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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十二五规划.docx

供销社十二五规划

 

吉市供发[2011]18号

关于印发《吉林市供销合作社

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各公司:

现将《吉林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

合作社十二五△规划通知

吉林市供销社办公室2011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50份)

 

吉林市供销合作社

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

做好“十二五”时期工作,对于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水平,实现供销合作社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供销社开拓进取,在体制改革中求生存,在机制创新中谋发展,在服务“三农”中创佳绩,实现了经济长足发展,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全系统累计实现商品销售总额59.4亿元,比“十五”增加24.7亿元,增长71.26%;利税总额1.4亿元,比“十五”增加2627万元,增长23%(其中利润总额9829万元,比“十五”增加3769万元,增长62%);所有者权益5.4亿元,比“十五”增加9911万元。

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连续5年名列榜首。

(一)“新网工程”建设实现较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供销社以“新网工程”建设为载体,不断拓展城乡市场,通过抓龙头企业建设、网络终端建设和网络运行质量,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取得较快发展。

全系统创办农资连锁店累计达到711个、日用消费品连锁店累计达到946个、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点累计达到885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累计达到36个,发展再生资源市场6个、在吉林市区布设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610个。

年销售化肥38万标吨以上,再生资源市场年交易额达到7亿元,烟花爆竹年经营额突破2000万元,充分发挥了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的主导作用。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领办创办并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86个,培育专业合作强社53个、经纪强人158人,培育专业合作社品牌61个。

五年来共开展各级各类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75期,培训农村经纪人3952人;开展各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20期,培训农民38040人次;为农民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3.5万人次,使供销社日益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基层社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果

“十一五”期间,积极推进基层社改革,提前完成了省社下达的改革任务。

全市有20个基层社实现了基层社与专业社一体化经营。

投资9900万元,对26个基层社进行了开发改造,新增营业面积37314平方米,资产增值4000多万元,基层社的活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四)社有企业经济实力不断壮大

“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总投资额达4亿元以上,共争取到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社、省发改委、省社项目扶持资金4000万以上,吉林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深加工、废旧家电拆解、吉林市农资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三元素化肥加工等一批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西关旧货市场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问题,市陶瓷市场成功地实现了与众安居的兼并,对德胜路网点和天津街大楼进行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永吉、舒兰、磐石、蛟河等县(市)供销社重新成立了农资公司。

坚持资产经营与商品经营、连锁经营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了企业经营结构,供销社参股企业自营商品交易额累计实现4.2亿元,比“十五”增长了10.3倍。

(五)农业产业化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供销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粘玉米、苏产品、食用菌的生产、加工已成长为系统内优势产业,呈现出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态势。

蛟河市永丰冷冻食品公司、舒兰市大力食品公司和桦甸市松峰烟叶公司年生产加工速冻粘玉米4000多万穗,农民实现收入1700多万元。

永吉县一拉溪苏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苏产品基地2000多公顷,比种植普通农作物累计增加收入6000万元。

吉林市百园食用菌专业社、蛟河市黄松甸金丰食用菌专业社、桦甸市大东北食用菌专业社等一批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专业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已经形成。

(六)供销社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明显提升

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吉林市供销社积极协调市政府,出台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0]10号),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2010年,吉林市供销社及5个县(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参公管理。

各级供销社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解决大量企业改制、法律纠纷、职工上访、债务拖欠等遗留问题,供销合作社逐步从历史包袱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已步入快速发展、科学发展的轨道。

201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灾害面前,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共投入资金800万元,调运了200万元抢险物资,完成了12个恢复重建项目和受灾户包保任务,在抗洪抢险、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一五”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成效是明显的。

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少。

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总量还不大,经济实力还不强,重点建设项目少、规模小。

二是经济运行质量还不高,发展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少数基层社经营还比较艰难,开拓能力不足,竞争力不够强;四是社有企业运作还不规范,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维护稳定工作仍然很艰巨。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发展目标

(一)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从大的环境看,国际经济形势有了一些积极的转变。

我国经济形势已经企稳回升,经济政策正在从以投资拉动为主向投资与消费双向拉动调整。

转变发展方式、继续实行积极稳定,慎重灵活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将会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随着国家扩大内需各项政策的落实,现代农业建设投入力度将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将发生明显转变,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将加快调整,农民收入将明显增加,农村经营环境、消费环境将大大改观,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为供销合作社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从地方和行业角度看,继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纲要实施之后,国家组织实施了长吉图经济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一系列配套政策陆续出台,这必将给我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使我市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

从我市供销社自身的角度来看,发展的环境越来越好。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是继1995年中发、1999年国发两个5号文件之后,国家出台的又一个指导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这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彰显了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供销社改革发展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对开拓供销社振兴发展新局面的殷切期望。

省政府、市政府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向、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职能定位,为供销社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各县(市)区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已经基本摆脱了历史包袱的沉重压力,逐步走上了轻装上阵,良性发展的轨道。

供销社拥有的经营网络、人才、资产和信誉等优势将进一步发挥作用,社有企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和一定的实力,一些投资项目的拉动作用已经显现,这些都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竞争对手增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供销社自身总体上机制不活、实力还较弱等问题,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仍然很大。

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必须抓住机遇,奋力而为,通过不懈的努力,实现供销社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总的思路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务院40号文件、省政府7号文件和市政府10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供销社经济质量、壮大供销社实力为中心,以基层社建设和社有企业发展为重点,扩大城乡市场,拓展经营领域,加快项目建设,推进体制、组织、经营方式创新。

在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层社建设、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上实现新的突破,促进供销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发展指标

到2015年,全系统商品销售总额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15%;农副产品收购额达到6亿元,年均增长15%;市场交易额达到65亿元,年均增长15%;利润总额达到4500万元,年均增长10%;所有者权益达到7亿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新网工程”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体系

要按照“做大做强、做精做专”的原则,积极抓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烟花爆竹为重点的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构建市场主导、统筹城乡、连锁经营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抓好市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物流配送经营网络扩建及永吉县、舒兰市、桦甸市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农资物流园项目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形成市、县有骨干企业,乡(镇)、村有连锁门店的农资流通网络体系。

鼓励各级农资企业联合合作,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服务能力,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

到2015年,全系统年销售化肥38万标吨以上,占全市市场份额的70%以上。

二是提升日用品经营网络,发挥吉林市日杂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在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建立覆盖城乡、规范运营的日用品经营网络。

加快吉林市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全系统整体物流配送能力。

加快基层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零售终端与连锁企业和配送中心的对接,提高商品配送比例。

到2015年,全系统日用品连锁经营网点要覆盖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

三是加大再生资源网络整合力度,积极发挥吉林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抓好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再生资源集散中心、综合市场等项目的建设工作,整合城乡资源,构建和完善从回收、加工到综合利用的全市再生资源产业链条与绿色回收利用网络。

到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额要占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额的80%。

四是积极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集散平台、以专业经营公司为经销渠道、以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为终端的农产品购销网络。

加快吉林市果品批发市场扩建、永吉县岔路河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市场建设,培育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建立农副产品直销网络,把农副产品直接配送到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逐步把农副产品营销网络延伸到城乡社区。

五是健全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加快构建以专营公司为龙头,以安全经营、安全消费为重点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体系。

到2015年,全系统烟花爆竹经营额要占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额的90%以上。

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十二五”时期新建25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等环节,积极采取供销社领办、引导农民自办、农村能人领办、与龙头企业合办等多种方式,联合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大力创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

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规范发展。

到2015年,全系统新建规范的专业合作社150家。

重点在永吉县、蛟河、桦甸粘玉米、苏产品、食用菌专业合作组织中培育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导组建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

积极探索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创办专业合作社。

在磐石、桦甸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兴办消费、信贷、担保、保险等专业合作组织。

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围绕骨干农产品建立由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参加的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产品协会。

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为会员搞好信息、培训、维权等服务,到2015年发展各类协会25个。

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等为载体,大力培育有一定规模的食用菌、中药材、果品、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引导和带动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环保农业,争创名优产品品牌。

重点抓好吉林市佛手山果蔬专业合作社、磐石丰农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

(三)加快基层社建设,巩固供销社的基础地位

按照扩大市场终端、巩固经营基础、打造服务平台的要求,努力把基层供销社办成集为农服务的载体、自主经营的实体和合作经济联合体“三位一体”的合作经济组织。

以永吉县岔路河、蛟河市天岗等重点乡镇的更新改造为突破口,进一步开发利用基层社的闲置资产,改善基层社的经营环境,扩大营业面积,拓宽经营领域,增强基层社的实力。

到2015年,预计投资3亿元,全部完成基层社的更新改造,使我市的基层社面貌实现彻底改观。

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要求,通过资产重组、存量盘活和广泛吸收经营者、职工、农民和社会资本入股,实现基层供销社产权多元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新体制。

组织基层社积极参与“新网工程”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扩大网络的覆盖面,强化服务功能,使供销社的网络成为农民消费的主渠道。

加大开放办社的力度,打破供销社固有的封闭体制和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加大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力度,广泛吸收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经纪人协会、社区服务社和各种为农服务组织加入供销社,实现供销社由系统管理型向服务型、社会型转变。

(四)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供销社助农增收的能力

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自身优势,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发展,进一步找准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助农增收为农服务。

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优势,积极参与发展都市农业,开拓新的为农服务项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在粘玉米、苏产品、食用菌等优势产业上,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大规模,培育品牌,提高产品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

积极发挥蛟河市永丰冷冻食品公司、舒兰市大力食品公司、永吉县一拉溪供销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进一步促进粘玉米、食用菌、果蔬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

加大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更多的中小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为农业产业化骨干企业。

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资金实力、营销经验、自主品牌、开拓市场能力的大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

在永吉县岔路河等农产品集散地和主销区改扩建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较全、带动辐射能力强和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力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积极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合同契约和订单农业等方式,带动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指导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在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及营销环节,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强化品牌意识,积极申请注册一批著名农产品和加工制品商标,争创一批市、省、部级名牌产品。

(五)进一步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增强供销社发展实力

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社有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在继续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提高产品附加值为着力点,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壮大生产规模。

重点抓好吉林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30万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中心、26万吨废钢处理中心、万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加工中心和吉林市西关旧货物资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8000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项目,提升工业产值在社有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要发挥社有企业区位、市场、经营等优势,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创新经营业态,广开经营门路,着力兴办好商务酒店,积极探索开展房地产开发、担保、贷款以及典当、拍卖、物业、保险等经营业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配送,不断拓展供销社的发展空间,努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增长点。

要加快推进联合合作步伐,围绕农资、再生资源、农产品开发等领域以及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采取投融资、参股、控股等方式,加强系统内与系统外的广泛联合合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城乡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社有企业通过联合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继续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作协调、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合作等途径进一步活化资产、扩大经营,提高社有资产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

对为农服务的骨干企业,要坚持供销社的控股地位,保持供销社对资产的控制力。

加强重大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事项的监管和资产收益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以提高效益、增强实力为根本目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由过去的小本经营向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方式转变;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纯资产经营向资产经营和商品经营并重转变;由传统经营业态向电子商务、网络经营方向转变;由封闭式经营向开放式联合发展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提高员工素质、科学管理方向转变。

大力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推进机制、组织和经营创新,努力实现供销社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大力抓好项目建设

实施项目兴社和投资拉动战略,把项目建设作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支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力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调动一切资源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要积极谋划好一批项目。

充分发挥供销社资源优势,抓住国家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建设方向,重点在新网工程、农业产业化、基层社改造、社有企业发展等领域,设计和确定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项目,二是要加快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对拟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使其尽快开工。

对已开工的项目,要限定时限,倒排工期,全面加快项目进度,力争早完工、早投产。

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坚持开放办社,联合发展,积极吸引战略合作伙伴,尽快把企业做大做强。

同时,要积极做好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

(三)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置于市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当中,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定位,大胆作为,积极承担和完成好市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为政府分忧,为农民解难,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赢得重视与支持。

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市扩大内需、启动农村市场的政策措施及“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税收和金融等各方面政策,积极主动与财政、发改委、商务、土地、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政策、资金、立项、土地等方面得到大力支持,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四)加强组织、人才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

按照跨越式发展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加强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努力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企业家队伍和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

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具有特色的供销合作社文化,用合作社理念和合作社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供销社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促进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要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制定好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保持总体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机制,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明确单位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做好信息、统计等基础工作,准确反映发展成果。

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调度和考核,建立完善的评估修订机制。

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认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进行修订完善,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发展规划的落实,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

吉林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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