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安装标准合同征求意见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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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安装标准合同征求意见稿1.docx

幕墙安装标准合同征求意见稿1

铝合金门窗、幕墙及栏杆工程安装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其他:

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门窗、幕墙安装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安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内容及计价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约天。

总进度需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达到甲方总体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

1.4、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质量、包安全。

1.5、合同价款:

1.5.1

1.5.2幕墙工程量及安装单价、总价:

序号

工程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工程部位

1

2

3

4

5

6

7

8

合计

总计:

注:

本单价包括:

□材料费;□加工费;□施工机具费;□远征费;□节假日加班费;□误工费;□赶工费;□办证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工具耗材费。

1.5.6合计金额:

RMB元(大写:

人民币)。

1.5.7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价款包含测量放线,防雷、防火、防水、沉降伸缩部位处理,构件和焊缝的防腐,龙骨、面材安装及焊接等内容。

即所有施工图纸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质量验收规范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不在施工范围的项目需另外注明,否则均视为合同施工范围)

(2)本报价包括安装所需的人工费、自检费、场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税金等。

(3)本报价包括现场所有安装和加工工具,及工具耗材。

(4)现场零星用工及白天、晚上卸货及装货返厂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用零工和变更安装面积则以甲方或监理签证为准,由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程量,甲方批准方为有效。

(5)乙方工作人员的保险费、暂住证费和差旅费。

(6)工程量计算按幕墙、门窗、栏杆实际安装数量的框边尺寸为准。

1.6、加工/安装工作内容:

a)准备工作:

包括提供施工中需提供的样板;测量复核,定位放线;在工程现场卸车清点并签收工程材料构件、玻璃及安装材料;现场施工材料保管(专人);

b)搬运工作:

将幕墙、铝材、不锈钢型材、门窗框、扇及玻璃等材料运输至安装位置;

c)加工/安装:

安装幕墙、铝材、栏杆(栏杆工程包括制作加工)、门窗框、扇、玻璃、五金配件等;幕墙、铝材、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内腔的填充;洞口的抗渗处理及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内腔填充物外侧的JS防水施工;

d)(半)成品保护:

负责幕墙、铝材、不锈钢型材,门窗及玻璃等所有材料运到现场后直至最终验收移交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

e)调整清洁:

现场清理、打密封胶,幕墙、铝材、门窗扇配件、栏杆的安装调整、成品调试及清洁门窗;施工垃圾的清理及搬运出施工现场;

退回幕墙、铝材、门窗、材料的装车;

f)配合并承担对已安装门窗质量的检验;配合所有试验项目的完成;

g)售后服务:

保修期内的售后维修。

第二条安装质量

2.1、乙方安装的门窗、幕墙中间过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得到甲方和监理的验收合格。

隐蔽工程必须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对于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项目,工程材料必须满足甲方和监理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对于特殊工艺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门窗、幕墙的安装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同时并满足该工程中甲方的要求。

2.2、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组织返工,返工所需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并承担由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罚款及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负责组织项目的总体实施,委派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进行控制管理。

3.2、向乙方提供建设单位确认的门窗、幕墙、栏杆建筑安装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壹份,开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如工程施工中现场出现变更,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及时提供给乙方。

3.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幕墙、门窗、栏杆安装材料存放场地,协调联系清除施工障碍。

3.4、开工前,协助乙方办理进出施工现场的出入证件及临时用水、用电的手续。

3.5、在工程现场分批向乙方供应幕墙及门窗、栏杆、玻璃及安装材料,所有施工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水平距离150米之内。

3.6、协调联系垂直运输和必要的施工外脚手架,实际以施工现场条件为准。

3.7、组织协调安装幕墙、门窗、栏杆及玻璃的现场有关事宜,向乙方提出安装进度要求,随时检查乙方的进度、质量、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情况。

3.8、负责管理乙方施工,按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款进行核对及支付。

3.9、负责提供安装所需机具及住宿费用。

3.10、办理施工许可证。

3.11、组织工程预验收。

3.12、负责监督工人工资的发放。

3.13、负责对乙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月考评。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及合同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4.2、乙方指定为本工程的安装负责人,按甲方提出的工程进度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配备人力,完成幕墙、门窗等安装任务。

同时需按工期的要求,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及安排,确保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到位。

乙方同时需根据工程大小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并必须配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并明确为施工员;为质量员;为安全员;

为材料员;每个岗位不限上限人数。

4.3、组织本单位的施工管理,遵守甲方及工地内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4、乙方对工程的测量复核、定位放线及生产计划的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5、根据工程进度,有计划地给甲方制作车间下达生产任务,并负责成品、半成品材料进场验收、签收工作。

乙方指定专人签收来料清单,每个工程可指定两人,但不需两人同时签字,乙方指定的材料接受人员为,第一接收人、第二接收人。

凡有上述人员签字接收后,乙方即为确认接收材料的数量及质量并立即承担起材料的保管责任。

如发现来料中材料的数量、尺寸及质量有问题,须在收货单上注明(送货司机确认)并立即上报甲方项目管理人员。

4.6、安装材料数量以甲方所给定额为准,使用中超出部份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材料保管,现场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如需额外增补材料需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4.7、如果乙方认为甲方委派的人员工作不能胜任、不负责,不能很好地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可通知甲方,待甲方查实后,如情况属实,可更换工作人员。

4.8、乙方指定为本工程安全检查员,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服从工地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内部安全组织及制度,对工人及安装施工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4.9、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乙方必须给现场每个工人购买2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如果乙方没有为安装工人购买保险,出现工伤事故,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一切与甲方无关。

4.10、在工程施工期间,如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虽未发生,但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的,甲方有权强制解除本合同,剩余工程款将不再支付,且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的权利。

4.11、指定为本工程现场质检员,按幕墙、门窗及栏杆施工安装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质量自检,精心施工,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资料;主动完成甲方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未按质量整改通知单完成整改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处以每项每次500元罚款,给予处罚超过三次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余下安装款不再支付,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的权利。

4.12、在工程现场接收门窗及玻璃至竣工验收期间,负责保护幕墙、门窗半成品、成品、五金配件及玻璃。

在此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安装过程中工人对材料故意浪费与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如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而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损坏无人承担的由乙方承担70%,甲方承担30%。

在施工中乙方发现问题,有义务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竣工验收移交后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间,乙方负责售后服务和维修,承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费用。

属设计和甲方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14、根据甲方进度安排,合理确定工人数量,组织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安装计划延误,甲方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同时甲方有权调派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每人每天100元,所发工资直接从乙方合同金额中扣除,或终止部分合同给第三者。

处罚超过三次,甲方可以强制解除本合同关系,余下安装款不再支付。

4.1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16、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联系电话(至少三人,电话要24小时保持开通状态,甲方如找不到乙方人员,每次处以100元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联系不到乙方人员而导致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乙方需等额赔偿甲方,如产生其他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或清理所有工具,材料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严禁乙方从高空向下抛物,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4.18、严禁乙方请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吃饭或送礼,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2000元。

4.19、乙方所需机具及零星材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项目部同意后,由制作车间统一购买后,方可领用。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等设备应妥善保管,用后办理入库手续,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4.20、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以甲方人员的身份进入施工现场,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21、乙方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电工,负责施工过程用电接线和用电安全工作,至少配备5名熟练技工。

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和全部施工人员名单,施工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甲方项目经理,并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

.

4.22、乙方须将特殊工种上岗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复印件由证件持有人和乙方代表签字后交与甲方,禁止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

4.23、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相同工地、开发商的地盘承包任何工程,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合同金额的30﹪。

4.24、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25、负责填写施工日记,编制晴雨表。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5.1、费用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月支付。

5.2、门窗工程量计算按以下规则计算:

5.2.1、框、扇安装完毕按安装面积的50%计;

5.2.2、玻璃安装完毕按安装面积的30%计;

5.2.3、调试及清洁完毕,按安装面积的20%计;

5.2.4、底缝填塞、防水施工以实际完成工作量100%计。

5.3、幕墙安装工程量计算按以下规则计算:

5.3.1、龙骨安装完,隐蔽验收合格后按总工程量50%计;

5.3.2、面板安装按总工程量30%计;

5.3.3、打胶及清洁按总工程量20%计;

5.4、栏杆安装工程量计算按以下规则计算:

5.4.1、埋件、栏杆骨架安装完,验收合格后按总工程量50%计;

5.4.2、面板安装按总工程量30%计;

5.4.3、打胶及清洁按总工程20%计;

5.5、根据幕墙、门窗、栏杆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上工程量计算方法支付乙方费用,当月实际支付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发放,整个工程安装完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工程量的80%;业主结算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至95%;剩余5%作为乙方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5.6、乙方在每月5日前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格式按时向甲方申报本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安装费用,由现场项目经理审核,报甲方财务、总经理批准,并等甲方申报的进度款到帐后,方可领取安装费。

5.7、现场变更和增加项目工程量不申报月完成量,在工程结算后款一次性付清。

5.8、乙方每半个月必须上报进场工人花名册,每月必须发放工人工资的70~100%,填制工人月工资表,具体比例必须注明,在工资表中注明当月工资余额,并在项目部现场发放,照相存档。

工人工资每月甲方若发现乙方不按时向工人发放当月工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下月工程款。

第六条竣工验收

6.1、幕墙、门窗、栏杆等工程进行各项验收后,乙方按验收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修改费用。

如非乙方原因,乙方协助提供修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后,或者以竣工验收纪要规定的日期为起始,乙方不再承担幕墙、门窗、栏杆的保护责任。

第七条保修

7.1、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幕墙、门窗、和栏杆质保期为二年。

防水质保期为三年,指定负责本工程的售后保修,24小时服务电话为,如人员或联络方式有变化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

7.2、保修期间,乙方如接到本工程业主或管理处的维修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在深圳市特区内6小时必须到达并开始维修,深圳市特区外12小时必须到达并开始维修。

7.3、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负责维修服务。

保修期间,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维修,甲方接到业主或管理处投诉后,对乙方每次处以500元罚款,甲方另派人进行维护的,每人每次以300元人工费从乙方质保金扣除。

7.4、如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规定,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完全执行。

7.5、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维修服务不利,业主或管理处反映差,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不需获得乙方的同意),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8.1、本合同的解释权属于甲方。

8.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竣工验收结束,甲方按本合同向乙方结算费后,除工程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工程保证期满,甲乙双方全部结清费用后,相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工程的售后服务划归甲方。

9.2、如遇下列情况,如乙方组织不力,影响总工期,甲方要求加人和增加安装工具;或施工安装质量低劣,甲方通知整改难以改进;或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不力,丢失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施工,提前中止合同,剩余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另行选择合作伙伴;乙方无异议,并承担相应损失。

9.3、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和项目部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安装劳务费月进度支付申请表;3、进场工人信息登记表;4、工人月工资发放记录表;5、施工队伍考评表;

附件:

1、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甲方:

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安装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优质施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优质高效、精品工程”的方针和目标来指导我们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高施工队伍管理水平和增加责任感,特制定以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包含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质量方面

1、进场后,乙方施工队未按项目部要求做样板就开始大面积施工,处罚500元。

2、乙方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员)必须参加甲方例会。

不请假缺席者每人次罚款50元,超过三次必须撤换。

3、乙方应加强管理,有效防止质量通病,在验收中发现质量通病,每发现五个部位罚款50元,以下是常见质量通病举例:

3.1后补埋板偏位超出规范要求或与结构面贴合不紧密,没有清理抹灰层或抹灰层清理不彻底。

3.2胀栓紧固、外露长度、化学锚栓植入深度等不符合验收要求。

3.3焊缝未熔透、焊缝饱满度和焊脚尺寸不合规范要求,清渣不干净、防腐不彻底。

3.4龙骨标高、垂直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铝型材无保护膜。

3.5两种不同材料间不加绝缘垫片;面材缝泡沫棒打结、深浅不一、规格不匹配。

3.6打胶前面材缝不清理清洁、干挂胶处不处理、铝板缝不上底漆。

3.7胶缝不平滑、毛边。

3.8钢龙骨、连接件防腐措施不到位,所有焊接、切口等加工部位需除锈完毕后刷防锈底漆两遍,待干后再刷银粉漆一遍。

4、工序不报验或报验未通过就私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乙方施工队罚款500元。

5、不认真看图和进行工序交接,由乙方施工队自身原因造成每一检验批返工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除罚款2000元外,浪费的材料以原价两倍扣除。

6、乙方施工队技术员或施工队长不对施工班组和工人进行交底,每检查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拒绝签收甲方文件或罚款单的,每次罚款100元。

二、安全、用电方面

1、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在5天内把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测量工)操作证等复印件交到甲方项目部,逾期一天每人罚款20元。

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带安全帽或安全帽损坏仍在使用的;如:

安全帽有裂纹安全帽无安检标志、无合格证、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歪戴。

(罚款50元/人次)

3、进入现场施工不穿防滑鞋的(指平底鞋、拖鞋、高跟鞋)。

(罚款50元/人次)

4、施工作业面现场吸烟的。

(罚款100元/人次)

5、高空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安全带已损坏仍在使用;(高空作业指2米以上高度的作业场所)如:

安全带断股、安全带断裂续接、安全带不合格;安全带系挂不正确;如:

安全带没有系挂在可靠位置的,挂钩固定不牢,安全带系挂没有满足高挂低用原则。

(罚款100元/人次)

6、高空作业时小零件和工具没有防坠落措施的。

(罚款100元/人次)

7、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登高作业的。

(罚款500元/人次)

8、不经过申请擅自拆除更改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防护及脚手架拉结点。

(罚款500元)

9、电焊作业时不设接火措施或没有做到有效接火(如接火斗中未放置防火棉,导致火星乱溅的),附近没灭火器保护,未设专职看火人或看火人不在岗的。

(罚款200元)

10、氧气乙炔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乙炔瓶平置;(罚款200元)

11、电焊气焊周围有可燃易燃物没有妥善隔离;(罚款200元)

12、气焊时乙炔瓶没有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或装置失灵;(罚款200元)

13、施工过程中将脚手架作为吊装设备的结构架时,没有进行安全检查,运输通道障碍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吊装设备不牢固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

(罚款500元)

14、不按方案和交底作业违章操作的;(罚款500元)

15、吊装作业使用不合格设备,设施的或吊装装备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

16、随意接长电源线或不使用插头接插座的;(罚款200元)

17、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罚款100元)

18、配电线路老化,破皮没包扎的;(罚款100元)

1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绝缘外壳破损的;(罚款100元)

20、开关箱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罚款100元)

21、焊把线接头超过3个或绝缘老化的;(罚款100元)

22、露天使用的电焊机无防雨罩的;(罚款100元)

23、乙炔氧气瓶的存放区域有电线铺设和油脂、油漆等易燃物存放。

(罚款100元)

24、重点保护场所灭火器数量不够或灭火器失效仍在使用的。

(罚款100元)

25、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材料的。

(罚款100元)

26、乙方没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购买保险,经警告不予办理的,罚款500元,项目部代为购买,所发生费用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

三、文明施工方面

1、以下情形乙方人员违反一次罚款50元,超过三次清退出场:

1.1不准随地大小便;

1.2下班后场地不清,有垃圾、料头、工具等

1.3库房不整洁,小材料机具放置混乱(库管);

2、各种材料的码放整齐,不符合要求,处罚100元,并限期整改;

2.1玻璃堆放:

背靠部位必须用木方或泡沫板衬垫,底部必须用木方垫稳平实;

2.2石材堆放:

短边粘接部位应竖向放置,石材底部应用木方垫稳平实;

2.3铝合金型材:

底部应先用木方垫稳平实,在未加工之前严禁将保护纸撕掉;

2.4铝单板:

底部应先用木方垫稳平实,氟碳面朝向室外以防止面层被刮花;

2.5复合铝板:

复合铝板禁止水平放置,应侧向放置,背靠部位以及底部应衬垫木方。

3、材料使用要轻拿轻放,小心磕碰划伤,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按原价双倍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4、有建设方、监理、总包方管理人员询问乙方人员时,要停止作业,礼貌、客气、专注的回答相关问题,如不懂不要瞎编乱造,不得蛮横无理或不理不睬,如造成不良影响,当事人清退。

四、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方面

1、乙方要加强管理,不允许窝藏使用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一经查实,当事人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对乙方处罚2000元。

2、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骚扰调戏妇女,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严重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乙方施工队中偷盗私卖工地材料或偷窃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罚款2000~5000元,并按原价双倍赔偿损失;如数额超过10000元,移交派出所处理。

4、现场明火作业,必须取得动火证,并在动火区域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每个工作面至少设一个人,不设专职看火人员处罚500元并立即整改。

5、现场临时通道、消防通道严禁存放任何材料、堆放垃圾,违反要求每次罚款100元,并立即清除。

6、施工现场工作面当天产生的废弃物或垃圾当天必须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及时清理每次处罚100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

2、安装劳务费月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安装劳务费用进度款申报表

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合同面积

 

施工队伍

 

开工时间

 

合同总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进度款申报

进度款审核

备注

工程量

金额

工程量

金额

 

 

 

 

 

 

 

 

 

 

 

 

 

 

 

 

 

 

 

 

 

 

 

 

 

合计

 

本期付款

 

累计已付

 

申报单位:

签名:

年月日

项目经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财务部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总经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附件:

3、进场工人信息登记表

进/退场工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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