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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方案模板.docx

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方案模板

XX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工作纲要和数据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与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技术保障体系,提高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能力、行业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二)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

搭建省、市两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采集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的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开工建设、预售许可、买卖合同、房屋登记、存量房交易、住房保障等信息,建立省级基础数据库,同时整合以设区城市系统为中心的县(市、区)原有系统,满足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要求,建设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

远期目标:

在近期目标的基础上,采集物业服务、房屋征收、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纳入土地、金融、税收等信息,形成全面、综合、及时反映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保障进展情况的房地产监管分析系统,满足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和住房保障等工作需要。

(三)建设原则。

——统一平台,整合资源。

统一开发全省房地产数据交换与管理平台,应用于省中心与设区城市的数据交换和管理。

鼓励各设区城市开发应用全市统一的业务平台,通过终端延伸、系统切换、系统升级等方式,实现县(市、区)系统整合。

县(市、区)今后不再开发单独的房地产信息系统。

在充分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对不达标的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发挥投资的综合效用。

——统一标准,分步实施。

根据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制定《XX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

以建设部《房地产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为基础,增加住房保障、土地、金融、税收等内容,制定《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数据标准》。

各设区城市开发业务平台、整合县(市、区)系统,均要严格遵守以上两个数据标准。

同时,考虑全国要求和我省现有水平,允许各地在坚持整体设计的前提下,先开发应用与个人住房信息相关的子系统,采集、整理和传输个人住房相关数据;再开发应用其他子系统,最后完成全部规定信息的互联互通。

——明确分工,保证安全。

省级平台主要职责是进行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其数据信息主要用作统计、汇总和分析,不对外提供查询服务。

各设区城市、县(市、区)系统承担规定的相关职能。

房地产信息是公民的重要隐私,省级平台和各级系统都要将信息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统一部署,各级联动。

按照2012年底实现房屋登记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全省联网的总体要求,省、市、县(市、区)分级落实工作任务,研究确定工作思路,落实保障要素,做到协调配合、有序推进。

省级平台与条件成熟的城市系统可以随建随联,边建边用。

各设区城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承担县(市、区)系统整合职责。

县(市、区)系统是房地产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要按照统一部署、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四)主要作用和任务。

XX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的主要作用是:

实现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开工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屋合同备案、房产测绘、房屋登记、房产交易、物业服务的一体化综合管理;满足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决策和监管需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为党委政府进行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问题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即为各设区城市提供数据容灾备份服务,又为监管系统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围绕近期目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一库三系统”的建设。

“一库”,即建立一个完善的、高质量的省级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内容覆盖房屋登记、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等方面信息,并带动以设区城市系统为中心的县(市、区)原有系统整合,省数据库内容实时同步设区城市数据库内容,全面掌握房地产行业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

“三系统”,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以采集设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建设省级个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满足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要求。

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以采集设区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建设省级房地产市场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市场监管分析系统,进行综合系统的分析,及时全面把握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态势,监测重点地区、敏感时点的房地产市场走势,监测价格、供需、结构等重要参数的波动,为房地产调控决策提供基础性的服务。

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依托设区城市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综合分析全省不同收入的城市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全面掌握保障要素有关情况,科学制订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全省住房保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全程监管。

根据我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需要,远期还将在“一库三系统”的基础上,引入土地、金融、税收等信息,不断拓宽应用,充实加强市场决策分析功能,满足我省房地产业分析、决策和监管的需要。

同时实现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的联网。

二、总体功能概述

(五)省级平台功能。

省级房地产市场监管分析平台是全省层面进行市场分析、行业监管和工作督查的基础平台,其主要功能有:

——房地产数据交换。

依托成熟的数据交换产品搭建省房地产数据交换平台,在保障数据共享准确性、真实性的同时,具备高安全性、高稳定性,不仅实现数据的加密传输,还要达到不影响城市业务系统运行的目的,对城市业务系统的安全性、性能、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最小;具备较好的扩展性,适应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不同建设阶段数据交换的要求。

省房地产数据交换平台将按照建设部要求,实现与部数据中心的接口,同时预留与其他已有业务系统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接口。

——房地产基础数据采集。

通过全省联网和省房地产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构筑省一级房地产数据中心,改变传统的数据汇总上报模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即时性。

省级平台掌握的数据,既有总量数据也有分区域数据,既有住房数据也有办公、商业等其他物业的数据,既有反映现状的静态数据也有反映过程的动态数据,既有记录不动产客体的数据也有记录管理(从业)单位、管理(从业)人员主体的数据,既有反映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数据也有反映各市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数据。

——房地产信息分析应用。

房地产监管分析应用系统以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三个主题的统计、分析、监管、辅助决策支持等应用。

其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依托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采集城市个人住房相关信息,实现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并依托城市现有个人住房信息核查功能,搭建全省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核查,实现与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目标;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要求,依托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采集规划、施工、预售、登记、交易等信息,实现房地产相关主体和对象全生命周期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建立能够全面、综合、及时反映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监管分析系统,满足房地产市场监管需要;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依托城市住房保障子系统,采集城市各类保障住房的保障规划计划、资金土地保障、项目建设、房源管理、保障房资格管理、房源分配、保障对象管理等信息,建设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全面掌握全省保障住房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情况,满足住房保障决策和监管的需要。

——房地产信息发布。

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可靠和全面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更加透明和规范。

(六)市级平台功能。

加强以设区城市为重点的房地产市场运行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统一一个城市一个平台的模式。

通过业务整合、区域整合及横向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建成一个业务管理标准化、数据管理集中化、决策分析科学化、信息发布统一化的综合性平台。

设区城市侧重于城市统一平台的研发、升级和日常维护,县(市、区)侧重于区域内的业务管理和数据整理,一般不再开发独立的业务平台。

市级平台主要功能有:

——业务管理标准化。

将分散于各个不同业务单位的房地产开发、交易、房屋登记、住房保障等房地产管理业务,有机整合在统一的业务管理平台内,实现从规划设计、开工建设、项目管理、预售许可、预售销售、房屋登记、物业管理、存量房交易、房屋拆迁等不同业务之间的数据整合,完成市辖区范围内房地产数据的共享和联动;实现住房保障项目从规划、建设到分配使用、后续监管的全过程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

同时还要设计预留与土地、金融、财税、统计、价格、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关联数据的实时交换。

——数据管理集中化。

设区城市要建立功能完备、业务齐全的信息平台,将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的房地产业务管理和住房保障纳入到该信息平台,建立城市房地产集中数据库。

目前功能已较为完备的县(市、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可以逐步过渡并最终纳入到设区城市统一的信息平台。

——决策分析科学化。

利用采集的动态数据,重点监测和分析不同区位、不同用途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屋的市场供求、结构分类和价格水平,以及银行贷款、消费结构等关键指标,定期形成市场监测分析报告,为市场调控提供参考。

重点监测不同城市住房保障需求情况、保障实施情况、项目建设进展、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情况,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信息发布统一化。

通过市级平台建设,形成科学的房地产市场信息采集、整理、统计及分析体系,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平台发布,形成权威的、统一的房地产信息发布门户。

三、建设内容及技术路线(详见另行发布的技术方案)

(七)平台建设的总体架构。

平台建设的总体结构为“一个数据库、三大系统”,依托11个设区城市报送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建立全省房地产综合信息数据库,以此为基础,开发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三大系统。

整体架构如图1:

图1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总体结构图

系统主要由基础设备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和用户层组成。

平台系统建设采用当今主流的、成熟的信息化技术,其关键技术包含组件、WebService、CA等。

(八)网络架构。

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系统网络架构如图2。

该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一是省级集中后的数据可以随时提供给省建设厅及建设部进行查询,并可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二是可以保证在网络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恢复故障之前的省级数据;三是由于各省数据先行按要求汇总后统一交换至建设部数据中心,节省了部到省的数据交换清理成本和网络运维成本,降低工程费用。

四是由于搭建了省市数据专网,采用了前置机和数据安全交换技术,保证了联网过程中设区城市系统的独立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图2全省房地产信息联网数据逻辑图

(九)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通过实施一整套控制措施实现的。

信息安全管理的功能是让指定的人使用指定的信息。

控制措施包括策略、实践、步骤、组织结构和软件功能。

信息安全具体包含:

保密性,即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才能访问信息;完整性,即保护信息和信息的处理方法准确而完整;可用性,即确保经过授权的用户在需要时可以访问信息并使用相关信息资产。

省、市平台分为内网(数据中心)、外网、公众网三个部分,基于安全的考虑,对于房产信息系统网,通常要求内、外网间物理隔离,外网与公众网间实现逻辑隔离。

网络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依据信息安全保障框架,遵循多层防护原则,从网络基础环境安全、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和支撑性安全基础设施四个方面进行网络安全技术设计,在强调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强调安全的运行维护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省级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由省建设厅另行制定。

四、实施步骤与保障

(十)实施步骤。

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一库三系统”的建设,主要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11年底前:

基本实现省级平台与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等5个设区城市已有数据的联网和试运行,设计实施省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完成上述5个设区城市房屋登记、商品房预售及合同备案相关数据的自动采集,基本建设省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和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相关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基于上述5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全省联网核查等功能,基本满足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技术要求。

第二步,计划在2012年底前,全面建成省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和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满足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要求。

2013年,将在“一库三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房地产相关行业数据的采集,深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监管应用,开展房地产行业监管、住房公积金监管联网等应用系统。

(十一)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成立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编制、信息互通共享等重大问题,发布重要信息。

——经费保障。

一是省级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由省级财政专项落实,主要用于配套机房、系统网络、数据交换、中心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是设区城市及所辖县(市、区)配套建设费用由各地财政负责保障,主要用于市级网络平台、软件开发升级改造、市级数据库整合、数据录入、数据整理等费用。

——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城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考核问责机制。

省级平台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建设厅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设区城市平台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城市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是建立城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进度月度汇报制度,各设区城市实施单位按月向省建设厅报送市级平台建设计划和进度。

三是建立省市两级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联络人制度,及时沟通、协调、落实省市两级平台建设中的有关工作。

四是建立城市房地产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与城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考核机制挂钩,对设区城市提交的数据进行检查,督促城市提高数据质量。

五是建立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从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系统维护等各方面制定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人员保障。

为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做好省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省里已落实相关人员编制。

各设区城市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市级平台建设人员,明确市级平台建设的实施牵头单位和负责人,注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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