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银监会法律类考试真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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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银监会法律类考试真题

2017年中国银监会法律类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回忆版)

2016年11月26日、27日在省会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银监会法律类职位。

报名后,本人像唐太宗当年高价求购王羲之的真迹一样到处去搜索真题,发现银监会法律类真题从来不对外发布,银监会这种雷人做法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考试卷上都是写着“绝密”二字,看来是无法获得完整真题了。

所以考试结束后我回忆了题目,希望对于以后的报考同样岗位的同学们有所帮助,论语中有云: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学得的知识在一天后,如不抓紧复习,就只剩下原来的25%,所以为了对抗可怕的遗忘曲线,走出考场后我就在考场楼道里回忆刚刚考过的题目。

由于每年考试都是同一套题目反复考,所以这个决定了银监会法律类真题的含金量要高于任何考试的真题!

要认真研究真题,也许出题人会改一下,但是考点还是万变不离其宗,同学们要从多角度去复习。

举个例子:

在以前考察资本充足率的时候,都是单纯的考察一个数字,就是8%,今年同样还是考察这个考点,但是他考察的方式换了一个角度,就是已经不是简单考察8%那么简单了,它考察这个8%是怎么来的,是什么和什么的比率。

考察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可以大胆预测一下,以后还会考察这个考点,考察方式还会再度改变,也许就是如下单选题目: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A、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5%

C、资本充足率不得超过8%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这个答案是选择D。

解析: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改:

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中的“存贷比例”。

所以无论是选择A、B任何一个都是错误的。

在复习的时候,我们也许会记住一个8%数字,但是是高于或者低于8%不会太注意,C选项中“超过”是错误的。

这个题目是我自己创新设计的,只是想说明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细节!

以后可以按照这样的套路去发散思维。

考试的时候,五个科目的卷子是合订在一起的,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自古考场多奇葩,为了防范猪一样的考生和监考人员,因为银监会的涉及考试科目类别较多,很多不同类别的考生是在同一个考场,以前他们经常发错或者拿错卷子,到时又来询问请示,既影响他人又耽误大家时间。

合订一本后,无论你自己是哪个类别都可以找到自己类别的题目,即使选错了,也是考生自己负责。

这样做后,真的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困扰考场多年的难题,再也没有考生拿错卷子,也没有监考人员发错卷子的问题了。

缺点就是会增加一点印刷成本,但是由于是考生自己买单,所以银监会也无所谓,毕竟不用它掏腰包。

考试是在省会城市统一举行,防止地方舞弊。

考完专业课后,公务员行测和申论也是在同一地方继续进行。

进入考场要签名并提交身份证由监考人员保存,中途进行扫描识别,进场后会进行金属探测,同时考场布有屏蔽仪和摄像监控。

考试中途不能上厕所,有生理疾病憋不住的要请示批准。

也不得提前交卷,必须考完后才能交卷。

整个考试有120道题目,考试有120分钟。

经济金融基础知识20题,英语题目20题,剩下80题都是法律。

复习的时候可以看看司法考试真题,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规与综合能力》历年真题,《银行考试一本通》,有些题目有重合。

(一)经济金融基础知识

经济金融基础知识部分是各类别考试都要考查的内容,这部分内容通常难度不大,主要考查考生对一些基础知识的了解。

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1.商业银行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基础。

一、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的业务就是存款业务,也是商业银行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

包括储蓄存款、企业存款和其他存款等。

二、资本金是银行经营业务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成立时依法必须筹集的资本。

三、同业拆借,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入拆出。

四、向中央银行借款,包括再贴现、直接贷款。

2.存款保险制度

 第五条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3.银监会监管目标。

银监会的监管目标是监管者追求的最终效果或最终状态:

1、审慎有效监管,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

2、增进市场信心;

3、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批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了解;

4、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4.金融风险类型。

按照风险来源的不同,金融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市场风险,

是由于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风险。

这些市场因素对金融参与者造成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者消费者所造成的间接影响。

(2)信用风险,

它是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无法偿付或者无法按期偿付)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几乎所有的金融交易都涉及信用风险问题:

除了传统的金融债务和支付风险外,近年来随着网络金融市场(如网上银行,网络超市等)的日益壮大,网络金融信用风险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

(3)流动性风险,

它是金融参与者由于资产流动性降低而导致的可能损失的风险。

当金融参与者无法通过变现资产,或者无法减轻资产作为现金等价物来偿付债务时,流动性风险就会发生。

(4)操作风险,

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或其它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金融参与者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目前对操作风险的研究与管理正日益受到重视:

从定性方面看,各类机构不仅通过努力完善内部控制方法来减少操作风险的可能性;从定量方面看,它们还将一些其它学科的成熟理论(如运筹学方法)引入到了操作风险的精密管理当中。

5.银监会监管原则

1管风险”,即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内容,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2管法人”,即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金融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并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

3管内控”,即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

4提高透明度”,即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通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6.商业银行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的经营一般至少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

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

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既要追求自身盈利,又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是我国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经营原则。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

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

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就选择其他银行导致该银行退出市场。

4.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应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公平交易,不得强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5.严格贷款人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6.依法营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公平竞争

8.依法接受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

7.国际储备的构成

国际储备主要由四种形式的资产构成:

1、外汇储备:

指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以国际货币表示的流动资产,主要采取国外银行存款和外国政府债券等形式。

2、黄金储备:

指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货币性黄金。

在国际金本位制度下,黄金储备是国际储备的典型形式。

3、特别提款权:

是国际货币基金于1969年创设的一种账面资产,并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用于会员国政府之间的国际结算,并允许会员国用它换取可兑换货币进行国际支付。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国际储备的作用

1.国适度缓解国际收支不平衡对本国经济的冲击。

2.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3.充当本国对外借债的基本保证。

4.影响货币发行量。

8.现代信用形式

现代信用形式主要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和国际信用等。

在这些信用形式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是两种最基本的信用形式。

(1)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

其典型形式是由商品销售企业对购买企业以赊销方式提供的信用。

(2)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

银行信用是伴随现代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指以国家为一方的借贷活动,即国家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形成的负债。

(4)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主要有赊销、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

(5)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是指一切跨国的借贷关系与借贷活动。

它是国际间经济联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国际信用具体形式包括:

出口信贷、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资本市场业务、国际租赁和直接投资等。

9.金融市场分类

(1)按地理范围可分为:

①国际金融市场,由经营国际间货币业务的金融机构组成,其经营内容包括资金借贷、外汇买卖、证券买卖、资金交易等。

②国内金融市场,由国内金融机构组成,办理各种货币、证券及作用业务活动。

它又分为城市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或者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场。

(2)按经营场所可分为:

①有形金融市场,指有固定场所和操作设施的金融市场;

②无形金融市场,以营运网络形式存在的市场,通过电子电讯手段达在交易。

(3)按融资交易期限划分为:

①长期资金市场(资本市场),主要供应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如股票与长期债券的发行与流通;

②短期资金市场(货币市场),是一年以下的短期资金的融通市场,如同业拆借、票据贴现、短期债券及可转让存单的买卖。

(4)按交易性质划分为:

①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是新证券发行的市场;

②流通市场,也称二级市场,是已经发行、处在流通中的证券的买卖市场。

(5)按交易对象划分为折借市场、贴现市场、大额定期存单市场、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

(6)按交割期限可分为:

①金融现货市场,融资活动成交后立即付款交割;

②金融期货市场,投融活动成交后按合约规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

按照上述各内在联系对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系统的划分,是进行金融市场有效管理的基础。

(7)按交易标的物划分为:

①货币市场

②资本市场

③金融衍生品市场

④外汇市场

⑤保险市场

⑥黄金及其他投资品市场

(8)根据融资方式划分为:

①直接融资市场

②间接融资市场

(9)根据具体的交易工具类型划分:

①债券市场

②票据市场

③外汇市场

④股票市场

⑤黄金市场

5险市场

10.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

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其中,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英国的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美国的美国联邦基准利率(FFR)、日本的东京同业拆借利率(Tibor)、欧盟的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等;以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德国(1W和2W回购利率)、法国(1W回购利率)、西班牙(10D回购利率)。

[1]

在中国,以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具体而言,一般普通民众把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指标,银行则是把隔夜拆借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

11.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来调节市场利率,通过市场利率的变化来影响民间的资本投资,影响总需求来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各种

方针措施。

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为法定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和贴现政策。

12.生产理论

13.需求理论

需求是指消费者(家庭)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每一价格水平时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某种商品量。

需求是购买欲望与购买能力的统一。

表示某种商品的价格与需求量之间关系的表就是需求表。

需求曲线是根据需求表画出的,是表示某种商品价格与需求量之间关系的曲线,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

影响因素编辑

(1)影响需求的因素包括影响购买愿望与购买能力的各种经济与社会因素,这些因素主要为:

收入、替代品、消费者嗜好与预期。

(2)某种商品的需求还与其它相关商品的价格相关。

相关商品有互补品和替代品两种。

互补品是指共同满足一种欲望的两种商品,它们之间是相互补充的。

两种互补品之间价格与需求成反方向变动。

替代品是指可以互相代替来满足同一种欲望的两种商品,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两种替代品之间价格与需求成同方向变动。

(3)需求函数是用来表示影响需求的因素与需求之间的关系。

14.市场理论

15.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16.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

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是货币经济理论最显著的发展之一,它是众所周知的凯恩斯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它构成了众多货币经济论题讨论的经济学基础,也是分析评价宏观经济政策绩效的理论基础之一。

但是,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也非止于完善,随着现代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微观基础的日益强调,凯恩斯主义的货币需求理论也显示出若干缺陷,因此,从现代经济学多元发展的角度重新认识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发展及其局限,这对促进货币需求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正确认识货币政策的作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17.宏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

A经济增长理论

B国民收入理论

C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D通货膨胀理论

宏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宏观经济学主要研究国民收入,所以又被称为收入理论,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价格,又被称为价格理论。

凯恩斯是当代宏观经济学之父,他1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创立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实现了西方经济学演进中的第三次革命,这在西方经济学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另外,在书中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所以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是宏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

而该理论的主要中心内容是有效需求原理。

18.通货膨胀衡量指标,消费者物价指数(英文:

ConsumerPriceIndex,缩写CPI,亦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经济学上,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

它是衡量通货膨胀的主要指标之一。

消费者物价指数CPI(consumerpriceindex)测量由‘典型消费者’所购物品之价格。

在许多工业国家中,该指数的年度性变化百分比为最通用的通货膨胀曲线报告。

该项测量值通常用于薪资报酬谈判中,因为雇员希望薪资(名目)能相等或高于CPI。

有时劳资合约中会包含按生活指数调整条款(costoflivingescalators),表示名目薪资会随CPI的升高自动调整,其调整之时机通常于通货膨胀发生之后,幅度较实际通货膨胀率为低。

通货膨胀之测量由观察一经济体中之大量的劳务所得或物品价格之改变而得,通常是基于由政府所收集的资料,而工会与商业杂志也做过这样的调查。

物价与劳务所得两者共同组成物价指数,为整组物品的平均物价水平之测量基准。

通货膨胀率为该项指数的上升幅度。

物价水平量测整体物价,而通货膨胀是指整体物价的上扬幅度。

19.中央银行在运用货币政策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时,主要是通过调控什么来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

20.反映银行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关系为()。

A.资本充足率指标

B.风险加权资产指标

C.经营收益率比例指标

D.资产盈利比例指标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

资本充足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

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二)法律部分

1.法律最小的单位是什么?

有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体系、法律规范、法律条款选项。

2.甲购买了100000元假币,并且运输到A地,在运输过程中,甲用5000元购买了一些贵重首饰,同时在火车上花了5000元用于赌博,请问甲触犯了哪些罪?

考察涉及的罪名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使用假币罪。

3.宪法部分考察的是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委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4.UCP600,信用证中止支付与拒付情况的处理。

5.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6.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能否收取成本费用和手续费?

8.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完整?

9.甲国乙公司在A国注册,但是总部在B国,同时也在C国设有分支机构,现在在中国由于业务原因,向中国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国丙公司,请问对甲公司的行为能力的认定是适用哪国法律?

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哪些部分组成?

11.以下哪项不是属于行政处罚?

主要考察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2.考察了担保法的一些司法考试真题。

1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

(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14.代位权诉讼

15.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否改变和撤销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考察的是《立法法》第九十七条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16.甲向A银行贷款,但是B银行的分行给他提供了贷款,并且有乙为其提供担保,最后甲没有能力偿还贷款,请问A银行要承担什么责任?

B银行的分行是否能够承担责任?

甲要承担什么责任?

乙要承担怎么责任?

主要考察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7甲偷了同事的信用卡和身份证,然后告诉丈夫这个是自己捡来的,他们就一起到银行试验密码,最后竟然成功取出了钱,并且消费了卡里的5000元钱,请问甲构成什么罪?

甲的丈夫构成什么罪?

主要考察信用卡诈骗罪。

对此,做了总结如下:

行为方式

对人使用

对机器使用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盗窃

盗窃罪

盗窃罪

抢劫

当场,抢劫一罪

当场,抢劫一罪

事后,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事后,抢劫罪与盗窃罪并罚

捡拾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其他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资料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18.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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