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应用文与写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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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应用文与写作
机 关 应 用 文 与 写 作
机关应用文
一、机关应用文
1、应用文:
广义:
是除文学文体以外的各个文体。
狭义:
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中,办理公私事务所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和一定惯用文章体式的文字材料,即文书。
具有工具性和直接的使用价值是应用文的两个基本属性。
2、应用文分类:
从应用范围分:
公务文书(机关、团体、单位处理公务所使用的应用文书)和私人文书(个人、家庭在私人活动中使用的应用文书)
二、机关应用文
(一)、机关应用文:
即公务文书。
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具有特定实用价值和一定惯用体式的文书。
(二)、分类
1、法定公文:
即党政公文。
是党中央、国务院分别指认颁布的党的机关公文和行政机关公文。
党的公文14种:
公报、决议、决定、指示、意见、条例、规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会议纪要和函。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13种: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2、事务性公文
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进行管理、处理事务而制作的不属于法定公文和专用文书范畴的公务文书。
分类
类型
范围
计划、信息、反馈文书
5种
计划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做好某阶段工作,完成某项任务,从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并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精神,事先提出的工作目标、相应的措施办法和完成任务的步骤、时间
总结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顾、反思和分析研究,找出成绩与问题、经验与教训,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事务文书
简报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用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传递信息、交流经验的一种机关应用文
述职报告
各级各类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向所在工作单位的领导、群众以及上级机关如实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其效果的一种自我述评性的书面文书
专用书信
9种
介绍信
证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介绍其工作使命,凭此与其他单位接洽工作的一种证明性函件
证明信
证明有关人员身份或相关事情真相的一种证明性函件
公开信
是机关、单位、团体就某项重要工作或者某个重大问题,向一定范围的有关人员公开发布的书信
倡议书
是机关、单位、团体或会议、或某一群体就人们共同关心的事情,向社会或有关方面首先提出的带有号召性建议的一种专用书信
慰问信
是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表示安慰和问候的一种专用书信
感谢信
是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表示庆贺的一种专用书信
贺信
是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向取得成绩或遇上喜事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表示庆贺的一种专用文书
邀请书
(请柬)
是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在举行某项活动、开展某项工作、召开某个重要会议时,向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发出邀请而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聘请书
是单位、组织、部门招聘、聘任某些专门人员所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告启文书
4种
启事
是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向公众说明事实,并希望公众协办、参与和注意的文书
海报
是机关、单位、团体向公众公布的有关文艺、体育、科技、学术、展览等方面活动消息的应用文
广告
是有关单位通过一定的舆论媒介,进行有关商品或劳动服务的公开宣传,传递市场信息的应用文
声明
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就某一重大事件和问题表明立场、态度、主张或维护自己权益而发表的公开性文书
丧事礼仪文书
3种
讣告
是死者家属或治丧委员会向亲友和有关人士报丧时使用的一种礼仪文书
唁函(电)
是机关、单位、团体及个人向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发出的表示哀悼、吊问的礼仪信函(电报)
悼词
是主祭人在追悼会上对死者表示悼念与哀思时宣读的文稿
日常事务文书
3种
条据
是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在收、领、借钱财、物品时所写的凭据
大事记
是按时间顺序客观、准确、系统、扼要地记载机关、单位、团体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书面材料
合同
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共同商议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或协议书、议定书
机关日常事务文书的不少文书具有兼容性的特点,用于私人事务是则不属于机关应用文而是私人文书
三、机关应用文的特点
1、公务性:
是社会合法组织开展公务活动的产物,是处理公务的工具,具有鲜明的功利性和实用性。
直接服务于特定组织的公务活动,因而具有突出的公务性特征。
2、政治性:
是国家党政机关处理公务的载体,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与规章,实施领导与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体现和反映国家机关与党组织的政治意向、指挥意志和行动意图,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及所代表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3、工具性:
是机关行使管理职能和业务职能的重要工具,是为国家政务和社会公务服务的。
4、时效性:
是为解决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而写的,具有严明的时效性。
其行文必须讲究时效,要求写得及时,发得及时,办得及时。
5、程式性:
讲究规范的行文格式,主要表现为从文种的选用、约定俗成的语言习惯、规范化的行文格式和行文程序,都有其固定的模式。
机关应用文在程式上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为机关应用文的写作、处理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有利于机关办文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机关应用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四、机关应用文的作用。
领导指导作用,处理公务作用,规范行为作用,宣传教育作用,凭证依据作用。
五、机关应用文的表达方式
1、叙述:
是把人物的经历、事件的发展和变化过程交代、陈述出来的表达方式。
机关应用文的叙述主要用来介绍事实经过,交待问题、原由。
基本要求是简明扼要、直截了当、客观真实。
2、说明:
是用简明而准确的文字对事物作静态的介绍、解释,让人明白,从而获得准确认识。
主要方法有七种:
定义法、分类法、举例法、引用法、比较法、数据及图示法、表述法。
3、议论:
用于发表意见、阐明道理、作出评价、批驳他人观点乃至提出要求、措施。
有“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
常用的论证方法是举例、归纳、引据、对比、反证、因果论证。
机关应用文议论的特点:
夹叙夹议、简化论证、多正面论证。
六、机关应用文的语言
1、机关应用文语言的特点:
以书面语体为主。
⒈专用词语的运用
机关应用文专用词语是在长期的行文实践中形成的,有约定俗成的特定含义,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具有较强的规范化和专门化特征。
(1)开端用语据查、为了、由于、遵照、据反映、兹有、关于等。
(2)承启用语为此、据此、鉴于、基于、综上所述、总之、特作如下通知、拟作如下安排等。
(3)引述用语 现接、现经、欣闻、惊悉、敬悉、收悉、兹就等。
(4)称谓用语 第一人称用本(我),第二人称用贵(你),你三人称用该。
(5)经办用语兹经、业经、现将、以将、责成、径送、查照等。
(6)征询用语当否、妥否、是否可行、意贝如何等。
(7)期请用语希、望、盼、请、恳、提请、报请等。
(8)表态用语 可行、不可、不得、应、原则同意、准予备案、按照执行、迅速办理等
(9)呈递用语 奉上、送上、呈上、转呈、递交等。
(10)结尾用语特此通知、现予以公布、为盼、为要、为荷、此复等。
⒉惯用的名式句法
从句式看,机关应用文主要使用陈述句和祈使句
从句型看,行文者与受文者比较明确,较多使用无主句
从句子成份看,大量使用介宾短语作状语、定语的成分。
常用“非名词性”词语充当宾语成份是机关应用文的句法的一个特色,如“认真加以解决”、“举行会谈”、“作出答复”
2、机关应用文的语言要求
准确:
语言准确是第一要求,语言准确的关键是用词准确,用词准确的关键在于精确辨析词义。
再精选中心词,用准修饰语。
二是巧用模糊语,再是造句合乎语法、逻辑,数据、图示准确无误。
简洁:
关键是一要删除套话、空话、意思重复的话,二是注意语句提炼,杜绝堆砌修饰语,三是适当使用缩略语,四是恰当运用文言词语及短语。
3、平实:
用语应通俗易懂,浅显流畅、说明事实,讲清道理;不搞曲笔,不堆砌词藻,不追求豪华,不矫揉造作,不用生僻词语,崇尚明白实在。
4、适体:
用词、语气、语体风格应符合特定的文体要求。
公文基础知识
一、公文:
广义:
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合法组织在处理公务时形成和使用的各类文书。
狭义:
是《条例》《办法》颁定的18种法定公文。
以及有关法规与部门规章规定的专用公文(国书、照会、作战命令、起诉书等)。
它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务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布法规和规章,实施领导和管理,办理公务,规范行为,记载和传递公务信息的重要工具。
研究狭义的公文。
与公文相关的概念:
文书(即应用文,是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一定目的而形成并使用的具有直接实用价值和特定的文字材料,分为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公务文书(是社会合法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应用文,是文书的重要部分,包括公文和其他机关应用文,即广义的公文概念),文件(广义的是公务文书的别称,狭义的则等同于狭义的公文)。
公文的特点:
由法定的作者(指依法成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制作;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具有规范的体式;履行法定的程序。
公文的功能:
公文能够穿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有效地传递公务活动所需要的信息,是机关在公务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工具。
表现在:
公文是党和国家领导机关用于发布各项方针政策、指令的基本工具,在公务活动中发挥领导、指导作用,是加强集中领导、维护政令统一、保证工作步伐整齐一致的有效形式;是下级机关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使下情上达,沟通纵向联系的基本手段,有利于上级机关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同时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是发布行政法规的基本形式,对国家行政管理与维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起着规范作用,使国家的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各机关之间交流信息、商洽事务、协调配合工作,进行联系的纽带,因此它比其他信息沟通形式具有更强的准确性、权威性;是宣传教育干部、群众的好教材;是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记载了公务活动的状态、过程,证明作者的合法身份,有重要的凭证作用。
公文的特点与功能是它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形式的明显特征。
二、公文的分类:
a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即按公文形成和使用范围)划分为通用公文(即党的机关公文和行政机关公文)和专用公文(有关业务机关、部门和行业根据专门工作的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具有其业务或行业特定内容和规定格式的公文);
b按发文机关所属组织系统分:
党的的机关公文(条例14种)和行政机关公文(办法规定的13种)
c根据行文方向划分为上行文(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指导机关报送的公文)、平行文(向同一组织系统的同级机关或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公文)、下行文(向所属被领导、指导的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
d根据对处理时限的要求划分为平件(没有特殊的时间要求,按常规处理的文件)、急件(内容重要、紧急而需要优先传递处理的文件)、特急件(内容非常重要并特别紧急,需立即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文件);
e机关内部根据文件来源划分为收文(本机关收到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发文(本机关制作发往外部的文件,只供内部使用的也称发文)。
f按处理方式分:
阅件、办件
g按公文的性质和作用领导指导性公文、规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商洽性公文、会议公文;
三、公文规范
1、机关公文规范:
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的公文运用中认定的,有关权力机关明文规定的关于公文从制作、运行到管理的若干标准。
2、公文文种规范:
文种即公文的种类。
《条例》和《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共有18种文种。
3、怎样选择文种:
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工作关系,不越职权范围,明确行文目的,明辨文种异同来选择文种。
4、公文行文规范:
行文所必须遵循的规矩和准则。
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式、和行文规则。
行文关系:
隶属关系(即领导关系,同一组织系统内的上下级机关或组织间的关系)
指导关系(同一组织系统内上下级机关的主管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
平行关系(平级机关或组织间的关系)
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或组织间的关系)
行文方式:
是机关、单位行文时采取的传递层次的形式。
逐级行文:
按组织系统结构逐级下达或上报公文。
有隶属关系、指导关系的机关、单位之间,一般就逐级行文。
逐级行文是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常规方式。
多级行文:
同时向上几级或下几级机关单位行文。
急需直接上级和更高层上级同时了解或下行欲使各层速办采取的行文方式
越级行文:
越过直接上级或直接下级机关向更高层上级或更低层下级机关行文。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越级行文:
特别紧急的情况逐级上报下达会延误电动机造成重大损失;多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请示而长期未予解决问题;上级机关交界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检举、控告直接上级;直接上下级机关发生争议且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直接询问、答复、联系的具体事项;反映或处理不涉及直接上级或直接下级机关职权范围的偶发事件或问题。
除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外,越级行文均应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直接行文:
直接向基层单位、人民群众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或重大事项的行文。
行文规则:
《办法》《条例》规定了11条:
A按职权范围行文的规则:
B党政分开行文的规则:
C联合行文的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同级党政各部门、上级党政部门与下一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部门与同级军队机关、部门;党政机关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先例党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部门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D职能部门行文的规则:
党政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相互行文。
E协商一致的规则:
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机关或部门的职权或业务范围,行文前须就有关问题相互协商一致。
F抄送的规则: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送本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越级行文应抄送被越过的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时应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主送公文时应抄送另一上级机关。
G请示行文的规则:
向上请示,应一文一事;不能越级请示;不多头请示;不应直接送给领导者个人;请示与报告不能混用;不事后请示;不事事请示;一律不得抄送同级机关和下级机关。
H党委各部门行文的规则:
I行文精简的规则:
按需发文,控制发文数量。
J在媒体上刊布公文的规则:
经批准在媒体、报刊上全文发布的公文应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可不另行发文。
印制机关印制少量存档备查。
K不符规则予以退回的规则:
对不符合规则的上报公文,上级机关有权退回下级呈报机关。
六、公文办理规范
1、公文办理:
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常规性的管理工作,也称公文处理、文件处理。
2、分类:
收文、发文、办结文
3、收文办理规范:
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
4、发文办理规范:
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催办、查办
5、公文办结规范:
立卷、归档、销毁
七、公文稿本及生效条件
1、公文稿本:
公文的文稿、文本。
分
草稿:
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非正式文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其特点是没有生效标志(签发、用印等)。
分为:
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代拟稿、修改稿、送审稿、草案
定稿:
又叫原稿、标准稿。
内容已确定,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
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依据。
定稿一经确立,如不经法定责任者的认可,任何人不得再对其予以修改,否则无效。
正本:
严格按照定稿制作的发给主送机关正式公文文本,它必须具备正规的格式和齐全的生效标志。
存本:
正本中留取的,用于存档备查的文本,应与定稿一起立卷归档。
副本:
包括:
用于抄送的副本(与正本完全相同,供抄送机关参阅)
用于传阅的副本:
另发给主送机关供传阅办理的文本,内容、形式和法定效力与正本完全相同。
经发文机关批准或授权而翻印复制的副本:
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誊抄本:
为保护定稿而誊抄出来的专供印制用的,无其他作用和效力。
翻本:
未经发文机关同意而自行翻印复制的文本,不具备法定效力,仅供参阅。
试行本:
是法规规章性文书的特殊形式。
适用于发文机关认为文件尚不成熟,须经实践检验再修改完善,但为目前工作需要而试验推行的文本。
标题应标明“试行”。
暂行本:
是法规规章性文书的特殊形式。
在一定时期内暂时推行的尚待完善的文本修订。
标题应标明“暂行”。
修订本:
是已发布生效的公文再行修改后再行发布的文本。
修订本发布生效后原文失效。
不同文字稿本:
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撰写和制作的文本。
2、公文生效的条件
依法行文:
必备的生效标志不能缺少:
必须标明成文时间或生效日期;除普发性公文外都必须加盖公章。
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与审批手续:
领导人审核、签发;联合行文须履行完整的会签手续;法规规章性公文须经正式会议通过再由负责人签署发布。
按规定须呈上级机关审批或上报备案的公文,不得擅自行文。
七、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格式指公文的整体格局和标印形式,是公文严肃性和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公文法定权威性在形式上的体现。
包括文面格式、用纸格式、印装格式。
作用:
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助于保证公文的完整性、正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公文的撰写、处理与运用,可以为办公自动化以及立卷归档奠定基础。
(二)、格式项目:
《条例》《办法》各规定17种。
国家技术监督局99年12月27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公文格式称为“公文要素”。
1、文头(眉首)部分
⒈份号(选择项目):
公文份数的序号,是同一公文正本的印制份数的序号。
版心左上角第一行,6位阿拉伯数字,不足6位补“0”。
涉密文件应标注。
⒉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选择项目):
3号黑体顶格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分“秘密”“机密”“绝密”,属国家秘密的应在汉字后面加★并标明保密年月,如“秘密★25年”
⒊紧急程序(选择项目):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分为特急、急件,平件不标注。
电报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⒋公文版头(指定项目):
即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大版头:
《中共××文件》《×××人民政府文件》
中版头: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文件》
小版头:
《×××人民政府》
⒌发文字号(指定项目):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发文机关标识下代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⒍签发人(选择项目):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主体部分
⒈公文标题(指定项目):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分行时不可拆分人名、地名、词、词组,“的”字不置于行首。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文种构成。
三要素齐全为“完全式”,省略发文机关或事由的为“省略式”:
有正式文头不很重要的公文省略发文机关名称;公告和通告可省略事由,通知可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不可省略的是文种。
标题中可加书名号,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⒉主送机关(多数情况为指定项目):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上行文尤其是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⒊正文(指定项目):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外在结构为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内在模式为“凭”(发文的缘由、依据)――“事”(发文的事由、事项)――“断”(发文的要求、希望)
⒋附件(选择项目):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
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⒌成文时间(指定项目):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右空4字。
党的公文用阿拉伯数字,行政公文用小写汉字。
⒍印章(多数情况为指定项目):
是公文合法性和公文效力的标志。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
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⒎附注(选择项目):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3、版记部分
⒈主题词(选择项目):
是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标注。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注意:
上报公文应标记主题词;主题词最少2个最多5个;主题词之间不加标点符号,空一格为距;先标类别词再类属词,最后是文种的属类词;可将不同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标引;没有准确的类属词时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非上报公文可自选所写标引。
⒉抄送(选择项目):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