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则沟煤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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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则沟煤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二○一一年五月

左则沟煤业2011年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护职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威宁县齐拖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瓦斯突出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瓦斯事故危害程度、范围预测

①、瓦斯窒息事故

2010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我矿为低瓦斯矿井,绝对涌出量为1.28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2.42m3/min。

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瓦斯事故,如发生无计划停风或风量不足,采取措施不当时,容易发生人员瓦斯窒息事故。

②、瓦斯爆炸事故

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

(二)矿井可能发生的主要瓦斯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

①、矿井属低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

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隅角处和风速较低的巷道中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果人员进入可能会造成窒息事故的发生。

②、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③、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下端头移架工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

④、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

⑤、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浓度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

⑥、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⑦、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二)统一指挥原则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三)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及时抢险原则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有关单位、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五)分级处置原则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实行分级处置。

(六)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

事故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

孟永生(总经理)

副组长:

孙士彪(总工程师)刘建明(通防副总)

孙百才(安全副总)房永奎(生产副总)

陆晓辉(机电副总)

成员:

刘恩光(安全部长)陆成(技术部长)范俊杰(机电部长)乔柏林(通风部长)

景陪成(基建部长)陆道忠(生产矿长)

张永斌(办公室主任)

(二)矿事故救灾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生产副总

成员:

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救护队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副总

成员:

安监科科长、救护队、工程技术科科长,通风队队长。

主要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技术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通风队队长、技术科科长。

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经营经理

成员:

物资供应科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卫组:

组长:

保卫科长

成员:

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员:

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介休市医院院长

主要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7、信息发布组

负责人:

行政办主任

成员:

综合地面组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到媒体和公众舆论。

8、后勤保障组

组长:

物资供应科长

成员:

物资供应科、调度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工作。

4、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瓦斯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1)我矿安装KJF2000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2)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开停传感器,正常监测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象的发生。

(3)每月根据矿井生产接替变化,编制下月瓦斯检查设置计划,及巡回检查图表。

瓦斯检查工按要求检查每个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瓦斯检查增减点及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每个采掘工作面按照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矿长、管理人员、班组长、电钳工配备瓦斯报警仪,及时监测施工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2、采取措施

防止瓦斯事故重点在于加强通风管理,杜绝瓦斯积聚,消除诱发火源。

(1)搞好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布置巷道,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根据生产接续,每月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消除无风区、微风区,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①采、掘供电必须分开,实现“三专两闭锁”。

②掘进工作面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每天试验一次,实现风电闭锁装置。

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

③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

④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止风机运转必须填写“有计划停风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停风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⑤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明确停电、停风时间、原因、停风前的准备、停风期间的安全保障、恢复通风的步骤等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⑥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调度室,如在10分钟之内无法恢复通风时,班组长组织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好栅栏,切断风筒,安排专人看管风机,禁止随意启动风机和人员进入停风区。

⑦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作业规程当中。

(4)严格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①严格瓦斯检查员管理,对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

②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

③矿领导、采掘队长、通风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④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瓦斯传感器,断点范围符合要求,在矿井、一翼回风巷安设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主备风机安设开停量,主要进回风风门安设开关量。

对各种传感器要及时维护、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⑤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的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作业,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措施,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⑦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⑧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队值班室,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⑨当掘进贯通时,距贯通地点20m前,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下达“巷道贯通知单”。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后编制巷道贯通通防安全措施,由通风队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只有在被贯通的巷道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贯通。

否则,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队,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2、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1%,应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启封盲巷或恢复旧巷工作时,必须由救护队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队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4、信息报告程序

(一)报告与通知程序

1、报告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向调度室、安监科,由值班人员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或本单位进行汇报,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救援。

并在1小时内向焦煤集团生产调度室汇报。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矿调度室电话:

8001。

2、矿内事故汇报程序:

事故地点(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调度值班主任(询问内容同上,马上进入事故处理)→值班领导(调度值班主任通知并在10分钟内集合完毕,分析制定事故处理临时方案)→总工程师(确定是否实施方案执行或另行确定方案)→矿领导(布置安排应急措施)、矿救护队(安排做好一切准备急救小组成立,调度室派专车送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带急救药品,必要时救护小组由调度室安排下井救援)→安监科(安排盯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自救,维护现场安全)→事故区队(了解事故基本原因并组织好自救工作)→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准备好图纸、规程,协助事故处理)→井下调度室、井口→110救护车(井口、运送伤病员)

3、由矿长向上级部门汇报程序:

(二)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必须及时向矿长汇报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死亡1~2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的地点

4、事故类型

5、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

6、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7、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8、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5、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应急相应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应急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相应程序。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组织抢险;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以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5、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6、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示协调或增援命令。

(三)处置措施

1、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处置情况。

2、统一指挥

(1)总指挥接到汇报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现场各工作组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配合使用应急资源。

(3)总指挥做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做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序等相应决定。

(5)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3、应急措施

现场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发生预兆后,跟班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根据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先前处理。

与此同时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调度室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矿长,由矿长决定向上级进行汇报,请求增援。

总指挥及事故救援小组成员(以事故专业分管领导为主)要利用一切手段了解事故现场及全矿井各系统情况,询问相关信息,为抢救事故作出决策。

在接到事故汇报后,由调度室通知事故救援小组中各分组的组长,由组长再通知所有小组成员(特殊情况时由调度室直接通知到小组成员本人),所有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各就各位,调度室主任、工程技术科科长、通风队队长等人员根据所掌握事故情况准备事故救灾所需人员、材料、技术资料等,综合办公室、物资供应中心等做好各类救灾物品、救灾车辆等救灾所需人财物的准备。

4、技术支持

技术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5、应急抢险

(1)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

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成事故发生。

(2)涉及危险物资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各种的难度和危险性十分巨大,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抢险措施、器材物资、行动方案、人员要求以及现场指挥必须做好周密安排和精心准备。

6、应急控制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速度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安全,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2)对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进行监控,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论证,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7、现场维护与稳定

(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的命令。

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的警戒范围。

(2)警戒范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3)现场安全与维护稳定有警戒保卫组负责。

(4)必要时,可请求属当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门支援。

8、人员疏散与安置

(1)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员疏散范围。

(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媒体舆论。

9、妥善安抚与善后

在组织抢险救援工种的同时,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适时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死亡,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0、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指定新闻发言人,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负责。

必要时召开会议,准确、统一发布。

11、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1)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事态被控制住以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2)由技术组会同现场抢险组拟定现场恢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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