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量工作培训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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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量工作培训课件
企业计量工作培训
一、计量基础知识
1、计量器具(测量仪器)
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如:
压力表、电压表、衡器属单独;热电偶和温度指示器,压力变送器和指示装置等属组合形式等都是用于进行测量的仪器仪表,不用于测量的称为设备。
2、测量仪器的主要特性:
①示值
由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给出的量值。
通常有模拟指示和数字指示等。
②示值范围(标称范围)
极限示值界限内的一组量值。
对于带刻度仪表为起始点到最大点之间的范围,如(0~10)MPa;(-30~50)℃
示值范围的最大值减最小值为该测量仪器的量程。
如上所示:
量程为10MPa;80℃。
③测量范围(工作范围)
在规定条件下,由具有一定的仪器不确定度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能够测量出的一组同类量的量值。
有些测量仪器的测量范围与示值范围(标称范围)相同,如体温计、电压表、压力表等;也有的测量仪器两者不相同,如光学高温计其标称范围为(0~3200)℃,但能保证准确度的范围为700℃~3000℃,则700℃~3000℃为其测量范围。
④准确度等级
在规定工作条件下,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使测量误差或仪器不确定度保持在规定极限内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等别或级别。
如:
1.6级压力表,1.0级电压表,
级电子天平。
“等”和“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使用时应注意两者的区别。
“等”是按仪器的不确定度来划分定义的,满足多大的不确定度值就定为几等,如:
U≤0.1的定为1等;0.1<U≤0.5的定为2等。
用“等”来描述准确度高低的仪器一般是加修正值使用,即使用实际值,如标准量器、量块分等;“级”是按最大允许误差的大小来划分定义的(或是按加工偏差大小来定义的),直接使用仪器的指示值或标称值,即不加修正值。
企业一般使用的都是按“级”区分的测量仪器。
⑤对数字式仪表:
显示装置的分辨力
能有效辨别的显示示值间的最小差值。
对模拟式仪表:
分度值
对应两相邻标尺标记的两个值之差。
⑥稳定性
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特性。
一般按年变化量,或多少天的变化量(数字仪表)。
⑦最大允许误差
对给定的测量、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由规范或规程所允许的,相对于已知参考量值的测量误差的极限值。
合格的仪表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各点的误差均不超过的误差限,所以最大允许误差是判断器具是否合格的判据或界限。
用符号MPE表示,其数值一般带“±”。
如:
MPE:
±0.05mm。
例①某仪表的测量范围为(0~100),MPE:
±2,表示在该范围内任何一点的示值误差都不允许超过±2,否则就是不合格。
例②某量为80,MPE:
±1,可表示为80±1,表示每次的测量结果均处于(79~81)范围内为合格。
3、测量误差(也称绝对误差或简称误差)
测得的量值减去参考量值。
参考值是准确度更高的仪器(或是标准器)给出的量值(也称约定真值)。
计算公式:
误差=被检器具的指示值-标准器的指示值
修正值等于负的误差。
(在进行测量时注意误差和修正值的区别)
例:
某测量值为2000,真值为1998,则测量误差为,修正值为。
4、相对误差
测量误差除以被测量的真值(参考量值),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计算公式:
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一般是针对某一点的量值来计算的。
如:
某量测量值为100,经检定其参考值为98(标准器指示值),则
其误差=100-98=2其相对误差=
2%
5、引用误差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误差除以仪器的特定值。
注:
该特定值一般是测量仪器满量程值或标称范围的上限(在下限不为零时,量程值的计算为:
量程值=上限值—下限值,如温度计测量范围为(-30~50)℃,则量程值=80)。
在测量范围内某一点的引用误差和仪表的引用误差计算时分子取值不同。
仪表的引用误差=
某测量点的引用误差=
一般按“级”表示的仪表,如1.6级压力表,其引用误差就是±1.6%
例:
一块0.1级量程为10A的电流表,经检定各测量点中最大的示值误差为+8mA,问该电流表是否合格?
该电流表的最大允许误差=±0.1%×10A=±0.01A=±10mA
8mA<10mA所以该电流表合格。
6、数据修约规则
为便于记住简化为:
4舍6入,逢5取偶。
意思为:
4舍6入5求偶,5后非0则进1,5后皆0视奇偶,5前为偶应舍去,5前为奇则进1。
实例分析:
请将下列数值修约到只保留二位小数:
①302.21549;②302.22499;③302.22600;④302.22500;⑤302.21500
实例分析答案:
①302.22(5后非0则进1);例如:
302.2150001
②302.22(4舍6入);
③302.23(4舍6入);
④302.22(5前为偶应舍去);
⑤302.22(5前为奇则进1)。
二、计量器具的法制管理
1、《计量法》的相关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解释:
本条是对计量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是要着手解决关系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全国量值准确可靠的问题,也就是解决可能影响生产建设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量问题。
这是计量立法的基本点。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体现了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计量保证,体现了计量工作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
“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体现了制定计量法,加强工业计量和民生计量工作的法制监督,直接关系着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关系着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解释:
本条是对计量法调整范围的规定,包括适用的地域和调整对象。
适用的地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调整对象,即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在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第三条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解释:
本条是对我国采用计量单位制度的规定。
我国采用的是国际单位制。
我国允许使用的计量单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由国际单位制单位和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组成。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解释:
本条是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的规定。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统称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是指除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即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已依法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
不按本条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都要负法律责任。
2、《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 计量检定
第十一条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第五章 计量器具的销售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3、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主要区别
①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非强制检定则是由使用单位自行依法管理。
②强制检定的检定执行机构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使用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非强制检定由使用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建立计量标准自己执行检定/校准,本单位不能检定/校准的,可以自主决定委托有权对外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执行检定/校准。
③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由检定执行机构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非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或溯源间隔)则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允许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
(1)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③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4个方面,并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④用于行政执法监督用的工作计量器具。
其中,贸易结算方面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是指在国内外贸易活动中或者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直接用于经济结算,并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安全防护方面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是指保护人民的健康与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在改善工作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等方面直接用于防护监测,并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医疗卫生方面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是指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以及药剂配方等方面使用,并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环境监测方面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是指为保护和改善人民的生活、工作环境和自然环境,在环境质量因素的分析测定中使用,并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有些计量器具虽然列入了《目录》,但不用于上述4个方面,因而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如企业内部核算用的电能表、衡器等。
(2)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范围:
根据《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其中所列各种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除了强制检定以外的均为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三、量值传递和溯源
首先介绍几个基本概念:
1、检定:
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就是使用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方法、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由具备资格的检定员实施的检查和测量活动,并判断出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最后出具证书或加贴标记。
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活动。
2、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通常把第一步称为校准,第一步是校准实验室作的,最后出具校准证书(根据定义校准证书要给出标准量值和仪器示值的对应关系或误差,且要提供测量不确定度)。
第二步是由我们本单位作的,根据校准证书给出的信息,进行计量确认,最后确定该测量仪器能否满足我们对测量结果的要求。
这里的示值仅是仪器指示值,而测量结果是由示值减去相应的误差获得的(或者说将示值修正后的量值),所以测量结果是经数据处理后人为赋予的,是最佳估计值。
若仪器的示值误差较小,就可忽略,直接用仪器示值作为测量结果;若误差较大,对示值修正后的量值作为测量结果。
校准(严格讲校准的第一步)就是使用经考核合格或经确认满足溯源要求的计量标准,依据计量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或客户的要求等,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由具备资格(相应能力)的操作员,实施的为量值传递或溯源目的的测量活动。
由上述定义可知:
校准比检定要灵活一些,假如仪器示值误差较大,检定是不合格的,若校准后,经确认该仪器能满足使用要求(计量要求)或仪器的示值经修正后能满足要求都是允许的。
3、检定和校准的比较
(1)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主要在于:
①都是测量仪器特性的评定形式,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都属于计量范畴。
②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按照相同测量程序进行的。
(2)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
①检定属于强制性的,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校准属于非强制性的,可以按推荐性的校准规范操作。
②检定是评定计量器具的全部计量特性,给出判定结论,符合检定规程或满足X等X级要求;校准是给出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或确定其他计量特性,根据顾客要求进行的。
③检定结果应出检定证书,并具有法律效力,校准结果将给出校准证书。
④检定是由政府实施的一种管理和监督行为,校准是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实施管理的一种行为。
4、量值传递
量值传递是指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检定(或其他传递方式)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计量的量值准确一致。
同一量值,用不同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若其计量结果在要求的准确度范围内达到统一,称为量值准确一致。
任何计量器具,都有测量误差。
计量器具的误差只有在允许范围内才能使用,否则将带来错误的测量结果。
使新制的、使用中的、修理后的、在不同地区、不同环境下测量同一量值的计量器具,都能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工作。
这也是维护贸易秩序所必需的。
5、量值溯源
量值溯源(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计量标准或国际计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溯源性强调的是用测量器具测得的量值,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不间断的比较链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相联系的能力。
6、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比较
量值传递的目的是保证被测对象的量值准确一致,而量值准确一致的前提条件是要求量值具有“溯源性”。
为使测量结果在允差范围内准确一致,所有同一物理量的量值都必须来源于相同的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
以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标准)为“源点”,既可以自上而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检定系统表逐级的进行传递,称“量值传递”;也可自下而上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地寻求溯源,称“量值溯源”(量值传递的逆过程)。
因此,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无论是通过量值传递或者量值溯源,都能通过连续的各级计量标准与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标准)联系起来,从而使测量的“准确”与“一致”得到基本保证。
“量值传递”及其逆过程“量值溯源”是实现量值统一、提供计量保证的主要途径与手段。
因此,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从技术上说是一件事情两种说法,本质上没有多大差别。
单从术语含义看,存在以下区别:
(1)量值传递是强调从国家建立的计量基准或最高计量标准向下传递;量值溯源是强调从下至上寻求更高的计量标准,追溯求源直至国家或国际标准,是量值传递逆过程。
量值传递体现强制性,量值溯源体现自发性。
(2)量值传递有严格的等级,层次较多,中间环节多;量值溯源不按严格的等级,中间环节少。
根据用户自身的需要,可以逐级溯源,也可以越级溯源,因此,不受等级的限制。
图1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示意图
7、量值传递与溯源的实施的方式
量值传递和溯源方式有如下5种:
①采用实物标准逐级传递;②发放标准物质;③发布标准数据;④发播标准信号;⑤计量保证方案(MAP)。
目前我国的基本情况是:
采用实物标准逐级进行量值传递是基本的、主要的;发放标准物质目前主要用于化学计量领域,发播标准信号目前主要用于时间频率、无线电计量领域;计量保证方案是通过具有此项能力的计量机构,发放传递标准,参加者定期对传递标准进行测量,获取大量测量数据,传送给该计量机构,由该机构作统计分析,建立过程参数,利用统计控制图的方式判别参加者的测量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出具测试报告。
计量机构用国家基准或指定标准定期检定/校准传递标准,以实现测量的溯源性。
这是一种新型且非常实用的一种量传方式,目前我国已批准的计量保证方案仅有8种参数,有待发展。
我国的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体系见图2。
图2我国的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体系
8、量值溯源的原则和方式的选择
量值溯源的原则:
所有测量设备必须是可溯源的。
溯源的方式一般按下列选择:
①外部检定或校准
外部检定: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最高计量标准及检测用的仪器设备等根据计量行政部门的要求,送有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机构检定。
外部校准:
根据溯源体系图(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选择相应等级的具有相应能力的校准实验室实施校准。
②自校准选择
所用测量设备进行自校准时,需证明实验室具有进行校准的能力,应满足溯源的要求;校准的环境、方法、记录、证书以及自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等
③不能溯源的处理
可采用部分校准,或通过参加适当的比对或能力验证等提供相关的证明。
④溯源到国外计量标准
当进口的测量设备无法溯源到我国国家计量基准时,应能溯源到国外计量标准,能提供有效的溯源性证明。
9、量值溯源框图的画法
企业单位的计量人员在认证等都会遇到要求绘制本单位所用计量器具的溯源框图,画法如下:
(2级别3要素)
XX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框图
上
一
级
计
量
标准
本
级
计
量
器
具
四、企业的计量管理
(一)、企业计量管理概述
1.计量管理的对象
企业计量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测量数据、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
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是计量管理的根本目的。
企业计量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计量保证。
测量过程是计量管理的关键环节。
测量过程是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是确保获得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的关键环节。
测量过程涉及的要素包括测量对象、测量设备、测量方法、测量环境条件和操作人员的技能等。
测量设备是计量管理的重要基础。
测量设备是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一般情况下测量设备是引起测量误差的主要原因,因此测量设备是测量过程中决定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的关键要素。
2.企业计量管理的范围
计量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渗透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涉及到质量管理、经营管理、能源管理、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各个方面,是企业整个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标准IS09000质量管理标准、IS014000环境管理标准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能源管理的标准中都对测量和测量设备的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3.企业计量管理的内容
企业计量管理包括工业计量、法制计量和科学计量三方面的内容。
在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中有一部分工作是属于法制计量的范畴,也就是说,凡是《计量法》规定企业必须实施的部分应该属于法制计量的内容。
例如,法定计量单位;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考核;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等等。
工业计量是指测量数据、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科学计量是指计量知识的宣贯、学习、利用。
(二)计量器具标识管理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即计量器具实行ABC三级管理)模式,现已使用多年,该管理方式的科学性在于对计量器具按照使用条件、使用运行环境及其所处地位的重要性等进行分级,避免一概式管理的不合理性。
一)、计量器具如何分类
1、A类计量器具
①公司的最高计量标准、一般标准装置中的主标准器及其主要配套计量器具。
②公司用于工艺、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或者说高度控制测量过程中使用的测量仪器)。
③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并用于公司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和医疗卫生的工作计量器具。
④准确度要求高和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器具。
2、B类计量器具
①公司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数据要求的器具。
②公司一般经营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
③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计量数据要求较高的,但平时不允许拆装,实际检定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计量器具。
④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的计量器具。
3、C类计量器具
①设备仪器上固定安装仅作指示用,不易(或不宜)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且性能长期稳定的计量器具。
②国家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③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
④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计量器具。
⑤国家没有检定和校验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制定校验方法的计量器具。
二)、分类后如何管理
1、A类计量器具的管理
①凡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
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与检定周期。
③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保管维护,并建立严格的使用保管、检定调修等原始档案。
周期受检率应达到100%。
2、B类计量器具的管理
①按照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特殊情况周期需延长,使用部门/计量管理员须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②对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以根据检定规程和可靠性数据资料,按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必须严格监督。
③通用计量器具作专用时,按其实际使用需要,可校准部分指标。
④对使用不频繁,性能稳定,准确度要求不高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的长短应以保证计量器具可靠性数据为依据。
⑤周期受检率应不低于98%。
3、C类计量器具的管理
①除国家规定的可进行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外,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变化,且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可以进行一次性检定。
②对非生产关键部位的指示用和在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表盘计量器具进行有效期管理。
三)、标识管理
1、计量彩色标识使用说明
①“合格证”标识:
表示该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检定/校准系统或公司内部相关要求。
②“限用证”标识:
表示该计量器具定范围定点使用。
检定时也只定期检定和校验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点,应标明限用范围和限用点。
③“停用”或“禁用”标识:
出现故障暂时尚未修好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在生产、管理中停止使用。
④“封存”标识:
用于长期闲置或暂时不投入使用,也不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封存”标识,防止流入生产和管理中使用。
⑤“报废”标识:
表示该计量器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