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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热点资料法律法规

2018二级建造师热点资料《建筑工程法规》A轮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P3

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

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二、法的效力层级P5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见法的纵向效力层次)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见法的横向冲突)

(六)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1)法的纵向效力层次:

(2)法的横向冲突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7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二、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

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依法经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依法登记成立,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2Z201022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P9

1.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0

代理的种类P11

(1)委托代理;

(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行为终止条件P12

(1)代理期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P13

1.无权代理(无权,效力待定)

2.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P15

1、物权的种类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

1.地役权的概念

地役权:

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地役权的设立

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一般不动产物权,登记时设立);

2Z20104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P18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物权变动的寄出往往是合同关系,合同成立立即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P20

一、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1.合同: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通常交易行为)

2.侵权:

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

3.无因管理:

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服务

4.不当得利:

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获取利益的行为。

二、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P21

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专利权

保护对象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之日计算,收到申请之日起算,不可持续发展

保护期限

20年

10年

商标权

保护对象

注册商标

核准注册之日内起算,无限续展(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

保护期限

10年

著作权

保护对象

文字作品

建筑作品

图形作品

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计算,不可续展

保护期限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归属

单位作品

著作权归单位所有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一般职务作品

著作权归个人享有,单位享有前两年的优先使用权

电影剧本

 

委托作品

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归受托人

设计文件、勘察文件

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P30

保证合同:

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人有扛辩权,必须起诉执行)

2、连带保证: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资格:

以下不得作为保证人(可买卖=可担保):

1、国家机关,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保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是独立法人)。

抵押物:

①土地所有权;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留置权(法定):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定)

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P35

财产保险:

除外责任(人、机、料、法):

①设计错误;②自然磨损和物品本身的缺陷;③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④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

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非强制)

1、投保人:

施工单位(如有分包,总包统一办理,分包合理承担投保费用)被保险人:

从事危险性作业的职工。

2、保险期限:

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保险办理时间:

工程项目开工前;

3、认定工伤P23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非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②酗酒或者吸毒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

(官与官)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

(官与民)

警告;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

刑事责任

(国与犯罪分子)

主刑

(五选一):

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附加刑

(可以同时使用):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安全—标准(单位)

管理—责任(个人)

劳动—设施(单位)

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P45

 

不适用范围

小型工程

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省级建设主管,可对限额调整,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特殊工程

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大型工程

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筑工程,无需重复领取施工许可证;

特殊工程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涉密)

施工许可证领取条件

①已办用地批准手续;②取得规划许可证;③征收房屋进度符合要求;④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招标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没有公开招标、肢解发包、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已按规定审查合格【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的需要、应当对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注明合理使用年限】;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

⑦强制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000万);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5万平米);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的其他工程】;⑧资金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有权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等都不得规定增加新的申领条件。

 

施工许可证

延期、核验、重办

 

延期制度

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

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批准部门

县级以上建管部

国务院

首次领取有效期

3个月内

6个月

延期次数

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无延期制度

废止条件

既不开工又不延期或延期超过时限

超过6个月不开工

报告制度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制度

中止施工满一年,复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中止施工不满一年,无须核验。

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资格制度P53

法定条件;①符合规定的净资产;②主要人员;③已完成工程业绩(初申请不需要);④技术装备。

资质申请;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资质期限;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延续;有效期届满,企业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撤回;原取得合法,现在条件不满足原资质。

整改不超过3个月,期间不得升级,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资质撤销;原取得不合法。

通常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P64

不予注册情形;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③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⑤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止不满5年;⑥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⑦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⑧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项目发生

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⑨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⑩年龄超过65周岁

记忆;2个65,执5刑3吊2,继续3重大。

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P103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资质不良

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出借资质、越级承揽等;

承揽不良

承揽工程时行贿串标骗标、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

质量不良

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等;

安全不良

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等;

恶意拖欠

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不良行为,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公布

招标投标违法处理

一般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经省级建管部批准,可缩短,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违法公告期。

限为6个月。

公布内容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公告的变更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P110

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合格的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利息支付

欠付工程款利息

①有约定,按约定;②无约定,按照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就高不就低)

欠付垫资利息

①有约定,按约定,但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②无约定,不支持(就低不就高)

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P120

一、合同的效力

1.效力待定合同(无资格),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接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违心);①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②重大误解;③显失公平;④趁人之危;

3.无效合同(违法);①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法律后果;无效的合同或者被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P127

违约责任;1.法定责任;①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③赔偿损失

2.约定责任;④违约金;⑤定金;

试用期

合同期限

0

X

完成一定任务3个月

≤1个月

X

1年

≤2个月≤6个月

X

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正常解除

(无补偿)

①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

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致使劳动者合同无效的;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

(有补偿)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非过错性解除)

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经济补偿

标准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工资。

上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平均工资3倍支付。

支付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禁止性用工;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ft井下、有毒有害、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ft井下、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

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做主任)。

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做主任)、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报酬纠纷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诉讼:

劳动纠纷实行先裁后审原则,必须先行仲裁,否则诉讼不予受理。

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P153

特征;①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②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③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买卖合同;交付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借款合同;①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③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借款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Z2050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P174

夜间作业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产生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居民

水污染防治:

2015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2Z2060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P203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忆:

制度--资金--专职安全人员--安管人员考核合格--特征作业人员有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交保险-机械、机具合格--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应急人员设备

政府监管P204

政府监管

延期制度

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自动延期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自动延期3年.

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违法责任

 

骗证后果

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

发证书,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没骗到)

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证书,3年内不得再

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骗到手)

2Z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P206

 

三类管理人

员安全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A)

项目负责人(B)

专职安全员(C)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⑦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

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①现场安全日常检查

②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③对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查

处违;

④对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

令整改;

⑤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向

安全生产机构报告;

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Z2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救援与调查处理P244

 

安全事故

等级划分

等级标准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大

死亡人数

3人

10人

30人

重伤人数

10人

50人

100人

经济损失

1000万

5000万

1亿

上报部门

市级安监部

省级安监部

国务院安监部

国务院安监部

调查部门

县级政府

市级政府

省级政府

国务院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

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

次数

至少每年一次

至少每年一次

至少每半年年一次

 

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

时间

立即1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

现场有关人员→本单位负责人→县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国务院。

主体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

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补报。

 

生产安全

事故调查

 

调查期限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

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2Z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P250

 

建设单位

安全责任

①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②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始资料(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③不得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④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⑤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⑥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的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⑦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县级以上建管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额危机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楚建筑物的措施)。

 

监理单位

安全责任

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隐患

处理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①整改;

拒不整改,

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

拒不停工,

②暂停施工,报告建设单位;

2Z20700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P261

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制度

国家标准的范围

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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