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434928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53.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docx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模板

附件1

**市普通高中学校设计导则(试行)

 

 

2020深圳

前言

本导则是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市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基本规定、场地与总平面、建筑设计、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和智慧校园。

本导则由**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前言I

目录II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场地与总平面3

3.1场地3

3.2用地3

3.3总平面4

3.4景观6

4建筑设计8

4.1建筑功能8

4.2建筑空间8

4.3建筑外围护结构10

4.4建筑装修11

4.5装配式建筑14

4.6室内环境15

5通风与空调19

5.1一般规定19

5.2通风系统19

5.3空调系统20

6给水排水23

6.1一般规定23

6.2水源水质23

6.3给排水系统23

7建筑电气27

7.1一般规定27

7.2照明系统28

7.3电气设备30

7.4电梯及节能30

8智慧校园32

8.1信息设施32

8.2校园安防33

8.3设备监控34

8.4信息化应用35

1总则

1.0.1为高质量建设**市普通高中学校,创造适应现代教学理念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导则。

1.0.2**市各级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规划设计应遵守本导则。

民办高中学校可参照执行。

1.0.3**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绿色、智慧和适度先进的原则。

1.0.4**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除应遵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用地指标、校舍用房配置和校舍用房面积指标等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与政策的规定。

2.0.2高中学校宜结合学校规模、位置和实际需要等情况配建足额的教师宿舍。

教师宿舍宜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套(人)配置。

教师宿舍的设计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的规定。

2.0.3多所高中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共同校区时,应合建可同享共用的教学用房和运动场地。

2.0.4高中学校安全设计应包括结构安全、防护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安全、疏散安全、通行安全、餐饮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0.5新建高中学校绿色性能应达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评价等级二星级或**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47评价等级金级。

2.0.6高中学校建筑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0.7高中学校建筑应进行结构和机电的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规定。

建筑体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规正性要求。

2.0.8高中学校宜采用BIM可视化协同设计,并根据需要进行校园热环境、风环境、声环境和光环境等性能化计算分析,提高高中学校规划设计质量与水平。

3场地与总平面

3.1场地

3.1.1高中学校场地选址应确定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生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化学污染等危害,远离医疗场所或选址在医疗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

3.1.2高中学校严禁建设在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穿越或跨越的地段。

学校与周界外危险管线的防护距离及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

3.1.3校园场地应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m。

当不满足公共交通步行距离要求时,宜采用通勤校车的方式予以解决。

3.1.4校园规划设计应保护和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并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

2利用场地原生近地表层土;

3根据场地建设情况,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措施。

3.1.5改扩建学校宜合理利用校园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局部或适度改造后得到合理利用。

3.2用地

3.2.1校园规划时应利用场地自然高差布置相适应的建筑、构筑物与设施。

应进行建设施工场地土方平衡设计,并尽量避免削山填谷。

3.2.2应根据地形高差、用地面积大小、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开发与利用地下空间,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紧急疏散、消防安全和自然采光通风的前提下,地下空间可配置体育场馆、多功能厅、图书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

2地下空间可用于停车库、厨房、洗衣房、总务用房等生活服务用房;

3地下空间宜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下沉式庭院、窗井、采光天窗、导光装置等自然采光形式。

3.2.3高中学校运动场所、地下停车场所等设施宜临近校园边界设置。

当学校运动操场设在地面以上时,不应超过二层。

可错时向社区开放、共享学校运动场所和地下停车场等设施,进出口的设置应有利于校园的有序管理。

3.2.4可共享、共用学校周边城市绿地、市政资源和游泳池(馆)、剧场和美术馆等文体设施。

宜设有安全、便捷的通向城市设施的通道。

3.2.5高中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按《**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高值配备,体育运动场地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田径场及足球场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小于30°,南偏西宜小于10°。

2合理提高架空层高度,为学生提供篮球、排球、乒乓球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

3用地紧张的学校,可将室外运动场设在风雨操场、多功能厅、食堂等大进深建筑的屋面上,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

4室外运动场地应设周边安全距离,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

5应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等附属设施,就近配置卫生间、更衣室等必要附属用房;

6操场长边适当位置应设置领操台,运动场馆宜设置看台及主席台;

7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

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的设计、选材、铺装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的规定。

3.3总平面

3.3.1校园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和停车场布置等。

3.3.2校园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式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平面布局、建筑体型、建筑楼距、建筑朝向、建筑立面和架空层等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提高校园舒适性,降低建筑能耗。

3.3.3高中学校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当学校场地受限,通过采取隔声降噪相关措施,经论证教室内噪声不超过45dB(A)时,可适当减小教室外窗与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

3.3.4高中学校主要教学用房应设置在五层及以下。

当学校场地受限或者校园首层架空时,通过设置与教学楼二层地面齐平的平台,满足教学楼紧急疏散安全、消防安全和日照要求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建楼层,满足学校发展的空间需求,主要教学用房应设置在六层及以下,增设的其它楼层可用于教学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宿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建筑高度,高度宜控制在50米以下。

3.3.5高中学校宜首层架空和设置连接校园主要建筑的连廊系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满足雨天通行及展示、交流等需求。

3.3.6高中学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0h。

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3.3.7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

当距离不足时,应优化建筑布局和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各类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符合本导则4.6.1条的规定。

3.3.8校园场地风环境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

1建筑规划布局结合当地主导风向,营造室内、外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保证在夏季和过渡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

2结合地形、主导风向等特点采用合理布局使建筑前后形成压差,促进建筑自然通风。

3通过场地风环境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

4采用架空层、导流构筑物等方式疏导自然气流,减少静风或少风区域比例。

3.3.9校园规划设计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校园热岛强度,改善热环境:

1应通过建筑合理布局、建筑高低搭配和建筑架空等方式,使校园自然通风顺畅;

2应种植高大乔木、设置室外连廊等方式为人行道和广场等提供遮阳。

4应采用立体绿化、复层绿化方式,合理进行植物配置。

有条件时,宜通过水景设计调节微气候。

5宜采用模拟技术预测分析夏季典型日的热岛强度和室外舒适性,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3.3.10校园建筑应采取措施避免卫生间、餐厅和厨房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教学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

并符合下列规定:

1食堂厨房宜设置食材进货场地和货车回转场地,保证货车进出顺畅;

2食堂厨房进食材与出垃圾应设置物理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洁污分流。

3.3.11建筑及场地应配备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并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的规模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要求、无二次污染;垃圾分类收集达标率应达到100%;垃圾收集点位置应设置在校园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向。

3.3.12校园交通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校园内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分离;

2校园内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

3教职人员与学生接送通行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宜分离;

4校园与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和周边社区人行道等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通行系统。

3.3.13校园停车场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建不少于学校教职工编制总人数100%的机动车停车位;

2停车场宜设于地下空间,并设学生专用接送停靠区域;

3学校大门口及人流量较大的出入口宜设置有遮阳防雨措施的共享单车场地;

4宜设置校园地面学生接送大型车辆停放车位和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5宜设置机动车停车智能引导和信息管理系统;

6机动车停车场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的设置,应符合**市相关规定。

3.4景观

1.1.1校园景观、绿地、铺装等的设计应与校园海绵设施结合设计。

校园海绵设施设计应符合《**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38的规定。

3.4.1应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采用地面绿化、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架空绿化以及适当配置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方式,结合公共艺术及空间活力改善校园环境,校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3.4.2校园绿化系统应选用乡土植物及本地地带性植物,靠近人活动的区域禁止选用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宜采用免维护或者少维护的植被系统,沿海区域的校园,应选择能抵御台风的植物。

校园内每100㎡绿地的乔木数量应不少于3株。

3.4.3宜将绿化植被系统与生物教学实验或生态农业等运用相结合。

宜在屋顶等空间设置农园、菜园等生产性景观,引导学生关注、参与生态系统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联。

3.4.4景观小品和构筑物等宜采用再生或循环利用材料,并兼顾耐久性、安全性和维护成本低的原则。

3.4.5校园室外铺装材料宜采用多孔沥青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透水砖等渗水性材质。

不应采用光面材料和设置防滑措施防止雨天湿滑。

3.4.6校园应设置可自然通风的通透围墙,并应考虑其安全性、美观性和耐久性,高度不应低于2.40m,围墙宜与景观植被系统相结合。

4建筑设计

4.1建筑功能

4.1.1高中学校应配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用房。

4.1.2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教室宜括普通教室和大、小选修课教室;专用教室包括理生化实验室、探究实验室、音乐教室、器乐排练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语言)教室、技术教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厅、合班教室、图书室(馆)、社团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体育馆(含体育器材室)等。

4.1.3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卫生保健室、团队室、文印室、会议室及会议接待室、网络管理室和安防控制室等用房。

4.1.4生活服务用房包括教师和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区公共洗衣房、宿舍管理及教师值班用房、教工和学生食堂(含餐厅、厨房)、总务用房、后勤辅助用房、传达值班室、厕所、配电房、饮水间和垃圾转运站等。

4.1.5校园宜设立应急空间,以应对重大灾害时之需,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学校建筑周边留有足够空间作为受灾时期物资储存、搭建临时设施、避难人员疏散等场所使用;

2宜在校园围墙设置平时常闭、需要时开启门,供紧急情况下方便人员、应急车辆和紧急物资的进出。

4.1.6校园宜设立临时隔离用房、防疫用品仓库等防疫用房和设施,以应对疫情时之需,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宜结合校内医务室设置临时隔离用房,做到平疫结合。

临时隔离用房宜设置在建筑尽端,靠近室外活动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卫生间和食物进出隔离窗口。

2临时隔离用房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和内循环空调系统,形成室内负压;

3 宜结合总务用房在校内设置防疫用品仓库或柜仓,存储防疫物资。

4.2建筑空间

4.2.1高中学校建筑层高及净高宜符合以下规定:

1主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净高不应低于3.10m,舞蹈教室净高不应低于4.50m;

2阶梯教室、图书室(馆)和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建筑层高应根据使用需求及相关标准确定;

3教师宿舍和使用单层床的学生宿舍层高不宜低于3.00m,使用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层高宜为3.90m;

4餐厅/多功能区(可临时用作舞台和礼堂)平均净高度(地板至天花板)不宜低于4.00m,进门区域的净高不宜低于2.80m。

4.2.2师生课间活动空间宜符合以下规定:

1教学用房建筑单面走廊净宽度大于2.50m,两侧布置教室或其他用房的中间走廊净宽度大于3.20m;

2办公用房建筑走廊净宽度大于2.00m;

3学生宿舍走廊净宽度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执行。

4.2.3部分建筑空间可实现快速配置,满足教学创新和相关活动的需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配置一定数量的功能用房和公共空间,通过大空间设计、一室多用、灵活隔断等方式实现功能可变、面积可调以适应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的变化与创新;

2餐厅具有可用于师生相关集体活动等功能变化的灵活性;

3除具有特定结构作用和外围护墙体外,主要教学用房墙体宜采用隔音且易组装的轻质隔墙或隔断装置;

4具有实施灵活变化的配套,可采用可滑动、倾斜、旋转、折叠等墙隔板进行隔断。

家具与设备等可以叠放和加轮子;

5建筑设备系统及智慧系统等应具有支持空间灵活变化的适应性。

4.2.4宜结合校园建筑屋顶花园、空中露台、走廊端头、架空层、连廊、绿地景观等空间,设置适宜学生学习交流的公共空间与场所。

4.2.5应建立学校安全逃生系统和紧急情况下与当地政府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链接的定位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逃生线路应保证便捷、畅通,不应有被封闭、堵塞的可能,不应绕道;

2应配置鲜艳颜色、辨识度高的安全逃生指引标识,并在安全逃生沿路设置建筑空间方位图。

4.2.6校园及建筑内部空间具有安全风险之处应具有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的警示标识。

可利用场地或景观,设置避免坠物伤害的缓冲区与隔离带。

4.2.7主要教学和生活服务建筑应设置无障碍电梯、楼梯或坡道等途径,确保特殊需要人群可以达到各教学和生活服务用房。

建筑主要出入口宜为平坡出入口,坡度不应大于1/20。

4.2.8建筑宜设置完备的通用标识系统,标识字体大小、色彩、高度、凹凸设置等,满足各种特殊需要人群使用需求。

4.3建筑外围护结构

4.3.1建筑屋面的防水和隔热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屋顶绿化植被或生物种植面积占屋顶可利用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绿化植被与生物种植覆土厚度不应低于0.30米。

4.3.2建筑外墙热工性能应满足节能、绿建要求,宜采用建筑节能性能化设计方法优化。

当外墙使用瓷砖等块材、板材外饰面时,在人员通行、活动区域,对外饰面意外脱落应有防护措施,可设置隔离区,或与遮阳、挡雨措施相结合设置遮挡物。

4.3.3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宿舍等的降噪隔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音乐教室、琴房、语言教室、阅览室、健身房等噪声源或噪声敏感房间与其他房间之间楼板隔声可采取浮筑楼板、木地板、地毯等做法。

教学楼内的封闭走廊、门厅及楼梯间的顶棚,宜采用降噪系数(NRC)不低于0.40的吸声材料。

4.3.4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外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建筑外窗面积、可开启窗面积以及外窗热工性能;

2教学用房建筑应采取双面采光和穿堂风自然对流通风设计,沿走道侧窗可采用磨砂玻璃窗,采光应以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

3宜通过计算机模拟分析确定建筑外窗安装位置、外窗可开启位置和外窗可开启方式,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关于建筑室内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的要求;

4沿走道外窗可采用推拉窗,推拉窗的气密性能应达到3级及以上等级。

4.3.5宜采用建筑自遮阳或与自然光反射室内功能相结合的建筑外遮阳装置。

应设置建筑遮阳帘系统,防止教室内太阳直射。

4.4建筑装修

4.4.1校园建筑装修应遵循安全、卫生、经济和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宜实现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并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专业协同。

所选装修材料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中各部位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并宜采用集成部品。

4.4.2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室内装修设计选材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

宜采用防滑地砖,可选用水磨石、PVC地胶板、橡胶地板、复合木地板等防滑耐磨材料。

2墙面。

宜采用基层耐水腻子+内墙涂料;1.2m以下部位宜设墙裙(其中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宜低于2.1m),墙裙材料可选用瓷砖、防火板、高强树脂护墙板等材料。

3顶面。

可采用吊顶或不吊顶两种方式。

不吊顶时,宜采用基层耐水腻子+内墙涂料;吊顶时,宜选用金属铝方(条)板,可选用铝方通、水泥纤维板、硅钙板等材料。

4.4.3行政办公用房室内装修设计选材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

宜采用防滑地砖,可选用PVC地胶板、橡胶地板、实木地板、复合木地板、方块地毯等防滑耐磨材料。

2墙面。

宜采用基层耐水腻子+内墙涂料,可选用吸音板、木饰面等材料。

3顶面。

可采用吊顶或不吊顶两种方式。

不吊顶时宜采用基层耐水腻子+内墙涂料;吊顶时,宜采用金属铝方(条)板,可选用水泥纤维板、硅钙板等材料。

4地下室、多水房间宜采用耐水腻子+防霉内墙涂料。

4.4.4生活服务用房室内装修设计选材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

宜采用防滑地砖,可选用水磨石、橡胶地板、PVC地胶板、环氧地坪漆等材料。

2墙面。

宜选内墙防水涂料,可选用墙面砖。

选用内墙防水涂料时,墙面(含独立的柱子)1.2m以下宜做墙裙。

3顶面。

可采用吊顶或不吊顶两种方式。

不吊顶时宜采用基层耐水腻子+内墙涂料;吊顶时,宜采用金属铝方(条)板,可选用铝方通、金属格栅、金属拉伸网等材料。

4地下室、多水房间宜采用耐水腻子+防霉内墙涂料。

4.4.5校园走廊、卫生间、门厅、楼梯间、电梯厅等室内公共空间装修设计选材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

外走廊地面宜采用防滑地砖,可选用水磨石、人造石、花岗石;内走廊宜采用防滑地砖、水磨石,可选用PVC地胶板、橡胶地板;卫生间宜采用防滑地砖,可选用人造石;门厅宜采用防滑地砖、水磨石,可选用人造石、花岗石;楼梯和楼梯间宜采用防滑地砖,可选用人造石、花岗石;电梯厅宜采用防滑地砖、水磨石,可选用人造石、花岗石。

2墙面。

外走廊墙面宜采用外墙涂料、墙面砖;内走廊宜采用耐脏易清洁的外墙涂料;卫生间宜采用内墙砖,可选用人造石;门厅宜采用内墙涂料,可选用墙面砖、石材、金属铝板、清水混凝土漆;楼梯和楼梯间宜采用涂料、清水混凝土漆;电梯厅宜采用涂料,可选用墙面砖、石材、金属铝板、清水混凝土漆。

3顶面。

外走廊顶面可采用吊顶或不吊顶两种方式。

不吊顶时,宜采用基层耐水腻子+外墙涂料。

吊顶时,宜采用铝合金方(条)板,可选用金属格栅、铝方通、金属拉伸网;内走廊宜采用铝合金方(条)板,可选用金属格栅、铝方通、金属拉伸网、水泥纤维板、硅钙板;卫生间宜采用铝合金方(条)板;门厅宜采用铝合金方(条)板,可选用金属格栅、铝方通、硅钙板、水泥纤维板;电梯厅宜采用铝合金方(条)板,可选用金属格栅、金属拉伸网、水泥纤维板。

4.4.6校园柱廊、檐下、架空层、平台、阳台、外廊等半室外空间装修设计选材宜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

宜选用水磨石、防滑地砖,可选用石材(防滑表面)。

2墙面。

应采用耐久、防水、防潮、防脱落、防污染的外墙饰面材料。

3顶面。

宜采用无吊顶设计。

不吊顶时应采用基层外墙弹性耐水腻子+外墙涂料。

因特殊需要,可选用金属板或格栅等面板幕墙吊顶设计。

4.4.7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挡板),防护栏杆(挡板)必须牢固、安全,栏杆高度应从可踏面或所在楼地面、屋面至栏杆(挡板)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净高度不应低于1.20m。

防护栏杆(挡板)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0kN/m。

4.4.8教学用房控制混响时间应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要求。

教学用房的装修设计应进行声学设计,避免不利反射声。

礼堂、汇报厅等声学要求高的场所宜符合《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宜引入专项声学设计。

4.4.9室内装修工程应进行室内污染物控制设计,综合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内家具设计以及室内新风量、环境温度等因素,对建筑室内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进行预评价设计,为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控制装修材料和家具污染物的释放提供依据。

室内污染物控制设计方法宜符合《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436中的室内污染物控制设计方法的有关规定。

4.4.10主要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应符合污染物控制设计的要求和表4.4.10的规定。

施工辅助用材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的规定。

表4.4.10主要装修材料168h污染物释放率要求[mg/(m2·h)]

序号

材料类型

168h污染物释放率要求

甲醛

TVOC

甲苯

二甲苯

1

内墙涂料

≤0.01

≤0.04

≤0.01

≤0.01

≤0.01

2

地坪涂料

≤0.03

≤0.30

≤0.03

≤0.05

≤0.05

3

PVC地板

——

≤0.10

——

——

——

4

橡胶地板

——

≤0.10

——

——

——

5

木地板

≤0.02

≤0.20

——

——

——

6

胶合板、纤维板

≤0.03

≤0.04

——

——

——

7

木门

≤0.0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