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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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总结

小学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降低近视新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和XX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从2020年起,每年下降1%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5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县近视普查工程,建立视力档案,掌握近视防控本底信息

1.做好视力基础数据采集。

近视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结果关系到未来各项防控措施和标准的制定。

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开展0-6岁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儿童定期健康查体工作的同时要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对发现的视力低常儿童,及时告知家长进一步诊治,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

2021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将0-6岁散居儿童及托幼机构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及时录入,进行电子存档,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2.建立视力电子档案。

学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网络化视力检测仪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者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要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3.严格落实筛查制度。

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

(二)实施健康育人工程,强化学校管理,落实学校近视防控基础作用

1.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2.加强考试管理。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全校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县级质量监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

初中除学业水平考试外,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

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控制各学科测验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

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3.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

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

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4.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强化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

全县各中小学校每天实行双大课间体育活动,上午和下午每次大课间至少30分钟。

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5.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

开足开好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积极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以每年6月6日爱眼日、每年3月和9月近视综合防控宣传教育月、每年的中小学生艺术节等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学校,落实到家庭,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6.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7.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校卫生专技人员(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

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力量建设,按标准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8.坚持科学保育保教。

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XX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严禁“小学化”教学。

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

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三)推进教卫协同工程,规范健康管理,强化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联防联控作用

1.规范近视诊疗,做好随诊评估。

县级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状况,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

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

对于儿童青少年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

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及技术的应用。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耳穴压豆、眼部穴位贴敷等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2.拓展健康管理,做好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健康教育专业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巡讲活动,向学校、学生、家长、教师等发放各种公益性的学生近视防控折页、手册、海报等,宣传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知识。

结合全国爱眼日开展保护眼睛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近视、积极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实施家庭护眼工程,促进家校联动,发挥家庭近视防控关键作用

1.引导家长共同开展近视防控。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减少长时间看电视和看手机,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

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2.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

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

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

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3.控制电子产品使用。

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4.减轻课外学习负担。

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

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

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6.保障睡眠和营养。

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

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7.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家长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8.教育孩子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健康意识。

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培养其“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积极关注孩子视力状况,当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五)实施健康学校建设工程,保证有利于近视防控的教学环境

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改善视觉环境、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各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建设,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三、部门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

成立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实完善XX县中小学保健指导中心力量,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指导中小学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加强眼视光学专业、眼视光技术专业、视力不良防控公共卫生专业等医学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县卫生健康局:

逐步建立、完善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近视防控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防控站点。

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确保每个乡镇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

全面加强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建立网络健全、信息共享、评价体系科学的监测信息化平台。

建立视力档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会同教育局组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基础上,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教学环境卫生及学生学习用品用具方面的地方标准,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等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县委宣传部:

充分发挥书、报、刊、网络出版等作用,持续宣传近视防控知识。

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督促网游企业完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县财政局:

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投入,将必要的近视防控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人力社保局:

会同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县医疗保障局:

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保障力度,逐步将符合规定的近视治疗相关基本诊疗纳入医保范围。

县市场监管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县融媒体中心: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共青团XX县委:

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开展近视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意识。

县妇女联合会:

围绕近视防控组织开展家庭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妇联在家庭健康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四、保障机制

(一)全面加强领导。

为全面加强我县儿童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成立XX县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以县教育局局长和县卫健局局长为副组长,以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共青团XX县委、县妇女联合会为成员单位,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督导和检查评估。

建立完善分工明确、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联席会议制度。

各成员单位根据《XX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门职责分工具体履行相关职责;县人民政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研究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按时向联席会议汇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情况。

(三)夯实工作基础。

各校要按照《XX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工作,形成鲜明特色,为我县儿童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积累更多有益经验。

(四)强化督导考核。

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进行督导评估。

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评估中连续三年下降的责任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XX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被确定为全国XX个“20XX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XX”规划纲要,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以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基础,以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为保障,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提高我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使儿童青少年近视眼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实现我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到20XX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6岁儿童新发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5%,优秀率达25%以上。

三、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2.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区教育局:

成立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

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合格学校(园)”创建为抓手,推动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做好家校协同防控近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进一步规范近视诊疗工作,组织眼科医院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眼保健及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

组织医务人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近视防控工作。

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档案,加强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对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及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的管理,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娱乐性公共场所,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

区财政局:

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经费保障,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着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镜片流入市场。

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区网络新闻管理中心: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控知识,正面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四、强化学校综合干预

3.健全学校保健机构。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配备有相应资质卫生(保健)室,可以采取聘用、购买服务、返聘退休医务人员或者以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方式聘任卫生技术人员等,确保每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改善视觉环境。

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从20XX年新学年起,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实施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达90%。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20XX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增加校园绿色覆盖率。

5.拓展科普宣教。

将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各中小学要以《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中的“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坚持做眼保健操”、“选择良好的用眼视觉环境”、“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加强锻炼”、“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六个项目内容,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和“6月6日爱眼日宣传周”活动,有重点、逐项深入地把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传授给广大师生和家长。

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家校互动形成合力。

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开展视力健康知识竞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6.科学保教保育。

积极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区域整体实施课程游戏化,严禁“小学化”教学。

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7.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

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竞赛交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落实每一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可以终身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

全面实施周末及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学校体育运动场所在周末及寒暑假要面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

8.减轻学业负担。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9.加强考试管理。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

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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