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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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
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
【篇一: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条件
凡参加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选题应为科学、技术、生产、社会、经济等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真题真做”,并体现出一定的深度、广度;
2.能较好反映出作者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表现出有独特见解或创造性;
3.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能结合题目,参阅和利用相关资料(包含外文资料),表现出较为突出的资料收集、分析、整理能力;
4.毕业设计(论文)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数据可靠、文字通顺,文本规范、打印工整、图纸齐全并且整洁、标准。
第二条评选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专业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评,并推荐2-3篇申报;
2.各二级学院在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毕业设计(论文)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附电子版);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终审评定;
4.教务处公布评审结果,设争议期一周。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5.教务处负责《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的编辑印刷工作。
第三条评选等级
评选分校级、二级学院两个等级,等级名称分别为: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xx二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1.校级每专业设1名(可空缺);
2.未入选《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论文)选集》的篇目可评为“天津商业大学xx二级学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四条奖励办法
1.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称号的学生,教务处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赠《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
2.对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予以适当奖励。
1
教务处2003年9月
2第五条附则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综合锻炼的集中体现,是其初步进行专业研究的综合成果,也是实践教学重要的档案资料。
科学研究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表达手段之一。
科学研究论文的写作有其自身规范,我国也制订了国家标准,如gb/t7713—19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presentationofscientificandtechnicalreports,dissertationsandscientificpapers)等。
针对本科生的实践教学实际需要,现制订本写作规范。
1内容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汉字(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要求用其他文字外)撰写。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内封;3、目录;4、内容摘要与外文摘要(abstract);5、正文;6、参考文献;7、附录;8、致谢。
2格式要求
2.1封面与内封
学号:
填写学生本人学号。
论文题名: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论文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4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副题名另起一行,用波折号与主题名隔开。
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在内封中应同时填写中英文题名。
二级学院与教学系:
填写所属二级学院与教学系的全名。
指导教师:
封面中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内封中填写指导教师的姓名、职称。
日期:
填写论文完成打印日期。
2.2目录
目录应层次清楚,条理分明。
目录应包括毕业论文的内容摘要、外文摘要、正文的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的页码。
目录应另起一页。
2.3内容摘要与关键词
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
要着重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主题、作者的创新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
文中内容摘要的标志为“内容摘要:
”。
毕业论文内容摘要的字数为300—400字。
毕业论文应有英文内容摘要,英文内容摘要的标志为“abstract:
”。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最主要内容、为了便于做文献检索而选取的术语,gb/t7713-1987规定,
一般每篇论文可选用3~8个关键词,文中关键词的标志为“关键词:
”,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论文应同时给出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的标志为“keywords:
”,关键词之间用空格分隔。
如毕业论文用外文写成,应有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2.4正文
正文应从一页的正面开始。
目录与文章中均不出现“正文”二字,直接书写标题或文字内容。
2.4.1导言
导言应简要说明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目的、范围、相关研究现状、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等;说明选题来源与类型。
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
2.4.2具体内容
是毕业设计(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
2.4.3结论
是毕业设计(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应明确、精练、完整、准确。
着重阐述作者的创造性工作以及主要观点,还应当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与建议。
2.5参考文献与注释
参考文献与注释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引文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毕业设计(论文)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或有明确收藏地点的善本、档案;注释是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私人通信、内部资料、书稿和仅有中介文献信息的“转引自”等类文献的引用著录。
注释序号采用数字加圆圈在右上角标注(如①、②…),以脚注形式标注;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在右上角标注(如[1]、[2]…),集中列表于文末。
注释与参考文献全文统一排序。
毕业设计(论文)应附有足够数量与一定质量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篇数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情况作出规定。
参考文献中要有一定比重的学术期刊论文(主要是核心期刊);要有外文参考文献。
除经典著作外,参考文献应为近3年本领域成果;网络文献必须出自官方或专业学术网站,bbs等公众论坛网站的资料一般不应作为学术论文的资料来源。
2.6附录
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前完成了开题报告的,要将数据报告、编写程序、开题报告(除参考文献清单外)等作为附录收入毕业论文打印装订的文本中。
毕业设计的附录中要包括设计图纸,其中要有0号图纸一张,1号图纸两张。
2.7致谢
另起一页发表声明并对下列各方致谢:
3书写要求
3.1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
汉字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除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已废除的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该以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数字用法应该以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
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与书写要以《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gb3100-1993~gb3102-1993为准。
毕业论文一律用汉字书写。
部分专业需以外文书写毕业论文时,论文须用中文内封。
3.2层次标题与页码
层次标题要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尽可能“排比”,即词(或词组)类型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关,语气一致。
多层次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不加点号,如“3.1.2”;多层次的序号左顶格起排,与标题间隔1个字符。
例如:
1xxxx(一级标题)1.1xxxx(二级标题)1.1.1xxxx(三级标题)
1.1.1.1xxxx(根据需要,也可以设四级标题)
页码编排为,中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abstract与keywords等按照“i、ii、iii”序列编排;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按照“1、2、3”序列编排。
3.3数学公式
公式的书写要另起一行,而且公式上下要空一行。
公式的标注数字要有连续性,并且要靠右边书写。
如:
3.4图
毕业设计(论文)中引用的图可以分成线形图、条形图、饼图、散点图、结构图和照片图等。
a=[(1+b)/x]1/2
(1)
毕业设计(论文)中引用的图应具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和图例,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意。
图应当居中排列。
每一个图以“图x(空格)图名”形式标注在图下方,并居中。
其中“x”是图的排列序号,全文统一排序。
图的资料来源应在图名下另起一行注明。
其具体格式如下:
3.5表格
表格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排。
表应有自明性。
表应编排序号,全文统一排序。
表格采用三线图格式,只保留横线,不留竖线的形式,最上与最下横线为粗线,中间一条横线为细线。
表格内的段落为单倍行距。
每一个表格以“表x(空格)表名”形式标注在表格上方,并居中。
其中“x”是表的排列序号。
其具体格式如下:
3.6文献著录规则》推荐的顺序编码制编排。
根据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志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建议采用单字母“z”。
对于数据库(database)、计算机程序(computerprogram)及电子公告(electronicbulletin
【篇三: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008年修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是必修课,不能免修。
第二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使学生巩固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训练,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学术研究性质,应能表明学生在专业学习与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独立见解,是学生获取信息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之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具有学术论文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符合学术论文规范。
第四条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应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认真搞好管理制度建设,严肃学术道德规范,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过程管理,保障教学质量。
同时,要实行分类指导,各学院应以本管理办法为依据,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施细则,保障学校、学院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选题
第五条选题原则
(一)选题要有确切性与可行性。
选题应当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选题的深度、广度应为本科生所能够完成,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成为学生专业研究的起点。
应避免选题不当的情况出现;
(二)选题要有应用性。
选择社会、经济、技术等领域的实际问题,与毕业实习相结合,增强选题的应用价值;
(三)选题要有创新性。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能达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目的;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学生科研活动,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第六条选题要求
(一)各专业应编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
选题指导属于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具有教学大纲性质的教学文献,其主要内容要适应学科、专业发展,做到适时修订,以体现专业发展的特色与优势,并能够在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时给予具体指导;
(二)各专业在选题指导基础上确定选题目录,报学院审批后公布。
选题目录应包括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选题目(范围)、相应的指导教师、职称与可指导人数;选题目录的题目应能够提供学生自由选择的余地;
(三)“真题真做”的题目应在选题总数占合理的比例,鼓励选择能用于实践的题目;
(四)选题原则上每人一题,特殊情况下采用多人一题的,应有明确的分工和侧重,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得到具体反映和体现;
(五)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来源分为“来自选题目录”、“来自科研课题”和“自拟”。
学生自拟的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其所占比例不能超过20%。
(六)题目类型分为“科学技术”、“生产实践”、“社会经济”、“经典”与“其它”等。
“科学技术”:
适合理工科专业,以工程设计、实验研究报告为主的选题。
“生产实践”:
主要是在课程、毕业实习实践活动中,“真题真做”的选题。
“社会经济”:
分成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两种,应用研究以社会调查研究选题为主;理论研究主要是通过理论分析建立模型的选题,或通过文献综述所形成结论的选题。
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可以相结合而形成选题。
“经典”:
是对本学科经典实验、课题、原则、理论、结论进行纯学术探讨的选题。
不在以上范围的选题,可以纳入到“其它”选题中。
第七条选题方式
学生依据专业“选题指导”和“选题目录”自主选择题目。
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教师,必要时指导教师在开题报告完成前对学生选题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开题报告
学生在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的指定时间内,应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第三章指导教师
第九条指导教师的选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二)指导教师每人最多指导8—10篇毕业设计(论文);
(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与助教共同组成指导组,人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5-7篇;参加指导组的教师不再以个人名义指导其它毕业设计(论文);
(四)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校内外人员为兼职指导教师。
聘任兼职指导教师需办理相应聘任手续,报教务处审核。
各专业应指派教师负责与兼职教师联系沟通,使其掌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保证质量。
(五)对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缺乏能力、责任心不强、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教务处、学院可以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学生确定题目,按规定下达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任务书,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要求;
(二)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开题报告,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定期检查进度情况,填写检查记录;
(三)写出评语,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听取答辩,评定成绩;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的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文件及要求,制定有关管理规定;
(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
(三)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分阶段检查、质量监控和工作总结;
(四)汇总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工作的相关数据、文件、档案;
(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及交流,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二条学院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与工作计划;
(二)负责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与选题目录,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三)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学生开题资格;拨发实践教学专用经费,保障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使用;
(四)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抓好初期指导、中期检查、后期把关;
(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组织答辩、评定成绩;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重修的实施;
(六)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存档、教学研究等总结工作。
第五章答辩
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管理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3人。
第十四条答辩委员会职责
(一)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教师,完成答辩前的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工作;
(二)提出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负责审核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成绩评定、争议裁决;
(四)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五条答辩小组职责
(一)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二)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语,评定成绩;
(三)对答辩过程做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资格审查
凡已修满专业教学计划中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前应修实践教学学分的学生,方可取得开题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写作阶段。
没有按期修满应修实践学分的学生,需在修完应修学分后,办理缓答辩手续,方可获得开题资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前,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依次对提交的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做出带有评价等级的评语,明确提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对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作出缓答辩处理意见。
当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意见出现分歧时,由答辩委员会裁决。
第十七条答辩过程
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参加答辩。
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在答辩前要送交所在答辩小组教师审阅。
各学院要制订答辩具体实施办法,采取分组公开答辩形式,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中进行。
答辩现场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答辩记录。
学生按事先确定的顺序依次答辩。
答辩的基本过程应包括答辩学生宣读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
答辩现场应允许其他教师、学生旁听。
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评语,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现场公布答辩成绩。
答辩小组不能做出缓答辩的处理意见。
第六章成绩评定与公示
第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都必须经过答辩后评定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3(指导教师评分)∶2(评阅教师评分)∶5(答辩小组评分)的比例构成。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为优(90分及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以及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第十九条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对答辩成绩进行审核,处理在答辩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发现成绩不当的应及时纠正,并按新的成绩登录。
第二十条成绩公示与申诉
公开答辩后,设立三天答辩成绩公示期。
教师、学生如认为成绩评定不当,可提出申诉,由答辩委员会负责处理申诉问题。
如不满意答辩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可继续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复查,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答辩委员会和教务处接受申诉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的下一学期,组织专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审查,凡经专家组认定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教师,将按《天津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相应教学事故处分。
第七章缓答辩与重修
第二十二条缓答辩等情况的管理
缓答辩是指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或没有达到应有质量标准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公开答辩之前对其作出推迟答辩的处理意见。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需审核答辩和缓答辩的学生名单。
在公开答辩前将缓答辩的学生名单与其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交教务处备案。
缓答辩的学生需办理缓答辩手续,在正常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安排重新答辩。
其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在通过重新答辩后获得。
因疾病或意外事件而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需经学院审核,办理相关手续,视情况另行安排答辩,并报教务处备案。
其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在通过答辩后获得。
第二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在答辩中经答辩小组认定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对重修的学生,由各学院认真做好其重修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确定题目和写作指导。
重修的学生需办理手续,在正常答辩结束三个月后由学院安排答辩。
答辩合格后获得学分。
第八章文本规范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抄袭现象发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要符合《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并按照学校统一规范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三)毕业设计说明书与图纸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
设计说明、必要的计算、技术经济分析、图纸、参考文献、致谢等。
(四)凡对文本写作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学院制订写作规范,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篇幅要求
(一)经、管、法、文类各专业毕业论文不少于8000汉字;理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2000字;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中应有与主题相关的外文资料,并由学生本人译成中文,中文译文的篇幅为3000左右汉字。
(三)外语类专业的毕业论文中,也应有相应的外文翻译,具体要求由专业系根据专业实际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下述档案由各学院统一存档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开题报告、图纸;
(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任务书、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表、答辩资格审查表和答辩成绩评定表;
(三)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文。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中,保存期三年。
(四)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统计、分析与质量检查的材料,答辩记录,成绩管理材料。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本。
以上材料长期保存。
第九章质量监控
第二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求
(一)选题要符合本管理办法的选题原则,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避免选题过大、过小或选题空泛;工程类专业中设计型题目在选题总数中要占较大比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有充足的工作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