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注会经济法考试10多年真题的过程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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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注会经济法考试10多年真题的过程中

在研究注会经济法考试10多年真题的过程中,我把涉及到合同法的内容全部都梳理了一遍。

发现重要的考点重复出题的非常多,来回地考查同学们对合同法重点内容的把握,掌握程度怎么样。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认为这个知识点去年刚考过,今年就不会再考了。

同学们要知道,很多重点内容几乎每年都会出题,这些就是我们在复习中要重点关注和掌握的主要知识点。

有的考点可能今年考选择题,明年也许就变了,改考综合题,但是要考查你的内容依然没有变,考点还是那个考点,知识还是那个知识。

有的重点内容,前几年考了,大家也需要重点关注,只要它在我们的注会经济法考试中露过脸,你都不要小看它,也许它正潜伏在那里呢,等待着新的机会呢,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又出来“冒个泡”,然后又开始新一轮的潜伏。

所以重点内容大家一定要搞得滚瓜烂熟,不管你出什么题,咱都不怕,反正所有的知识点我都掌握了,随你怎么出题我横竖都不怕,我都会做。

前些年不是有个标语叫作“车匪路霸,露头就打”吗,我们复习考试,也要学习这种认真的精神,我们可以把所有的重要知识点看作“车匪路霸”,“你来一个我灭一个,来两个我灭一双”。

当然,要达到这个程度比较难,但是如果不难,那又怎么能显示出我们的水平比别人高那么一点点呢。

我们既然来了,既然要参加这个考试,就一定要有这个信心!

要有这个雄心壮志!

我们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这个考试!

没有别的!

别的我现在也不去想!

考过了,机会自然就找你来了!

重点的内容要考,题目又不能重复,没有办法,所以出题人来出题和我们来复习考试一样,都是比较郁闷的,出题也是一个折磨人的过程,同样不容易啊。

既要考出同学们的真水平,又不能重复出题,以免被同学们笑话,说这人怎么水平这么低啊,这题去年不是刚刚考过的吗。

把原来的题目直接拿过来考肯定不行,那怎么考呢,考同样的知识点,出题的人只能在题目的形式上来点花样,但是大家记住了,那也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形式变了,但是内容依旧,有首歌叫《涛声依旧》,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在我们考试中,大家一定要记住:

“考点依旧”。

题目的形式变了,但是“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知识点还是那个知识点,考你的依然还是那些东西,这个没有什么神秘的。

什么叫变着花样出题呢。

这里为同学们举个例子吧,大家看历年真题不知道发现没有,“盖章后的空白合同书”出现在题目中的频率比较高,露脸的机会比较大,考了好几次。

为什么?

因为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所以经常出现这一考点。

主要考查同学们对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和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的掌握情况。

08年多选题中,考了这个知识点,题目是这样的:

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卖得很火,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

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BCD)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好家伙,09年这个知识点又来了,接着考查这个知识点,但是题目形式变了,从08年的多选题,摇身一变,09年变成了单选题,题目的大意是某公司的采购员离职后继续拿着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和第三人签订合同,买什么呢,这次买的是100吨白糖,08年买的是电视。

大家记住,不管他买的是什么,出题人考我们的知识点没有变,“考点依旧”。

再给同学们举个例子:

合同履行中有三个抗辩权,也就是《合同法》第66条、67条和68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几个抗辩权经常考,2000年考的是不安抗辩权;2001年,不考不安抗辩权了,因为去年刚考过,考什么呢,改考先履行抗辩权了。

在合同履行这一部分,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2001年考过判断题,2004年同样出的是判断题,这个考点潜伏了两年,出题人又把它给拎出来了,但是,这次出题人比较偷懒,只是把措辞改了改,差不多是考原题。

有兴趣的同学有时间可以比较一下它们的异同,几乎是一模一样。

所以大家复习的时候,不要怕复习主要知识点费时间,你花再多的时间,最终都是值得的。

二、《合同法》的复习方法

 

(一)总的复习方法和技巧

先讲一下总的复习方法,《合同法》的复习有三个重要的依据,中国革命胜利有“三个法宝”,大家注意,我们在复习《合同法》的时候同样也有“三个法宝”:

第一个“法宝”就是我们的教材。

大家一定要对教材非常熟悉。

第二个“法宝”就是历年真题。

从历年的真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明年考试的出题方向和我们复习的重点。

有很多重要的考点,一直潜伏在那里,我们一定要在考试之前把它们都给找出来,然后,一网打尽。

第三个“法宝”就是《合同法》条文,以及最高院出台的两个司法解释。

特别是2009年新出台的《合同法解释二》非常重要,里面随便折腾一下就可以出很多考题。

如果大家把《合同法》条文搞熟了,我相信同学们会觉得考试其实很简单。

学经济的同学可能和学法律的同学复习的方式不太一样,学法律的同学参加司法考试,就拿一本书,什么书,《司法考试法律条文汇编》,至于别的教材,基本上都不买了,即使买也是尽量让别的同学买,我们趁着人家不看的时候翻一翻,司法考试基本上不受影响,照样过。

当然,比较悲剧的是,有的同学即使买有书,可还是照样不过。

但是,注会考试和司法考试不一样,同学们都没有专门学习过法律,教材就显得非常重要,教材就是我们复习的一个重要依据,很多考题就直接来源于书本,即使是考法律条文,相关的法条论述,你在书本里也同样能找到。

历年真题是我们查漏补缺的好帮手,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在我们做题的时候都能复习到。

可以说历年真题是我们复习备考的领路人。

怎么看教材,我觉得就没有必要给大家讲了,但是如何看历年真题,我觉得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参加所有考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一,要总结每套题中出现的考点。

然后,在我们的教材上把它画出来。

写上出现的时间,考查的题型。

这个工作做完了,还不算完,还得在我们的法条上把对应的法条给画出来,在上面写上出题的时间和出题的类型。

第二,要特别注意每套题,特别是选择题中的选项。

有很多选项,今年是干扰项,明年可能就变成了正确的选项了,一些题目就是潜伏在选项当中。

因此,大家不要以为把题目做对了就万事大吉了,那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还需要认真分析题干和选项,把一个题目中可能潜伏的别的题目也一同拎出来。

第三,做题后,一定要问个为什么?

我们做题不能就把ABCD选出来,对对答案就算完了。

还需要自己琢磨一下,为什么会考这个题目,为什么来回地考呢,就是说你一定要清楚所考查的知识点的重要性在那里。

例如,我前面讲了,在合同履行这一部分,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一个重要的考点,2001年考过判断题,2004年出的还是判断题,而且这两个题长的还非常像。

为什么?

我们应该自己心里嘀咕一下。

大家学习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知道合同本来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事情,本来是双方法律行为,但是债务人现在又拉进来一方,搞成了三角关系了,问题变复杂了。

不过不管你问题再怎么复杂,你总得冤有头,债有主吧,你债务人不能拉进来一个垫背的,你自己就溜了,不行,法律是不许你这样做的。

你债务人找来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你债务人还是跑不掉,最终的责任还得你债务人来承担,与人家第三人没有什么关系,你债务人想跑都没门。

这里要考查的就是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中的责任相对性,合同相对性理论在合同法考试中非常重要,法律专业本科生考试要考,考硕士也要考,考博士也是一个热点,考试题目就那么几个字“试论合同相对性原理”。

对这种学科中的重点理论,自然在我们这个含金量最高的注会考试中,出题老师也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因此,它才会潜伏几年,又悄然而至。

如果,同学们能清楚地知道,原来这个考点居然这么重要,大家是不是不睡觉都要搞会?

因此,建议同学们在复习的时候,多问个为什么?

这样你在考场上看到题目的时候,就会面带微笑,觉得出题人怎么和我简直想到一块去了,他出的题目,原来也正是我想要的。

反正我参加司法考试、考硕士、考博士在考场上就是这个感觉。

这是如何分析历年真题的一些小窍门,由于时间关系,分析题目的其他一些窍门,以后有机会我再向同学们详细汇报。

在“总的复习方法和技巧”中,我给同学们讲到了复习中“三个法宝”,就是:

第一个法宝是教材;第二个法宝是历年真题;第三个法宝是合同法的条文。

然后,讲到复习历年真题的一些技巧,属于实用练兵层次,希望对同学们复习能有所帮助。

这些技巧是:

第一,要总结每套题中出现的考点。

第二,要分析每套真题,特别是选择题中的选项。

第三,题目做完后,一定要问个为什么?

(二)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在这一部分里,我给同学们谈谈如何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借助别人的成果,来让自己突飞猛进。

在北大的图书馆里,我经常看到一些数学系的本科生埋头在那里做数学题,一上午的时间,苦思冥想,好不容易写了一页纸,临走的时候,没想到他把那张纸在手里团吧团吧,揉一揉丢进纸篓里,背上书包,走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觉得心痛,我心想,要是我会做那个题目,我一定帮帮他。

可同学们知道,那是学生平时的训练,需要自己独立思考,需要培养自己独立钻研的精神。

但是,在我们经济法考试中,却不能像北大的同学做数学题一样,一上午做了一道题,还是错的。

我们可以利用很多资源,我们有自己的辅导老师,因此,对这些资源大家一定要学会好好利用,这样可以给你节约很多宝贵的时间。

其实,很多复习中的经验,老师们早就帮你总结好了,等待着和你一同分享,每个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早给同学们指出来了,但是我们却并不在意。

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节约自己的劳动,直接分享别人的成果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自己还在那里吭哧吭哧埋头苦干,做这些费时费力的活。

如果你这样干的话,你很快就会发现,要考试了,但是还有很多内容没有复习。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我和同学们讲,同学们一定要记住:

你还有很多资源可以利用,你还有坚强的后盾!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在我们经济法的考试中,有很多规律可循,可有的同学问,老师,我怎么就不知道规律在哪里?

我也做了很多题,书都翻烂了,也没有找到规律呢。

我告诉大家,出题的规律就在历年的真题里,你得认真研究历年的真题才行。

当然这个比较难,也需要大量的时间,我们这些老师就是专门对付这些题目的,帮同学找规律的任务就交给我们好了,我们研究后发现了规律就毫无保留地和同学们分享,同学们只要参加我们的辅导班就能知道这些规律是什么。

我们的任务很明确,就是来帮助大家通过这个考试的。

我看了一下我们网站上的真题分析,发现这几年的真题很多都是我们课堂讲授的重点内容,讲义和练习上都讲到了,如果同学们能认真听讲,我想大家通过经济法的考试应该说是很有把握的。

一些重要的考点我们都会给大家特别指出来,如何围绕主要考点复习,我们也会教给大家一些方法,如何审题,如何做题,如何看到一道题就知道出题人想考察的内容是什么,就是这道题的考点是什么。

如果大家能做到这些,那答案就不是我们想出来的,而是自己跳出来的、自己蹦出来的。

你想想,答案自己都蹦出来了,我们考试还不是无往而不胜吗?

三、合同法历年考试的重点

注会合同法的考试的重点中的重点在后面的案例题,下面我就和同学们分享一下我研究这些题目的一些心得。

看看我们能从中发现点什么名堂。

从2000年开始考合同法开始,到2009年,10年的时间中,合同法每年都有一道大题,分值一般都在13分左右。

《合同法》一共有15个有名合同,其中总共考了6个。

其中,买卖合同考了4年,分别是2000年、2003年、2006年、2007年。

其他5个合同,如:

借款合同,2002年考的;融资租赁合同,2005年考的;承揽合同,2001年考;建设工程合同,2004年考;技术合同,2009年考。

当我们把10年中的案例题都拎出来,让它们排排队,我们就可以发现,原来“买卖合同”这么重要啊,10年中,差不多一半的时间在围着“买卖合同”转,有些年份还是连续考,因此,买卖合同的重要性那是不言而喻的。

大家翻翻合同法条文可以看出,人家买卖合同的这个第一名也不是白给的,在法律当中,人家就是稳坐老大的位置的,排名第一。

因此,考考它,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生活当中我们谁人能离得开买卖合同呢,你到超市买棵白菜,打个酱油什么的,你到书店买本辅导书,你企业买100吨白糖,买200台电视机,不管是等离子的还是什么液晶的,都是买卖合同。

这个买卖合同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都离不开它。

因此,考买卖合同大家不要觉得很奇怪,不考它,大家应该觉得奇怪才是。

另外的几个有名合同,在考试的待遇上,大家也就彼此彼此,都是出现了一次,但是,我们还能发现有些内容,仍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例如,借款合同的案例题是2002年考的,后来不考大题了,怎么考呢,改考选择题了,2005年就考了一次。

承揽合同,2001年考的大题,2007年在判断题中又出来了。

今年考的是技术合同,其实在前几年,大家就应该能看出一些苗头的,比如,2002年考了一个多选题,考的是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四种,大家一定要记住。

这考的是合同法第325条的规定。

(四种方式是:

一次总算、一次支付;一次总算、分期支付;提成支付;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比较杂,很琐碎,我想同学们肯定会有自己的办法把它记住,我是这样记住的,记关键词:

“一一”、“一、分”、“提成”、“提成加入门”。

正好前一段网上有个叫什么一一的比较火,经常发表点宣言什么的,我就记住了。

我相信大家有比我更好的办法,把这些考点记住。

2005年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况又考了一个多选题。

如果,大家复习中比较细心,是不是要对技术合同多看几眼啊。

人家都出来溜达几回了,不就是明明白白告诉你,今后可得注意我了。

再说了,这些年我们国家对技术创新可是强调得很厉害,为什么,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前进的动力,创新也是一个企业生存的根本,没有创新,没有技术的企业,是很难立足。

技术转让在现实中非常重要,很多企业需要用到这一合同。

对考题中的这种暗示,为回应现实的发展而出的题目,希望以后有机会再和同学们一起交流。

当我们找到历年真题中的这些暗号,我们再和同学们一起来对付出题人,是不是就可以把考试变得相对轻松了呢。

你不是要出这个题吗,我早在这个地方等着你呢,我都等你好几年了。

我希望是我们老师等有些题目等了好几年,同学们千万可别等啊,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我希望同学们经济法考试一次就能顺利过关!

所以,希望有很多题目,都撞在同学们有准备的枪口上。

希望大家加加油,一次过关!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就先和同学们报告一下我的心得和体会,以后有机会我再和同学们一起分享我对注会考试的一些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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