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363622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153.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九讲 合同管理.docx

第九讲合同管理

第九讲 合同管理

  一、GF-1999-0201,示范文本介绍

  1.示范文本GF-1999-0201组成及引用

  结论:

(1)任何项目通用条款都可直接应用GF-1999-0201通用条款

  

(2)不同项目专用条款将根据项目特点编写

  (3)协议书与三个附件,因项目不同而不同

  2.GF-99-0201 通用条款关于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和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款合同。

双方在装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氛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发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d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周期支付。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d内不予确定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GB50500-2008双方做了修改】(受益方主动提出)

  【案例1】

  某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层,框架结构,甲乙双方依据GF-99-0201格式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采用可调价款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主架结构,第一层施工结束时,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较大,致使施工成本上升。

施工单位在国家政策调整后的第28天向建设单位口头要求变更合同价款。

  问题:

  事件1中施工单位做法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答疑编号5413109101]

  【解析与答案】

不妥之一:

调整后28天;

正确做法:

应在14天内。

不妥之二:

口头要求;

正确做法:

书面要求。

  3.GF-99-0201关于设计变更条款。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

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确保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GF-99-0201关于不可抗力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案例】

  某工程在施工期间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在施工过程中,该工程所在地连续下了6天特大暴雨,洪水泛滥,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下暴雨期间,造成全面停工6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了该事件为不可抗力,施工单位提出了下列索赔要求。

  

(1)工程清理,恢复费用18万元;

  

(2)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重新购置和修理费用29万元;

  (3)施工单位人员伤亡善后费用62万元;

  (4)工期延误6天,请给与顺延。

  问题:

  分别指出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5413109102]

  【解析与答案】

(1)成立,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2)不成立,应该由承包人承担。

(3)不成立,应该由承包人承担。

(4)成立,工期应予以顺延。

  5GF-99-0201 关于索赔的约定

  索赔程序条款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予以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以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的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董、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GF-1999-0201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受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的时候,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案例1】

  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格式签订了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20个月,乙方制定了施工计划进度双代号网络图,并获得了监理工程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工作A开始之前,甲方决定设计变更,当设计变更确定后,第二天,乙方根据变更图纸。

测算此次变更会增加变更金额80万元,为此,乙方设计变更确定后的第10天向甲方提交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但甲方一直未答复。

  事件二,在工作C(外墙装饰)开始之前,甲方决定设计变更,更改外墙砖色彩,由于等待图源,导致工作C推迟开始1个月,并造成乙方窝工,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赔偿事件发生后10天内,乙方提交了赔偿意向书,第20天内提交了工期索赔一个月,费用索赔10万元的正式书面报告,甲方收到报告三个月内未答复。

  问题:

  1.事件二中,乙方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是否符合约定,结合GF-1999-0201合同变更条例,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GF-1999-0201合同变更条例,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5413109201]

  【解析与答案】

  【案例2】

  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格式签订了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并采用GB50500-2008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合同工期20个月,乙方指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并获得了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为了确保土方工程施工质量,决定增加土方开挖工作量,在原计划土方开挖工程量的基础上增加1/3,导致A工作计划拖延时间由6个月变为8个月,并多花费10万元。

  事件二,D工作为室外工程,完成后,甲方认为室外地下管线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要求重新检查,经剥露检查,确认地下管线位置与图纸相符,为此造成D工作延长1个月才完工,并造成乙方20万元经济损失。

  问题:

  1.事件一,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2.事件二,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5413109202]

  【解析与答案】

  分析:

  1.事件一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

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2.事件二,工期索赔不成立,赔偿责任为甲方,但D工作受拖延时间不影响总工期。

  费用赔偿成立,因属甲方责任。

  【案例三】

  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格式签订了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并采用GB50500-2008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乙方指定了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并获得了监理工程师批准,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20个月,乙方每耽误1个月竣工,乙方将受到甲方罚款10万元,乙方每提前1个月竣工,将受到甲方奖励10万。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甲材料迟于预定时间进场,导致A工作推迟1个月才开工。

  事件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工作D延长了2个月才结束。

  问题:

  1.指出计划进度双代号网络图中的计划总工期,是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并指出计划关机线路。

  2.上述各事件乙方进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3.乙方可以索赔的工期累计是多少,实际关键线路是否发生变化,如变化请指出实际关键线路。

  4.实际总工期是多少,乙方收到工期奖罚金额是多少?

  

[答疑编号5413109203]

  分析:

  【答案】

  1.计划总工期为20个月,合同工期为20个月,满足要求,计划关机线路为

  ①②③④

  2.事件一,工期索赔成立,理由是因为甲方的责任,且影响总工期。

   事件二,工期赔成立,理由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工期拖延,且影响总工期。

  3.

(1)可以索赔的工期为:

  1+1=2个月

  

(2)实际关键线路发生了变化,为;①②④

  4.

(1)实际总工期为22个月,

   

(2)乙方延误的工期为:

  22(实际工期)-[20(合同工期)+2(索赔工期)]=0

  所以既不受到奖励,也不会受到罚款。

  二、工程施工分包

  1.分包合同

  2.分包类型

  

(1)专业工程分包

  

(2)劳动作业分包

  3.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它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4.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建筑法》29条规定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包连带责任。

  【案例1】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二层,地上十五层,框架结构,建设单位(甲方)将该工程通过招标发包给了乙方,甲乙双方依据GF-99-0201格式,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同时甲方将门窗安装工程施工发包给了门窗施工公司。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乙公司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土方开挖施工分包给了丙公司。

  事件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乙公司将钢筋加工劳务作业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丁。

  事件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合同也无约定,施工乙公司将地下室防水施工发包给了防水公司。

  事件4.防水公司又将劳务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

  问题:

  1.甲方发包有无不妥之处

  2.事件1有无不妥

  3.事件2有无不妥

  4.事件3有无不妥

  5.事件4有无不妥

  

[答疑编号5413109301]

  【正确答案】

1.甲方发包的做法不妥。

不应将门窗肢解发包。

2.事件1的做法是妥当的。

施工单位乙将土方开挖施工分包给了丙公司,虽没有合同约定,但是经过建设单位同意了。

3.事件2的做法是妥当的。

施工单位乙公司将钢筋加工劳务作业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丁,没有规定劳务分包还需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将钢筋加工劳务作业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丁的做法是妥当的。

4.事件3的做法不妥当。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合同也无约定,施工乙公司不能将地下室防水施工发包给了防水公司。

5.事件4的做法是妥当的。

劳务工程可以直接分包。

(把事件4作为一独立的事件考虑)

  【案例】

  某商务楼建筑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目的所有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机电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外幕墙工程安装合同。

三个合同中均约定了由建设单位全面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施工,为工程建工创造有利条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管理能力和劳务组织人员存在困难、遂与承包商D签订分包合同,将上部主体结构工程交由其施工,同时约定由其按照分包合同额8%向A支付管理费用,一切责任由承包商D承担。

  事件2.由于A公司施工时间拖延15d,造成B公司开工时间相应顺延,B公司遂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事件3.建筑主体结构完工后,A公司立即拆除了主体外围脚手架工程,C公司原计划由建设单位协调使用A单位外围脚手架安装幕墙工程的计划不得不改变。

为此重新调整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后C公司就新方案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

  1.事件1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如何定性?

  2.事件2中B公司能否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若不能,请指出正确做法。

  3.事件3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是否正确?

理由是什么?

  

[答疑编号5413109302]

  【正确答案】

1.事件1中A公司的做法不正确,其行为属于违法分包的行为,违背了《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的规定。

2.事件2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不正确,因此其与A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正确做法是应就A公司拖延造成其开工推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3.事件3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是正确的。

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承包单位创造可利用的条件,而建设单位实际违反了上述约定。

  三、合同关系图

  四、特殊的分包

  【案例】

  某工程,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八层,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甲乙双方依据GF-99-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同时,甲方将监理业务委托给了监理公司,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公司,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将深基坑工程施工分包给了专业公司施工公司丙,丙又将劳务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丁劳务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设计公司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图纸交给了深基坑施工公司丙

  事件2.深基坑施工期间,监理发现在现场施工的电工无上岗证,于是向总包发出了指令,要求立即调换有上岗证的电工,总包以电工是分包单位的电工为由,拒绝接受指令,要求监理将指令直接发给深基坑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丙。

  事件3.支护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支护结构破坏的事件,造成了深基坑专业施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事后查明,是因为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缺陷所致,因此,丙公司向深基坑设计单位提出了120万元索赔要求。

  问题:

  1.事件1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2.事件2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3.事件3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答疑编号5413109303]

  【正确答案】

1.专业设计单位将图纸支给丙不妥,工作路径应为:

专业设计—甲方—乙方—丙方。

2.乙方要求不妥。

指令路径应为:

监—乙方—丙

3.丙方案索赔不妥。

索赔路径:

丙—乙—甲—专业设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