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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治安全措施计划

四川嘉阳集团公司嘉阳煤矿

 

           

 

      二〇一六年一月

嘉阳煤矿瓦斯防治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和推进我矿的瓦斯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我矿瓦斯防治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瓦斯防治取得实效。

特制定此2016年度瓦斯防治计划。

一、瓦斯防治组织机构

(一)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丰雄龙(矿长)

副组长:

费崇德(总工程之师)、刘月贵(通风副总)、

成员:

周远高、杨斌、李正明、刘上安、高泽祥、岳永忠余世龙高原平刘渊,杨亚军、宋知阳、杨轩、袁嘉、采掘队和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及所有的安全员、瓦检员、钻探工、监控员、瓦斯抽放工、电工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由岳永忠任办公室主任。

(二)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1、专业队伍

矿井通风、瓦检、抽放、安全监控、抽采打钻专业队伍组建情况配备如下:

⑴成立通风瓦检专业队伍

组长:

刘月贵(通风副总)

副组长:

岳永忠(通风科长)

成员:

余世龙、高元平、杨亚军、刘渊、杨轩、袁嘉、宋知阳。

设立通风瓦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

岳永忠。

⑵成立安全监控专业队伍

组长:

刘月贵

副组长:

朱世军

成员:

熊正权、但通、邹卓宏、熊方、谭玮、余雪、林立、税必文、周扬、龚建、林志远、王德祥、徐磊、胡康、刘崇媚。

设立安全监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

朱世军。

⑶成立抽采打钻专业队伍

组长:

余世龙

副组长:

杨亚军

成员:

刘渊、黄涛、何平、但唐军、李永超、罗健康、吴智、吴锦友、段红刚、伍建波、罗永忠、张帅、李海东、毕正春、张世跃、魏新。

设立抽防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

杨亚军。

二、构建合理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严格按照设计合理科学布置采掘工作面,在安排布置各项工作时,要全盘考虑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切实保证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的合理和安全可靠。

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

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施工必须按质量标准要求严格施工,确保通风设施质量可靠和系统合理。

井下各个用风地点风量、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做到“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保证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并能自动切换,每天进行一次测试,确保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一)计划

1、1月份完成矿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2、1月上旬对+215、+260、+160水平反向风门(包括杨店子风井、观音溪风井防爆风门及行人巷反向风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矿井反风时反向风门能正常关闭。

3、2月上旬春节放假期间进行全矿井反风演习。

根据矿井生产

实际情况,2016年2月5日进行全矿井反风演习。

4、观音溪风机2011年进行了风机性能测试,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016年应重新安排进行风机性能测试。

4月份进行观音溪风机性能测试。

5、每月根据矿井生产作业点的变化由通风科编制矿井配风计划,通风队必须按配风计划要求配足各作业点和硐室风量。

6、每月由矿机电队对主通风机检查一次,并倒风机运行。

7、矿井反风设施由矿分管通风的副矿长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每月由矿组织相关部门对井下通风设施、局部通风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通风设施施工必须拟定技安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严格质量验收。

2016年需施工风门的地点:

32062风巷、32081、32082风巷、31222风巷、31191风巷、11021风巷、11011风巷、11022风巷、11012风巷、+160水平南3石门、

10、每月进行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凡达不到90分以上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罚。

11、2015年需施工密闭的地点:

32E13机道、32E131风巷,32E132风巷、31W151风巷、31W152风巷、31W15机道、32W06机道、32W061风巷、32W062风巷等,密闭施工必须拟定技安措施,施工时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并严格质量验收。

12、4月拟对观音溪风井、杨店子风井进行一次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

13、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嘉阳煤矿通风科每季度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技部,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机安装的地点,井下采掘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填补。

15、每旬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倒风机时须对全矿井进行全面测风,以便掌握风量变化情况;测风报表必须及时填写并报相关领导签字。

每旬测风情况应及时填写到“以风定产公示牌”上。

16、改变采区内局部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7、矿井在开拓开采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均衡布置采掘工作面,避免单翼开采,从而使风量合理分配,提高风量利用率,降低通风能耗。

矿井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实行“以风定产,以风定掘”。

18、必须根据矿井采掘作业地点的变化,提前报批“以风定产”采掘头面,严禁未批而擅自生产。

19、风表按规定定期送检,每半年校正一次。

20、完成+160m水平南轨道巷、南运输巷、总回风大巷测风站施工。

(二)安全措施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出风井口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

2、主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量不低于正常风量的40%.

3、当矿井有新的一翼、水平投产或更换主通风机时,都应进行反风演习。

4、反风演习应选择在冬季或矿井停产检修期间进行,反风持续时间不少于从矿井最远地点撤人到地面所需的时间,但不得少于2小时。

5、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矿井外部漏风要运用正规的皮托管或传感器等压力测定法测定,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6、主通风机要有两条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每条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载。

7、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禁止利用主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

主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风压检测装置、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通风机应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转,发现情况有异常,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站和集团公司调度室。

通风司机要熟练掌握扇风机操作的各种程序。

8、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因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到进风巷中,并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利用自然通风。

9、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作业,加强巡检、作好设备运行记录。

10、加强供电管理,防止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因无计划停风要即时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由于矿井为两套主通风机联合运行,当出现杨店子风机或观音溪风井风机不能运行时,调度室必须立即下达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的调度指令,同时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12、矿井必须备有矿井通风系统图。

图中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

矿通风科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随井下采掘变化情况及时填补。

13、改变采区内局部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一次串联通风。

凡符合以上条件、确需进行串联通风的作业地点,必须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必须经生技部批准审批。

矿井开拓新水平或新采区的回风,必须直接引入总回风或主要回风巷中。

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经生技部批准,方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和采煤工作面使用局部扇风机通风的现象。

15、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布置通风设施,优化通风网络,避免角联通风,使整个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要求。

在开拓部署、采掘布置时,要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可行性。

16、矿井在开拓开采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均衡布置采掘工作面,避免单翼开采,从而使风量合理分配,提高风量利用率,降低通风能耗。

矿井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实行“以风定产、以风定掘”,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杜绝微风、无风作业。

17、加强巷道维修,巷道通风巷道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矿井的总进、总回风巷严禁堆放杂物,确保其断面符合通风要求。

18、采掘工作面材料要码放整齐,并限量存放,采掘工作面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70%,消灭爬行巷道,减少小于或等于90度的拐弯巷道,使风流畅通,降低矿井风阻。

19、局部通风机选购时,生技部要严格审查,必须购买高效、低噪声风机,同时充分考虑功率配比合理。

20、局部通风机入井前要进行一次相关参数测试,井下运转的局部通风机每半年进行一次升井检修并作好记录。

21、开拓、准备等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二次修护巷道的技安措施,必须有包括局部通风方式、需要风量计算、局部扇风机和风筒的选型、安装和使用等内容的局部通风设计,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无局部通风设计的,矿不得审批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不得安排生产。

长距离通风的掘进工作面,要适当更换局部通风机或更换大直径风筒以满足掘进工作面供风需要。

22、掘进巷道、回棚和修护巷道以及有人作业的独头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扇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煤及半煤岩巷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

23、局部通风机的型号和风筒的使用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局部扇风机要挂牌管理,由生产班组的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5.5KW以上的局部扇风机要安装消音器或者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

局部通风机安装不符合标准要求时通风队不得接风筒。

24、局部通风机必须按通风队指定的位置安装。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与矿车的突出部分距离不小于0.2m。

启动装置应放局部通风机吸风侧10m范围内,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线路必须从进风侧引入。

25、局部通风机要完好,辅助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

局部通风机必须垫高或者吊挂,距离轨道面或底板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前后5m内无杂物堆积。

26、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风筒。

27、风筒要由通风队派专人管理。

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吊。

风筒接头严密,无破洞;合理使用变径节、弯头;风筒内有水要及进放出;任何人不得破坏风筒。

28、风筒末端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为5~7m,保证工作面迎头风

量充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29、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者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因停电、

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恢复通风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

30、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局部通风机联合运转;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

因其它地点需要分风时,必须满足掘进作业地点供风量,否则不得分风。

31、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32、地面要建立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型号、

施工地点、安装地点、风筒长度、风筒管理人等内容,并与井下相符。

井下设置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

33、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后方可恢复工作。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35、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36、炮掘碛头未端必须接不少于10m长的抗打出风筒,以保证掘进碛头风量充足。

二、瓦斯防治计划措施

(一)计划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表,并按计划表安排瓦斯检查工作。

2、井下每个采面、碛头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进行检查,另外,每天必须安排2名瓦检员进行瓦斯巡回检查。

3、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瓦检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做到持证上岗。

4、2016年5月前,委托资质单位完成对+160m水平煤层瓦斯参数的测定,为矿井瓦斯治理提供基础依据。

5、瓦斯检查仪表必须保证完好,对维护困难的仪器必须更换。

2016年计划新购光学甲烷检查仪20台。

6、嘉阳煤矿计量检定站按规定的检定周期对光干涉甲烷检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甲烷传感器进行检定、标校,必须确保仪器的完好和精度。

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调试。

8、遥测室必须根据矿井采掘部署情况及时将各类传感器按《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标准的要求安装到位,确保监控有效。

9、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7月份开展嘉阳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审批。

10、完善矿井瓦斯监控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

根据矿井采掘情况的变化,遥测室及时安设瓦斯监控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

2016年新购甲烷传感器30个、激光瓦斯传感器计30个、监控分站10个、粉尘传感器4台、温度传感器15台、风筒传感器15台、二氧化碳传感器3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5台、烟雾传感器15台、水位传感器5台、氧气传感器10台、大型电源箱20光端机5台、电话机100台、摄像仪8台、环网交换机1台。

11、根据矿井采掘接替计划,2016年主要对31151、31152风巷、31201、32131、32132风巷、31201风巷、32061、32062风巷、32081、32082风巷进行高位钻孔或尾巷抽放;另对部分密闭和采空区的瓦斯进行抽放。

12、2016年需对31201风巷、32081、32082风巷、11021、11022、3119风巷施工顶板裂隙钻孔,采用钻孔抽采顶板裂隙卸压瓦斯;

13、临时停风巷道的瓦斯排放和开启密闭及瓦斯排放,必须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进行;3%以下的临时停风地点的瓦斯排放报矿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3%以上的临时停风地点及所有密闭开启的瓦斯排放技安措施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4、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隔爆水袋。

15、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倒风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尽量减少碛头停风和排瓦斯时间。

16、采煤工作面回收搬迁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防止回收时瓦斯超限。

17、综采工作面风巷侧撤除端头支架,必须打碹石墩支护端头保护抽放钻孔,延长钻孔抽放时间,以降低隅角瓦斯涌出量,尽量减少瓦斯超限报警次数。

18、2016年,矿成立瓦斯治理攻关小组,对瓦斯治理技术进行攻关,从钻孔施工角度、封孔长度、终孔位置等全方位进行试验,确定最佳抽采方案,使瓦斯超限次数大幅度下降,瓦斯抽采浓度大幅提高,争取达到瓦斯发电的要求。

(二)安全措施

1、瓦斯检查工期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和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2、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

矿长、总工程师、技术员、安监员、督查员、采掘与通风队长(含副队长)、组长、顶板工、班长、爆破工、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架线电机车司机及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工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警标。

并及时向地面调度站汇报。

4、瓦斯检查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6、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日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通风队长审阅。

8、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2、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0.5%。

13、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局部通风机。

14、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系统中,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安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15、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6、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17、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

1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9、掘进巷道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示警标。

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20、长期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由通风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予以封闭,在封闭前必须将其外部连接的铁道、管路、电缆切断。

21、恢复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启封)密闭时,必须事先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严格执行。

22、严格按照《嘉阳集团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

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23、所有采面尾巷都必须设置栅栏。

用0.8×1.4m元钢栅栏合并使用,全断面封闭。

栅栏上必须挂上“严禁入内”的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尾巷。

24、通风队必须经常检查采面尾巷的瓦斯情况,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采面尾巷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为1.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处理。

25、采煤队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带完好的便携仪并开机方可进入尾巷工作,所有人员在尾巷作业必须有瓦检员在场,经检查瓦斯浓度,同意作业后,方可进入尾巷作业。

在尾巷作业时,瓦检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引风方式,保证供给回收点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2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应安设甲烷传感器或悬挂便携仪,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7、综采工作面尾巷必须每隔12m打一道干砂密闭,以提高尾巷瓦斯抽放浓度。

综采队割煤司机割煤接近风巷20架时必须放慢速度,防止回风巷瓦斯超限报警。

28、采面机道尾巷必须增设瓦斯传感器。

29、采煤队包机人员应加强采面所有电器设备的检查,确保采面所有电器设备不失爆。

特别是采面风眼内的五小电器及电缆,由于移动频繁,必须进行严格的电器设备防爆检查,防止出现电气火花。

30、所有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超限严禁装药,严禁放炮。

31、凡掘进工作面距离超过1000米时,必须安设中部传感器。

32、井下所有地点传感器的安设及报警、断电、复电点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标准的规定,保证有效监控。

33、加强抽采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确保抽采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34、+260m水平北翼机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提前施工好高位钻孔,并采用采空区密闭抽采、采面尾巷(上隅角)抽采和顶板裂隙钻孔抽采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机采面回采时尾巷和回风瓦斯不超限。

35、+260m水平南翼综采工作面采用工作面尾巷抽采、高位钻孔抽采、采空区密闭抽采和利用尾巷通风的办法,确保综采面回采时尾巷(上隅角)和回风瓦斯不超限。

36、对+260m水平南、北翼已采区域采取密闭抽采、采空区钻孔抽采(如31181、31141、31091、32011、32051密闭抽采,31072采空区钻孔抽采)等措施,尽力把采空区瓦斯抽采出来,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

37、对+215m水平北翼北回风巷密闭、莲花岩煤柱密闭、+215南副巷密闭进行抽采,确保密闭前瓦斯不超限。

38、瓦斯抽放泵站的电器设备高压开关、移动变电站、综保装置要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39、当瓦斯抽采系统发生管路发生故障,如管路压断、管路变形、抽放系统漏气等比较严重时,要及时汇报,采取措施立即处理。

三、瓦斯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

瓦斯事故包括:

瓦斯超限报警、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瓦斯窒息、瓦斯突出等。

矿井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必须按嘉集矿[2015]40号文件《嘉阳集团公司嘉阳煤矿2016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迅速通知相关人员,按事故情况启动事故应急,组织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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