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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5112—2000

 

目次

1范围7.6成缝

2引用标准7.7层、缝处理

3总则7.8异种混凝土浇筑

4名词术语7.9变态混凝土浇筑

5材料7.10养护与防护

5.1水泥7.11埋设件施工

5.2粉煤灰或其他掺合料7.12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施工

5.3混凝土外加剂8质量管理和评定

5.4骨料8.1原材料的检测与控制

5.5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8.2新拌碾压混凝土的检测与控制

6配合比设计8.3碾压混凝土现场质量检测

7施工8.4质量控制与评定

7.1铺筑前准备附录A(标准的附录)不同高径比和圆柱体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7.2拌和

7.3运输

7.4卸料和平仓条文说明

7.5碾压

1范围

本规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和评定。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施工,其他工程的碾压混凝土施工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200-1989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GB/T1596-1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J119-198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标准

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

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范

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D105-19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SDJ207-19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L48-1994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

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3总则

3.0.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部分,仍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3.0.2碾压混凝土施工前宜进行现场试验,验证设计配合比、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系统及施工设备的适应性,并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

3.0.3碾压混凝土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容重、物理力学性能、抗渗性、抗冻性等项指标。

3.0.4碾压混凝土施工中,应进行温度控制。

3.0.5经实践检验和论证,并通过技术要求成果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可应用于碾压混凝土施工。

4名词术语

4.0.1混合材

指水泥出厂时掺于水泥中的活性和非活性矿物质材料。

4.0.2掺合料

指在施工现场掺入混凝土中的矿物质材料。

4.0.3施工缝

根据施工要求而设置的缝。

4.0.4碾压厚度

指每一碾压作业层末碾压前的混凝土厚度。

4.0.5压实厚度

指每一碾压作业层经碾压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或容重时的厚度。

4.0.6相对密实度

指施工仓面实测容重与碾压混凝土室内试验获得的平均基准容重之比。

4.0.7基准容重

已选定配合比的碾压混凝土在室内试验中获得的容重大值平均值。

4.0.8层间间隔时间

系指从下层混凝土拌和物拌和加水时起到上层混凝土碾压完毕为止的历时。

4.0.9直接铺筑允许时间

不经任何层面处理直接铺筑上层碾压混凝土就能够满足层间结合质量要求的最大层间间隔时间。

4.0.10加垫层铺筑允许时间

在层面上铺垫层拌和物后,再铺筑碾压混凝土就能够满足层间结合质量要求的最大层间间隔时间。

4.0.11冷缝

层间间隔时间超过加垫层铺筑允许时间的碾压层面。

4.0.12变态混凝土

在已经摊铺的碾压混凝土中,掺入一定比例的灰浆后振捣密实的混凝土。

4.0.13垫层拌和物

铺在浇筑层面或基岩面上的,与碾压混凝土相适应的灰浆、砂浆或小骨料混凝土。

5材料

5.1水泥

5.1.1水泥品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1.2水工碾压混凝土所用水泥,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水泥的矿物成分、含碱量等提出专门要求,固定厂家进行生产,并优先采用散装水泥。

5.1.3水泥的品种,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

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

5.1.4每批水泥必须有出厂检验报告。

运到工地后应按表8.1.1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水泥品质的检验,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5.1.5水泥的运输、储存,必须按不同品种、标号及出厂编号分别运输和存放。

5.1.6水泥运输及存放场地应有防雨及防潮设施,存放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严禁使用结块的水泥。

5.2粉煤灰或其他掺合料

5.2.1碾压混凝土中应优先掺入适量优质粉煤灰或其他活性掺合料,经过试验论证,也可以采用非活性掺合料。

5.2.2掺入碾压混凝土的粉煤灰应符合DL/T5055的要求,运到工地后应按表8.1.1进行检测。

5.2.3碾压混凝土的粉煤灰或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3混凝土外加剂

5.3.1碾压混凝土中宜掺用外加剂,其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3.2碾压混凝土宜掺用复合外加剂,夏天施工宜选用缓凝减水为主的外加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应选用引气型外加剂。

5.3.3进场的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及材质证明,并应符合DL/T5100的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品质检验。

5.4骨料

5.4.1对使用的粗、细骨料应进行质量和技术经济论证。

5.4.2骨料试验应按照SD105中有关规定进行。

5.4.3骨料应有足够的储备并设有遮阳、防雨及脱水设施。

拌和时砂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6%。

5.4.4冲洗筛分骨料时,应控制好筛分质量,保证各级成品骨料符合要求,并注意减少细砂及人工砂中石粉的流失。

5.4.5人工砂加工应选用生产效率高、加工后的颗粒形状好的破碎机械。

5.4.6干法生产骨料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石粉大量粘裹骨料颗粒,并注意保护周围环境。

5.4.7骨料运输堆放时,应防止泥土混入和不同级配互混。

5.4.8砂料宜质地坚硬,级配良好。

人工砂细度模数小于2.2~2.9之间,天然砂细度模数宜在2.0~3.0之间。

应严格控制超径颗粒含量。

使用细度模数小于2.0的天然砂,应经过试验论证。

5.4.9人工砂的石粉(d≤0.16㎜颗粒)含量应控制在10%~22%,最佳石粉含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4.10天然砂的含泥量(d<0.08㎜的颗粒)应不大于5%。

5.4.11细骨料(砂)和粗骨料的质量指标除应符合5.4.8、5.4.9和5.4.10外,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SD207的要求。

5.5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

5.5.1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均可用于拌制和养护各种混凝土。

5.5.2混凝土拌和用水的物质含量应符合SDJ207的要求。

6配合比设计

6.0.1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工程设计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6.0.2配合比设计参数选定:

1掺合料掺量:

应通过试验确定,掺量超过65%时,应做专门试验论证。

2水胶比:

应根据设计提出的混凝土强度、拉伸变形、绝热温升和抗冻性等要求确定水胶比,其值宜小于0.70。

3砂率:

应通过试验选取最佳砂率值。

使用天然砂石料时,三级配碾压混凝土的砂率为28%~32%,二级配时为32%~37%;使用人工砂石料时,砂率应增加3%~6%。

4单位用水量:

可根据碾压混凝土施工工作度(VC值)、骨料的种类及最大粒径、砂率以及外加剂等选定。

6.0.3碾压混凝土拌和物的设计工作度(VC值)可选用5s~12s,机口VC值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变化,动态选用和控制,机口值可在5s~12s内。

6.0.4大体积永久建筑物碾压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130㎏/m3。

6.0.5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更换原材料的品种或来源时,应提前通过试验调整配合比。

7施工

7.1铺筑前准备

7.1.1碾压混凝土铺筑前,应对砂石料生产及储存系统,原材料供应,混凝土制备、运输、铺筑、碾压和检测等设备的能力、工况以及施工措施等结合现场碾压试验进行检查,当其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后,方能开始施工。

7.1.2碾压混凝土铺筑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1.3每个仓面铺筑前,应有施工的详细计划,并落实到具体的施工操作人员。

7.1.4基础块的碾压混凝土铺筑前,应在基岩面上先铺砂浆,再浇一层垫层混凝土或变态混凝土,除有专门要求外,其厚度以找平后便于碾压作业为原则。

7.1.5碾压混凝土施工,宜采用能适应快速施工和连续施工的模板,并需满足振动碾能靠近模板碾压作业。

所用的模板,包括垂直模板、斜面模板、混凝土预制模板以及止水、进出仓口、孔洞模板等,必要时需进行专门设计。

7.2拌和

7.2.1拌制碾压混凝土宜优先选用强制式搅拌设备,也可采用自落式等其他类型搅拌设备。

7.2.2搅拌设备的称量系统应灵敏、精确、可靠,并应定期检定,保证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满足称量精度要求。

7.2.3碾压混凝土的拌和时间、投料顺序、拌和量,都应通过现场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检验确定。

7.2.4搅拌设备宜配备细骨料的含水率快速测定装置,并应有相应的拌和水量自动调整功能。

7.2.5卸料斗的出料口与运输工具之间的自由落差不宜大于1.5m。

7.2.6砂浆和灰浆的配料精度及拌和质量与混凝土拌制质量要求相同。

灰浆应由机械拌制,大型工程宜设置集中制浆站,并配有维持浆体均质的装置。

7.3运输

7.3.1运输碾压混凝土宜采用自卸卡车、皮带输送机、负压溜槽(管)、专用垂直溜管,运输机具应在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清洗。

必要时也可采用缆机、门机、塔机等机械。

7.3.2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混凝土时,车辆行走的道路必须平整;自卸汽车入仓前应将轮胎清洗干净,并防止将泥土、水带入仓内;在仓面行驶的车辆应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有损混凝土层面质量的操作。

7.3.3采用皮带输送机运输混凝土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骨料分离,降低灰浆损失率,并应有遮阳、防雨设施。

7.3.4采用负压溜槽(管)运输混凝土时,应在负压溜槽(管)出口设置垂直向下的弯头;负压溜槽(管)盖带的局部破损处,应及时修补,盖带破损到一定程度时应及时更换。

负压溜槽(管)的坡度和防分离措施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7.3.5专用垂直溜管应具有抗分离的功能,必要时可设置防止堵塞控制装置。

7.3.6各种运输机具在转运或卸料时,出口处混凝土自由落差均不宜大于1.5m,超过1.5m宜加设专用垂直溜管或转料漏斗;连续运输机具与分批联合运用时,应在转料处设置容积足够的贮料斗;使用转料漏斗时应有解决混凝土起拱的措施;从搅拌设备到仓面的连续封闭式运输线路,应设置弃料及清洗废水出口。

7.3.7输送灰浆应具有防止浆液沉淀和泌水的措施,保证运送到现场的浆液均匀。

砂浆运输可采用混凝土运输机具,也可采用专门的砂浆运输机具。

7.4卸料和平仓

7.4.1碾压混凝土宜采用大仓面薄层连续铺筑或间歇铺筑,铺筑方法宜采用平层通仓法。

也可采用斜层平推法、台阶法。

铺筑面积应与铺筑强度及碾压混凝土允许层间间隔时间相适应。

7.4.2采用斜层平推法铺筑时,宜从下游向上游铺筑,使层面倾向上游,坡度不应陡于1:

10,坡脚部位应避免形成薄层尖角,施工缝面在铺砂浆前应严格清除二次污染物,铺浆后应立即覆盖碾压混凝土。

7.4.3碾压混凝土铺筑层应以固定方向逐条带铺筑;坝体迎水面3m~5m范围内,平仓方向宜于坝轴线方向平行。

7.4.4采用自卸卡车直接进仓卸料时,应控制料堆高度,卸料堆旁出现的分离骨料,应在平仓过程中均匀散步到混凝土内。

7.4.5严禁不合格的混凝土拌和物进仓;已进仓的,应做处理。

7.4.6当压实厚度为30㎝左右时,可一次平仓铺筑;为了改善分离状况或压实厚度较大时,可分2次~3次铺筑。

7.4.7平仓后混凝土表面应平整,碾压厚度应均匀。

7.5碾压

7.5.1振动碾机型选择,应考虑碾压效率、激振力、滚筒尺寸、振动频率、振幅、行走速度、维护要求和运行的可靠性。

7.5.2建筑物的周边部位,宜采用与内部相同型号的振动碾直接靠近模板碾压,无法靠近的部位,可采用小型振动碾压实,其允许压实厚度和碾压遍数,应经试验确定。

7.5.3振动碾行走速度应控制在1.0km/h~1.5km/h范围内。

7.5.4施工中采用的碾压厚度及碾压遍数宜经过试验确定,并与铺筑的综合生产能力等因素,一并考虑,根据气候、铺筑方法等条件的不同,可选用不同的碾压厚度。

碾压厚度宜小于混凝土最大骨料粒径的3倍。

7.5.5坝体迎水面3m~5m范围内,碾压方向应垂直于水流方向。

碾压作业宜采用搭接法,碾压条带间搭接宽度为10㎝~20㎝;端头部位搭接宽度为100㎝左右。

7.5.6每个碾压条带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混凝土的压实容重。

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并查找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碾压后出现弹簧土现象的部位,如果检测的压实容重满足要求,可不进行处理。

7.5.7需作为水平施工缝停歇的层面或冷缝,达到规定的碾压遍数及压实容重后,宜进行1~2遍的无振碾压。

7.5.8各种设备在碾压完毕的混凝土层面上行走时,应避免损坏已成型的层面。

已造成损坏的部位,应及时采取修补措施。

7.5.9碾压混凝土入仓后尽快完成平仓和碾压,从拌和到碾压完毕的最长允许历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天气条件及碾压混凝土工作度变化规律,经过试验或类比其他工程实例来确定,不宜超过2h。

碾压层内铺筑条带边缘、斜层平推法的坡脚边缘和台阶法的台阶边缘,碾压时应预留20㎝~30㎝宽度与下一条带同时碾压,这些部位最终完成碾压的时间应控制在直接铺筑允许时间内。

7.6成缝

7.6.1横缝可采用切缝机具切制、设置诱导孔或隔板等方法形成。

缝面位置、缝的结构形式及缝内填充材料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7.6.2切缝机切制,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用“先切后碾”或“先碾后切”的方式。

7.6.3设置诱导孔,宜在层间间歇期内完成。

成孔后孔内应及时用干砂填塞。

7.6.4设置隔板时,隔板衔接处的间距不得大于10㎝,隔板高度应比压实厚度低3㎝~5㎝。

7.6.5有重复灌浆要求的横缝,其制作和安装,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7.7层、缝面处理

7.7.1连续上升铺筑的碾压混凝土,层间间隔时间应控制在直接铺筑允许时间以内。

超过直接铺筑允许时间的层面,应先在层面上铺垫层拌和物,在铺筑上一层碾压混凝土。

超过了加垫层铺筑允许时间的层面即为冷缝。

7.7.2直接铺筑允许时间和加垫层铺筑允许时间,应根据工程结构对层面抗剪能力和结合质量的要求,综合考虑拌和物特性、季节、天气、施工方法、上下游不同区域等因素经试验确定。

7.7.3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缝面处理,缝面处理可用刷毛、冲毛等方法清除混凝土表面浮浆及松动骨料。

层面处理完成并清洗干净,经验收合格后,先铺垫层拌和物,然后立即铺筑上一层混凝土继续施工。

7.7.4冲毛、刷毛时间可根据施工季节、混凝土强度、设备性能等因素,经现场试验确定。

不得过早冲毛。

7.7.5垫层拌和物可使用与碾压混凝土相适应的灰浆、砂浆或小骨料混凝土。

灰浆的水胶比应与碾压混凝土相同,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

垫层拌和物应与碾压混凝土一样逐条带摊铺,其中,砂浆的摊铺厚度为1.0㎝~1.5㎝,并立即在其摊铺碾压混凝土,且在砂浆初凝前碾压完毕。

7.7.6因施工计划的改变、降雨或其他原因造成施工中断时,应及时对已摊铺的混凝土进行碾压。

停止铺筑处的混凝土面宜碾压成不大于1:

4的斜坡面,并将坡脚处厚度小于15㎝的部分切除。

当重新具备施工条件时,可根据中断时间采取相应的层缝面处理措施后继续施工。

7.8异种混凝土种类

7.8.1坝内常态混凝土宜与主体碾压混凝土同步进行浇筑。

7.8.2常态混凝土与碾压混凝土的结合部位应按图7.8.2所示认真处理。

两种混凝土应交叉浇筑,要求常态混凝土应在初凝前振捣密实;碾压混凝土应在允许层间间隔时间内碾压完毕。

7.9变态混凝土浇筑

7.9.1变态混凝土应随着碾压混凝土浇筑逐层施工,灰浆宜洒在新铺碾压混凝土的底部和中部。

变态混凝土的铺层厚度宜于平仓厚度相同,用浆量应经试验确定。

7.9.2变态混凝土所用灰浆由水泥与粉煤灰并掺用外加剂拌制成,其水胶比宜不大于同种碾压混凝土的水胶比。

7.9.3灰浆应严格规定用量,在变态范围或距岩面或模板30㎝~50㎝范围内铺洒,混凝土单位体积用浆量的偏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7.9.4变态混凝土需经强力振捣才能保证均匀性和上下层结合。

相邻区域混凝土碾压时与变态区域搭接宽度应大于20㎝。

7.9.5变态混凝土的层缝面处理,按本标准7.7规定执行。

7.10养护与防护

7.10.1施工过程中,碾压混凝土仓面应保持湿润。

7.10.2正在施工和刚碾压完毕的仓面,应防止外来水流入。

7.10.3在施工间歇期间,碾压混凝土终凝后即应开始洒水养护。

对水平施工缝和冷缝,洒水养护应持续至上一层碾压混凝土开始铺筑为止;对永久暴露面,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8d;台阶状表面的棱角应加强养护。

7.10.4有温控要求的碾压混凝土,应根据温控设计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低温季节和寒潮易发期,应有专门防护措施。

7.11埋设件施工

7.11.1碾压混凝土内部观测仪器电缆的埋设,宜采用后埋法。

对没有方向性要求的仪器和电缆,坑槽深度应保证上部有大于20㎝的回填保护层,对有方向性要求的仪器,上部最少要有50㎝的回填保护层。

回填料应为原混凝土配合比剔除大于40㎜粒径骨料的新鲜混凝土。

7.11.2坑槽回填混凝土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与周围混凝土结合良好,除电缆外,均应采用人工分层回填,并用木槌等工具捣实,确保回填混凝土的密实性。

对电缆或电缆束宜在槽内回填砂浆,以避免形成渗漏通道。

7.11.3应根据仪器埋设的高程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使坑槽开挖层面是施工间歇的水平施工缝面,并应保证埋设工作与混凝土铺筑施工之间的良好配合与协调。

7.11.4仪器埋设后,必须加以维护和保护。

当埋设区的回填混凝土末初凝或上层混凝土尚未摊铺时,严禁各种设备在上面行使。

7.11.5在仪器安装、埋设、混凝土回填作业中,应加强监测,如发现仪器有异常变化或损坏,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在仪器和电缆埋设完毕,经检测确认符合要求后,应记录初始读数、绘制施工埋设草图、填写施工记录。

7.11.6观测电缆在埋设点附近应预留一定的富余长度。

7.12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施工

7.12.1施工期间应加强气象预报信息的搜集工作,及时了解现场观测的雨情和气温情况,妥善安排施工进度。

7.12.2在降雨强度小于3㎜/h的条件下,可采取措施继续施工。

当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3㎜/h时,应停止拌和,并迅速完成尚未进行的卸料、平仓和碾压作业。

刚碾压完的仓面应采取防雨保护和排水措施。

7.12.3恢复施工前,应严格处理已损失灰浆的碾压混凝土,并按7.7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层、缝面处理。

7.12.4在大风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施工,应采取专门措施保持仓面湿润。

7.12.5日平均气温高于25℃时,应大幅削减层间间隔时间,采取防高温、防日晒和调节仓面局部小气候等措施,以防止混凝土在运输、摊铺和碾压时,表面水分迅速蒸发散失。

7.12.6日平均气温低于3℃时或最低气温低于-3℃,应采取低温施工措施。

8质量管理和评定

8.1原材料的检测与控制

8.1.1碾压混凝土的原材料现场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按表8.1.1进行。

8.1.2应严格控制骨料的含水率和级配。

砂子细度模数允许偏差为0.2,超过时应调整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

细骨料应有一定的脱水时间,搅拌前含水率应小于6%,含水率允许偏差为0.5%,超过时应调整混凝土拌和用水量。

8.1.3应严格控制各级粗骨料超、逊径含量。

以原孔筛检验时,其控制标准为:

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以超、逊径筛检验时,其控制标准为:

超径为零、逊径小于2%。

石子含水率的允许偏差为0.2%。

8.1.4外加剂需按品种、进场日期分别存放,存放场所应通风干燥。

检验合格的外加剂储存期超过6个月,使用前必须重新检验。

使用时,外加剂必须配制成溶液并搅拌均匀,贮存在室内容器中,避免污染。

表8.1.1原材料的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名称

检测项目

取样地点

检测频率

检测目的

水泥

快速检定标号

拌和厂水泥库

必要时进行

验证水泥活性

细度、安定性、标准稠度需水量、

凝结时间、标号

凝结时间、标号

水泥库

每200t~400t—次1

检定出厂水泥质量

粉煤灰

密度、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

仓库

每200t~400t—次1

评定质量稳定性

强度比

必要时进行

检定活性

续表8.1.1原材料的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细骨料

细度模数

拌和厂、筛分厂

每天一次

筛分厂控制生产、调整配合比

级配

筛分厂

必要时进行

含水率

拌和厂

每2h一次或必要时

调整混凝土用水量

含泥量、容量

拌和厂、筛分厂

必要时进行

粗骨料

大石、

中石、

小石

 

小石

超、逊径

拌和厂、筛分厂

每班一次

筛分厂控制生产、调整配合比

小石

含水率

拌和厂

每班一次或必要时

调整混凝土用水量

小石

黏土、淤泥、细屑含量

拌和厂、筛分厂

必要时进行

外加剂

溶液浓度

拌和厂

每班一次

调整外加剂掺量

1)每批不足200t时,也应检测一次。

8.2新拌碾压混凝土的检测与控制

8.2.1用于碾压混凝土配料称量的衡器应每月检验一次,配料称量允许偏差如8.2.1规定。

表8.2.1配料称量检验标准

材料名称

水泥、粉煤灰

粗、细骨料

外加剂

允许偏差

1%

1%

2%

1%

8.2.2搅拌机机型确定后,必须通过试验对碾压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进行检验,以确定拌和时间和投料顺序。

碾压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检测结果符合下列规定:

1用洗分析法测定粗骨料含量时,两个样品的差值应小于10%;

2用砂浆容重分析法测定砂浆容重时,两个样品的差值应不大于30㎏/m3。

8.2.3碾压混凝土质量的检测,可在搅拌机口随机取样进行,检测项目和频率按表8.2.3规定。

 

表8.2.3碾压混凝土的检测项目和频率

检测项目

检测频率

检测目的

VC值

每2h一次1)

检测碾压混凝土的可碾性,控制工作

度变化

含气量

使用引气剂时,每班(1~2次)。

调整外加剂剂量

温度

每2h~4h一次

温控要求

抗压强度

每(300~500)m31次不足300m3,至少每班取样一次

检验碾压混凝土质量及施工质量

1)气候条件变化较大(大风、雨天、高温)时应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8.2.4碾压混凝土拌和物VC值选定后,机口允许偏差3s控制界限时,应查找原因,修正拌和碾压混凝土的用水量,并保持水胶比不变。

8.2.5严格控制掺引气剂的碾压含气量,允许偏差为1%。

8.3碾压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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