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387328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83 大小:642.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3页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3页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3页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3页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8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docx

应急照明采购招标文件汇编正规版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工程

应急照明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人: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第二工程公司

2021年5月20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

2、工程地址: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A航站楼北连廊西侧。

3、工程规模: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航站楼建筑面积20722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8.95米,国际指廊一层为国际远机位出发大厅和设备机房,二层为国际到达通廊和联检大厅,三层为国际触发通廊及候机厅。

4、质量等级:

国家“合格”标准,并达到陕西省优质工程奖(长安杯)。

质保期两年。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范围:

提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应急照明的供货、验收、质保。

具体包括:

1.1材料的供货;

1.2所供材料设备的指导安装,验收;

1.3所供材料自安装验收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的免费质保;

1.4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2、招标项目清单及参数如下:

2.1图纸(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所报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可调整,所报价格必须写明品牌。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有完整并已付诸实施的、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能力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3、非单位法人参与投标的,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鉴和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具有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积极与招标单位配合,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供应,服务态度良好,能够保证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5月27日携带加盖公章投标邀请函及报名资料在西安市太白南路203号陕西建工安装集团第二工程公司材料设备科进行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4日14时前,地点为西安市太白南路203号陕西建工安装集团第二工程公司材料设备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第二工程公司

地址:

西安市太白南路203号

联系人:

高芳电话:

传真:

七、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技术规范)。

1.2报价方法

 

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含设备费、材料费、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培训费及相关行政技术主管部门检验、验收直至调试合格并验收、交付业主使用的一切费用。

安装的工程量为准。

八、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汇总表

5、投标报价明细表

6、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及其后期服务的书面承诺

7、检验试验报告、投标人具有研发实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表格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统一格式编制,内容应齐全。

如投标文件缺少主要内容,则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

2投标人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须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

4每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一册(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统一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骑缝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电子版报价清单亦应密封提供。

十、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在评价与比较时将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货物质量、主要技术指数、参数、试验检测、投标人的技术研发实力、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再按照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4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标准

分值

备注

1

响应性

评审

投标文件的对图纸、技术文件及规范的响应

10

2

投标报价评审

报价合理低价,完整

80

3

产品质量及其后期服务评审

产品质量及其后期服务承诺及采取的措施

10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一、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1、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应急照明技术文件》

二、售后服务承诺、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条款

1、保修期、试运行期及售后服务

1.1材料保修期及试运行期为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算起24个月。

质保金为合同价的5%。

1.2供货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全新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同时供货商应按合同要求免费提供维修和保养手册给业主。

1.3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若非业主错误使用原因所致,则设备及系统损坏应由供货商免费负责供货,该经过修理的设备的质保期也相应顺延。

1.4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供货商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包括电传、、电报)后2小时内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艺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

1.5在试运行期内,供货商应派出人员参与系统的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1.6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结束前,业主对工程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供货商。

供货商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供货商负担。

在供货商解决了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业主应进行认可并发给供货商“最终验收证书”。

1.7保修期及试运行期结束后,应业主要求,供货商仍有责任在合同所报分项价格基础上,以最优惠价格快速的提供设备配件。

1.8售后服务

 

2、违约责任

2.1由于供货商的原因不能按时供货,所提供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2.2由于业主单位原因出现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设备等原因使供货商延期交货等双方协商解决。

2.3供货商由于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抵抗力等原因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供货商应承担全部相应损失。

3、保险

3.1供货商应在合同执行期间为其派往现场的雇员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或社会保险局购买因工伤亡保险。

该保险须包含放弃追索权条款。

3.2供货商应投保财产一切风险。

3.3在业主单位提出要求时,供货商应为业主单位提供上述保险的保单或保险合同以及保险费收据以供检查和监督。

4、税务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业主单位应负责支付自己需交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供货商应负责支付自己需交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5、不可抵抗力

5.1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战争、爆炸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引起合同进度的延误,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尽快把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业主单位发给供货商交货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供货期后相应顺延。

5.2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6、合同终止

6.1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6.2凡出现以下情形,业主单位有权通知供货商终止合同:

 

供货商在收到业主单位的合同终止书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7、仲裁

7.1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2双方或三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或三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

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

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7.3仲裁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用,概由败诉方承担。

7.4在仲裁过程中,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否则双方必须继续执行他们各自的合同义务。

8、合同生效及其它

8.1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8.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8.3合同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

8.4合同由合同总条款和合同附件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合同一式份,业主单位份、供货商份,其余份用做备案。

9、供货商供货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9.1产品型号证书、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验报告;

四、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应急照明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签)

日期:

年月日

 

1、投标函(格式一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二)

4、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三)

5、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四)

6、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及其后期服务的书面承诺

7、检验试验报告、投标人具有研发实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格式一:

投标函

我方收到贵方应急照明采购的招标文件,经研究,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

现授权委托同志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并作以下承诺:

1、保证并愿意按照本次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及条款,愿按人民币做为我方材料设备投标报价(详见报价清单),完成本供应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供货周期确保按建设单位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对施工进度的要求。

3、愿意按照国家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保证本供应工程产品质量达国家规定的标准。

质保期年。

5、中标单位负责设备选型并获得业主、设计方确认通过,并承担一切费用。

6、我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下述两条最短者:

(1)、贵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日内投标文件有效;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

在有效期内,我们保证履行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果我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或提高投标报价或不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或中标书发出后3天内拒绝签订供货合同,则承担两万元罚金。

我们将承担直至供货合同签订时我单位为此项目投标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联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以便于发生投诉或反映时核实身份。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格式三

投标报价汇总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品牌

材料总价

投标

总价

大写:

元(小写元)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工程施工现场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四

投标报价分析表

序号

材料编号

材料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品牌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按招标内容顺序排列,投标时提供电子版,采用excel2003版本)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图纸

附件一: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工程图纸电子版光盘

 

第五部分清单

附件三:

应急照明清单

 

 

宜兴市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YXZTBZC2021-001[单]

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二○一五年月日

第一部分:

采购书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受某单位委托(财政系统项目编号:

),对某单位的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一、项目编号:

YXZTBZC2021-001[单]

二、采购内容:

某单位的某项目。

三、采购规模及需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品牌要求

数量

四、资格性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根据以下要求单独提供相关材料。

采购人员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检查,如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则响应文件无效。

1、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注册登记证明: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递交加盖注册或登记机关红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递交联合体双方的以上相关材料。

3、保证金:

供应商需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万元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

(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以采购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保证金的证明。

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4、身份证及授权书: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5、资质证书:

备注:

1、供应商可将以上“资格性证明材料”单独用袋装后一并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则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力、机械、运输、装卸、仓储、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数量和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偏离表》、《响应表》等内容。

3、本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与商务条款的相关要求为基准要求,如供应商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响应,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响应,供应商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成交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本次采购设备为节能产品中的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所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必须是节能产品。

(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优先采购。

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所响应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本次采购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采购的设备为非进口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本次采购的设备可为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原件提供要求: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的,按下列条款执行。

①“资格性检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按照采购文件中“资格性检查资料”的相应要求予以提供;

②除“资格性检查资料”要求以外,如采购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与响应文件一并予以提交。

(在提交时,可将相关原件用袋装形式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以上原件的,采购人员将不予以认可。

8、成交标准: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的“十、评定成交标准”部分。

9、本次招标的设备应提供不低于一年的免费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10、验收标准:

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

11、交货地点:

12、交货期限:

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13、验收时间: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

14、不得修改:

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在制作响应文件过程中不得自行修改采购文件的内容,如有修改,响应文件无效,财政监管部门将视情节处一定期限的限制市场准入。

15、报价超过限价:

供应商的报价如超过本次项目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6、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合并装订成一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包装在密封袋里。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的“七、响应文件制作”。

17、付款步骤:

货到安装调试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价。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

2021年月日上午9:

00

(北京时间,以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现场投影显示时间为准)。

确定采购结果时间:

评审结束后。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三号开标室。

19、采购人联系:

0510-

20、代理机构联系:

0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25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

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应严格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的约定。

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响应文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二、采购文件: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采购文件包括采购书、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合同书及合同条款等五个部分及其附件,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宜兴市招投标中心联系解决。

3、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中所列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某单位和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四、采购文件的更正(含变更):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文件自2021年月日发出后,供应商如有异议或质疑的,可于2021年月日下午17:

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的除外);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的除外);

5、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合同、案例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内容。

六、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报价表》及《响应表》的内容填写齐全,方可根据要求对应阐述。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与《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应对《报价表》中的全部设备进行响应,只响应其中部分设备者,则响应文件无效。

3、响应文件要按采购货物的规格采用总报价。

本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一旦成交后,如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材料价格变化,报价将不会得到调整。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成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单个细项或整个项目的报价应明确,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5、服务要求:

(如本服务要求与采购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采购书为准)

①免费质保期限至少为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应提供免除一切费用的售后服务。

②服务时间的承诺:

响应时间为24小时,修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的则应提供备用设备。

③如设备在免费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报修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④对于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确需更换的零配件,供应商应尽量确保采购人能更换到原厂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部件,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生产厂家停产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配件时,应提供同等质量、档次的配件,且不补差价。

⑤免费质保期限一律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响应文件承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即与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完全一致)。

7、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一律不予退还;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还。

9、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现场演示的,则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提供,由采购人员对样品或现场演示进行评审。

在评审环节中,仅对样品或现场演示的外观质量、数量、规格、色泽、基本功能等采购人员现场能审定的情况进行评审,涉及到样品或现场演示的内在材质、性能、质量等采购人员现场不能审定的情况,采购人可对其样品进行封存后作进一步的样品详细验收。

10、供应商(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