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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

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

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一:

  我看完了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主演的《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

这这部电影将主人公李雪莲上访20年的酸甜苦辣描绘得淋漓尽致、形象生动、入木三分。

  李雪莲上访20年,她周围的人也怀着不同的目的,有的是真想帮他,但大多的是想借着李雪莲的大腿搓麻绳,有的明哲保身,有的想色要官图财,有的炫耀领导水平,有的因此丢了乌纱帽。

就连李雪莲上吊时,果园的主人也跟着她,让她去邻居家的果园上吊,打掉自己的竞争对手。

  可以说,《我不是潘金莲》在某种程度上是众多信访人的一个缩影。

  信访其实是个名词,到现在为止也是个名词。

信访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所谓信访,就是人们群众来信来访。

  信访工作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帮助他们解决各种诉求,解决不了的转达给其他部门解决。

用一句洋气话说,就是化解矛盾解决诉求。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其实很正常。

经济发展越深入,法治建设越全面,人们的各种诉求也越来越多,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

维权意识越强,信访意识也越强。

  人们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感到冤屈,或者是看不下去某些部门、人员的作为,或者是向党委政府和有关机关写信或者到党委政府和有关机关申诉、控告、举报等,希望得到解决。

  有时候,某种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有时候某种诉求得不到解决,甚至永远也得不到解决。

还有些诉求,只要努努力、使使劲、用用心,就能解决。

  中国人有时候很倔但很讲理,他们不怕穷不怕吃苦,就怕输理丢面子,信访的理由有时也很简单。

《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20年上访的理由很简单,其一是一件事,想证明“离婚是假的”,后来变成一句话,只要其前夫承认是假的就行;其二是一句话,前夫说她是潘金莲,她为“我不是潘金莲”讨说法。

  于是,解决不了满足不了自己诉求的那些人就不断地信访、不停地上访。

  慢慢地,信访成了动词。

有的人开始相信信访、迷信上访了;也有的人害怕信访、拒绝信访了。

甚至只剩下“访”,没有“信”,不再信来信往,直接人来人往了。

  相信信访、迷信上访,是因为尝到或者看到了别人信访上访带来的好处,有的因为信访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处,甚至可以借以要挟有关部门。

  有的人害怕上访、排斥上访,是因为信访已经成为考核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影响到自己的前途命运;有的人害怕上访、排斥上访,是因为自己没有错,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有的人害怕信访、排斥信访,有错不想承认,宁错不弯腰,甚至连一句软话也不说。

无形之中,加剧了信访。

  应当看到,信访的根源在于有些人员和部门无视或者漠视群众利益,没有依法依规办事,作风简单粗暴造成的。

  解决信访说简单也简单。

中国人很讲理。

只要实事求是,明确是非,该认错的认错,该纠正的纠正,该道歉的道歉,该追究责任的就追究责任,特别是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和部门要敢于承担责任、承认错误,把信访引导到依法依纪解决的轨道上来,信访的群众肯定会信服。

  愿信访的人越来越少。

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二: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治的权威源自人民群众将法的客观公正性深植于心,而法的客观公正性,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社会生活或法律案(事)件来体现。

  这段时间,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热映,看了以后很是感慨。

影片讲述一个农村妇女李雪莲,因为想分一套房子、多生一个孩子与丈夫假离婚,结果丈夫与别人结婚了,她愤愤不平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因此去法院起诉,结果法院判定两人离婚是事实,李雪莲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影片管中窥豹,以李雪莲上访事件为线,反映官场现状。

先不说影片是否达到官场现形记的目的,我们仅仅讨论李雪莲事件本身后面的法律意义。

  就李雪莲本身来说,她就是一个法盲。

她对于法律的无知,以及她个性中的执拗,应该说是她悲剧生涯的根源。

  故事起源是她与丈夫的假离婚。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

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

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

而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都愿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不管离婚的动机是什么,李雪莲与丈夫两人是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离婚后,农村房产归李雪莲,孩子归丈夫,这是两人协商好的,毫无争议的。

所以,他们的离婚完全是合法合规的。

因而李雪莲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官王公道给予了公正的审判。

  也许有人会说,那李雪莲是被骗离婚的啊,她的本意是假离婚。

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的。

离婚程序是确实发生了的吧?

双方确实同意并签字了吧?

离婚证是真的吧?

所以,离婚没有真假之说。

只能说当时李雪莲的离婚意愿带有欺骗性。

而通过离婚来达到生二胎的目的,本身就是非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障的。

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今年房市限购,一些人打起了小算盘,通过假离婚来绕开限购政策,李雪莲事件应该会给他们警醒。

  那么李雪莲个人所承受的委屈是否就不能通过法律得到保护或者赔偿呢?

当然不是。

在故事中,有两点,其实也是李雪莲本人最纠结的但却没有重视的两点,在法律上具有可诉性。

  一是离婚时,李雪莲怀孕了,因为与前夫的纠纷又流产了。

影片最后她本人说坚持十年上访其实就是为了要给那个流产的孩子讨个公道。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提诉讼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因此,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

但是,在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确实是与前夫的孩子,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发现怀孕后,但凡李雪莲懂点法律的,如果把孩子生下来,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夫承担抚养费的。

而如果决定不把孩子生下来,李雪莲也是可以要求前夫给予物质上的赔偿的。

  二是李雪莲十年上访的主因,也就是她的前夫在公众场合说她是潘金莲,李雪莲要为自己的名声讨一个公道。

这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须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3)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李雪莲的前夫在公众场合污蔑她是潘金莲,并且传得全县皆知,对李雪莲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这是典型的名誉侵权。

所以,李雪莲要讨个公道,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夫赔礼道歉,要求恢复名誉,还可以要求经济上的赔偿。

  明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李雪莲却因为没有法律知识,完全没有抓到重点,只就离婚事件向法院起诉,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的权益却只字不提,以致于虽经十年上访、缠访、闹访,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生活也完全乱了套,最后还差点因此上吊。

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很多看了这部电影的人,只同情李雪莲的遭遇,甚至把她悲剧一生的根源推到官员不作为身上,却根本没有意识到,不知法、不懂法,甚至轻视法律,才是李雪莲悲剧命运的根源。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

法律会用它的权威保护每一个遵法守法的公民。

但是,如果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又不向法律正规渠道求救,那么,最终利益受损的人还是自己。

对每一个公民来说,守法是应有的素质,应尽的义务,而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

作为政府,要加强普法宣传,作为公民,要加强法律学习,只有真正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用法治方式合理表达诉求,才能真正改变“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社会不良风气。

  如果有空,不妨少刷点朋友圈,拿点法律条文读一读,不妨少看点偶像剧,关注一下法制宣传节目,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马上到了,那天不妨去娄星广场听听普法知识。

毕竟,学法懂法,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三:

  很多人看完《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后,多数的评价是“还好吧”、“还行”,可是我却有这样一番拙见。

  《我不是潘金莲》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纠正一句话,与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

打交道的过程中,她没想到一件事变成了另一件事,接着变成了第三件事。

十年过去,她没有把这句话纠正过来,但她饱尝了世间的人情冷暖,悟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

李雪莲要纠正的这句话是她前夫说的。

她前夫说:

你是李雪莲吗?

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

李雪莲要告诉大家的是:

我不是潘金莲。

  其实李雪莲这个农村妇女形象就是部分农村妇女的典型,简单来说,就是有点轴,而且非常注重自身的形象,是中国传统型的妇女,但是她又融合了小城市女人的小聪明及有主见的内涵。

当然电影的最后,实情是为了已经流掉的尚未成型的二胎,并非为了房子,可是最终她还是遭到了丈夫无情的背叛。

可能人们要说,她确实不是潘金莲,她与赵大头发生关系也是在她离婚十年以后,可是我觉得她就是潘金莲。

李雪莲太贪心了,想保住丈夫的公职、想分房子、想要二胎,在遭到丈夫背叛以后,又亲自将她一手策划的“阴谋”摆在世人面前,从而遭到世人耻笑,最终自己也麻木了,听自己的故事像在听别人的故事。

  可是这里面最可气的不是李雪莲的愚蠢,而是那一级级官员的不作为。

本来王公道是依法审判,毫无错处,可是对于受到莫大伤害的李雪莲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她的委屈、怨恨、不满等等,都因为她寄于厚望的王法官让她彻底失望,而无限放大。

从法院院长开始,就有官员逃避问题的前奏。

在李雪莲在酒店前拦住院长,院长并没有认真对待,而是匆匆上车离去,颇有落荒而逃的架势。

李雪莲举着大大的“冤”字,拦住县长的车,这个时候的县长却不敢堂堂正正地承认自己就是县长,从后门溜之大吉。

看到这里,观众笑了,鄙视且心照不宣地笑。

后来的后来,李雪莲上访的官一级比一级大,可是她心里的冤屈与怨恨始终没有被化解掉,最后在贾聪明和赵大头的阴谋下,差点靠一个男人出卖肉体而达成不让李雪莲继续上访的目的。

何其悲哀!

难道人民的公仆们,对这个小老百姓这样的诉求真的无能为力了吗?

各级领导讲套话空话的虚伪嘴脸,唯上级领导马首是瞻不办实事的恶劣行径发人深省。

  很多人都是冲着潘金莲三个字这样的噱头,满怀期待甚至带有情色眼光来看这部电影。

可是这部电影最裸露的部分,无非是范冰冰给的一个裸背。

大部分人没有冤屈,没有上访的经历,只是在安安分分、规规矩矩过日子,自然也就无法体会到李雪莲的感受。

试想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竟然因为一句话,将告状作为了她十几年生活的精神支柱,当这根支柱随着秦玉河的死轰然倒塌的时候,李雪莲选择了轻生。

  当然故事的最后,李雪莲在北京开了一家餐馆,并且和故人重逢,借由两人的谈话说出假离婚的真实理由及告状的深层次原因,可是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么轴的李雪莲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看似和谐的结局,只能让观众对这部电影毫无深刻印象,除了领导的那几句“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

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有感四:

  从观感上,这应该是近些年最与众不同的一部冯小刚电影了,它不像《非诚勿扰》或是《私人订制》那样的都市喜剧,靠耍耍嘴皮子来都观众一笑。

而是通过更形式感的,黑色幽默的方式来传递喜剧效果。

  影片延续了刘震云小说喜欢不停念叨的风格,一开场就以导演冯小刚的画外音引入剧情。

冯小刚好像一个说书人,去讲一段关于李雪莲不是潘金莲的故事。

如今的金马影帝在声音塑造上还是颇有心得,背景的画外音一板一眼,还真有点说书人的样子。

  借以说书人的方式,给观众讲一段当代的传奇故事。

这也是《我不是潘金莲》的立意。

  通过说书的方式,使得影片产生距离感,虽然这其中的人、这里的事,那些剧情与角色,都是很生活、很熟悉的,甚至会让你觉得似曾相识。

只不过在这电影里,却又总是有些距离感。

你总是感觉在远远看着这个故事,有如荒诞的现实主义,好像戏说的故事。

  影片虽然采用了少见的圆形画幅,但是看的时候并不会觉得太别扭。

为了配合圆形构图,影片也有意少用特写、近景以及运动幅度太大的镜头。

更多的中景或远景,仍然能保证镜头中的信息量,同时,圆形构图即对应着传统中国的圆形窗户,对应传统文化以及复古感,更重要的是偷窥视角。

  这成为圆形构图的另一个功能,就像上面的截图,你可以称之为圆窗或是锁眼视角,它的意义都是偷窥。

观众称为一个偷窥的旁观者,去观察片中呈现的那个光怪陆离的荒诞世界,所谓镜花水月。

这也成为影片的一大妙处。

  一开始,我们都以为这是一部从头到尾都是圆形构图的电影。

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影片再构图上的设计,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

其实,这部电影不光有圆形构图,还有方形构图,而且,圆形构图与方形构图还有两次转换。

而到了结尾,还出现了正常的全画幅。

  画幅变化在这几年一直是世界影坛的主流,无论是《布达佩斯大饭店》还是《山河故人》,以及《妈咪》《聂隐娘》等片,都使用过变化画幅的把戏。

但是,《我不是潘金莲》中的圆方转换,还是非常独特。

  更重要的还是,这种变化是服务于剧情的,圆形构图是李雪莲在乡下的部分,都是圆形,江南。

  片中李雪莲两次进京,画幅两次变成方形。

为啥一进京就能变方,这里面就有意思了。

估计你们到时候也会有自己的体验,我就不给你们过度束缚了。

以及,影片再圆与方之间的转换,也并不是很生硬的一下子变过来,仍然会通过形状的过度。

比如镜头摇过一扇圆形的窗户,画幅也顺势就变圆了。

从这些细节,也看出创作者是用了心思的。

  而相比当下那些千篇一律的喜剧片、爱情片,这部电影起码是有强烈诉求的,是有心的。

虽然在当下,仍然很难完全放开,但是,这样的电影仍然值得尊重,我们也需要这样的电影,更多这样的电影。

它可以让这个电影市场更丰富,更多样。

  女主角选择范冰冰多少让人有些意外,因为她好像与想象中的李雪莲相距甚远。

而在多伦多的首映红毯上,我们更关注的好像也是她性感的礼服。

  实际上,范冰冰在片中的表现还算不错,也是圆形构图以及中远景让角色少了些压力。

这里面的范冰冰,相比之前的很多范冰冰角色,还是有很多变化的。

  而范冰冰自己,同样认为这是个很挑战的角色。

据她介绍,导演当初找她演这个角色时,她也很惊讶和意外。

她自己很喜欢看刘震云老师的书,也看过《我不是潘金莲》的原著。

已经知道大概故事线是怎样,但还是很吃惊冯小刚会找自己,因为虽然自己以前也演过《苹果》这样描述底层人物的故事,但和李雪莲是完完全全不同的感觉。

  虽然影片仍有不少还可以提升的空间,但在当下华语的电影市场,这绝对是很鲜见的一部电影(指题材而非形式)。

就像上面说的,我们这个时代需要个各种题材、各种风格的电影。

既需要青春片、奇幻片等等造梦的电影,也需要这种与时代,与现实有所照应和对话,深入肌理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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