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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标文件111

 

劳务分包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日期: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六章合同的授予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4

工段划分

3.1完成地下室

结构从基础施工开始到完成正负零40天 

完成时间:

2017年9月30日

3.2主体结构达到预售条件

完成主体标准层4层结构,包括网点结构、标准层1-4层的主体结构、安装的预留预埋、达到预售形象进度50天(其中网点25天)

完成时间:

2017年11 月20日

3.3主体封顶(含部分二次结构、水电预留预埋)

合同工程的主体结构完工,主体结构经甲方和监理初验合格60天

完成时间:

2018年01月20 日

3.4幕墙单位进场交接

完成幕墙工程实测实量数据统计,工作面交接完成

完成时间:

2018年4 月10日

3.5工期管理

3.5.1精装修单位进场交接完成精装区域实测实量数据统

计,工作面交接完成2018年4月23日

3.5.2外立面完工(除涂料)完成外架拆除合同工程的屋面和外立面工程除涂料外全部完工,外墙脚手架全部拆除。

协调景园和配套工程进场,为其提供工作面2018年5月13日

3.5.3配合室外配套进场总包应提供施工作业面并负责将障碍物按配套施工时间要求2018年6 月12 日

3.5.4总包工程验收合同内施工的工程及实施总包管理的分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018年6月26日

3.5.5竣前检查由质检机构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前检查。

竣工初验后2018年7月13日

3.5.6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竣前检查合格后7天内完成2018年7月19日

4

各单体建筑面积

4#楼、5#楼地下二层、地上16层,其中含二层商业网点。

5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竣工验收观感质量验收评价优良率达到100%。

确保青岛杯

6

工期要求

招标工期:

3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8月2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7月20日

7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自工程中标进场至竣工交付后保修期满前,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应由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包工包料。

8

资格审查办法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证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带到现场核对。

9

工程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10

招标联系人

11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缴纳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方式:

现金或网银转账。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13

发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的电子版资料于2017年8月14日发送至投标报名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或由投标报名人到领取。

14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针对存在疑问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答疑要求,招标人书面予以解答。

答疑文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因投标人未认真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偏差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踏勘现场时间:

2017年8月15日8:

00-17:

00。

踏勘现场联系人:

15

招标答疑(答疑会)

本次招标不举行现场答疑会,投标人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8月15日时前将加盖公章递交招标联系人,招标人收到后24小时内通知投标人领取疑问答复意见。

16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6日。

17

考察

投标人选报青岛市区域范围内同类或类似在建项目两处,招标人组织考察,考察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8

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机具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授予。

19

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机具

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机具以外的材料及机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授予)。

第二章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施工图纸)。

2.1.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答疑及其他通知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

合同;

投标文件格式;

电子版施工图纸等。

2.1.3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不清楚,应及时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是此次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放。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招标文件答疑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图纸)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未提出投标疑问的投标人,不作为否定其获得招标答疑的理由。

2.4.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答疑及其他通知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内容为准。

当相关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口头答复的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6项目班子配备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授予。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投标人所编标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汉语言文字。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汉语言文字译文作为解释依据。

3.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3.2.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单(见附件)。

投标人报价须按投标报价书格式填报,不得随意更改投标报价书内容;

3.2.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3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3.2.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且附各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近1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3.3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

3.3.1投标文件三份(不分正副本)。

并予以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在包封上明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3.3.2投标文件中的修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3.4.投标报价

3.4.1报价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4.2报价方式

3.4.2.1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计价方式。

3.4.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及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3.4.2.3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并已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3.4.2.4工程结算的依据为:

合同、投标报价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有效的工程变更、签证。

3.4.3施工期间当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波动时,固定单价一律不调整。

3.4.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承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授予)。

3.5合同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照实计取合同形式。

3.6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30天。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3.7投标保证金缴纳

3.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数量、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7.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7.2.1经招标人认定有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

3.7.2.2提供虚假材料的;

3.7.2.3中标后不按规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3.7.2.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3.7.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分包合同后,中标单位携带分包合同、授权委托书及给招标人开具的收据,招标人无息退回。

3.7.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周后,未中标单位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给招标人开具的收据,招标人无息退回。

第4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或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3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

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

4.4.2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4.3投标文件密封处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

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5.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小组人员参加内部开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3人以上的评标小组。

5.2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5.3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标书,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书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5.4本次招标定标方式为“一招一议”。

开标后淘汰投标报价最高的1-2家单位,剩余投标人进入议标程序,根据议标内容招标人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5.5中标人中标后,于3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登记备案。

5.6保密

5.6.1评标小组及参与开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5.6.2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六章合同的授予

6.1合同将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已被确认,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已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经评标小组评定中标。

6.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分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3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解释。

6.4合同详见附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致:

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贵方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要求及规范,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

我们已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

据此,我们愿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规范等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保修责任。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开工通知书后,按要求的时间开工。

2.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对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在投标有效期以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

3.在制定和签署一份正式协议书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将构成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

4.我方也理解,不论中标与否,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项目劳务分包控制价单(含税,不含二次结构、装饰等的材料)

合计

基础主体

二次结构

装修

报价(合计)

基础主体

二次结构

装修

第一种:

付款方式:

地下室完成付已完工程量的75%,主体完成付已完工程量的75%,二次结构完成付已完工程量的75%,

±0.000以下

530元/㎡

360元/㎡

50元/㎡

120元/㎡

±0.000以上

460元/㎡

260元/㎡

80元/㎡

120元/㎡

第二种付款方式:

按月付75%

±0.000以下

510元/㎡

350元/㎡

50元/㎡

110元/㎡

±0.000以上

440元/㎡

240元/㎡

80元/㎡

120元/㎡

第三种付款方式:

按主体完成(含二次结构)付已完工程量的75%,

±0.000以下

540元/㎡

360元/㎡

60元/㎡

120元/㎡

±0.000以上

470元/㎡

260元/㎡

90元/㎡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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