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职责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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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职责3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1、综合协调学院党政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党委、学院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并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工作。

2、负责草拟学院党务、行政的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完成各项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4、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收集、处理和提供各种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印《山西工院简报》。

5、协调草拟、审核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责任书的签订、督察和考核事宜。

6、根据有关会议规程,组织安排各种会议,作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负责学院会议室的管理。

7、负责学院资料室工作,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归档资料的整理、立卷工作。

8、负责学院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全院报刊的征订和收发工作。

10、负责院级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和日常事务的服务工作。

11、负责全院节假日、双休日总值班的安排和检查。

12、负责日常接待和来信来访,处理对外事务。

13、负责管辖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司机的管理教育。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重要会议精神。

2、制定学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检查各总支、支部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制度的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

4、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开展“两先两优”创建活动。

5、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6、负责副科级(包括副科级待遇)以上中层干部任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考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7、负责党员统计和干部统计,完成年报工作。

8、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9、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做好业余党校的各项工作。

10、认真落实统战政策,完成统战工作任务。

11、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三、离退休职工管理科职责

1、遵照中央、省委等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新时期老干部政策的宣传教育,结合我院实际,全面开展老干部工作。

2、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4、负责组织老干部体检、健康疗养工作,安排好离退休人员合理用车。

开辟活动场所,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积极开展家访和组织节日慰问活动,经常了解离退休人员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妥善处理他们的有关问题。

6、根据财经制度,使用好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7、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事处理及善后事宜。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部职责

1、研究和制定全院师生员工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员教育,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以保证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3、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的知道、检查、督促、考核工作,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

4、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指导全院宣传、文化工作,对广播、刊物、学术和娱乐活动等内容进行政治把关,把握学院内各类宣传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

6、负责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会议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日常宣传报道事宜。

7、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五、纪检监察室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协助党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及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协助党委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研究和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反腐倡廉、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撤销党员处分,对受处分党员进行经常性的考察、回访和教育

6、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检查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对大型基本建设、重大维修项目,从立项到决算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7、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做好来信来访的查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学院内经济实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离任审计,做好其它他部审计工作。

9、负责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检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院工会委员会职责

1、根据教育工会章程,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督查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2、发挥工会组织的纽带作用,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负责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

4、积极发展会员,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5、负责工会会员的集体福利。

6、根据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办好职工之家,组织教职工开展业余文体活动。

8、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

9、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宜。

七、院团委职责

1、按照院党委的安排,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研究和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素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中国近代史、中共党史和国情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研究和不断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

4、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以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教风和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5、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会等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7、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

8、抓好基地建设,创建模范业余团校和标准化文化活动阵地,建设长效性的教育服务实践基地。

9、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

10、完成上级团组织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八、人事处职责

1、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规划,拟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增人计划,做好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调动工作;办理各部门人员调配等手续,做好人事管理日常工作。

2、协同教务处做好教师岗前培训、师德师风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3、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劳保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

5、做好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用工计划,办理临时工录用手续,协调各部门抓好临时工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承办教职工的参保事宜。

8、负责教职工人事、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9、做好教职工考勤、绩效考核等工作。

10、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办理教职工离退休事宜。

11、负责教职工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12、完成人事、劳资等年报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人事方面的其他事宜。

九、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建设和总体规划,研究和提出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意见。

2、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学院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审核各系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的调整,组织审定各系申报的高职专业教学计划,并检查执行完成情况,编制教学进程、课表及考试安排。

4、负责全院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管理,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评估,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

5、组织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和习题库的编审、定购及供应并严格管理。

6、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改革的经验,组织经验交流并表彰奖励。

7、进行全院教学检查工作。

8、协调和组织教师业务培训,组织、协调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9、协调和组织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10、组织各系的学生每学期的网上注册工作。

11、负责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学生注册、课程设置、成绩考核、成绩管理、毕业结业等)并颁发毕业文凭。

12、负责教学资料和全院大型材料的文印工作。

13、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学生处职责

1、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综合协调全院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管理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3、开展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竞赛及其它素质教育活动,协调教学部门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认真组织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审核,做好学生的评优工作。

5、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济困助学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类贷学金、特困补助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6、组织安排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7、负责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违纪处理,做好学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常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学生的劳动教育课,认真考核其成绩。

9、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公寓用品的采购工作。

10、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做好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的考核、评比和奖励工作。

11、接待、处理学生家长及有关单位的来信来访。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一、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职责

1、全面负责全院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制定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提出年度招生建议计划。

4、负责招生宣传与新生录取工作。

5、负责毕业生生源、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发布,组织校内“供需见面”与“双向选择”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6、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宣传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负责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8、开展招生工作的调研与毕业生年度跟踪调查活动,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和向有关部门反馈。

9、负责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校留档留户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财务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建立、完善学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做好年度预算日常控制和调整工作。

3、做好财产物资和经费收支日常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定期财产清查工作。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6、搞好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建立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7、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正确编报各项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情况,供领导掌握参考。

8、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移交等基础管理工作。

9、根据人事处的通知负责职工工资、奖金核算与发放。

配合学生处管理学生的奖学金及其发放工作。

10、负责院办产业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11、组织好全院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后勤处职责

1、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制定校舍及其它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规划。

2、制定和完善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负责基建工程的预决算、施工监督及后期事项的管理,认真做好校舍等公共设施的修缮维护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化后勤服务实体的各项管理工作。

6、加强对学生饮食工作的指导,做好学生餐厅的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工作。

8、负责校园绿化及公共场所的美化、净化等工作。

9、负责水、暖、电、气的供应及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它事宜。

十四、设备处职责

1、履行对全院固定资产的宏观管理。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2、根据学院批准的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按照学院采购规定,组织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仪器批量采购的招标评标、签订合同、催货、验收、结算等工作;做好其他设备的零星采购工作,切实保证全院教学设备正常供应。

3、负责组织学院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报废、报损、报失、调剂、清查、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

4、负责检查全院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指导各资产管理单位正确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全院的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使学院的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和设备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建档工作。

6、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评价。

7、负责全院各类设备的维修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保卫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3、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4、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综合治理的安全环境。

5、调解、疏导学院的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学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管理本院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负责管理学院的集体户口与学生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7、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防火安全违章行为,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8、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加强“五管”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管理。

9、负责保卫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饮食中心职责

1、努力搞好伙食工作,服务学生,保障教学,并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效益,为学院的稳定发展做贡献。

2、与学生伙管会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征求学生意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改善伙食工作。

3、负责对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对经营者的服务态度,安全卫生、进货渠道、饭菜质量、饭菜价格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负责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学院规定,造成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盗、食物中毒、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并有权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法律责任由责任人自负。

5、办理卫生许可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卫生健康证、暂住证等。

6、负责面粉、大米、食盐、食油、酱油、醋、肉等主副食品的供应。

并审查索取供货点的相关证件。

7、负责蒸汽锅炉、茶炉及炊事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学院师生饮食和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8、努力完成院领导交给的伙食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卫生所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2、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杜绝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3、积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师生员工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学习、工作与生活。

4、加强食堂饮食卫生监督,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5、加强门诊部业务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师生员工做好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6、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工作;为新生接种必要的预防疫苗,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7、与学校有关处室配合,做好全院教职工医疗保险有关具体事宜。

8、努力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基建办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 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编制、实施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3、 按照学校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报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工作。

 4、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等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5、 做好基建项目招标、设计、施工图纸等的整理、建档、移交和归档工作。

 6、 做好基本建设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项基本建设报表工作。

 7、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8、 完成学校领导决定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九、校办工厂职责

1、根据学院实习计划,认真完成金工实习任务,完善各种实习文件。

2、负责实习设备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建帐、建卡,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管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3、负责全厂安全和卫生工作。

5、负责建立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

6、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对外承揽及加工业务,创造经济效益,改善办学条件。

二十、教学督导部职责

 

1、教学督导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全方位开展督导、督学、督管工作。

  2、本着“督为手段、导是目的、以督促管、以导促教、以教促学”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和教学过程监控,掌握理论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各教学环节教与学、建与管的实施情况,收集各个层面对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示范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3、加大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力度,,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进行评教和评学工作。

  4、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政策、制度、计划等的拟定和实施。

  5、会同教务处监督、检查教学秩序及处理教学事故。

  6、协同有关方面对教师进行教学业务考核。

  7、负责ISO9000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审核工作。

  8、负责“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

二十一、教学科研中心职责

1、制定教学科研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备案,负责教学科研成果建档、级别鉴定和评奖工作。

3、组织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

4、负责《山西工院报》、《山西工程教育》的编印、出版和发行工作。

5、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承办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6、负责管理和使用教学科研经费和课题经费。

7、做好学院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的统计和上报。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师生教学科研活动。

9、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二、图书馆职责

1、根据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读者为中心,改进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采集各类文献资料,做好书刊资料的清点、复审、调拨、整理等管理工作,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3、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

4、开展用户教育,培养师生的情报意识和利用文献的技能。

5、开发文献情报资源,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健全读者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学院的文献情报,提高馆藏文献资料的利用率。

6、参加图书情报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馆际协作,促进资源共享。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8、做好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馆藏图书资料的安全。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十三、成教部职责

1、根据社会需求及学院整体规划制定全院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规划,拟定年度成人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好实施。

2、编制成人教育招生简章,负责成人招生的宣传、咨询、生源组织、报名及招生录取工作。

3、研究成人教育的特点,制订和修订成人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

4、负责全院成人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和组织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办理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及学生学习课程的免修、重修、免考等手续。

5、负责全院成人教育学生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合成、报盘、和入网注册工作。

6、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的评优及违纪处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审查成人教育各形式、各层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督促、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的执行和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8、组织各教学系(部)排课,汇编全院成人教育课程总表,制定教学进程表。

9、负责对各类成人班级教材、辅导材料的预定、采购和供应。

10、负责对成人班级教师的选聘、协调工作,做好对教师教学情况反馈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11、组织任课教师编、撰写《课程授课计划》及《自学进度表与指导书》,做好对学生的自学辅导和作业管理工作。

12、负责全院成人教育教学评估、检查、督导工作,进行教育质量调查、分析、研究,了解各系成人教育教学情况,征求教师、学生对成人教育教学的意见,不断探索成人教育的办学规律,探索适合成人教育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

13、负责全院各类成人教育的考试管理工作,组织考试命题、制卷、考试、监考、评卷、登分及成绩统计公布等考务工作。

14、负责毕业生电子摄像、资格审核,报批、发放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和结业证书。

15、负责函授站(点)设立的调研、评估工作及起草有关联合办学的协议,办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作。

负责对各函授站(点)进行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及工作协调。

16、负责本部各种文件和教学档案、学生档案、学生毕、结业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17、负责与兄弟院校成人教育情况的交流和业务联络。

1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网络电教中心职责

1、制定网络使用、维修、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监督贯彻执行。

2、负责全院信息网络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做好学院网页的制作、发布和信息安全工作。

3、负责全院网络使用维护的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院师生正确使用校园信息网。

4、制定电化教学计划,并保证完成电化教学任务。

负责全院电教设备的安装、调试、管理、维修等业务工作。

5、积极创造条件,编写、摄制有关教学、思想教育等系列录像片。

做好全院宣传、会议、文娱活动中的录、放像和扩音工作。

6、搞好电化教学建设,做到设备配套,运转正常。

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承担对外服务。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培训部职责

1、根据国家科技教育与经济发展方向,结合学院实际,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2、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学院人才培养要求,加强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事业单位等的联系与沟通,进行校企合作的调研和协议的拟定,建立科学有效的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

3、积极寻求合作企业,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深度,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共建校内实训实习基地。

开发、建设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拟定基地共建协议。

5、积极寻求企业在岗员工的职业培训、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合作项目。

积极寻求开展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拟定订单培养协议。

6、协助教学单位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协助系(部)与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等教学资源。

协助人事、教务、系(部)引进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教学,开展教师、学生顶岗实践;向合作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7、做好跨系、部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协助解决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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