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特勤精细化管理制度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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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支队特勤精细化管理制度手册

xx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精细化管理手册

第一章执勤工作精细化

第一节接警出动

第一条中队将接警出动列入执勤备战内容,合理组织训练,定期进行接警出动测试,通常每周开展一次,战备等级进行调整时或重大节日前必须开展接警出动训练。

要求头车驶离车库不超过一分钟,人员从下车到整队时间不超过一分三十秒。

第二条特勤按7:

7:

7:

4标准制订执勤力量安排表,剩余人员编入机动力量。

机动力量主要是对编成标准内的人员外出、探亲休假、伤病、公差勤务时进行补充。

执勤力量达不到出动标准时不得安排人员外出、休假、公差勤务。

执勤中队每天交接班时,执勤队长必须对执勤人员进行清点,对调整人员的职责进行说明。

第三条中队执勤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每天交接班时进行检查(空气呼吸器、呼救器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战斗班长必须每天对本班人员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抽查。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执勤队长,并及时与予解决。

第四条中队接警出动时必须按标准要求登车,中队主官随头车出动,第一出动力量不得少于两台车辆。

第五条所有出动人员个人防护装备齐全,第一、二出动指挥员、班长、1、2号员佩戴空气呼吸器,侦检组及攻坚组人员必须携带两只以上(含)一次性防毒面具,参战人员必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1.火警出动应携带的装备:

指挥员:

消防头盔、消防战斗服、消防腰带、消防靴、呼救器、照明灯具、对讲机。

战斗员:

消防头盔、消防战斗服、消防安全带、消防靴、呼救器、个人导向绳、消防腰斧、消防手套。

驾驶员:

消防头盔、消防靴。

2.抢险救援应携带的装备:

指挥员:

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服、抢险救援靴、消防安全带、抢险救援手套、呼救器、照明灯具、对讲机。

战斗员:

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服、抢险救援靴、消防安全带、抢险救援手套、呼救器、个人导向绳、消防腰斧。

驾驶员:

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靴。

第六条出动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指挥员和通信员坐于前排副驾驶位置,指挥员靠车门,班长和战斗员坐于后排,班长靠后排右车门位置,各坐于靠车门位置的人员负责关闭好车门和车窗。

驾驶员在收到随车指挥员出动命令后车辆方可起步。

第七条随车通信器材、摄像器材由中队宣传员负责检查、保养,笔记本电脑由通信员负责每天检查充电,每周六对相关软件和数据进行一次测试和更新。

笔记本电脑应装有灭火辅助决策系统、公安部消防局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

以上器材按要求装于通信指挥箱中,接警出动时由通信员携带。

第二节车辆、器材

第八条执勤车辆油、水、电、气充足,停放到位,随车器材完整好用,摆放有序,卫生情况保持良好。

各战斗班长应掌握本车的执勤状况,每天交接班时应组织本车执勤人员彻底检查车辆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情况,驾驶员对车辆性能及油、水、电、气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各号员要按职责对分工保养的器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战斗班长报告。

各战斗班长将情况汇总后向执勤队长报告。

第九条车库内照明、通风、排烟、保暖等措施良好。

车库照明灯定人负责开关,开关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而定。

第十条器材库内各类器材分别按大小、长短、高低的顺序分类摆放,器材标识统一,无霉烂、锈损器材。

库存器材每周不少于一次清点,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整理,对清点整理情况进行登记,报中队主官对有关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器材保养员要对进出库器材进行登记。

器材库并及时上锁。

第十一条车辆器材均应定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

各战斗班长应制定车辆器材保养分工表,每天对器材进行检查,每周结合车场日活动对器材不少于一次保养。

每日检查结束后登记好各类器材完整好用情况,并向当日执勤队长报告。

第三节灭火救援行动

第十二条中队每日设首车指挥员和执勤队长,灭火救援第一出动首车指挥员必须由中队主官担任,执勤队长由中队干部轮流担任,主要保证执勤装备、人员符合相应战备要求,训练的组织实施,请销假、查铺查哨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中队主官是指中队指导员或中队长,如中队缺配、中队主官公差或休假期间,由中队副指导员或副中队长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接到出动命令后,中队第一出动必须携带灭火救援指挥箱、摄像机等器材。

(一)为确保火场组织指挥的顺利进行,中队第一出动必须携带灭火救援指挥箱,灭火救援指挥箱应装载灭火救援决策辅助系统、危化品信息查询系统,具备火灾信息上传功能;

(二)为掌握火灾现场第一手资料,为灾后的战评、评功受奖及相关信息宣传等工作提供依据,中队第一出动应携带摄像机、照像机等器材,相应的专(兼)职宣传人员应随车出动。

第十四条中队辖区发生火灾,必须实行“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原则,第一出动车辆不得少于二辆。

(一)如灾情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支队指挥中心请求增援,并说明所需车辆、器材、装备、药剂等;

(二)凡属于重点单位发生火灾的,按灭火预案力量调派;

(三)按警过程中,已明确灾情为垃圾桶、草坪、变压器、电表箱等火灾,且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时,可按照实际调派1-2辆消防车前往。

第十五条在灭火救援出动过程中,首车通信员或指挥员必须与指挥中心(通信室)保持动态联系,到场后必须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灾害事故等级。

消防中队出动后迅速与指挥中心(通信室)组成三级网,信道为CH1,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求是迅速、准确和不间断,由首车通信员或指挥员负责。

第十六条灭火救援行动过程中,侦检组及攻坚组人员必须携带两只以上(含)一次性防毒面具,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一)定期检查防毒面具的完整性,防止过期、密封性破坏或滤毒罐失效;

(二)防毒面具的作用:

一是为救助现场被困人员;二是在紧急情况下救援人员撤离使用。

第十七条在现场灭火救援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火场观察员制度,防止发生因现场情况侦察不到位造成的灭火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一)火场观察员人员选择要求:

1、具有5年以上灭火救援经历的指挥员;

2、中级以上的士官或中队长助理。

3、有条件的可与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或当地建筑设计、质量监督等单位组成联合观察组,及时对灾害现场进行监测、评估,并在第一时间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二)火场观察员站位要求:

1、便于观察判断情况;

2、便于报告情况;

3、便于传递撤退信号。

(三)火场观察员职责:

1、观察火势的发展对建筑结构、构件的影响;

2、观察火势对设备设施的影响;

3、观察火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观察火焰的颜色、烟雾的浓度、对流的态势、风向等变化情况;

5、监听燃烧声响有无异常变化;

6、观察屋顶和外墙檐口各种构件有无坠落的可能性;

7、观察外墙是否开裂、柱子钢筋是否裸露、屋架是否变形移位、内墙开裂鼓起等其它坍塌征兆;

8、火势扑灭后,仍然要观察屋架、楼板、墙体等变化情况,提示收残人员不能过分集中;

9、火势扑灭后,要观察是否有死角火星和冒烟点,提示现场人员离开流淌液体区域,并不断补充泡沫,防止复燃复爆;

10、有毒液体火势扑灭后,提示指挥员将人员转移至上风、侧上风阵地,在下风继续持枪冷却的水枪手应佩戴防护装备;

11、提示指挥员对出入染毒区域的人员装备进行洗消,并察看污水流向,防止污染水域环境;

12、扑救汽车火灾,要提示指挥员防止油箱爆炸,及时调整车辆和人员站位;

13、灭火中发现弧光和牛吼般的声响,应提示指挥员防止触电事故;

14、观察火点上下的脚手架、广告牌、玻璃幕墙等破裂坠落的可能性,提示相关人员免遭坠落伤害;

15、发现被火包围的液化气钢瓶、卧罐卧桶和其它受压容器时,及时提示指战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爆炸伤害;

16、忌水物品火灾,提示指挥员不能使用水和泡沫进行扑救,以防止爆炸伤人;

17、观察露天堆垛是否开裂和倾斜,提示指挥员防止坍塌伤人事故;

18、仔细观察火场各种变化情况,及时报告指挥员,为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19、严格落实现场检录制度和呼吸器使用登记制度。

20、无论情况紧急复杂、困难多变,仍要提示指挥员按规定程序展开。

(四)火场观察员装备配备:

1、佩戴醒目的安全员标志;

2、个人防护装备要齐全;

3、携带必要的照明、侦检、通讯器材;

4、携带便携式高音喇叭、信号发生器等警报器材。

第一十八条参加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支队指挥中心,便于支队及时掌握情况。

(一)中队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进行逐级报送,各环节必须责任到人,防止信息迟报、漏报及造成不良舆情,确保信息报送联络畅通、及时和准确。

(二)中队参加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时,由通信员在接警调度后第一时间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二级(含)以上火警由中队值班干部向支队指挥中心续报警情。

第一十九条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攻坚组不得少于4人;

(一)攻坚组人员组成:

1名中队指挥员、2名以上(含)士官、最多1名上等兵;

(二)攻坚组人员选择要求:

政治坚定、身体强健、技术熟练、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文化素质较高并有实战经验的优秀士官或上等兵,干部应具备相应灭火救援岗位资格。

第二十条灭火救援结束归队后必须及时补充油、水、电、气,更换器材装备,恢复执勤备战状态。

(一)灭火救援结束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

(二)由中队通信员向指挥中心报告,恢复执勤备战状态情况。

第二章训练精细化

第一节训练组织

第二十一条中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队实际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季度训练计划、月计划和周安排。

中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训练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二条中队每周日晚点名前将下周工作和训练计划表公布在行政栏内并上报支队司令部。

每周练兵计划必须包括每天训练项目、训练数量、组织人等。

第二十三条训练必须由干部组织实施,组训干部在训练前必须强调训练的安全和注意事项,规定训练的科目、内容、目的、要求、方法,训练过程中要观察训练人员的体能、情绪等情况,做到科学施训。

第二十四条训练前人员器材准备充分,活动操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容按有关规定实施。

训练前中队值班员对所需器材进行认真准备,组训干部及各班安全员要对器材的性能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训练登记本由中队部保管,训练前由行政值班员到中队部领取,训练后送交中队部。

组训干部负责记录,记录必须工整全面,时间、天气、项目、参训人员、缺席人员、课后讲评等都必须如实记录。

训练本必须保存完整,不得缺页、损页,乱涂乱画。

第二节训练保障

第二十六条中队要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训练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登记。

器材主要包括训练用安全绳、缓降器、空气呼吸器、水带、头盔、腰带、训练塔上训练用滑轮、吸水管、消防梯、安全钩等。

训练器材每次训练前由组训干部组织进行安全测试,每周六由值班员组织进行保养,下周值班员接收,交接人均要在保养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第三节训练内容

第二十七条中队每周一早操组织队列训练。

第二十八条体能训练必须贯穿于全年训练的始终,每天要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第二十九条体能训练应根据士兵实际的体能水平,采取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和方法。

第三十条体能训练内容,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训练大纲》的规定,共有20项。

主要包括:

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杠端臂屈伸、举重、单腿深蹲起立、爬杆(绳)、100米负重跑、中长跑、30米折返跑、组合练习、单杠卷身上、立定跳远、立位体前屈、100米跑、游泳、沿楼梯攀登10层楼、爬山、球类项目、多功能体能综合训练器械练习。

第三十一条辖区情况熟悉是顺利完成灭火与抢险救援任务的基础性工作。

各战斗岗位人员要根据岗位重点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内容。

中队每年对辖区重点单位的熟悉不少于2次,对一般六小场所的熟悉不少于1次,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六熟悉”测试。

第三十二条“六熟悉”有关内容:

中队火场指挥员:

灭火预案中的重点单位地址、基本概况、灭火力量调集、生产工艺、化学危险品理化性质、疏散通道、灭火措施、注意事项等,了解建筑内部固定消防设施、建筑物用途及重点部位、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等。

班长:

掌握责任区内重点保卫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重点部位、灭火措施、进攻路线、注意事项;掌握重点单位内部固定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具体部位等。

通信员:

责任区的重点保卫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重点保卫单位的具体地址、附近水源、固定消防设施、通道、毗邻建筑和注意事项等。

驾驶员:

重点保卫单位地址、建筑高度、水源、停车位置、固定消防设施及注意事项等。

战斗员:

熟悉重点保卫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掌握重点部位的结构、生产工艺流程、进攻路线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中队定期开展心理训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心理教育或心理行为训练,每年聘请心理专家授课不少于8课时。

第三章工作精细化

第一节办公秩序

第三十四条办公电脑定时开关机,一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关机。

办公室用电设备必须及时关闭,电灯做到人走灯灭,室内空调在无人或室温高于16度低于28度时不得开启。

第三十五条中队网络管理员每半月对中队办公用电脑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有无存放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图片,有无收藏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

全体官兵必须严格遵守“四个严禁、八条纪律”。

第三十六条上班期间,严禁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包括跟机小游戏),看碟片,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第三十七条办公室抽屉及桌面、室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摆放,随时保持整齐有序。

办公桌上只能摆放电脑显示器、台签和中队统一设置的办公用品。

办公桌抽屉内物品必须按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文件柜或书柜内资料书籍应从高至低竖列整齐。

第二节日常管理

第三十八条中队食堂、操作间及主副食库夜间必须上锁。

油烟机、煤气灶等用电用气设备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

第三十九条人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

外出人员必须携带“两证一卡”(即士兵证、外出证、),审批同意外出人员出入营门刷卡登记。

第四十条中队必须认真落实执勤队长每天不少于两次(一次必须在午夜后进行)的查铺查哨制度。

查岗时,查岗干部必须详细查询当前哨兵的履职情况和营区周边情况,在确认安全后进行登记。

第四十一条行政值班员履职情况良好。

中队值班员由中队班长轮流担任,对执勤队长负责,其职责包括:

积极协助中队干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教育全队人员保持警容严整,礼节周到、养成良好,部队精神昂扬士气高;严格按计划组织部队一天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学习及公差勤务派遣;督促全队人员严格落实作息制度,每天午休、就寝后,及时将情况向执勤队长报告;监督班值日员、哨兵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发出各种信号,及时集合队伍,带队操课。

第四十二条中队值班干部值班情况良好。

值班干部不得离开营区。

夜间和中午休息时,应睡中队值班室,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营区时,在按规定请假后,可向其他干部说明帮助代班,在代班期间出现责任事故,由代班干部负责。

第四十三条营门哨兵严格履行职责。

营门哨兵要求:

1.营门哨兵统一戴大檐帽、系外腰带、配警式腰包、着配发的军鞋,做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

警式腰包内装备辣椒水、紧急哨、强光手电筒、对讲机、伸缩警棍等装备,警用盾牌置于岗亭内侧;

2.6∶00~21∶00站岗,21∶00~6∶00坐岗,营门哨兵应保持立正或跨立姿势,严禁伏卧、倚靠、打瞌睡、听耳机、吸烟、看书报、唱歌、闲谈、吃东西或做与警卫无关的事情等。

3.营门哨兵必须检查出入营门人员证件,对来访者进行登记,内容主要为来访者姓名、单位、来队事由、身份证号、被访者姓名等内容;非上级单位或本单位车辆,不得进入营区,由哨兵引导,将车辆停靠至营区周边停车带,不得影响执勤车辆进出;对外出的官兵必须进行警容风纪检查,核对请假手续和审批情况,若手续不全,哨兵不得放行。

对推销、传销、废品收购人员以及闲杂人等一律不得放行。

4.听到火警出动信号,应立即开启营区大门和消防车库门,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5.交接岗时须按照官兵行为规范要求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

交岗哨兵履职期间情况登记、交岗哨兵登记站岗期间履职情况和营区周边情况,警用器械是否完整好用、岗亭秩序是否正常、接岗哨兵确认登记等,交接岗士兵必须按照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6.保持岗亭内外的清洁卫生,保持哨兵管控平台正常运行。

第四十四条中队做到手机统一管理,定期使用。

除士官骨干、通信员、后勤出纳员等经批准使用手机的特殊岗位外,其他战士一律不得擅自使用手机。

第三节日常制度

第四十五条中队党支部要及时研究部署当前部队开展的重点工作,分析部队形势及议教议训工作,对入党、入学、技术学兵、选改士官等重要事项及重大经费的开支予以讨论。

第四十六条士官、士兵日常管理考评制度。

士官、士兵管理考评,班每周讲评一次,在班务会上进行,由班长实施,讲评情况在班务会记录中记载;中队每月评定一次,在队务会上进行,由本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或中队首长实施,在次月3日之前将士官考评福利确定情况及士兵考评情况在营区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1天),次月5日前经本单位士官、士兵日常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报支队司令部。

第四十七条思想政治教育。

要按照军政训练8:

2的比例合理分配教育时间,具体内容应包括:

新兵端正入伍动机教育、四个专题教育、拥政爱民教育、职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典型学习、时事政策教育、法纪教育、退伍专题教育及其他上级布置的专题教育等。

第四十八条全年的战训业务学习内容包括:

燃烧理论、灭火战斗行动、灭火战术、各类火灾扑救及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的功能、用途,重大火灾及事故处置案例、本辖区有代表性的单位灭火预案等。

第四十九条全年的行管教育内容包括:

条令条例及法律法规学习、安全教育、部队重点时期、重点人员的管理,退伍专题教育、卫生防病及营产管理教育等。

第四章生活秩序精细化

第一节日常生活

第五十条基层大(中)队除周六、日外,应当每日升降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每日升降国旗时间:

升旗为早上8点,降旗为傍晚6点前。

遇有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收旗。

每周一早晨举行升国旗仪式(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在国庆节、建军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必须举行升国旗仪式。

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官兵应须警容严整,由指挥员整理队伍在升旗地点附近面向国旗成立正姿势列队。

国旗升起过程中须奏国歌。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

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必须在国歌奏响之后升旗,在国歌结束时将旗升杆顶。

第五十一条中队必须保持严格的一日生活秩序。

起床:

除休息日、节假日、集体活动或夜间接处警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官兵可以推迟半小时起床外,中队官兵必须每日按时起床;起床时间按照支队作息时间表实施。

早操:

中队周一至周五必须每天出早操,时间一般为半小时。

除通信员、哨兵和经执勤队长同意准假的伤病员外,其他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早操。

休息日、节假日、夜间22时后出警或中队集体活动超过熄灯号后1小时以上的可推迟半小时起床,但必须列队清点人数。

早操内容通常以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为主,其中周一必须开展队列训练,雨雪天气安排室内训练或集中理论复习。

参加早操的人员应按要求着装。

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各班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动作要求迅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

开饭:

厨房值班员每餐督促厨师按时做好饭菜。

值班班长开饭前10分钟集合各班值日员打好饭菜,而后发出开饭信号。

通常情况下吃饭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节假日和聚餐除外)。

饭前集合列队,无特殊情况必须唱歌,然后依次有序进入饭堂,在指定位置听口令统一坐下,动作要轻,不得拖凳子,双脚不得踩桌脚。

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做到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操作间除厨房值班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操课:

操课前根据课目内容,搞好器材保障,统一着装,任课教员准备好授课教案。

听到信号后,在指定地点迅速整队,由值班班长统一带到训练场;操课中要认真听讲,遵守训练场纪律,保持良好的训练作风;训练装具要统一放置,统一配带,统一管理,严防各类事故;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具,集合整队进行讲评;队伍出入营门应用齐步,要求队列整齐,番号、歌声嘹亮。

部队正常操课时,不得会客和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带队干部批准。

午睡:

除值勤人员外均应卧床休息。

午休时间可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随意进入各个库室。

课外活动:

一般由各班自行安排,自由活动时间也可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做明文禁止的事项。

晚点名:

中队通常每日点名,节假日必须点名,由中队当日执勤队长组织实施。

就寝:

值班班长提前30分钟发出就寝准备信号,全体人员听到信号后应迅速做好就寝准备,按战备要求依次放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号后,除哨兵外,其他人员应立即上床就寝,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讲话、听MP3、看播放载体,不得点蜡烛、打手电等;执勤队长必须及时检查就寝情况。

第五十二条值班制度落实良好,组织调整及时。

值班干部在值日时要佩带值班标志,负责全天候、全方位营区情况的巡查。

交接班后至上午操课前、午休后至操课前、晚就寝前必须巡查。

巡查内容包括内务秩序、警容风纪、一日生活制度执行、营区及训练安全、官兵日常养成、就寝秩序、车辆在位情况、岗哨交接和履职情况等。

其中内务设置、岗哨情况、一日生活制度执行为必查内容。

巡察后,通过交接班、操课课间、点名等时间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登记,中队部根据巡查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节警容风纪

第五十三条按要求统一着装。

除上级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参加部局、总队、支队组织的会议、集训、培训等活动时,警官着部队配发的制式皮鞋或黑色皮鞋、深色袜子,战士着配发的制式皮鞋或作训鞋。

着便鞋时,只准穿黑色鞋(女军人可以着浅色凉鞋),不得着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不准穿着前露脚趾后露脚跟的凉鞋。

军人着警服外出时必须戴帽子,保持警容严整。

根据工作实际,对官兵季节着装特作如下规定:

(一)夏季着装

1.夏1号着装:

夏常服、大檐帽

2.夏2号着装:

长袖制式衬衣、夏裤(裙)、大檐帽,系领带、配领带夹

3.夏3号着装:

长袖制式衬衣、夏裤(裙)、大檐帽,不系领带

4.夏4号着装:

短袖制式衬衣、夏裤(裙)、大檐帽,系领带、配领带夹

5.夏5号着装:

短袖制式衬衣、夏裤(裙)、大檐帽,不系领带

(二)冬季着装

冬季着装:

冬常服、大檐帽

着冬常服时,警官、文职干部可穿常服大衣,可佩带部队配发的围巾(围巾竖向对折,折口朝下围于脖领处,在衣领前交叉,男警官左压右,女警官右压左,置于大衣内,围巾上沿不高于大衣领3厘米)。

(三)作训服着装

1.作1号着装:

迷彩作训服、迷彩作训帽

2.作2号着装:

冬作训服、普通作训帽

(四)早操着装

1.队列训练必须着警服、戴大檐帽、扎腰带、穿作训鞋。

2.技能训练必须着作训服、戴头盔、扎腰带、穿作训鞋。

3.体能训练应着体能训练服、穿作训鞋或着短裤背心、穿球鞋,不得着皮鞋。

第五十四条参加体力劳动、体育活动、体能训练等活动时不得打赤膊,晚上就寝不得打赤膊,除洗漱、洗澡外不得穿拖鞋。

官兵穿插衬衣和短袖时,衣内应当穿背心;官兵不得理光头、“大兵头”或西瓜帽式发型。

第五十五条中队每周进行不少于1次的警容风纪检查,由中队干部组织。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更正,由值班员于当日晚饭前进行复查,抓好落实。

第五十六条官兵之间应该有礼节。

按《内务条令》的规定进行称呼,严禁称呼“老×”、“小×”或“×大”“×教”“×副”“×参”“×排”及其他有损人格的绰号等。

对外来人员应文明待客,称呼礼貌。

第五十七条战士每天第一次遇见干部时要敬礼,干部必须还礼;遇有来队上级首长时,应当敬礼,立正站好并主动让路。

进入办公室时应敲门并喊报告,“报告”时,口齿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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