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节水灌溉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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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Technicalstandardforwatersavingirrigation
SL207—98
主编单位: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98-04-04公布1998-05-01实施
前言
基于生产实践的需要和对节水灌溉形势的正确分析,1990年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布置了节水灌溉标准的研究任务,旨在进行探究,积存体会。
1994年又组织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为厅〔局〕就节水灌溉标准问题开展共同研究、讨论,形成规范战雏形,1996年底完成规范编写提纲。
1997年初,编制任务正式下达之后,在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下,编写组赶忙开始工作,1997年4月底完成初稿,经两次征求意见补充修改后,于1997年12月初完成征求意见稿,12月底完成送审稿,并于1998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专家审查。
SL207—98〔节水灌溉技术规范»分总那么、工程规划、灌溉水源、灌溉用水量、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工程与措施的技术要求、效益、节水灌溉面积,共8章40条和2个附录。
它既反映中国现时期水平,又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既坚持高起点、高要求,又注重有用性与可操作性;既重视水利建设规范的共性,又突出节水灌溉的特点,充分吸取了我国节水灌溉进展中的先进技术和成功体会。
本规范说明单位: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本规范主编单位: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培训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科学技术司黑龙江省水利厅
1总那么
1.0.1为了使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一个合理、可行、统一的衡量尺度,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进展,制定本规范。
1.0.2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必须注重效益、保证质量、加强治理,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
1.0.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田、菜地、果园、苗圃和草场等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治理和评判。
1.0.4承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持有丙级〔含〕以上水利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承担工程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装许可证。
节水灌溉工程应选用通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不得使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使用说明的产品。
1.0.5节水灌溉工程应建立健全治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切实发挥节水增产作用。
1.0.6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规划
2.0.1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地势、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材料、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进展规划等方面的差不多资料。
2.0.2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农村进展规划相和谐,采纳的节水技术应与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相结合。
2.0.3节水灌溉工程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及环境评判确定水资源可连续利用的最正确方案。
节水灌溉工程的形式应依照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特点和农业进展要求,因地制宜选择。
2.0.4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hm2、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hm2的节水灌溉工程,宜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设计两个时期进行。
面积小的工程可合为一个〔设计〕时期进行。
2.0.5节水灌溉工程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报告、概算书及工程布置图。
灌溉面积在333hm2〔含〕以上的工程布置宜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势图上,面积小于333hm2的宜绘制在1/2000~1/5000的地势图上。
2.0.6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与道路、林带、供电等系统,以及居民点的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设施,并依照需要设置排水系统。
3灌溉水源
3.0.1节水灌溉工程应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发挥灌溉水源的最大效益。
3.0.2节水灌溉应充分利用当地降水。
井灌区应防止地下水超采;渠灌区应收集利用灌溉回来水;井渠结合灌区应通过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运用,提高灌溉水的重复利用率。
3.0.3用微咸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采纳咸、淡水混灌或轮灌;用工业或生活污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必须通过净化处理,达到灌溉水质标准,方可用于灌溉。
3.0.4在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250mm的旱地农业区,采取措施集蓄雨水作为灌溉水源时,水源工程规模必须通过论证,满足雨季能集蓄灌溉要求的水量。
4灌溉用水量
4.0.1节水灌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正常水文年份单位面积用水量应较建成前节约20%以上。
4.0.2水稻灌溉用水量应依照〝薄、浅、湿、晒〞灌溉等操纵灌溉模式确定。
4.0.3旱作物、果树、蔬菜等灌溉用水量应按产量高、水分生产率高的节水灌溉制度确定。
4.0.4水资源紧缺地区,灌溉用水量可依照作物不同生育时期对水的敏锐性,采纳灌关键水、非充分灌溉等方式确定。
5灌溉水利用系数
5.0.1渠系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5;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5;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5;井灌区采纳渠道防渗不应低于0.9,采纳管道输水不应低于0.95。
5.0.2田间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区不宜低于0.90。
5.0.3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0;井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5.0.4井渠结合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可依照井、渠用水量加权平均按附录B公式〔B4〕运算确定。
6工程与措施的技术要求
6.0.1渠道防渗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渗渠道断面应通过水力汁算确定,地下水位较高和有防冻要求时,可采纳宽浅式断面。
2地下水位高于渠底时,应设置排水设施。
3防渗材料及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
4采纳刚性材料防渗时,应设置伸缩缝。
5标准冻深大于10cm的地区,应考虑采纳防治冻胀的技术措施。
6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5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70%;井灌区如采纳固定渠道输水,应全部防渗。
7大、中型灌区宜优先对骨干渠道进行防渗。
6.0.2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田间固定管道用量不应低于90m/hm2。
2支管间距,单向布置时不应大于75m,双向布置时不应大于150m。
3出水口〔给水栓〕间距不应大于100m,宜用软管与之连接进行灌溉。
4应设有安全爱护装置。
严寒地区应布设排水、泄空及防冻害装置。
5对规划中将要实施喷灌的输水管道系统,应按照喷灌工程的技术要求。
6.0.3喷灌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喷灌应满足平均度要求,不得漏喷,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2喷灌雾化指标应满足作物要求。
3管道式喷灌系统应有操纵、量测设备和安全爱护装置。
4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和绞盘式喷灌机组应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5轻型和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单机操纵面积以3hm2和6hm2为宜。
6.0.4微灌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微灌用水必须通过严格过滤、净化处理。
2灌溉时应满足平均度要求,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3应安装操纵、量测设备和安全爱护装置。
4条播作物移动式滴灌系统灌水毛管用量不应少于900m/hm2。
6.0.5地面灌溉的田间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稻灌区应格田化,不得串灌。
格田规格平原区以长60~120m、宽20~40m为宜,山丘区可依照地势作适当调整。
2旱作物灌区应平坦土地,其畦田长度不宜超过75m;畦宽不宜大于3m,并应与农机具作业要求相适应。
3灌水沟长不宜超过100m。
6.0.6注水灌〔含坐水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有可靠水源和取水、运水设备,注水灌设备和供水量应满足作物在最正确时期内播种和苗期灌水的要求,且灌水平均。
2水源的操纵面积应按每次用水量许多于75m3/hm2运算。
3水源至田间的运水距离,采纳畜力运水,不宜大于200m,采纳机械运水,不宜大于500m。
6.0.7雨水集蓄工程用于灌溉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包括集流、输水、沉淀、蓄存、节水灌溉等设施,且配套合理。
2专用集流面应采纳集流效率高的防渗材料铺设,蓄水窖〔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3采纳滴灌或膜上灌时工程规模宜按每次灌水量许多于150m3/hm2确定。
6.0.8膜上灌应符合以下规定:
1畦田规格应符合本规范6.0.5的规定。
2灌溉平均系数不应低于0.7。
3对废弃塑膜应有收集处理措施。
6.0.9地面移动软管灌溉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有可靠水源,机、泵、管配套合理。
2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00m。
3田间工程应符合本规范6.0.5的规定。
7效益
7.0.1节水灌溉应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进展。
7.0.2节水灌溉应使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治理措施相结合,提高灌溉水的产出效益。
7.0.3实现节水灌溉后,粮、棉总产量应增加15%以上,水分生产率应提高20%以上,且不应低于1.2kg/m3。
7.0.4节水灌溉项目效益费用比应大于l.2。
8节水灌溉面积
8.0.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其他指标达到本规范规定,可认定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
1渠道输水灌溉工程,渠道符合本规范5.0.l或6.0.l的规定,田间符合本规范5.0.2或6.0.5的规定。
2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管道符合本规范5.0.l或6.0.2的规定,田间符合本规范5.0.2或6.0.5的规定。
3喷灌工程符合本规范5.0.3或6.0.3的规定。
4微灌工程符合本规范5.0.3或6.0.4的规定。
8.0.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节水灌溉措施面积:
1渠道防渗工程符合本规范5.0.l或6.0.1的规定。
2低压管道输水工程符合本规范5.0.l或6.0.2的规定。
3田间工程符合本规范6.0.5的规定。
4水稻采纳〝薄、浅、湿、晒〞操纵灌溉模式。
5注水灌〔含坐水种〕符合本规范6.0.6的规定。
6雨水集蓄工程用于灌溉符合本规范6.0.7的规定。
7膜上灌符合本规范6.0.8的规定。
8地面移动软管灌溉符合本规范6.0.9的规定。
8.0.3节水灌溉工程面积与节水灌溉措施面积不得重复统计。
在同一灌溉面积上,采纳多种节水灌溉工程或措施时,只能依要紧工程或措施统计一种。
附录A名词解释
1节水灌溉——用尽可能少的水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农作物产出的一种灌溉模式,目的是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
节水灌溉的内涵包括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输配水系统的节水、田间灌溉过程的节水、用水治理的节水以及农艺节水增产技术措施等方面。
2灌溉回来水——在农田灌溉中,流经渠系和田间的地表水流和地下水渗流回流到下游沟渠或河道中的灌溉余水。
3〝薄、浅、湿、晒〞灌溉——一种水稻节水灌溉模式,其技术要点是:
薄水插秧、浅水返青、薄湿分蘖、晒田蹲苗、回水攻胎、浅薄扬花、潮湿灌浆、落干黄熟。
4操纵灌溉——在水稻返青后的各个生育时期,田面不再建立水层,依照水稻生理生态需水特点,以土壤含水量作为操纵指标,确定灌水时刻和灌水定额的节水灌溉模式。
5水分生产率——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与作物全生育期耗水量的比值。
6关键水——作物生长和产量形成最敏锐时期的灌水。
7非充分灌溉——在作物全生育期内不能全部满足需水要求、旨在获得总体最正确效益的灌溉模式。
8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水量〔或流量〕与渠道引入总水量〔或流量〕的比值。
9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
10田间水利用系数——净灌水定额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单位面积灌水量的比值。
11渠道防渗率——灌区固定渠道最大过水表面积中防渗面积与总表面积比值,以百分数计。
12膜上灌——在地膜栽培的基础上,利用地膜输水,通过放苗孔和膜侧旁渗给作物供水的灌水方法。
13注水灌〔含坐水种〕——利用专门设备将一定量的水注入土中,提高土壤墒情,满足种子发芽和保苗需水的一种局部灌水方法。
14大型灌区——操纵面积在20000hm2以上的灌区。
15中型灌区——操纵面积为667~20000hm2的灌区。
16小型灌区——操纵面积在667hm2以下的灌区。
17井灌区——以井水作为灌溉水源的灌区。
18井渠结合灌区——灌溉水源既有井水,又有地表水的灌区。
附录B有关参数的运算测定方法
B.0.1渠系水利用系数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测定。
1动水测定法。
依照渠道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渠段,中间无支流,观测上、下游两个断面同一时段的流量其差值即为缺失水量。
在选择典型渠段时,其长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流量小于lm3/s时,渠道长不小于1km;
2〕流量为1~10m3/s时,渠道长不小于3km;
3〕流量为10~30m3/s时,渠道长不小于5km;
4〕流量大于30m3/s时,渠道长不小于10km。
2静水测定法。
应选择一段具有代表性的渠段,长度为50~100m,两端堵死,渠道中间设置水位标志,然后向渠中充水,观测该渠段内水位下降过程,依照水位的变化即可运算出缺失水量和渠系水利用系数。
B.0.2田间水利用系数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测量运算。
1运算法。
〔B1〕
式中——田间水利用系数;
m——设计灌水定额,m3/hm2;
A——末级固定渠道操纵的实灌面积,hm2;
W——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m3。
2实测法。
在灌区中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通过实测灌水前后〔1~3d内〕土壤含水量的变化,运算净灌水定额,算出田间水利用系数:
〔B2〕
式中b1、b2——分别为灌水前后打算潮湿层的土壤含水率〔以干土重的百分数表示〕;
——土的干容重,t/m3;
H——打算潮湿深度,m。
B.0.3土壤含水率应按以下方法测定。
1操作步骤;
1〕将盛士用的铝盒〔直径60mm,高30mm〕洗净烘干,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迅速用感量为1/100g的一般天秤准确称重〔W1〕。
2〕按采样要求采土,取新奇潮湿土样约25g放入铝盒中,平铺后盖好,迅速称重〔要有三个重复〕,湿土加铝盒重为(W2)。
3〕将装入湿土的铝盒的盖子打开,铝盒的盖子平放在盒下,一同放入烘箱内保持105~110C,烘烤8h,取出加盖,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重〔W3〕。
2分析运算:
(B3)
式中W——土壤含水量,即单位重量干土中含有的水分重量,%;
W1——铝盒重量,g;
W2——湿土加上铝盒重量,g;
W3——干土加上铝盒重量,g。
B.0.4井渠结合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应按公式〔B4〕运算。
ηz=(ηjWj+ηqWq)/W 〔B4〕
式中hz——井渠结合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
hj——井灌水利用系数;
Wj——地下水用量,m3;
hq——渠灌水利用系数;
Wq——地表水用量,m3;
W——井渠灌区总用水量,m3。
B.0.5渠道防渗率应按公式〔B5〕运算。
E=∑Sf/∑S×100 〔B5〕
式中E——渠道防渗率,%;
∑Sf——灌区渠道最大过水表面积中已防渗面积,m2;
∑S——灌区全部固定渠道最大过水表面积,m2;
Sfg、Sfz、Sfd、Sfn——分别为灌区干、支、斗、农渠已防渗的面积,m2;
Sg、Sz、Sd、Sn——分别为干、支、斗、农渠最大过水表面积,m2;
λg、λz、λd、λn——分别为、支、斗、农渠最大过水断面湿周,m;
Lfg、Lfz、Lfd、Lfn——分别为干、支、斗、农渠的防渗长度,m;
Lg、Lz、Ld、Ln——分别为干、支、斗、农渠道的长度,m。
B.0.6水分生产率应按公式〔B6〕运算。
I=y/(m+p+d〕 〔B6〕
式中I——水分生产率,kg/m3;
y——作物生产量,kg/hm2;
m——净灌溉水量,m3/hm2;
p——生育期内有效降水量,m3/hm2;
d——地下水补给量,m3/hm2。
净灌溉水量为作物生育期内设计灌水定额之和。
当实际灌水定额小于设计值,应采纳实测法确定。
具体方法是,每次灌水前后在典型地块取土测定土壤含水量的变化,运算出该次灌水的实际净灌水定额,将全生育期历次灌水的净灌水定额累加起来即可。
有效降水量是指能保持在田间被作物吸取利用的那部分降水量,为总降水量与地表径流量、深层渗漏量之差值。
降雨的有效性取决于降水强度、土壤质地、植被覆盖情形等。
统计分析时,可参照有关资料。
地下水补给量与地下水埋深、土壤质地、作物种类有关,可参照有关资料确定。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一、微灌工程规划
1、一样规定。
微灌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地势、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与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进展规划等方面的差不多资料,进行可行性论证;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与农村进展规划相和谐,应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和管网规划布置,规划布置成果应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势图上,并提出工程概算;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公顷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公顷的微灌工程,应分为规划、设计两个时期进行,面积小的可合为一个时期进行;灌水方式应因地制宜地,可选择滴灌、微喷灌、涌泉灌等灌水方式。
2、水源分析与用水运算。
微灌工程规划必须对水源的水量、水位和水质进行分析,利用现有水源工程供水的微灌系统,应依照工程原设计和运用情形,确定设计水文年的供水状况,新建水源工程,供水状况应依照来水条件通过运算确定。
微灌工程以小河。
山溪、塘坝为水源时,应依照调查资料并参考地区性水文手册或图集,分析运算设计水文年的径流量和年内分配过程线;以井、泉为水源时,应依照已有资料分析确定可供水量,无资料时,应对水井作抽水试验,对泉水进行调查、实测出流量来确定可供水量。
微灌水质除必须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
⑴ 进入微灌管网的水应通过净化处理,不应含有泥沙、杂草、鱼卵、藻类等物质。
⑵ 微灌水质的PH值一样应在5.5~8.0范畴内。
⑶ 微灌水的总含盐量不应大于2000PPm。
⑷ 微灌水的含铁量不应大于0.4PPm。
⑸ 微灌水总硫化物含量不应大于0.2PPm.
3、管网布置原那么。
⑴符合微灌工程总体要求;⑵使管道总长度短,少穿越其他障碍物;⑶满足各用水单位需要,能迅速分配水流,治理爱护方便;⑷输配水管道沿地势较高位置布置,支管垂直于作物种植行布置,毛管顺作物种植行布置;⑸管道的纵剖面应力求平顺。
二、设备选择与工程设施
1、设备选择。
灌水器的选择应考虑土壤、作物、气象因素和灌水器的水力特性,制造偏差系数不宜大于0.07。
应依照水质状况和灌水器的流道尺寸选择微灌系统中的水质净化设施,灌水中无机物含量小于10PPm,或粒径小于80um时,宜选用砂过滤器、200目筛网过滤器或叠片式过滤器;无机物含量10~100PPm或粒径在80~500um时,选用旋流水砂分离器或100目筛网过滤器作初级处理,然后再选用砂过滤器;无机物含量大于100PPm或粒径大于500um时,应使用沉淀池或旋流水砂分离器作初级处理,然后用200目筛网或砂过滤器,沉淀池的表面负荷率不宜大于3.0毫米/秒;灌溉水中有机污物含量小于10PPm时,可选用砂过滤器或200目筛网过滤器;有机污物含量大于10PPm时,应选用初级拦污筛作第一级处理,再选用砂过滤或200目筛网过滤器。
微灌系统应安装操纵、安全爱护和量测设备,选择止水性能好、耐腐蚀、操作灵活的流量、压力操纵阀、进排气阀和冲洗排污阀门;选择阻力缺失小、灵敏度高、量程大的水表及2.5级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应是系统设计压力的1.3~1.4倍。
微灌系统的施肥与化学药物注入装置应依照设计流量大小、化肥和化学药物的性质选择耐腐蚀的文丘里施肥器、压差式施肥罐、活塞泵或隔膜泵等设备。
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管与管件,直径500毫米以上的各级管和管件可选用聚氯乙烯产品;直径50毫米以下的应选用聚乙烯产品;管和管件应选择不透光、抗老化、施工方便、连接牢固可靠的材料,严禁使用由废旧塑料制造的管和管件。
水泵应选择符合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头要求的节能水泵。
2、水源工程与首部枢纽。
水源工程应按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
蓄水池应考虑沉淀要求;从河道或渠道中取水时,取水口处应设拦污栅和集水池,集水池的深度和宽应满足沉淀、清淤和水泵正常吸水要求。
蓄水池和引渠宜加盖封闭,蓄水池结构应便于进行水处理,防止水质污染。
水处理建筑物设计可按GBJ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首部枢纽应将加压、过滤、施肥、安全爱护和量测控设备等集中安装,人畜饮水管道应与微灌供水管道分开,化肥和农药注入口应安装在过滤器进水管上。
枢纽房屋应满足机电设备、过滤器、施肥装置等安装和操作要求。
3、管网。
微灌管网一样依照水源位置、地势、地块等情形分级成干管、支管和毛管三级管道,灌溉面积大的可增设总干管、分干管或分支管,面积小的可只设支、毛管两级。
支管以上的各级管道首端应设操纵阀,地埋管道的阀门处应设阀门井;管道起伏的高处、顺坡管道上端阀门的下游和逆止阀的上游均应设进排气阀,末端应设冲洗排水阀;直径大于50毫米的管道末端、变坡、转弯、分岔和阀门处应设固定墩,当地面坡度大于20%或管径大于65毫米时,每隔一定距离增设固定墩;固定式塑料管道相邻固定端之间和每隔30~60米间距宜设伸缩节;移动式管道应依照作物种植方向、机耕等要求铺设,幸免横穿道路。
管道埋深应依照土壤冻层深度、地面荷载和机耕要求深埋管道,干、支管埋深不小于50厘米,毛管埋深不小于30厘米.
四、工程施工
1、一样规定。
微灌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
施工前应检查图纸、文件等是否齐全,设计是否与灌区地势、水源、作物和植及首部枢纽位置等相符;检查现场,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制定打算,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
施工中应随时检查质量,发觉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返工,不留隐患;注意防洪、排水、爱护农田和林草植被,作好弃土处理;做好施工记录,隐藏工程必须填写«隐藏工程记录»表,显现工程事故应查明缘故,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措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绘制竣工图,编写竣工报告。
2、施工预备和程序。
施工预备要紧包括⑴编制施工打算,建立施工组织,拟定放样定线等各项施工顺序;编制劳力、工种、材料、设备、工程进度打算,制定质量检查方法和安全措施。
⑵ 按设计要求检查工程设备器材。
⑶预备施工工具。
施工程序:
⑴ 施工放样。
小型微灌工程可依照设计图纸直截了当测量管线纵断面,大型微灌工程现场设置施工测量操纵网,并保留到施工完毕。
放线从首部枢纽开始,定出建筑物主轴线、机房轮廓线及干、支管进水口位置,用经纬仪从干管出水口引出干管轴线后再放支管线,并标明各建筑物设计标高。
主干管直线段宜每隔30米设一标桩;分水、转弯、变径处应加设标桩;地势起伏变化较大地段要依照地势条件适当增设标桩。
在首部枢纽操纵室内,应标出机泵及专用设备如化肥罐、过滤器安装位置。
⑵ 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