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诸帝的佛教认知与政治文化环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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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诸帝的佛教认知与政治文化环境

明朝诸帝的佛教认知与政治文化环境

周齊

作者周齊,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在明朝诸帝中,宠佛排佛的都有,佛教的境遇因之而有冷暖变换。

但整体看,经过太祖和成祖两代的强势统治,明代统治阶层已形成比较成熟的佛教认知和政策原则,各代基本受明初确立的认识理念和政策模式的深刻影响。

但因帝王换代以及宗教趣味不同,各代也各有特点。

同时,明朝帝王的佛教认知以及对于佛教的不同态度更与现实社会政治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关联。

本文以明代政治文化环境为考察背景,透过明代几代帝王对于佛教的认识以及宗教意趣的变换,尝试从一个新角度对明代帝王与佛教及其政治文化环境的关系略作解释。

一、明太祖的佛教认知与政治文化环境

佛教在中国社会,固然要受政治、经济、文化等重要因素的综合作用,但在君主专制体制王权至上的社会形态中,帝王的好恶对于佛教的发展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力。

僧人们很早就认识到:

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

史家亦谓:

释老之教,行乎中国也,千数百年。

而其盛衰,每系乎时君之好恶。

是故,佛于晋、宋、梁、陈、黄老于汉、魏、唐、宋,而其效可睹矣。

这种状况在明太祖专制集权极其严重的洪武时期自然是更不例外。

(一)明太祖的佛教认知

明太祖朱元璋是个“起自寒微”的皇帝,而且在其从社会最底层攀缘到最高统治者的经历中,与佛教因缘密切。

他曾经出家为僧并与秘密宗教有染,但这是为后人乐道却为朱元璋深忌的经历。

当时若用了与“秃”“僧”等谐音的字,都可能遭杀身之祸。

在争夺江山的征战中,朱元璋也很注意利用僧道中人,乞求神佛的护佑,更标榜奉天承运。

继承大统后,朱元璋看待佛教的角度有所变化,着重在统摄全局的角度摆置儒释道三教的关系和利用宗教的社会功能,并始终重视世俗政权对佛教的控制和管理。

如洪武初就征召江南名僧入京,建“善世院”,统理天下释教。

十四年便正式设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严整的僧官体系。

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佛教政策。

而平时于日理万机之中,还时常与其赏识的僧人坐而论道,阅藏著述,发表议论,对佛教施加影响。

这个从社会最底层经过出生入死的奋斗才坐到皇帝宝座上的开国皇帝,实行强权政治且注重实效,关于儒释道三教关系的认识很实际,利用三教维护政权的手段也更娴熟。

那么,作为帝王,明太祖是如何看待佛教的呢?

首先,以其统治者的立场看,认为“务释氏而能保其国者,未之见矣”。

 

通过历数梁武帝等数帝沉溺佛道的事例,明太祖认为,帝王佞于佛道必将怠政而致国废,僧道献媚于王侯则毁及自身并连谤及法。

释道之于帝王的意义在于教化愚顽,暗助王纲。

若使凶顽者敬信佛法,有利于王纲;使愚夫愚妇供养佛僧,有利于国风淳厚;但王臣流连山林则于民不利。

佛教“非帝者证果之场。

若不解而至此,縻费黔黎,政务日杜,市衢嗷嗷,则天高听卑,祸将不远,豪杰生焉。

”帝王应做的是“宵衣旰食,修明政刑,”使“四海咸安,彝伦攸叙,……昆虫草木各遂其生,”由此而“永为人皇。

”对于佛教,王侯大臣应做的是以政令使之“无有敢谤,听化流行,”这是“非王侯大臣则不可”,亦是“佛法付之国王大臣”的意义所在。

王臣和僧道各有其维护王纲所应起的作用和应在的位置。

不过,朱元璋对于佛教的关注,还是引起了尚儒者的抗言。

其实,纵观朱元璋的作为,其好释氏之教与诏令严厉清理释道二教,同是服务于政权统治的需要,本质上是一致的。

而且朱元璋的宗教认知也是很实际的,乃至将佛国天堂也拉在了世间,称“佛天之地,未尝渺茫,此等快乐,世长有之。

”认为只要帝王善为,王侯大臣善佐,“取有道,保有方,岂不佛法之妙乎?

”显然朱元璋的认识并不等于无神论,但是对天堂地狱神鬼诸说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

此时此地可以是“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彼时彼地又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神佛因不同的实际需要而相应发挥超现实或最现实的不同功能和作用。

务释教不能保国,但利用释教则可暗助王纲,这是朱元璋对于佛教的一个基本认识。

其二,认为佛教可以“阴翊王度”,“暗助王纲”。

朱元璋很喜欢引用柳宗元所谓佛教可以“阴翊王度”的话,显示出对这种作用的特别重视和认可。

他还特作解释说:

佛之道云阴者何?

举以鬼神,云以宿世,以及将来,其应莫知,所以阴之谓也,虚之谓也。

其圣贤之道为阳教,以目前之事,亦及将来,其应甚速,稽之有不旋踵而验,所以阳之谓也,实之谓也。

这是说,将一些单靠“阳教”——儒家学说——不易处理或消解的社会现实问题或紧张关系,辅之以“幽远不测”的“阴教”——佛教等宗教说教——来加以抑制或消解。

朱元璋君臣很重视利用宗教的社会功能辅助统治。

对朱元璋佛教见解多有影响的大学士宋濂也颇多阐述,称佛教“历陈因果轮回之说,……有补治化之不足?

”积极建议朱元璋“诏天下诸浮屠,是习是讲,将使真乘之教与王化并行,治心缮性,远恶而趋善。

”朱元璋不仅采纳还鼓动说:

佛教:

动演天人小果,犹能化凶顽为善,何况聪明者、知大乘而识宗旨者乎?

若能如此:

谈因缘化愚为善于反掌之间,虽有国法何制乎?

缧绁刑具亦何以施?

岂不合乎柳生之言?

阴翊王度,岂小小哉?

利用和发挥佛教所谓“阴翊王度”的作用,是朱元璋君臣对待佛教及制定相关政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也可以说是明太祖重视佛教的基本原因。

其三,认为佛、儒之说不异。

“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

“独尊儒术”确立后,儒家思想观念作为历代统治者意识形态的基础,以儒家学说主张为经世治国之道,尊行“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圣贤之道,对于为中国之君者几毋庸置疑。

当然,朱元璋相关三教关系的认识必还受所处时代思想文化环境的影响。

宋、元以来,儒释道相互交融的文化气氛更加浓厚。

儒者潜心内典,士大夫雅好禅修,高僧高道旁谙儒说,乃至观点概念及问题关注点的某些趋同性等等,都表征着交融的深广度;三教会通的倾向性和社会诸层面对这种倾向性相对广泛的认可──不论自觉与否,承认或规避与否──无疑也是这种倾向的思想文化环境的说明。

与标榜正统避讳禅嫌的儒者不同,朱元璋大力宣扬儒释的一致性,他阐述说:

夫三教之说,自汉历宋至今,人皆称之。

……于斯三教,除仲尼之道祖述尧舜,率三王,删诗制典,万世永赖;其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益世无穷,惟常是吉。

尝闻,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

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之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

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

朱元璋认为,帝王既不应因崇教者特助释道兴盛,也不应因有人指责佛仙之道误国惑民又敕令毁之。

过分崇尚释道易使“世人皆虚无,非时王之治”,但若如韩愈那样“绝鬼神无毫厘”“则世无鬼神,人无畏天,王纲力用焉”。

儒释道三者在利济万物宗旨上一致,但其间又有微妙不同。

所谓三教之道“幽而灵,固而张”,“此天地之大机”。

应利用其幽显、阴阳的不同特点,若兴毁无常则是愚蠢的。

而且朱元璋还肯定儒释在“治心”方面的异曲同工之妙,曰:

人至难持者,心也。

……经言操存制伏之道,实与儒家言不异。

使诸侯卿大夫,人咸知此,纵未能上齐佛智,其禁邪思绝贪欲,岂不胥为贤人君子之归?

所谓佛教“明心见性”与儒之“存心养性”是相通的,而且“真乘法印与儒典并用,人知向方。

”朱元璋一再“拔儒僧入仕”,诏敕天下僧人以《心经》《楞伽》《金刚》三经为必修等,当与此类认识不无关系。

朱元璋君臣还非常强调佛教在敦笃孝道方面不异儒说。

宣称:

以孝道化度众生,……弗悖如来说律之本旨”“大雄氏言孝,实与吾儒不异。

这与朱元璋极力恢复和推行传统伦理纲常的治国方针也是相一致的。

提倡“孝亲”实际是倡导“忠君”。

无论如何,“慎终追远”之道是既可实际操作又符合传统价值观,是儒释在辅助王纲方面的一个重要合力点,

重视认识和利用三教,是所谓能行中国之道而为中国之君者所必须。

犹如万松行秀指点耶律楚材所说“以儒治国,以佛治心”的话,实不外是总结历史经验和应对现实需求的精辟之论,也反映了政治态度和文化取向,显示了当时的政治文化环境状况。

强调“家不异政,国不异俗”的明太祖,其对于三教的认识,同样不能背离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和明代的现实社会需要。

只是,在政治实践中关注佛教之多,明太祖朱元璋显得比较突出。

(二)明太祖对于佛教的态度与统治需要

明太祖对待佛教的实际态度和管理的宽严变化与其统治现实需求的变化紧密相关,并直接反映在明初的佛教政策上。

以洪武十四年为界,前后有明显的宽严变化,其差异与朝政方针及重心变化等密切关联。

明朝建国于元代纲纪殆尽及元末连绵征战基础之上,不惟社会政治经济秩序遭受极大破坏,佛教的状况一样悲惨。

“江淮南北所谓名蓝望刹,多化为煨烬之区,狐兔之迹交道,过其下者无不为之太息。

”初有国家,百废待兴。

虽然朱元璋以猛治国,且手段残酷,但也必要修养生息安定四方。

而佛教恰是能益其播撒恩泽的良好媒介。

如明初诏请各路高僧数建广荐法会,为元季“有生之类不得正命而终”者追荐亡魂,既为禳灾祈福,也为安抚人心。

同时诏建“善世院”料理天下释教事宜。

又诏蠲“免丁钱”;“普给僧道度牒”。

任“一切南北僧道……结坛上坐……日则讲经说法,化度一方;夜则取静修心”。

既满足僧俗宗教需求,也可“仰僧善道,感化人纯,”“善世利国”。

十四年前后是洪武朝政的一个重要转折期。

十三年明太祖借破丞相胡惟庸谋反案废中书省,废丞相制,六部“分理天下庶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从地方到朝廷,逐步确立明朝官制,摒弃元朝旧制。

更加强化了君主专制体制。

国家政权机器的调整自然也涉及佛教管理。

十四年正式僧官机构体系的建立,具有整肃限制特点的佛教政策措施亦在此后陆续推出。

佛教政策的强势变化与君主专制及官僚系统和政权运行的强势变化是相一致的。

此外,元朝统治大厦倾覆的前车之鉴,也是使明太祖佛教政策趋紧变化的重要背景原因。

元朝历代统治者大多崇佛,尤其崇佞番僧并少有检束,并经常大量赐田和耗巨资作佛事修功德,对社会风气及政治经济秩序都产生很大浸蚀破坏。

不当的佛教政策不仅没能使“告天”“祈福”的佛僧为元朝延年,反而制造了佛僧公害,成为加剧社会矛盾尖锐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明朝开国后的很长时间里,朱元璋君臣对于元朝灭亡都抱着高度反省态度,影响到对佛教的态度和政策主张上,即大致摆动在限制和利用之间。

显然,明太祖的佛教认知必要受文化传统制约,而且也与当时知识阶层以及世俗社会的普遍认识大体一致,但是作为帝王,明太祖讲“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所表现的对待三教的态度,既不同于佛教立场上的三教观,甚至也不同于持类似观念的士人。

明太祖重视佛教的目的在于“阴翊王度”,并根据统治实际调整对佛教的态度、外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由于朱元璋是一个强权的专制帝王,他的佛教认知和实际态度,不仅会落实在佛教政策上,也会对佛教发展产生影响及对世人佛教认识产生引导作用。

二、明成祖之敬佛尊僧与利用佛教

明成祖朱棣的皇位是夺来的。

洪武三十一年(1398)太祖崩,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改元建文。

建文帝重用文人,试图改强猛统治为宽仁之政。

但基础未稳而削藩过急,激化了与诸藩王的矛盾。

建文元年密令剪除燕王朱棣,而朱棣则以“清君侧”为由,起兵“靖难”,经四年征战,虽“屡濒于危”,终究还是得到皇位。

明成祖在位二十二年,“雄武之略,同符高祖”。

继承并延续了权力强势。

(一)明成祖对于佛教的态度

在处理三教关系方面成祖与太祖似,有比较实际的三教观。

首先,明确主张对于儒释道要“各资其用”。

明成祖明确讲以儒术治天下。

同时以佛辅助治化的方略也很明显。

在武力得江山,又怒杀方孝孺等儒臣后,朱棣极尽恩施礼遇儒臣之事。

所谓:

用儒道治天下,安得不礼儒者!

致远必重良马,粒食必重良农。

亦各资其用耳。

佛教被特别看重的是其善恶报应说所起的扬善诛恶的作用。

明成祖认为,佛教讲求慈悲利济和普度众生自然弘深广大,但:

其要在于,使人为善去恶,积福修因。

并渲染善恶报应:

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不爽锱铢。

那么善的标准是什么呢?

明成祖反复申明:

所谓为善者,忠于君上,孝于父母,敬天地,奉祖宗,尊三宝,敬神明,尊王法,谨言行,爱惜物命,广行阴骘,如是则生享富贵,殁升天堂,受诸快乐。

否则:

生遭重谴,死堕地狱,受诸苦报。

所以,佛教的作用就是:

普劝善缘,使人人同归于善,……以乐夫太平之治。

所以,皇帝大臣要“维持是教,阴翊皇度。

”显然,这是用佛教的善恶报应说来威慑人心,用使人知畏的方式来达到劝善的目的。

其所谓善,就是维护和顺从儒家思想指导下的统治秩序和人伦关系。

这是明成祖佛教认知的基本出发点。

其二,既尊崇释道,亦注重禁约。

史论有说成祖有崇教倾向,但综合看,其对于僧道的宽严仍是以统治实际需要为原则。

明成祖关注佛教的确不少。

如:

永乐十一年于南京起大报恩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役囚万人”。

遣使入藏迎请藏僧,令藏僧数建大法会,并摈斥儒臣的反对,躬亲参与法会。

废止建文朝的僧道限田制。

榜谕护持受戒持斋的僧道:

恁他结坛说法,有人阻挡,发口外为民。

敕修刻印“藏经”;亲自编纂佛书、御制经序等等。

但明初以来对佛教既限制又利用的态度和原则未变。

明成祖也认为“佛、道二教,本以清净利益群生”为务,主张用强势政令检束僧行。

饬令曰:

今天下僧道多不守戒律,民间修斋诵经,动辄较利厚薄,又无诚心,甚至饮酒食肉、游荡荒淫,略无顾忌。

又有一种无知愚夫,妄称道人,一概蛊惑,男女杂处无别,败坏风化。

洪武中僧道不务祖风,及俗人行瑜珈法称火居道士者,俱有严禁。

即揭榜申明,违者杀不赦。

可见洪武时期就严加整饬的火居道人滥行法事现象仍未能禁止。

此时法事活动泛滥则很难再归咎为元朝“旧俗”,但或许与社会庸俗世风、迷信气氛有关。

明初界划寺僧为禅、讲、教三类,尤其是教僧的界定,目的是规范教僧队伍,但也渲染了佛事的功用和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明成祖曾因这个问题:

问侍臣曰:

‘闻近俗之弊,严于事佛而简于事其先,果有之?

’对曰:

‘间有之’。

上叹曰:

此盖教化不明之过。

……世人于佛、老竭力崇奉,而于奉先之礼简略者,盖溺于祸福之说,而昧其本也。

率而正之,正当自朕始耳。

但永乐年间,不仅佛教藏、汉高僧被要求数建广荐法会,也“徵天下道士至京师,”修举斋法,成祖“驾幸斋坛,七日而毕”。

敕建大报恩寺,也敕修道家著名的“祀神祝厘”之所武当山。

冶铜为殿饰,黄金范真武像。

……给田二百七十七顷,并耕户担之。

每宫设提点一人,秩正六品。

所谓上好赤下必紫,朝廷大肆法事,岂能禁除民间的效法?

这是明廷利用释道的功利政策所导致的意义淡化或虚无的必然后果。

在度僧给牒方面,明成祖也主张禁约。

曰:

国家之民,服田力穑,养父母,出租税,以供国用,僧坐食于民,何补国家?

度民为僧,旧有禁令,违者必罪。

永乐十六年,命礼部:

定通制:

今后愿为僧者,府不过四十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

限年十四以上、二十以下,父母皆允,方许告陈有司,邻里保勘无碍,然后得投寺观,从师受业者五年后,诸经习熟,然后赴僧录、道录司考试,果谙经典,始立法名,给予度牒。

不通者,罢还为民。

若童子与父母不愿、及有祖父母、父母无他子孙侍养者,皆不许。

有年三十、四十以上,先曾出家而还俗,及亡命黥刺者,亦不许出家。

若寺观住持不检察而容留者,罪之。

仍命礼部榜谕天下。

随即又规定

凡度僧,例以十年一次。

明成祖也是在用其可用而限其泛滥的限度上对待佛教,与太祖时的态度和原则一脉相承。

(二)尊崇藏僧羁縻御边

相对于太祖,明成祖显得更尊崇藏僧,史家甚至谓其“兼崇其教”。

但结合时事背景看,由推崇藏僧来安顿藏地诸部僧俗,是其时利用佛教服务社稷很突出的方面,也很能反映明成祖尊崇藏僧的意旨。

明朝继元朝入主华夏大统,显然不能放松对藏区的辖制。

开国初,即遣使诰谕藏地“大明”已确立,藏区诸部也很快地先后归附明朝。

而明廷也与元朝一样,采取“因其俗而柔其人”的策略,除了重视在乌斯藏、朵甘建立一系列行政机构外,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利用高僧的化导作用和号召力安顿藏区诸部上层和僧俗百姓。

即所谓“仰僧善道”“化愚俗,弭边患”。

但鉴于元朝封赐帝师过于泛滥等弊病,洪武时期在敕封藏僧方面比较谨慎,降帝师为国师或大国师,封赐也只四五人。

不过,拉拢藏地僧俗高层的政策方针在太祖时即已明确。

成祖时则“兼崇其教”,通过封授诸多法王、大国师、国师等一系列具体措施使政策进一步落实并收到实际效果。

元廷北走后,内部争斗加剧并导致分裂,西北的瓦剌和北部的鞑靼桀骜不逊,常与明廷激烈冲突。

永乐七年,成祖命精骑十万北征鞑靼,但明军大败。

北征之败令“帝震怒,以诸将无足任者,决计亲征。

”前后五次,明成祖亲率大军打败鞑靼又击跨瓦剌,巩固了明朝的边疆。

在这样的局势下,防止蒙藏联合内侵,保持藏地的安定,是十分严峻的朝政目标。

明成祖重视对藏政策,尊崇藏地高僧,显然不仅出于尊僧崇教,还有现实政事需要。

明成祖对于藏地诸部采取怀柔的羁縻御边政策。

这与藏地诸部在明朝建国之初即和平地内附了明廷很有关系,同时还由于永乐时期北部及西北边防更加吃紧。

明成祖突破了在封赐藏地上层方面的政策约束,积极密切与高僧的关系,虽有崇教之嫌,但则是间接地起了尊重藏族宗教文化的效果,深入看,这应是明初乃至其后藏地与内地关系密切和睦的重要因素。

永乐时除了继续加强在乌斯藏和朵甘的行政辖制,主要的羁縻措施就是多封众建,僧俗兼用,以及贡市给利。

明朝在藏地的佛教或政教兼顾的领袖,除大慈法王封于宣德年间,达赖的传承确认于万历朝外,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及阐化王、赞善王、护教王、阐教王、辅教王,皆封建于永乐朝,其间还封授了许多国师、大国师等。

这实际还是明太祖“分其势而杀其力”的原则,不过是通过多封众建实施了“分势而治”。

朝廷与诸王之间还通过贡与赐维系着密切的关系。

除两大法王被视之为游僧,不限制朝贡年限,其他诸王则三年一贡。

同时,诸部还拥有置办“差发”的权利义务,具体说就是与朝廷进行茶马贸易。

一般情况下,回赐往往远多于贡献,而茶马贸易更是长久稳固的利益所在。

其目的无外是以经济利益钳制藏地诸部首领,使之不敢轻易与明廷为敌。

另外,藏地僧俗官员以及卫所的军职,还实行世袭制,这也是防止反叛的一种拉拢手段。

显然,籍崇僧敬教及封贡互市的羁縻御边政策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三、仁、宣之世至弘治时期的佛教境遇与诸帝之宗教意趣

太祖和成祖是明代两代强势帝王,后来守成诸帝在很多方面大多延续明初既定祖训。

但仍各有特点。

佛教也随着皇帝换代,遭遇因帝王宗教意趣不同而带来的冷暖变换。

(一)仁、宣朝抑制释道二教的倾向

仁宗、宣宗是史家有所称道的明代帝王。

不同于乃祖父辈,仁、宣父子是儒生式皇帝。

明史称,仁宗好学问,尚德化,推行文官政治,以仁治为宗旨。

然其在位不足年,不过还是开行政及社会风气转向之先,使世人初尝从强猛统治下释放出来的舒展之感。

宣宗即位继续德化之风。

事实上,仁、宣之世的承平景象是以前两代的强势经营、以国家的整体秩序和规模有了坚实的基础为前提的,但仁、宣二朝,在统治取向上稍作仁德之态调整,在统治力度上稍事解压,便使社情民气渐得舒张,世道随即呈现治平景象。

仁、宣两世不过十来年的光景,所谓仁德之治几可谓昙花一现,但却被后世比为汉之文、景而久久回味,可见百姓认可的仁德承平之君不过是能行宽仁政治而已,但历史事实大多不是令人宽慰的。

仁、宣两朝在政治上有所改新,甚至由于宣宗爱嬉戏还使太祖以来单调政治化的宫廷生活发生很大改变,但在文化领域则依然缺乏张力。

明朝标榜“以理学开国”,儒者以绍宗宋儒程朱之学为正学,但政治高压及科举窠臼之下,“笃践履,谨绳墨,守儒先之正传,无敢改错”便是基本面貌。

虽力倡朱子学,但少见朱子真精神。

士人多以“修己教人”的“安贫乐道”而自保,乏活力鲜创建,一派守道出世的气氛。

兼而笃信佛教的儒林名宿宋濂更称赞“游于出世入世间”的处世之道。

虽然唯谨士风和敦朴民情,似乎是休养生息的社会所需要的收敛蓄势之环境,但无论如何,都无法掩盖明初儒林沉闷与平庸的基本特色。

至仁、宣之世,仍无突破,进而在文体上还出现了类似汉代骈体文那样注重形式的“台阁体”。

如此整体氛围中,佛教界也无卓越作为。

提倡朱子学的仁、宣朝廷温和地延续了明初以来对于佛教整饬限制的基本态度。

宣德初,朝廷即重申遵守“祖宗之制”,考试发放度牒,并严格限制名额。

宣德二年即再次强调要谨尊永乐朝关于各州府县寺庙限额的定制;而且僧道行童:

俟五年后考试,如果精通经典,给与度牒。

今……不能经典者多,请如例悉遣归。

若系额内之数,亦待五年考试给与。

又申明“遵先朝令,仍严妇女出家之禁。

”并限禁年少者出家。

由此亦见,仁、宣之世的朝廷仍然有很强烈的保护生产力的意识。

事实上,基于国计民生实际考虑而限制僧道的原则始终贯彻于宣德朝。

如限制妇女出家,限制年少男丁出家。

再就是通过控制佛教规模来限制其宗教势力的泛滥,以免坐食之僧道过多而影响发展社会生产和加重社会负担。

如宣德九年,有官于宣府建弥陀寺和朝玄观,请度官军幼童为僧道,礼部尚书胡濙等即以所请违反旧制大加反对,奏曰:

宣府边地,官军家属正当勤耕稼、精武艺、固封守,以攘外夷。

为僧道何益?

并举例说:

昔南唐特曹彬攻城急,城中尽召诸僧,令与军民背诵佛救护,竟不免败亡。

此事足为明戒。

十年又奏请限制番僧在京的人数,其奏曰:

比奉旨,省冗费以安养军民。

今京师诸寺,法王、国师、番僧尚有四、五百人,其供费浩繁,宜量数存留,余皆遣回本土。

对于这些建议宣宗皆“以为然,”都予准奏。

宣宗本人对待释道的态度显然也是立足儒家立场。

如宣德四年,有工部尚书吴忠奏言,有西圆果寺:

是古迹道场,为国祝圣之所,久塔损坏,乞役民为之。

上曰:

‘卿欲藉此求福乎?

朕以安民为福,其止之,勿劳吾民。

九年,又:

有僧自陈欲化缘修寺,祝延圣寿者,上斥之。

既罢朝,顾谓侍臣曰:

‘人情莫不欲寿,古之人君若商中宗、高祖、祖甲、周文王,皆享国绵远,其时岂有僧道?

岂有神仙之说?

秦皇帝汉武求神仙,梁武事佛,宋徽宗崇道,效验可见矣。

世人终不悟,甚可叹也。

宣宗是明朝皇帝中少见的不溺教者。

但是却极好促织,这或可看作是一个反叛了道貌岸然的宫廷生活、将宫廷嬉戏之风公开化的皇帝,但似乎史家珍惜难得的所谓仁、宣仁政之誉,对此往往是作审慎议论罢了。

(二)正统、景泰、天顺朝之帝位更替与佛教的冷暖境遇

英宗正统朝前期,因皇帝年幼,朝政由三朝老臣杨士奇、杨荣、杨溥辅助,继续仁、宣政治风格和对待佛教的态度。

正统元年,继续实施宣德时既定的对京师诸寺番僧的清理,并对附法外道加以整治。

如正统元年河南布政使进言曰:

近者,禁约僧尼,诚为为厚俗首务。

比见河南……有军民、男妇自称端公师婆,托神惑众。

人有疾病者,不事医药,惟饮符水,以故死常八、九,伤人坏俗……。

乞严禁治,再犯及邀请、容隐者悉罪之。

上嘉之。

限制佛教的态度主要显示在度牒管理上。

如正统二年,僧录司奏:

两京敕建寺多僧少,欲将大功德等寺自宣德年间以后收养行童,不拘原额,请给度牒。

上命礼部尚书执行考试,四千三百六十六僧童:

颇通梵语,俱准给之。

考试似乎严格而正规。

五年又有申请者,上令:

僧道依太宗钦定额数给度,其恃玩潜隐民间事,并罪窝家。

一些儒臣对于“黄冠缁衣布满街市”的情况非常不满,认为僧道之徒:

究其所学,无益于国,而所食悉出于农。

且今饥谨之年,尤宜痛加裁抑。

显然进言成功,三万余申请度牒者被限给牒一万。

六年,又令:

禁僧道伤败风化及私创寺观。

谕旨言:

释老俱以清净为教,近年僧道中多有坏心术、不务祖风、混同世俗、伤败风华者,尔都察院即遵洪武旧例,再出榜各处禁约,违者,依例罪之不恕。

新创寺观,曾有赐额者,听其居住,今后再不许私自创建。

十年再谕:

洪武以来,寺院庵观已有定额,近年往往私自创建,遇有损坏,许令修理。

今后不许创建,敢有故违者,所在风宪官执问,治以重罪。

若纵容不问,一体究治不宥。

进言者议论说,时下:

民无儋石之储,亦或修斋设醮,富者尤争事焉,以至释道日兴,民贫愈甚。

君臣一致确定严限给度,整饬丛林:

僧尼未度者,悉令归俗。

原丛林有佛像者,许其修整;非丛林者,不许创立。

不许官民之家修斋设醮。

对于妖言惑众更是颇为警惕,处置甚严。

这种政令限制和政策倾向一方面表明,民间宗教活动活跃到了朝廷紧张的程度,同时也表明,统治阶层认为释道之教无益于国计民生,需要限定其规模。

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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