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494413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

石家庄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石家庄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市政府第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行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房屋结构:

施工面积:

平方米。

装修施工内容和工艺(详见附件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工程总价款:

(人民币):

元。

大写: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首款到位天后为开工日期)

第2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表

支付次数

形象工程进度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完成验收合格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开工:

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程完成后,材料和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视为开工。

工程进度过半:

指工程中隐蔽工程(水、电、管线)完成,墙、顶木工基层施工完成。

竣工:

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双方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应付给乙方工程尾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款后,均应出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

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票据.(见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3条甲方义务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下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甲方无偿提供装修期间水、电和冬季供暖。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工人管理费用除外)

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主体和承重结构。

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外墙开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门窗阳台的墙体;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或破坏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

(4)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线管设备;

(5)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线路;

(6)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已经入住的房屋和旧房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因进行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

应由甲方负责维修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4条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按照《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应当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相邻居民的安全。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和原居室留存室内的家具陈设。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5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三日向甲方提供材料单,甲方应在接到材料单三日内供料到工地;(见附件: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2)甲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质量的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甲方提出,甲方扔要求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供应的材料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乙方可收取甲方材料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

(4)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项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5)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应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见附件: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6)乙方按双方约定品牌、规格材料运抵现场后,如甲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规格材料,甲方需另付更换材料的采购费和运输费及材料差价。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应备注乙方代购。

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

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购费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完整施工图纸、效果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7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通知乙方。

第8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合同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为: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本合同执行的施工工艺标准为: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本合同执行执行的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标准为: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本合同执行的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第9条工程变更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增减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方式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增减项目内容以增减项目工程变更单为准,口头协议无效。

增加工程项目,乙方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后方能予以施工。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工程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相当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的的变更费。

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先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第10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工程阶段工期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以下情况工期不顺延:

(1)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11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四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施工中,甲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施工质量要求,双方应对有关事项及增加的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口头协商无效;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凡因乙方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返工后仍不达标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各个阶段的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签订验收单。

(见附件:

《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顺延。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

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私自入住或更换入户门锁,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物品损坏、盗窃、失火、水淹)等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

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工程结算单);

(2)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

第12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但是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石家庄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3)如不服调解,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