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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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

生产经营单位16个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提取安措经费,用于各类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将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保证安措专项资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和消防灭火器具的更新添置、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用于防暑降温、防止职业危害等方面。

三、各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添置或更新各种安全工器具,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

四、安全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配,不得挪作他用,要使用此项费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写出专题报告,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六、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使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

若经费不到位,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和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小结、点评上季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专项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和处置。

二、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工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就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安排组织落实。

重大问题或不能自行整治的事故隐患及时向技安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三、公司技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就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统计,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分项落实到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工段),督促各基层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

同时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班组(工段)每月召开两次职工安全会议。

分析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确保职工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必须使用安全会议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参会人员须亲笔签到,会议资料留存备查。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所有配套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按规定办理审查手续,未报政府监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职能部门组织专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试运行和投入生产及使用。

二、建设工程项目如有特种设备和设施,从安装到调试都必须由有特种设备和设施施工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试压,合格者方准运行。

将检测、试压报告装入该项目验收报告内,呈送相关监管部门。

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所需资金一律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概算时确定一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安全设施能按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综合意见顺利实施。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配套的特种设备和设施,公司要在该项目实施过程前,确定人员,参与安装和调试,并派送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依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分为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确定超过或达到临界量的单元,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凡被公司确定为负责管理、使用危险物资的人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公司成立应急抢险队,每年组织两次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全过程实施摄像记录备查。

三、凡重大危险源储存和使用的地方,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警告牌,应急救援预案公示牌,责任区负责人公示牌。

按规定每天巡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备查。

四、储存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容器周围设置50公分宽、90公分高的防泄漏槽与泄漏池连接,泄漏池的容量不得小于储罐、容器储量的三分之二,存放危险物资的库房必须保证空气流通,作防潮处理,物资堆码必须保持“五距”,便于库内巡回检查。

五、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应设防水池、砂池、安装消防栓,备足灭火器、防毒面具和危险化学品分解药剂,实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严禁挪作它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消除职业性危害因素,确保劳动者有一个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保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环境,采取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

二、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防尘排毒设施,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尘、毒作业点定期进行检测、作好原始记录。

定期组织从事尘、毒作业的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建立职工个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职工离开本单位可带走体检资料等复印件。

三、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设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时考虑工业卫生设备和设施,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经专家评审合格后实施,工程完工后经相关监管部门和专家组验收,合格方准试运行和投入生产经营。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特点,分类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前必须查验生产厂家是否具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资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附产品使用说明书,所采购回的物品由公司技安部门检查验收。

二、按国家相关规定,分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专门的花名册,领取职工本人必须签字、不能以货币或其它物资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用于防护的通风除尘、降噪排毒、防暑降温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它用。

三、进入工作现场上岗工作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着装。

禁止赤膊、赤脚上岗,注意文明生产。

禁止穿裙子、高跟鞋;操作外露旋转机械严禁戴手套、围巾、领带或其它颈挂物;必须戴好工作帽(女职工可戴发网),严禁长发外露。

四、焊割作业必须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2米以上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经常性、突击性或专业性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组织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工段)负责人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平时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治措施,分类分项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工段)按规定时限及时整改。

二、公司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安全工作规划、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检查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工段)日常的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技安部门每月组织设备、动力部门负责人对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的安全质量及性能检查,凡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限期更换,并落实到人头。

四、各班组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班对该班各工作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在上班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督促。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应知应会的安全培训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机构。

1、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工段)“三级”安全培训教育;2、调换工种职工和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3、代培实习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4、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和考试不合格的职工都不得上岗操作。

二、从事起重、行车、焊割、电工、司炉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到有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并经安监部门或技监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上岗操作。

对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新入厂职工,需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交技安部门验证后,可按原证从事独立作业。

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必须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和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方可任职。

四、公司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花名册、职工的考试卷子,由技安部门装订建档备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需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在县级安监部门领取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和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合格者,再到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作业,并接受每两年一次的年度再培训审验。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范围必须限定本证规定的范围内,严禁从事其他特殊工种的活动。

对自己使用的设备、仪器加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对特殊设备、仪器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严禁特种作业人员随意撤卸特种设备和仪器。

三、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验,合格方准从事原工作,凡身体发生变化,患有禁忌病症或其他严重疾病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

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行,并实行定岗、定人、购买、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维修管理、防止设施、设备事故发生,而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工段)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所管辖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性,对新设备、设施及其安装应认真验收,防止因设备、设施本身缺陷或安装不当危及职工安全。

二、生产所需的公共设备、设施(如砂轮机、提升机、通风机械)供所有作业所人员共同用的,应由技安部门制定专门制度,指定专人管理。

禁止违章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发现故障要及时正确处置并向负责人报告。

三、按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规定,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水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下的所有设备传动带、传动链、转轴、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等危险零部件,都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并严禁随意拆移,完成设备检修后立即按原标准装好,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应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四、各种厂内机动车辆和装卸机械,应要定期检查、修理,保证各部件完好。

其制动、传动、呜笛、灯光、雨刷、后视镜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起重机械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明显标明其额定最大起重吨位。

其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自动联锁和警铃、信号等安全装置,必须保证齐全有效。

连接吊物的吊具、钢丝绳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

五、各种电器设备、设施必须由持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进行安装和修理。

各部门使用临时电线必须事先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使用,用后及时拆除。

架空电线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

并定期对电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六、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瓶阀、减压阀、压力表、瓶帽、易熔塞、防震胶圈安全附件应保持齐全有效。

所有气瓶都必须防止日晒、远离火源、距明火10米以上,避免冲击震动。

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不同种类气体和液体,严禁同车运输、同库存放。

氧气瓶严禁接触一切油脂,乙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同时使用应相距5米以上。

七、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水位计等安全附件的购买、安装、使用、管理、检验、修理、改造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严禁无证操作、使用、维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瓶车等特种设备,任何领导都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按相关规定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点的确定,等级划分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建立健全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划分责任区和各岗位安全职责,将责任落实各部门、车间、班组(工段),并设置警告、警示标志牌。

二、在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岗位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公司技安部门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并根据不同特点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实行定点监控。

三、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技安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和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按规定配备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通过有效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指导与跟进公司各层级员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持续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公司生产安全目标,特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计划、任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按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岗位。

并通过考核与评估传递信息,使上下级之间目标一致,从而不断培养各层级员工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力意识,持续培养符合岗位安全要求的员工。

二、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光明、团结、真实”的原则进行,对事不对人、优胜劣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符合标准。

三、对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发生轻微生产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发生等级生产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为加强原棉、成品、各类油料和化工原料管理,防止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轻纺行业一直被国家列为甲级防火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系统,购置足额的救援器材,明确报警和联络方式,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和岗位人员职责,明确紧急疏散和撤离避险的线路及步骤。

二、公司每年对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员工进行一次应急救援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同时举行一次实战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处置和应变能力。

并对演练发现的缺点和问题及时修正,保证预案可靠有效。

三、公司技安部门要对购置的救援器材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产品分类配置到各重点部位,并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现场指挥体系的公示牌设置在重点部位醒目的位置,确定重点部位责任区范围,明确责任区岗位职责,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各级人员能有序地到达自己的岗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在第一时间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进行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责任主体和进行调查处理等。

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车间、班组(工段)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生产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处置,了解情况,控制事态蔓延扩大,并以事发1小时内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报告。

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工段)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相关职能的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及相关当事人的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公司对未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会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达到统一协调,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

各车间、班组(工段)时刻保持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禁止工作场所高声喧哗、吵闹、拥挤。

上班前班组长(工段长)要做安全责任交底要求,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疏通运行通道,消除上班前一切阻碍。

二、上班前电工要全面检查输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闸刀无护盖、严禁用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防止电线脱落漏电及其它隐患等引发事故。

三、焊割气瓶应安放在安全地带、防止暴晒,电焊机严防漏电伤人,机械设备飞轮、齿轮、三角带及组式皮带轮等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禁止运行等。

不排除故障、不跟班检查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由机械修理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非本机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动用设备。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操作人员首先应截断电源,待机器停稳后属自己能排除的故障,告知同班人员不准送电开机,并由同班人员负责监护,立即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

任何人不得随意排除故障和带电作业,否则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凡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披长发等,必须佩戴防护用具。

严禁酒后上岗,委托他人代班顶岗,班中串岗、脱岗、睡岗等违规现象,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六、按定位、定置管理要求放置工具、车辆,经常保持生产工作场地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

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轻纺行业的特点,特成立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各机构工作职责,明确管辖范围,将各机构和各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实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二、公司每年对上述岗位的员工进行专项安全综合知识培训教育、考试,使员工都明确自己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公司将清花、梳棉、除尘室、原棉、成品库、油料、化工库等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的主要负责人又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全面负责,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熟悉本部位易燃易爆物资的特性,会使用配备在本部位的消防设施,懂得灭火方法。

四、一切运输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证照必须齐全。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灯光、信号、制动灵敏可靠、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必须按《道路交通法》行驶。

五、各类物资的储存堆放,应根据不同的种类、性质、批次分类存放,标明防火注意事项及灭火方法,严格执行库房堆码“五距”的要求,不能超量、超高存放,装卸时严禁剧烈震动、抛摔、摇晃、碰撞、摩擦或倒置。

不使用或不穿戴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工具或衣物,严格库房管理制度,禁止存放各种私人物品,入库人员必须交出随身携带的火种,出入人员和物资必须登记,并注意随时清除各类易燃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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