晁错提出,“使民以粟为赏罚”,人民可以用粮食向国家买爵位、赎罪国家的粮食多了可以减轻租赋;商人买爵位需要向农民买粮,粮价会提高。

令为买爵或赎罪而入粟者将粟运至长城沿线。

国家存粮大增,农民生产生活改善,商人地位提高;

3.惠商政策。

“开关梁,驰山泽之禁”;

4.宽减刑罚。

废除了“收孥相坐律令”和“诽谤妖言之罪”,废肉刑改为笞刑。

《治安策》:

贾谊向文帝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文帝起初重视,但犹豫,形势严重后把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

《削藩策》:

景帝时,御史大夫晁错上《削藩策》,建议借诸侯犯错的十几削减诸侯王的封地,景帝采纳,削楚王戊的东海郡,削赵王遂的常山郡,削胶西王卬的六个县。

七国之乱:

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同姓王叛乱,导火线是景帝和晁错欲削他的会稽和豫章两郡。

刘濞乘机串通楚、赵、胶西、胶东、菑川、济南诸侯王。

154bc,七国以“诸晁错,清君侧”为借口叛乱。

周亚夫破叛军。

刘濞逃亡东越被杀,其余六王自杀,七国被废除。

景帝进一步削弱诸侯王的权力,免除诸侯王行政权,削减王国官吏。

三、汉武帝的统治

A.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中朝:

亦称内朝,主要是由皇帝身边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组成。

为了加强皇权,限制相权,汉武帝提拔中下层官员作为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划策,这样朝官中有了中朝和外朝之分。

由尚书、中书、侍中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决策机关,以丞相为首的外朝逐步成为执行机关。

刺史和司隶校尉: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武帝分全国京师直辖区以外地区为十三州部(监察区),每个州部设刺史一人监察地方。

又于京师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

察举制:

汉初,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

军功和郎官(郎中令下属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

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随从,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可从中选用)。

武帝时,军功地主衰落,郎官多出自“任子”或“赀选”。

董仲舒提出察举制,建议列侯、二千石郡守每年从地主阶级中推举茂才、孝廉各一人。

武帝于134bc初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此后正式确立。

除孝廉为主外,武帝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

被察举的人员一般都在郎署任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

《推恩令》:

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可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定名号。

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

《左官律》:

凡在诸侯国任官者,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并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

《附益法》:

严禁封国的官吏与诸侯王串通一气、结党营私,以孤立诸侯王。

酎金夺爵:

112bc,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酎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夺爵者达106人,占当时列侯的半数。

至此,王、侯虽然存在,但只能“衣食租税”,不过问政事,封土而不治民。

B.改革财政经济

五铢钱:

为了解决私人铸劣钱盈利造成的货币紊乱问题,武帝决定从统一货币种类、统一货币发行权入手。

118bc,武帝初令郡国造五铢钱。

113bc,武帝禁郡国铸钱,把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把钱币大权收归中央,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

这次新铸的五铢钱(上林钱或三官钱)重如其文,质量高,成唯一合法货币。

盐铁专营:

119bc,武帝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和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盐铁事宜,从此盐铁由政府专卖。

在各盐铁产区设盐官、铁官,隶属于大农。

朝廷获大利,打击了富商大贾和大手工业者,产品质次价高也损及百姓。

98bc实行酒类专卖,郡国设榷酤官垄断酒类销售,生产或自官府作坊,或由私人承包。

均输与平准:

110bc,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

均输即调剂运输,平准即平稳物价。

均输法就是在大司农下设立均输官,均输官到各郡国收购物资,把各地应运交中央的物资运到售价较高的地区出卖,再买该地物产,易地出售,辗转交换,最后把中央所需货物运回长安。

平准法是由国家在长安和其他主要城市设置掌管物价的官吏,利用均输官储存的物资根据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

打击富商囤积行为,市场物价保持稳定。

算缗与告缗:

为了打击富商、高利贷者,增加财政收入,119bc颁布算缗令,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商人财产没2000钱抽一算(120钱),手工业者4000钱抽一算。

114bc,告缗:

鼓励告发算缗不实,凡揭发属实,没收被告全部财产,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得一半。

C.改革军事

期门军:

138bc设立,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弟能骑射者组成,约1000人,归光禄勋掌管。

因常侍从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

羽林骑:

104bc,选六郡良家子弟组成,约700人,亦属光禄勋。

原叫“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得名。

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之意。

八校尉:

禁卫军于111bc建立,共有八支,每支约700人,由八个校尉率领。

故称“八校尉”:

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

招募而来,是职业兵,募兵制的开始,发展为西汉军事主力。

D.文化政策

设五经博士,博士弟子由太常选拔。

又从各郡国县选拔有文学教养的七年到太学与博士弟子一同受业,称“如弟子”,每年考试一次。

各郡国设郡国学。

E.晚年汉武帝

沉命法:

武帝末期阶级矛盾尖锐,镇压不成功。

武帝制定“沉命法”,自郡太守以下大小官吏,对辖区内的农民起义未及时发觉镇压者处死。

轮台罪己诏:

晚年统治政策出现转变,转向内政,实行“息民重农”。

89bc,拒绝了桑弘羊在轮台扩大屯田的建议,并下诏罪己,表示当今政务最重要的是“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

又以赵国为搜粟都尉推行代田法。

四、两汉后期的社会危机与王莽改制

昭宣中兴:

昭帝和宣帝前期霍光辅政,继续武帝晚年政策,减少徭役和赋税;放弃酒榷政策,改归民营;广置常平仓控制物价;“假民公田”,将国有土地租给贫苦农民耕种,不收租税。

限田限奴婢之议:

西汉后期主要社会问题是土地和奴婢。

哀帝时,大臣师丹、孔光、何武建议实行限制私人占田和奴婢数量的政策。

规定诸王、列侯以及吏民占田以30亩为限,占奴婢诸王最多不超过200人,列侯、公主100人,吏民30人。

商人不得占田。

遭反对,未实行。

王莽改制:

8年,王莽代汉称帝。

1.王田、奴婢政策

根据《周礼》的井田制度,规定更名天下田为“王田”,私人不得买卖;男丁八口以下占田超过一井者,分其田与宗族邻里乡党;原无田者,按制度授田,即一夫一妇授田百亩;废除奴婢制度,改奴婢之名为“私属”,即家众、家丁。

2.五均六筦

五均:

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设五均官。

长安分东、西市,各市有长,令、长皆兼“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钱府丞。

任务是管理物价,收工商业税。

赊贷:

政府办理贷款,规定贫民丧葬、祭祀、经营工商业而无资金的可向钱府丞贷款,丧葬三个月归还,祭祀十天归还,无利息工商贷款每年交1/10利息。

六筦:

官府专营盐、铁、酒、铸钱、征收渔猎樵采之税、五均、赊贷六事。

3.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由附会周景王铸大钱引起的,铸刀币作为大钱。

后第二次改革,废刀币和五铢钱,另造28种货币:

黄金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钱货六品、布货十品。

钱和布为同一物,即铜制,所以总称“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4.统一度量衡王莽铜斛

5.更易名号

附会西周官制,在中央设四辅(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三公(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四将(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改郡太守称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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