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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业务的操作流程

第一篇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客户信息

第一节 建立客户信息

一、建立对公客户信息

在办理存款业务前,需客户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下简称“开户申请书”)

2、法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其他证明文件

二、柜员审核

1、身份证件是否符合个人存款实名制要求,是否真实、合法、

有效。

2、开户证明文件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开户证明文件复印

件是否与原件相符。

3、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各项内容是否

与开户证明文件一致。

4、是否已按照人民银行和工商局规定做好账户年检和账户

信息变更

通过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核对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

性。

三、操作流程

● 在开户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支行

业务专用章、审核人员名章,交事中柜员审核,审核无误

后交账户管理员进行系统录入。

● 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会计经办人员的个人名章,并签署

审批或审核意见。

● 柜员根据“开户申请书”及其他开户资料建立相关信息。

立对公客户 ID 信息,柜员启动“1102-建立对公客户 ID 号”

,为各类存、贷款业务所共用。

客户未建立客户 ID 号时,

柜员在办理存款等业务时,系统会联动建立该信息。

基本

信息建立时若输入代码证号、代码有效期、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有效期、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有效期

等信息。

● 建立客户 ID 信息后,在“1202 对公客户信息维护”中进行

信息维护。

柜员启动“2201 对公活期开户”交易进行开户。

【要点提示】

1、开立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单位协

定存款、个人存款等客户账前,均需通过本流程建立客户

信息。

2、在建立信息时,经办柜员应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

必输项必须录入,其他项应尽量录入,不得随意省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

账户等账户的开户申请书及其他开户资料,须经事中柜

员审核;

4、企业注册验资账户信息录入时,证件类型选择证明文件,

证件号码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号码。

(事业单位注

册验资时,证件号码为单位统编号码。

5、法人、经办人应提供符合个人存款实名制要求的身份证件

原件,如代理建立信息的,应同时提供代理人及存款人的

身份证件原件。

6、基本信息新增后,产生一个客户号,为 TXXXXXXX。

7、信贷、卡交易等相关交易都必须先建基本信息,否则不予

受理。

8、办理联网核查所规定业务时应按要求进行联网核查,并打

印留档。

9、开立账户均应提供客户在本行开户的申请书

 

第二节 修改客户信息

一、客户提交:

1、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下简称“账户变更申请书”)

2、相关证明文件,如:

营业热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

3、有效身份证件

二、柜员审核

1、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合法。

2、客户提供的账户变更申请书有无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合规;营业执照有无进行

重新登记;账户变更申请书填写内容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

件是否一致。

4、经办人员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否已出具

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授权他人办理的,是否还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

权人的身份证件。

三、处理流程

● 通过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核对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及

真实性。

● 在变更申请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

专用章,经办人名章。

● 在账户变更申请书上加盖经办柜员的个人名章并签署意

见。

● 柜员根据“账户变更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修改相

关信息。

● 修改账户名称:

“2441-账户信息维护”交易中修改账户名

称;

● 修改存款账户性质,结息方式,有效日期,提现标志等交

易在“2441-账户信息维护”交易中。

● 账户利率如果出现问题,通过:

“2445—账户利率调整”

● 账户核准号维护“2447-账户核准号信息维护”。

● 修改客户名称、修改地址信息,改电话信息,修改住宅信

息,修改资产信息,修改开户信息,修改法定代表人或主

要负责人的个人信息,修改客户补充信息等均在“1202-对

公信息维护”。

● 变更的账户为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除验资户外)

和需人民银行审批的专用存款账户,应在人民币银行结

算账户管理系统录入变更信息。

由总行账户管理员携带

账户变更申请书、开户许可证等相关变更申请资料到人

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审批,并领取新的开户许可证。

变更

后的资料由支行专人领回,一联账户变更申请书作账户

档案资料保管,开户许可证正本、一联账户变更申请书由

存款人保管。

● 若变更的账户为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需于

变更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系统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并将变更申请资料

作账户档案资料保管,一联账户变更申请书交存款人。

● 非基本账户开立后应填制非基本账户开立通知书,通知

客户基本户开户行。

● 按照要求开立账户成功后,只能与客户有权人进行开户

资料的交接。

并预留客户双热线联系人。

【要点提示】

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单位协定存

款、个人存款等客户账信息发生变更时,均需通过本流程

变更客户信息。

2、单位账户信息变更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

理,也可由授权经办人办理,相关证明文件与账户开立必

须一致。

授权银行代为办理领取开户许可证的,还需出具

规定格式的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人客户办理本业务时,需由本人办理。

3、账户名称变更引起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证件号都变更

时,修改客户户信息。

4、单位客户变更账户名称或法人的,应同时变更预留印鉴。

更换印鉴参照印鉴管理办法。

5、单位客户变更后,单位公章应与单位账户名称核对一致。

6、应加强证件与申请书及系统内录入的信息核对,确保三者

相符。

7、对于印鉴卡上所留个人铭章为非法人的应出具法人授权

信方可预留非法人手章。

8、印鉴卡应至少预留四张,一张留存开户档案,一联留前台

进行核对使用,一联付客户,一联送事后监督。

第三节客户管理机构变更

客户由 A 支行管理变为由 B 支行管理时,进行此交易。

【处理流程】

● 此交易由原客户管理行发起,“1204—客户管理机构变更”

【要点提示】

本业务仅限于由于银行内部客户管理权限的变更,或新开立

的客户需加内设机构、项目部、资金性质时支行进行管理

变更。

第二章个人存款业务

一、客户提交:

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

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护照、

边民出入境通行证等

二、柜员审查

1、身份证件是否符合个人存款实名制要求,是否真实,有效。

2、客户是否在存(取)款凭条上签字确认。

3、按“唱收唱付”原则,检查现金数额是否正确。

4、存款种类金额是否按最抵限额起存。

三、处理流程

● 通过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客户的身份证的真实性

和合法性。

(以下业务涉及身份证审查的,均须通过身份信

息联网核查系统核查。

● 启动“1101 建立个人客户 ID 号”建立客户 ID 信息,启动

“1201 对私客户信息维护”,输入客户号、证件号码中的其

中一项查询显示客户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客户信

息修改时,输入客户号、证件号码的其中一项修改客户联

系电话、联系地址。

● 增加、修改个人客户证件时,启动“1203 个人客户证件维

护”进行增加和修改个人客户的证件类型种类。

● 活期储蓄存款无介开户:

活期储蓄账户起存金额为 1 元,

通过“2101 储蓄无介开户”交易,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业务种类、介质种类、金额等信息,录入凭证号码,客户预

留支取密码,账户类型根据客户需求选择“个人储蓄户”或

“个人结算户”,选择“现金、转账”标志,录入存入金额,提

交后进入下一屏录入活期存款账号,存款金额超规定金额

的需事中柜员或行长授权,打印存款凭条和存款存折。

条交客户签字后收回,存折加盖印章,连同凭条回单一并

交客户。

(介质种类可分为:

存单、存折、卡)

● 现金续存业务:

审核存款人存折(卡),清点现金无误后,启

动“2105 储蓄存款业务”交易,刷磁条核对回显的信息与存

折是否一致,无折续存时,按“q”键退出刷卡,手工录入账

号,在“有折无折”标志中选择“无折”,录入金额后提交,打

印存折(无折存款不打存折)、凭条。

凭条交客户签字后收

回,存折和回单交客户。

● 取款业务:

审核存款人存折(卡),启动“2106 储蓄取款业务”

交易,必须刷磁条读账号,回显户名、余额等信息,录入凭

证号码,客户留有密码的需正确录入密码,证件支取方式

的,客户须提供预留证件。

客户支取现金时,柜员选择“1

现金”,录入金额后提交;客户以转账方式转入收款人为本

行客户账时,柜员选择“2 转账”,录入金额后提交进入下

一屏存款画面,在对方账号处录入收款账号,回显户名、

余额后提交。

客户转账转入收款人开户行为他行的账户的,

分别选择“3 同城、4 大额、5 小额”,进行资金划转。

● 销户业务:

客户持存折(卡)、存单等申请销户时,柜员审核

存折(卡),启动“2108 储蓄销户”交易,刷磁条账(卡)号,

核对回显的户名、余额;客户录入密码无误后,提交回显本

息合计。

根据客户支取方式,选择现转标志“1 现金、2 转账”

,打印存单、凭条、利息清单,客户签字确认。

一个活期储

蓄账户拥有 2 种以上介质(折和卡),且卡内无定期账户,

销户时只能留一种介质,其他介质必须先注销。

启动“销介

质 2303”交易。

●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存款起存金额为 50 元。

根据

客户需求,柜员审核存款人身份证件,代理开户的还需审

核代理人身份证件,并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

启动“2101

储蓄无介开户”交易,录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选择币种

“人民币”,选择产品代码“24009-个人定活两便存款”,选择

介质种类为“0202 对私存单”,录入凭证号码,客户预留支

取密码或支取证件,选择现转标志“1 现金”后,录入金额

后提交成功;选择现转标志“2 转账”录入金额等提交进入

下一屏,录入对方活期(卡)账号、凭证号码后,自动回显

户名、余额,客户录入支取密码,提交后成功,产生定活两

便储蓄账号,打印凭条、存单,凭条交客户签字后收回,存

单和凭条回单交客户。

● 定活两便存款销户:

客户持定活两便存单支取时,启动

“2108 储蓄销户”交易,录入账号,核对回显的户名、余额

等信息,客户录入密码无误后,根据客户支取方式选择现

转标志,提交后回显本息合计,打印存单和利息清单,客

户在利息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回单及本息合交客户。

●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存款起存金额为 50 元。

柜员审核存款人身份证件,代理开户的还需审核代理人身

份证件,并进行身份信息核查。

启动“2101 储蓄无介开户”

交易,录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选择币种为“01 人民币”,

按客户需求选择存期,选择介质种类,录入凭证号码,客

户预留支取密码或支取证件信息,选择是否自动转存,选

择现转标志“现金”时,录入金额等提交;选择现转标志“转

账”时,录入金额等提交进入下一屏,录入对方活期(卡)账

号、凭证号码后,自动回显户名、余额、凭证种类,客户录

入支取密码提交。

成功后产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账号,打

印凭条、存单,凭条交客户签字确认后收回,存单、凭条回

单交客户。

●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销户:

客户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

单到期支取或未到期全部提前支取时,柜员审核存单,启

动“2108 储蓄销户”交易,录入账号、凭证号,核对回显的

户名、余额等信息,客户录入密码无误后,提交回显本息

合计,根据客户需求选择现转标志。

未到期支取时,系统

提示是否支取,确认支取选择“Y”。

打印存单、凭条和利息

清单,客户在利息清单和凭条上签字确认后收回,将回单

和本息合交客户。

●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部提:

客户持未到期的定期存单

(卡)部分提前支取时,柜员审核存单(卡),启动“2107 储

蓄部提业务”交易,录入账号,核对回显的户名、余额和存

单(卡)凭证种类,客户录入密码无误,根据客户支取方式

选择现转标志,录入部提存单原凭证号、新存单凭证号、

部提的金额后提交,产生新定期账号,打印凭条、原存单、

新存单(或定期一本通存折)和利息清单,请客户在利息清

单上签字确认,回单和现金交客户。

●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 5 元。

操作流程同活折储蓄存款。

● 储蓄通知存款:

通知储蓄存款起存金客为 5 万元。

审核存

款人身份证件和开户申请书,代理开户的还需审核代理人

身份证件,并进行身份信息核查。

启动“2101 储蓄无介开

户”交易,根据客户提供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录入。

选择币

种“人民币”,选择存款产品“24002-个人七天通知存款”,

“24001-个人一天通知存款” ,选择介质种类,录入凭证号

码,个人通知存款介质代码,根据客户需求,选择自动转

存标志“是”或“否”,客户预留支取密码或支取证件信息,

选择现转标志“现金”,录入金额等;选择现转标志“转帐”

录入金额等提交进入下一屏,录入对方活期(卡)账号、凭

证号码后,自动回显户名、余额、凭证种类,客户录入支取

密码。

提交后产生个人通知储蓄存款储蓄账号,打印凭条、

存折,凭条交客户签字后收回;存折加盖章戳和凭条回单

交客户

● 通知登记和通知取消:

客户要支取个人通知存款(或单位通

知存款),由存款人持身份证件到柜台按通知存款类型提

前预约通知办理通知登记,柜员受理后,启动“2310 通知

登记/撤销”交易,在操作类型中选择“l-通知登记”,录入账

号、约定的支取日期、支取金额后提交,交易成功后打印

特殊交易处理单,交客户签字确认,并由柜员专夹保管。

户如需撤销,变更通知登记时,柜员做通知取消(2310)交

易,在操作类型处选择“2.通知取消”,录入登记时的信息,

提交后交易成功。

● 通知存款支取:

客户持个人通知存款存单按通知期限支取

或未通知支取时,柜员审核存单、与特殊交易处理单核对,

全部支取做储蓄销户(2108)交易,部分支取做(2107)交易

录入账号,核对回显的户名、余额和存单号码,客户录入

密码无误,提交后回显本息合计,部分支取时录入支取金

额和新存单号码,根据客户支取方式选择现转标志后提交,

未办理支取通知登记,系统会提示“该账户未做通知取款

登记,是否支取”,确认选择“Y”;打印存单、凭条和利息清

单,请客户在利息清单和凭条上签字确认,回单和现金交

客户。

● 教育储蓄存款:

教育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 50 元,本金合计

最高 2 万元。

操作流程同活折储蓄存款。

● 支取密码维护:

客户提出更改变码,增加密码,取消密码的

交易,“2443---支取密码维护”。

● 正常换证和非正常换证通过“2302---更换价质:

● 写磁交易通过“2309—存折写磁”,需验看客户身份证有

密码则需录入预留密码

● 当客户预留支取方式为任证件支取,客户提出修改或停止

时,通过此交易 “2442----支取证件维护”

● 定期销户转开户交易“2435----定期销户转开”,将销户业务

与开户业务放在一起处理,

● 当客户账户因密码当天试过三次后,客户想到密码可通过

此交易“2316—账户解锁”,一但累计录入十次差错后,只

能进行密码挂失交易处理。

● 【要点提示】

1、客户开户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代理,必须同时出示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柜员应加强对身份

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

2、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还应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或影印件,同时填写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

3、客户签字确认时,如为代理业务,应由代理人签代理人本

人的姓名。

4、整存整取,开户时转存标志默认为自动转存,自动转存次

数不限,每次转存时,均为本利和起转存,且转存期限与

开户时期限相同。

5、客户已在我行建立客户信息的,如本次提交的身份证件的

信息与原信息不符,客户应先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6、存折、存单的凭证号不能跳号使用。

存折写磁时注意核对

客户身份证信息。

7、凭密码支取的存折、存单方可通存通兑。

8、对于非居民在本行存款,柜员应按要求首先建立个人 ID

号,在居民选项内有“居民,非居民港澳、非居民台湾、非居

民其他”,按客户证件种类进行选择。

9、对于非个人结算账户在办理第一笔转账业务后系统自动

放为个人结算账户

10、非个人结算账户手工转为个人结算账户通过交易“ 2441

—账户信息维护”

11、对于错开客户名称的储蓄账户,在开立之后,只能通过

销户或撤销本笔流水处理。

12、办理规定金额以上业务时均应验看客户身份证件并填写

客户身份证件相关信息。

第三章单位存款业务

、、、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开户

客户提交:

1、开户申请书

2、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户资料

3、按需预留印鉴卡(一份柜员备用、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事

后监督人员)

柜员审核:

1、开户证明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合规,开户证明文件

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

2、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各项内

容是否与开户证明文件一致。

3、印鉴卡上的预留印鉴是否与客户名称一致,签章是

否合规。

4、印鉴卡填写是否正确,要素是否齐全。

5、预留印鉴是否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印鉴卡背面是否已加盖单

位公章;如预留印鉴不为法定代表人签章,是否已提

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开户申请书、各类协议书和印鉴卡上的单位公章是

否一致。

7、经办人员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否已

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

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是否已出具相应的证明文

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

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处理流程】:

● 客户提供开户申请书、法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社

团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和一式两份

复印件。

● 审核无误后在开户申请书和开户资料复印资料上加盖“与

原件信息核对一致”印章和经办人章,同时签订一式两份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 在开户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支行“业务专用章”;

● 按需预留印鉴卡,在预留的印鉴卡上由事中柜员和经办

柜员签章。

根据 1102 建立客户 ID 号流程建立客户信息,再通过“1202

对公客户信息维护”交易进行信息维护,再执行“2201 对公活

期开户”交易,产生开户单位账号。

● 在开户申请书和预留的印鉴卡上加盖经办人个人名章,

将开户申请书和账户管理协议书以及印鉴卡一份交给客

户(核准类账户需待人民银行核准开立后方可将开户申请

书、开户许可证正本交客户),将开户申请书、开户资料和

一份印鉴卡交账户管理员留档保管。

● 对账户进行正式启用操作时,启动“2203 对公开户确认”

交易后完成。

● 已做对公活期开户,未做对公开户确认时,可执行“2204

未确认户注销”交易,对“2201 对公活期开户所生成的账

户进行注销。

核准类账户的处理:

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除验资户外)和

需人民银行审批的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在人民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录入账户信息,由总行账户管理员携

带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开户资料报送人

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经人民银行核准后,一联开户申请书、

一联账户管理协议书、开户许可证正本由客户保管。

其他开

户资料及开户许可证副本由账户管理员作账户档案资料保

管。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于开户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要点提示】

1.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要求客户提供相关开户证明。

2. 支持零金额开户。

3、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

户的,应自开户之日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行,同时按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要求,自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方可对外付款。

5、存款人授权代为办理领取开户许可证的,还需出具规定格

式的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确认

客户提交:

开户资料

处理流程:

柜员审核开户许可证后,通过“2203 对公开户确认”

交易,录入相关信息。

【要点提示】

1、未确认账户可以办理贷记业务,不可办理借记业务。

在核

心系统开立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人行报备或申请核准。

2、单位活期存款在开户时设未启用标志,通常在人行核发开

户许可证后,再对账户进行修改后正式启用,并且在正式启

用三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借记业务。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

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

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

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4、注册验资的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后,应对账户信息、进

行修改维护。

5、临时存款账户的(含展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三、单位活期账户销户

客户提交:

1、一式三联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简称“销户申请书”),

本行撤销账户申请书,填明未用及未能缴回凭证明细,授

权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等。

2、留存的预留印鉴卡及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或业务委托书等

未使用重要空白凭证

3、开户许可证正本、密码表。

柜员审核:

1、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要素是否齐全;有无加盖单位

公章。

2、客户提交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种类、号码和数量与系统

内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在销户申请书上注明缴回的重要

空白凭证的的种类和号码。

如客户未能交回,是否已出具

客户

凭证未交回证明信以明确责任。

3、客户提交的印鉴卡片是否为原预留印鉴卡片;

4、客户出具用于销户的凭证(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或业务委

托书)要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盖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

符。

5、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

证明文件外,是否已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

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应出具

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要点提示】

1、本流程仅适用人民币结算账户销户

2、颁发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

户销户时,客户需退回相应的开户许可证(或按当地人民银

行规定执行)。

3、销户取现的,必须符合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4、以转账方式销户无支票等结算凭证的,可出售单张结算凭

证给客户,不得以特种凭证或其他凭条代替。

(验资、增资

户除外)

5、单位活期存款账户销户只能在原开户机构办理

6、对于收回客户重要空白凭证,应认真登记收回重要空白凭

证登记簿,同时由客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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