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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三甲医院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

集体领导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医院的管理必须按照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实施。

下列事项需集体讨论决定:

1、医院远期、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

3、医院基本建设重大问题,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方案;

4、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干部任免、人事变动;

5、万元以上的计划外开支;

6、重大活动安排,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7、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

原则每周一次,由院长或书记主持,院级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

主要内容系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商讨决定医院重要工作事项。

二.行政办公会

1.原则每周一次,由院长主持,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工会主席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系传达上级指示,讨论、决定医院建设有关事宜,布置安排相关工作。

3.遵守保密工作,非经许可授权,不得随意传送会议内容。

三.院周会

1.每周一次,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各科负责人参加。

2.传达上级指示,小结前期工作,布置近期工作。

3.各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贯彻医院会议精神,布置落实相应工作。

4.实行签到制度,要求科主任、护士长个人参加会议全年不少于90%。

四.护士长例会

⑴每二周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

⑵总结前阶段的护理工作,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布置下阶段护理工作;

⑶及时落实护士长会议精神,认真实施。

五.晨会

⑴由病区主任或护士长主持,病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每晨上班15分钟内召开;

⑵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当日重点工作。

六.工休座谈会

各科每月召开一次,由病区护士长或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增进联系,改进工作,不能下床活动的病员,可在病房中征求意见。

七.行风监督员会议

聘请市有关新闻、纠风办、物价局等各界人士为行风监督员,主要对医院工作实行监督。

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由院长或书记主持。

主要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医疗服务的反映,汇报医院在行风建设中的做法,听取行风建设中存在的意见和问题。

八.消费监督会议

聘请市有关工商、物价、计量、药品监督、各界人士为消费监督员,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信息反馈会。

由医院消费监督负责人主持,汇报医院半年工作动态,听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等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商讨改进的办法。

九.党务会议

1.党委会:

每月一次。

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主要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讨论贯彻计划、措施,总结或报告工作,研究决定医院的重大问题。

2.党政联席会议:

每季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

参加人员主要有党委委员、行政领导成员等。

讨论决定有关的重要工作。

若遇重大事项,可由党委书记临时召集举行会议。

3.纪委会:

每季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主持。

主要进行党规、党纪学习,研究讨论医院党风、行风建设情况,向党委提出纪检工作建议、报告。

4.党委民主生活会:

半年一次。

主要汇报工作、学习、思想情况,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协调工作。

5.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会议:

每季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

学习组成员组成:

党委委员、院级领导、支部书记。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上级有关文件。

6.支委会:

每季至少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

根据院党委的决议和工作意见,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计划、措施以及党支部的思想和组织建设问题,以保证和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7.支部大会:

每季度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研究贯彻院党委的决议和工作意见、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

8、党小组会:

每月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主要内容:

⑴过组织生活;⑵学习各项政治理论或党的各项基本知识。

9.党课:

每半年一次,全体党员参加。

党课内容:

学习、宣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际和卫生改革的实践,努力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三、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促进医院工作管理水平和两个文明建设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人员组成

1、医院党委成员。

2、医院院级领导及议事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支部书记。

3、工会主席和团委书记列席会议。

二、时间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若遇重大事项,可由党委书记临时召集举行会议。

三、议事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

2、由相关领导介绍议事情况,提出在党委会上需要讨论研究和确定的事宜。

四、议事内容

1、医院工作进度和发展情况、改革方案预案。

2、医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4、召开职代会有关事项和共、青、妇组织建设。

5、医院廉政建设。

6、重大人事变动、职工奖惩决定。

8、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事项。

五、议事规程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议事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2、严守保密纪律,对讨论涉及的问题,在未公开前做到不泄密、不扩散。

3、对会议作出的各项工作决定可在院务会上进行传达或公布,重大事项可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贯彻执行。

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开1、2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听取、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通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集体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通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建议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主要内容有: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推动消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的内容,着重包括:

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的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基本方法:

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根据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及评议内容,先个人对照检查,然后由党小组其他党员帮助评议,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努力方向。

对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由党组织进行表扬。

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院党委批准,授予党员积极分子称号。

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由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年终总结每年进行一次。

六、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职代会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医院两个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对象:

党委委员、院级领导、职能科室正副职。

二、民主评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把职工民主评议与组织部门考核工作相结合,将民主评议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议中,既要如实地肯定被评对象的成绩,也要如实地反映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3、坚持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把评议结果与年终先进评比相结合。

三、民主评议内容:

1、对领导班子评议的内容: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

②.医院发展与改革的思路以及经营决策能力等情况;

③.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等情况;

④.班子是否团结协调,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⑤.领导班子在用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2、对职能科室正副职评议的内容:

①.“德”主要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政策水平、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民主作风、群众观点、廉洁奉公等方面的内容。

②.“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③.“勤”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是否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具有苦干实干精神,工作是否踏实。

④.“绩”是指工作实绩。

四、民主评议的时间和方法:

民主评议一般每年一次,具体由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分别填写医院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测评表,对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作书面测评,对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意见,向被评人反馈。

最后,民主评议小组把汇总情况报告医院党委。

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拟定本年度纪委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并报告院党委及上级纪委。

二.每季召开一次纪委会议,研究讨论纪检工作及行风建设状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每季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重点是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在一般情况下,纪委处分违纪党员的具体工作程序是:

①调查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并写出报告;②与违纪党员谈话,进行教育和帮助,并听取其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③让党员了解违纪党员的错误事实,酝酿处分意见;④支委会作专题研究,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⑤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处分决定;⑥将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交受处理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⑦宣布上级党组织或纪委的批复。

对违纪的非党干部、职工,由纪委查清事实,综合情况,写出报告,提交行政作出处理。

八、关于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精神,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廉洁自律规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党性。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觉悟,加强修养,自觉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下。

坚持按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办事。

自觉参加党日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班子成员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取得共识,形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风气。

按照组织原则和议事规则办事,防止“一言堂”和极端民主化。

凡属医院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个人改变会议决定。

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补台;遇有“棘手”问题要勇于负责,不躲闪、不回避、不推托。

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

不折不扣地执行中纪委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的五项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药品、仪器设备招标活动;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问题要按制度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

四、院务公开,秉公办事。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行使职权,及时检查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注意经常互通情况,按时向组织报告。

人员调配要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严格按上级要求和程序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入实际工作不需要的人。

其它重大事项,凡能公开的向群众公开,防止滥用权力,杜绝不正之风。

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充分调研,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五、转变作风,深入基层。

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要求。

坚持领导下科室、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行政查房等制度。

精简事务性、临时性会议,不开无准备之会。

要充分发挥各职能科室的作用,尽量腾出更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对科室反映的问题要有明确答复,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严掌握各项开支,尤其要紧缩非业务开支。

重大开支项目须经集体研究,不允许乱批条子,乱开口子。

出差费用,严格按规定标准报销。

严格遵守用车制度,确需用车办私事,按规定交费。

禁止公款吃喝送礼,必要的公务接待由院办室按规定标准安排。

九、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十项规定

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思想,主动热情对待病人,关心病人。

认真做好文明行医工作,切实执行医院《文明服务和行为规范》。

不准推诿、中伤病人,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

若有发生,按《文明服务和行为规范责任书》条例处理。

二、实行人性化服务,不断改进就医流程。

医院开设咨询、方便门诊,配备专职门、急诊导(分)诊人员。

落实首问负责制,正确引导病人及时就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

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努力减少窗口排队,缩短等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三、创造良好就医环境,提供便民和承诺服务。

积极为病人提供安静、安全、舒适、温馨、整洁的诊疗环境,为老年病人等特殊人群设立专门的挂号、付费、取药窗口;在规定时间或医院承诺的服务时间内,及时实施各类检验、检查等服务项目,并出具相关报告。

四、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防范工作。

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手术审批制、术前讨论制、术前病人谈话制、麻醉谈话制、交接班制、会诊制、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等,确保医疗安全。

在诊疗工作中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让病人了解诊疗方案,并落实各种谈话制度,改善医患关系。

五、认真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病人及其家属和中间人的“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若有发生,按照“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对于个别暗示、索要“红包”,性质严重者,除按照“处理办法”和省厅规定处理。

六、医务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在药品(含试剂)、医疗器械、后勤物资采购或基建过程以及其他医务活动中,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受生产、经营企业或建筑承包单位及其代理人给予的发票价外的现金(宣传费、补助费、活动费、信息费、开单费、统方费等),贵重物品,向生产和经营企业报销发票等行为。

不得私自接受医药、设备企业赞助的国内、境外各类学术会议和考察活动、旅游等。

禁止以科室集体名义开支为名,收受药品、器械等各类回扣和赞助费。

若有发生,按照“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严格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杜绝药品回扣现象。

切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杜绝伪劣过期和变质药品进入医院,保证群众用上放心药。

严格规范设备、物资招标程序,对半年累计采购1万元以上物资和2万元以上的设备及药品要进行招标采购。

各项采购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文件和医院规定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八、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做到无错收、漏收。

所有医疗收费一律归口财务科管理。

若有违反,追究当事人和科主任责任,以违规金额的多少,酌情扣除1~6个月绩效工资。

九、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工作人员条例和医保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开大处方,超范围用药,不得作伪证,不得冒用病人之名配药、治疗等。

若有发生,则视情扣除1~6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医院同时作出相应处理。

十、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准外出行医(征得医教处同意除外),违者视情扣除当事人绩效工资。

数次规劝无效者,可给予缓聘、待岗、解聘等处理。

业余时间外出,必须确保组内病人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十、关于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的规定

为加强病区管理,进一步实行病人选医生制度,各病区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具体方法如下:

一、医疗组长的确定。

医疗组长由科主任推荐或自荐,医教处审核,院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内公示一周,经院行政办公室批准后公布。

医疗组长原则须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具备相当条件的高年资主治医师可选择性担任(一般须具备4年以上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对本专业具有较强的诊断治疗能力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在科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的医生担任)。

二、医疗组长的职责。

科主任必须兼任其中一组的医疗组长。

医疗组长对医疗组工作实行24小时负责,对病人从门诊、病房、出院、随访等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

三、医疗组长的待遇。

医疗组长是病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既承担繁重的医疗任务,又兼管一定的行政事务,并对本组的医疗工作实行24小时负责制,故在待遇上应有所体现。

医院对医疗组长绩效工资实行补贴制,即按医疗组收支余提成的人均数的1/2为组长补贴。

医疗组提成部分,仍参照原绩效分分配办法进行。

四、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后的管理。

医院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每病区设组一般不超过二个,由医教处提出方案,经院务会讨论后确定。

门诊出诊、住院病人诊治、出院病人随访等均由医疗组长负责安排。

科主任或大科主任管理权限不变,同时协调出门诊时间和分科收病人。

不设病区的临床科室或以门诊为主的专科均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可由主任兼)。

实行医疗组长门诊、住院、出院、随访全程服务后,专家门诊由和医教处重新确定,原则上每专家每周半天门诊。

医院将病历质量、资料记录、院内感染、病人欠费、行风建设、医疗纠纷、差错事故、中青年医生带教、科研创新、完成指令性任务、文明服务以及组间、科间协作等作为考核内容。

由各职能科室按月考核,按季汇总,与绩效工资挂钩。

医疗组长任期二年,期满时进行考核,称职者继聘,不称职者另行评聘。

五、主治医师担任医疗组长的,符合低职高聘条件,经推荐可在原职称基础上高聘一级技术职务,享受低职高聘的所有待遇。

对业务能力一般,科室认为不具备相应一级技术职称,在不能聘任该级技术职称时,可实行低聘。

低聘一级的员工,按低聘待遇享受。

十一、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有关事宜。

二.负责检查督促非办公时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三.认真交接班,不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办法,明确处理结果。

下病区巡视时,应随带移动电话。

四.若因故不能值班,可相互调换,调换有困难者,报告院办室,要求另行安排人员值班。

十二、信访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访工作组织,落实专人处理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归口院办室负责,凡来信投诉均应到院办室登记备案、签发后落实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并原稿返还院办室。

二、对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接待工作,热情、主动、不推托;

三、一般事宜,院方存在缺陷、过失,当场予以解决。

未明了的事,7天内进行调查了解,回复来信来访人。

重大事项半月内答复。

涉及举报的案件类,原则二月内答复。

四、遵循保密制度,不外传举报、投诉人姓名,不报复举报、投诉人。

五、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备案,按程序进行编号,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实行报告请示。

十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由院办室安排,具体组织实施,查房前一天通知到个人和有关科室。

二、时间:

每月一次,基本固定于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上午。

三、参加人员:

一般由院长、业务副院长、院办室、医教科长、护理部主任、质管科、防保科长、设备科长等人参加,院办室作好查房记录。

四、每次查房轮流选择1~3个病区(科室),选择解决1~3个较为突出问题。

五、查房重点内容:

1.危、重病人抢救治疗情况;

2.检查三级医疗查房执行情况和查房质量;

3.医疗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4.病历及其他医务文书书写质量;

5.新技术、新项目、科研项目和预防、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

6.进修、实习人员教学工作情况;

7.主要医疗仪器设备应用及管理情况。

十四、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99)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一文的精神,及时处理各类重要情况,特建立本院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发现甲、乙类传染病人;

2.在运输、贮存等途径中,发生化学、放射物质泄漏造成重大伤害来本院就诊抢救的;

3.集体食物中毒(10人以上或一次死亡2人以上);

4.发生严重差错、事故或较大的医疗纠纷;

5.发生重大车祸,事故或自然灾害,来本院就诊抢救的(一次性受伤人群10人以上);

6.群体原因不明的疾病;

7.对医院财、物、人员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可疑物、人;

8.处长(局长级)以上领导或外籍人士患病住院;

9.科主任(正职)以上领导休假10天以上;职工患有严重疾

病;

10.各种重要场所(如财务、仪器、无菌要求等)的参观或新闻媒体报道;

二、报告方法

工作时间发生上述情况,按对口性质逐级上报,必要时,须作出书面报告。

第1项应分别报告防保科、医教科,第2~6项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向医教处报告;遇有重大性质的,医教处可分别报告院领导和市卫生局有关部门。

遇有第7类情况,科室可直接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遇有第8~10类情况,科主任或护士长向院办室报告,院办室根据情况处理或报告有关院领导。

非工作时间,除第7项直接报告保安值班人员,余各科值班人向院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可分别向院领导,市卫生局值班机构报告。

三、注意事项

1、重大事项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的生命安全。

因此,全院各科都要引起足够重视,不能马虎、松懈。

必须在事发第一时间尽快上报,未能按规定上报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2、发生重大伤亡(10人以上),按程序报告时,应立即组织抢

救,有关人员要召之即来,不得拖延、推托,院抢救小组要拉得出,用得上,各种设施仪器要保持完好,有备无患。

3、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由保卫科根据性质、事态严重程度,召集有关人员作好事态扩大的防范工作。

必要时,要与地方派出所、110联系,请求支援。

4、发生重大事故、意外事件,在报告的同时,有关人员要做好现场保护,如封存病历、药品等,避免无关人员进入,防止证据采集遭受破坏。

医院将完善各种通讯联络工具,科主任、护士长、病区组长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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