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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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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专报

第八期

新平县人民政府2020年9月7日

新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8月

现将2020年8月新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予以通报。

附件:

1.新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建议(2020年8月)

2.2020年8月玉溪市七县二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表

 

报:

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联系环保副主任,县政协联系环保副主席,县人大城建环保资源委主任,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新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建议

——2020年8月

2020年8月1日~31日,新平县环境监测站对新平县城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现将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结果

1、各指标值统计:

2020年8月1日~31日,新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如下: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硫月平均值4μg/m3,日均值浓度范围4-5μg/m3,日均值未出现超标。

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氮月平均值6μg/m3,日均值浓度范围3-10μg/m3,日均值未出现超标。

可吸入颗粒物(PM10):

PM10月平均值15μg/m3,日均值浓度范围7-54μg/m3,日均值未出现超标。

一氧化碳(CO):

CO本月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

0.6mg/m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0.4-0.9mg/m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未出现超标。

臭氧(O3):

O3本月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

91μ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29-104μ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未出现超标。

细颗粒物(PM2.5):

PM2.5本月平均值6μg/m3,日均值浓度范围2-14μg/m3,日均值未出现超标。

2、本月达标统计:

2020年8月1日~31日,新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0天(8月10日有效数据不足),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优)27天,二级(良)3天,优良率为100%。

其中: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细颗粒物均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一级29天、二级1天;臭氧一级24天、二级6天。

3、累计统计:

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累计有效监测236天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按照新标准的6个指标(SO2、NO2、PM10、CO、O3、PM2.5)统计,一级147天,二级89天,超标0天。

新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二、新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所处的位置分析

新平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与全市七县二区相比,按照各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由小到大排列:

2020年8月上旬,新平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处于全市第1位:

其中SO2、NO2、PM10、CO、PM2.5排第1,O3排第3;2020年8月中旬,新平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市第1位:

其中SO2、NO2、PM2.5排第1,PM10、O3排第3,CO排第6;2020年8月下旬,新平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市第1位:

其中SO2、NO2、PM10、CO、PM2.5排第1,O3排第3。

三、分析及建议

1、8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据统计,2020年8月1日~31日,新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平均值参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标准评价为一级,本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23,较上期1.21基本保持一致和去年同期2.12有所降低;与上期和去年同期监测数据相比,和上期监测数据基本保持一致,与去年同期监测数据相比月均值浓度均降低,环境空气质量变好;与全市月均值相比,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污染物浓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但仍需加强管理,提高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2、建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近期:

建议严控臭氧产生相关污染物排放和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①严控臭氧产生相关污染物排放。

重点加强县域水泥、钢铁、页岩砖等产生和排放NO2、SO2、CO企业的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建议加快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加强修车厂、家具厂、铁器厂等涉及涂装工艺企业的管理,加强松香厂等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的管理,降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

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②建筑施工场地做到六个百分百要求。

一是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

严格封闭管理建筑施工现场。

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整洁、美观,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主体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当严密。

二是工地路面100%硬化。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三是施工现场100%洒水降尘。

土石方开挖、装卸及施工场地道路等施工现场应定期不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四是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和遮蔽严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采取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五是施工现场长期裸露地面100%覆盖或绿化。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降尘,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或覆盖措施。

六是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100%覆盖。

临时堆放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要覆(苫)盖。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分类布局、整齐码放。

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应采取洒水、覆盖压尘等措施。

(2)日常:

确保各类污染排放源达标排放打赢蓝天保卫战

①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19〕10号)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发〔2019〕5号)。

②确保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开展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技术改造成果,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③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鼓励推广使用清洁高效燃煤气化锅炉,加快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实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以电代柴”“以气代柴”改造。

④加大饮食业油烟防控。

大力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整治烧烤和露天餐饮油烟污染,全面推行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3)远期:

形成森林计划烧除、燃放烟花爆竹等有效控制机制

①按照“《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现场调研情况的函》(云污防字〔2020〕20号)”的要求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采取其他清除措施,更加科学环保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②加强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建议政府提前谋划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制度,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燃放时间,最好是出台政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防止高污染类别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群众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规定,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并形成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

③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重点加强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严格履行大气轻度污染预警职责,及时将预警信息及防控建议上报环境管理部门,加强针对性管理;加快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措施。

 

表12020年8月上旬玉溪市七县二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表

县区

名称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浓度μg/m3(*COmg/m3)

评价结果

SO2

NO2

PM10

CO

O3

PM2.5

空气

质量

综合

指数

首要污染物

达标率

%

一级

天数

二级

天数

超标

天数

排名

红塔区

研和街道办

13

7

18

0.9

100

11

1.81

O3

99.5

9

1

0

7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86

-13

-31

-10

-1

-35

-12.1

O3

0

0

0

江川区

县医院

4

8

14

0.8

63

8

1.29

O3

99.5

10

0

0

2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56

-20

-42

-38

-22

-43

-34.5

O3

0

0

0

澄江县

县环保局

5

10

18

0.4

88

8

1.47

O3

99.5

10

0

0

3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5

+11

-10

-33

-5

-38

-12.5

O3

+1

-1

0

通海县

环境监测站

4

7

15

1.5

90

8

1.62

O3

99.5

10

0

0

5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33

-50

-40

+50

-3

-43

-20.6

O3

0

0

0

华宁县

示范小学

11

11

17

1.0

89

7

1.71

O3

99.5

10

0

0

6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7

-31

-35

+25

+1

-53

-22.3

O3

0

0

0

易门县

县中医院

12

13

23

0.6

88

12

1.90

O3

100.0

9

1

0

9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61

0

-28

-33

-12

-33

-28.6

O3

+1

-1

0

峨山县

县政府

5

12

21

0.8

94

12

1.81

O3

99.5

9

1

0

7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17

-20

-28

-11

-5

-8

-13.8

O3

0

0

0

新平县

新平一小

4

6

13

0.6

80

6

1.22

O3

100.0

8

1

0

1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0

0

-28

0

-8

-33

-14.1

O3

-2

+1

0

元江县

元江四小

4

10

20

0.8

73

11

1.57

O3

99.5

10

0

0

4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100

-9

-23

+14

-13

+10

-6.0

O3

0

0

0

评价

标准

一级

20

40

40

4

100

15

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保部办公厅:

环办〔2014〕64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评价

二级

60

40

70

4

160

35

注:

优良率按1月1日至今的累计天数计算得出。

按国家空气质量评价规范,达标天数按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标准来评价统计。

注:

此表来源于玉溪市环境监测站

表22020年8月中旬玉溪市七县二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表

县区

名称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浓度μg/m3(*COmg/m3)

评价结果

SO2

NO2

PM10

CO

O3

PM2.5

空气

质量

综合

指数

首要污染物

达标率

%

一级

天数

二级

天数

超标

天数

排名

红塔区

研和街道办

13

7

15

0.7

54

9

1.38

O3

99.5

9

0

0

6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30

-42

-59

-30

-63

-61

-51.1

O3

+5

-6

0

江川区

县医院

5

8

14

0.9

45

8

1.22

O3

99.6

10

0

0

4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69

-38

-64

-25

-59

-64

-55.8

O3

+4

-4

0

澄江县

县环保局

5

10

17

0.5

59

8

1.30

O3

99.6

10

0

0

5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5

0

-37

0

-55

-53

-39.3

O3

+9

-9

0

通海县

环境监测站

4

8

12

0.6

51

7

1.11

O3

99.6

8

0

0

2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50

-47

-59

-25

-59

-59

-53.6

O3

+5

-7

0

华宁县

示范小学

11

11

15

0.8

52

7

1.40

O3

99.5

9

0

0

7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54

-45

-59

-11

-57

-70

-54.4

O3

+4

-4

0

易门县

县中医院

12

11

18

0.7

44

9

1.44

O3

100.0

10

0

0

8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64

-21

-55

-22

-68

-63

-55.6

O3

+6

-6

0

峨山县

县政府

5

9

20

0.8

54

11

1.45

O3

99.6

10

0

0

9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9

-57

-33

-11

-60

-21

-43.1

O3

+7

-7

0

新平县

新平一小

4

5

15

0.8

48

4

1.02

O3

100.0

9

1

0

1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0

-29

-25

+14

-56

-67

-41.4

O3

+1

-1

0

元江县

元江四小

4

7

12

0.7

53

7

1.12

O3

99.6

10

0

0

3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33

-22

-57

0

-45

-42

-37.4

O3

0

0

0

评价

标准

一级

20

40

40

4

100

15

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保部办公厅:

环办〔2014〕64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评价

二级

60

40

70

4

160

35

注:

优良率按1月1日至今的累计天数计算得出。

按国家空气质量评价规范,达标天数按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标准来评价统计。

注:

此表来源于玉溪市环境监测站

表32020年8月下旬玉溪市七县二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表

县区

名称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浓度μg/m3(*COmg/m3)

评价结果

SO2

NO2

PM10

CO

O3

PM2.5

空气

质量

综合

指数

首要污染物

达标率

%

一级

天数

二级

天数

超标

天数

排名

红塔区

研和街道办

15

8

31

1.0

112

21

2.44

O3

99.5

6

2

0

7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114

-33

-14

+67

-13

-16

-6.2

O3

+3

-4

0

江川区

县医院

10

13

31

1.2

119

16

2.44

O3

99.6

8

2

0

7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3

+8

-6

+9

+12

-24

-3.6

O3

0

-1

0

澄江县

县环保局

5

14

28

0.6

133

13

2.19

O3

99.6

7

4

0

6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0

+40

-7

0

-1

-35

-5.6

O3

+1

-1

0

通海县

环境监测站

7

11

23

0.9

134

12

2.13

O3

99.6

9

2

0

4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13

-35

-30

-10

+4

-40

-19.9

O3

+4

-4

0

华宁县

示范小学

24

19

36

1.5

109

18

2.96

O3

99.6

8

2

0

9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0

+19

+3

+67

-11

-14

+2.4

O3

+3

-3

0

易门县

县中医院

16

14

28

0.8

82

15

2.16

O3

100.0

10

1

0

5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48

-13

-38

-20

-41

-46

-37.9

O3

+6

-6

0

峨山县

县政府

6

13

23

0.7

103

12

1.92

O3

99.6

8

3

0

2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14

-32

-30

-22

-25

-29

-27.3

O3

+3

-3

0

新平县

新平一小

4

6

15

0.6

92

7

1.36

O3

100.0

10

1

0

1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20

-25

-40

-25

-26

-59

-35.5

O3

+4

-3

0

元江县

元江四小

4

13

31

0.7

91

18

2.09

O3

99.6

11

0

0

3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

+33

-19

-14

0

-21

0

-11.8

O3

+3

-3

0

评价

标准

一级

20

40

40

4

100

15

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保部办公厅:

环办〔2014〕64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评价

二级

60

40

70

4

160

35

注:

优良率按1月1日至今的累计天数计算得出。

按国家空气质量评价规范,达标天数按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标准来评价统计。

注:

此表来源于玉溪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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