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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精品中国家具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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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

 

目录

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二、行业竞争格局

1、世界家具市场竞争格局

2、国内家具市场竞争格局

三、进入家具行业的壁垒

1、研发设计能力壁垒

2、品牌壁垒

3、销售渠道壁垒

4、资金壁垒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2)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刺激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

(3)巨大的婚育人口为儿童家具市场提供了稳定的消费群体

(4)欧美房地产市场复苏、新兴国家的旺盛需求及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家具出口带来了新的商机

2、不利因素

(1)家具出口成本优势减弱

(2)设计能力不足,缺乏知名品牌

(3)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低

(4)出口销售渠道掌控能力薄弱

五、行业产业链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六、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特征

2、行业季节性特征

3、行业区域性特征

七、行业市场规模

1、国际家具市场规模

2、国内家具市场规模

八、行业风险特征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国外实施反倾销和绿色贸易壁垒的风险

3、房地产市场调控风险

4、创新和人才缺失风险

5、家具出口成本优势减弱风险

 

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管理部门为消费品工业司,行业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家具协会(CNFA),中国家具协会系由中国家具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业务上受国家轻工业联合会指导。

中国家具协会主要负责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制定行业标准、收集和分析国内外行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并开展市场预测。

政府主管部门仅对家具制造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中国家具协会对行业类企业实行自律管理,企业基于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管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二、行业竞争格局

1、世界家具市场竞争格局

意大利国际工业研究中心(CSIL)综合全球70多个国家的家具市场调查数据发布了《2014年全球家具业发展与展望》报告,报告称2013年主要家具进口国包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和加拿大,而主要家具出口国则为中国、德国、意大利、波兰和美国。

2002年至2012年,我国家具出口额由54亿美元增长至48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5%。

自2006年开始,我国超过意大利成为全球家具生产、消费和出口第一大国,且欧美发达国家是主要出口区域。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如下图所示),2004年中国全年家具出口首次突破100亿美元,至2013年,全年家具出口额已超出500亿美元。

根据CSIL机构的统计,自2012年起,我国家具出口值占世界家具出口总值的比重已经超过了30%。

从全球家具市场来看,意大利、德国、美国是传统的家具生产和出口大国。

意大利家具因其古典、奢华、大气的风格而广受喜爱,每年4月份举行的米兰国际家具展(被誉为家具界的“奥林匹克”)吸引大量的专业设计师、家具生产商、采购商及游客,意大利家具在全世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一直都是欧盟最大的木制家具出口国。

德国是世界第四大家具制造国,其生产的家具一贯以款式简洁、功能实用和制作考究著称于世,强调功能、触感、人体工效学和环保等各方面统一的完整理念,在世界家具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波兰因地理位置上靠近德国以及中东欧和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国内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西欧家具品牌企业的投资,逐渐成为欧洲地区新兴的家具出口大国。

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球家具产业链分工和协作也渐趋细化,各国的技术标准渐趋一致,加之家具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行业属性,家具生产进一步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转移,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巴西等国家凭借其充足的原材料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已逐渐抢占家具出口市场,而中国家具生产则面临土地、原材料、能源、劳动力等综合成本上升的压力,家具出口相较新兴发展中国家存在成本劣势。

2、国内家具市场竞争格局

现代家具起源于欧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欧美发达国家劳动力、能源成本的不断上升和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家具生产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凭借土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优势,成为家具主要生产和出口国,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已逐渐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东北、西部五大家具产业集群。

由2013年度各地区家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来看,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居全国前10的地区依次是广东、山东、浙江、河南、辽宁、四川、福建、上海、江苏及湖南,与2012年排名相同。

其中,广东、山东与浙江3个地区合计占全国家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的比例约为45%(如下图所示)。

与2012年相比,上述10个地区中,仅有广东的占比增加了1.48%,其余9个地区的占比均出现了收窄。

珠三角地区(主要以深圳、东莞、佛山、广州、中山为主)是我国现代家具的发源地,家具企业数量已超过6,000家,占到全国的1/4左右,是中国家具市场最活跃的地带,家具出口贸易额占全国家具出口总量的1/3以上。

以浙江家具制造业为首的“长三角地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是中国家具出口的又一重要基地,家具出口增长幅度已远远超过家具业整体增长水平,家具出口贸易额约占全国家具出口总量的1/5。

我国北方家具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山东环渤海地区及以大连、沈阳、哈尔滨为代表的东北地区,产品以本地区内销为主。

在西部主要有以成都、重庆为代表的家具生产基地,由于地缘因素,该生产基地的家具产品主要供应国内中西部三级市场。

2014年前3季度,我国累计出口家具382.49亿美元,家具出口值居前10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山东、河北、江西、天津及辽宁,其中,仅广东省的出口值占到了全国家具行业出口总值的47.51%,处于行业龙头地位,2014年前3季度出口额同比小幅上涨2.86%。

三、进入家具行业的壁垒

1、研发设计能力壁垒

研发设计能力直接决定了产品的外观、风格和性能,具备较强研发设计能力的家具企业能够设计生产差异化的特色产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审美水平的升级,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已不局限于功能、价格、材质等方面,而是越来越关注家具的设计风格、文化内涵等家具产品的内在特质,对家具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日益增加。

因此,尽管家具行业的进入门槛偏低,但唯有拥有自主原创设计能力的家具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2、品牌壁垒

品牌是企业产品质量、设计水平、营销网络和服务质量等的综合体现,对于消费者购买家具产品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城镇居民中高收入阶层对于家具的消费已从单纯的实用需求转向对健康、环保、时尚等的追逐,其对行业知名品牌的认同度和忠实度较高。

拥有知名家具品牌的企业,能够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获取较高的品牌附加值。

由于家具产品耐用的特性,决定了家具品牌尤其是知名品牌的培育和确立,需要在企业产品设计、质量控制、营销网络和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的前提下,通过长时间的积淀和推广才能完成。

新进入者短期内难以形成自身的品牌,面临较高的品牌壁垒。

3、销售渠道壁垒

家具产品个性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决定了行业内企业生存的关键在于掌握稳定的销售渠道,而企业的品牌推广、售后服务及客户维护也需要依赖稳定的销售渠道。

经销商、家居卖场和直营店是目前家具企业销售产品的主要渠道,由于大部分家具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品牌影响力不足,经营管理直营店的能力有限。

故而,家具企业对于经销商、家居卖场等销售渠道的争夺较为激烈。

销售渠道的铺设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和较长的时间积累,行业新进入者尝试铺设销售渠道至少需要3至5年才能初具规模,而已经拥有稳定、完善销售网络的企业可以充分受益于自身的渠道优势。

4、资金壁垒

家具行业门槛偏低,中小企业家数众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若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必须增强研发设计能力,塑造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的可辨识度及品牌附加值,并借助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抢占市场份额。

这就要求家具企业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品牌推广及加快销售网络铺设,而这些均需要企业进行大量、持久的资金投入。

因此,率先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企业在未来的家具产业由传统制造业向高附加值行业转型过程中将获得先发优势。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加快皮革、家具、五金、家电、塑料、文体用品、缝制机械、制糖等行业重点专业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流通市场的作用支持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品牌企业实力。

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参展、广告宣传、质量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强自主品牌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全社会保护自主知名品牌的意识和责任感”。

该规划一方面强调了建设家具行业专业流通市场,能够有效提升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指明了保护和发展家具自主品牌,推进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产业整合的行业发展方向。

201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将“提高智能化家电、健康环保家具、安全清洁燃气具等耐用消费品的供给能力„„鼓励企业加强对农村使用环境和消费习惯的分析,提供适合农村市场的厨卫、家具、家电、太阳能热水器、灯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列为重点任务,强调“重点发展绿色环保、安全的家具产品,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加快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增强产品款式、功能、个性化研发设计能力,突出特色产品的技术和文化内涵”。

该规划为家具市场销售规模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指明了家具行业加快培育知名品牌的战略方向。

2011年中国家具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家具产业升级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家具标准化工作,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家具行业整体的品牌意识,努力扶持部分国家级名牌转变为国际名牌”,该意见有利于引导家具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加家具产品的品牌附加值,形成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

(2)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刺激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13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比为53.73%,其中包括半年以上常住人口,如果剔除进城务工人员按户籍统计,我国人口城镇化率约35%,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

我国城镇化率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大量农村户籍居民正在向城市转移,联合国关于世界城市化展望的最新研究报告预计,中国城镇化进程从现在到2030年期间将保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届时城镇化率将提高到65%-70%左右。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巨大的潜在城镇化人口未来在城镇落户将显著拓展家具消费市场。

国家统计据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9年的17,175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26,955元,平均增速10%以上。

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改善居住环境和家居装饰的意愿和购买力也将增强,居民对家具的消费将持续增长。

(3)巨大的婚育人口为儿童家具市场提供了稳定的消费群体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在2002-2012年我国每年新增的登记结婚对数分别为779万对、804万对、861万对、817万对、938万对、986万对、1093万对、1208万对、1236万对、1302万对、1324万对,巨大的新增结婚对数将有效增加我国的新生婴儿数量及儿童家具市场的需求量。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目前各省市已陆续落实“单独二胎”政策。

虽然“单独二胎”政策对家具市场的刺激作用短期内难以显现,但该政策的落实无疑将增加我国儿童人口基数,有利于未来儿童家具市场形成稳定的消费群体。

(4)欧美房地产市场复苏、新兴国家的旺盛需求及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家具出口带来了新的商机

美国、欧盟一直是我国家具出口的主要市场,随着欧美经济的复苏,房地产市场也开始回暖,2014年1月美国新屋销售较前月上升9.6%。

同时,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的房地产也在升温,均价增速较快,投资额增长明显,欧美房地产的良好发展势头为家具出口释放了利好信号。

此外,我国家具产品凭借质优价廉的优势,获得新兴国家的青睐,成为拉动我国家具出口增长的新动力。

据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1季度,我国对俄罗斯出口家具1.2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对印度出口家具1.3亿美元,同比增长4.9%。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出口渠道,特别是在以中小企业居多的家具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争取到2018年中国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业务的比例将达到50%的目标,电子商务渠道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家具出口企业的知名度和出口贸易额。

2、不利因素

(1)家具出口成本优势减弱

家具制造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低成本一直是我国出口的核心竞争优势。

近年,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逝,家具行业的企业用工成本上涨,此外,家具生产所需的木材、五金、油漆等原材料价格及土地、能源成本也不断攀升,以广东省为例,2014年1季度的家具价格相较去年已经上涨约10%,各方面成本的提高削弱了我国家具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与此同时,我国与同样也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国家相比成本劣势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把生产基地和订单向成本更低的东南亚国家转移,使得我国家具企业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有所降低,抑制了我国家具的出口。

(2)设计能力不足,缺乏知名品牌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家具制造向具有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国家和地区转移,我国依赖土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优势,成为家具主要生产和出口国。

然而,此次分工后,传统的欧美制造强国仍占有设计和技术优势,而我国仅凭劳动力和资源优势进行低端加工制造,忽略了家具设计和技术水平的发展。

众多家具生产企业仍处于OEM(贴牌生产)阶段,尚未进入ODM、OBM阶段,拥有自主品牌的家具企业,原创设计也处于萌发或摸索阶段,与欧美国家著名家具品牌百年历史相比,我国家具企业尚缺乏成熟的设计团队,品牌认同度和品牌附加值均处于低水平。

(3)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低

由于我国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多层次的需求结构,加之低端家具需求庞大,消费者品牌意识不强,家具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单一企业无法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多数企业品牌塑造滞后,导致我国家具制造业企业家数众多、市场份额分散,行业集中度低,最大的家具制造企业“宜华木业”占市场份额不到1%,前10大家具企业的市场份额不到3%,80%的家具制造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行业整合难度较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绝大部分中小型家具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品牌塑造上的投入不足,产品档次和质量较低,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厂商为了短期利益通过价格战等手段进行恶意竞争,损害了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

(4)出口销售渠道掌控能力薄弱

从家具行业产业链来看,我国家具行业制造和组装环节能力较强,但是产业重要增值环节——商品流通、终端销售环节薄弱。

在国际市场上,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销售渠道主要掌握在知名品牌商、连锁销售商、进口商、系统集成商、合约商等手中,目前,我国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只有借助其销售渠道,导致我国家具制造企业议价能力较弱,产品利润易被国外渠道商挤压。

五、行业产业链

目前,我国家具制造业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其中,木质家具制造业的上游行业为以生产密度板为主的人造板制造业和五金配件业,下游为购买商品房(含新房和二手房)的消费者以及推出精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木质家具制造业的上游行业——人造板制造业和五金配件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周期性较强,而人造板和五金配件占家具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周期性波动会对家具行业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是,由于生产人造板材和五金配件的企业众多,行业产能稳定,木质家具制造业对其上游行业人造板制造业和五金配件业的依赖较小。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木质家具制造业的下游为购买商品房(含新房和二手房)的消费者以及推出精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

虽然下游行业房地产业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呈现较强的周期性,但是,房地产企业交房的速度总体较为平稳,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未对本行业造成明显影响。

此外,如前所述,由于我国每年均会新增巨大的婚育人口,加之“单独二胎”政策的落实,儿童家具市场将形成稳定的消费群体。

六、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特征

家具产品的销售受国民经济景气程度、房地产行业发展情况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的影响,总体来说,家具行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正相关。

家具出口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房地产行业走势的影响,与欧美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景气程度呈正相关。

2、行业季节性特征

从国内市场来看,家具行业的季节性受中国传统风俗、消费习惯影响,家具行业在每年的第1季度受“春节”因素的影响相对清淡,第2季度起开始逐步增长,下半年受国庆长假促销及房地产销售、婚庆消费等因素的影响,进入销售旺季。

就境外欧美市场而言,受感恩节、圣诞节促销备货因素影响,每年的11-12月为销售旺季。

3、行业区域性特征

我国家具制造已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东北、西北五大家具产业集群,其中沿海地区的家具产量占全国家具行业总产值的90%以上。

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在家具消费上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城镇居民家具消费大于农村居民、一二线城市大于三四线城市、沿海地区大于内陆地区。

从国际家具生产市场来看,意大利、德国、美国仍然是传统的家具生产和出口大国,波兰因地缘优势及劳动力成本相对西欧其他国家低廉的优势,成为欧洲地区新兴的家具出口大国,越南、马来西亚、巴西等国家凭借其充足的原材料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已逐渐抢占家具出口市场份额。

从国际家具消费市场来看,德国及欧美等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家具消费额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及欠发达国家,而中国、俄罗斯、印度等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对家具的消费量正在稳步增长。

七、行业市场规模

1、国际家具市场规模

意大利国际工业研究中心(CSIL)综合全球70多个国家的家具出口总额的平均值,估计2013年国际家具贸易总额达到1,280亿,占到国际工业制品贸易总额的1%。

主要进口国是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和加拿大。

2004年至2007年期间,美国的进口有大幅度的增加,从210亿美元(折算成现价)上升到260亿美元,英国、法国、德国和加拿大有类似的大幅度增长。

美国经济衰退对家具进口的影响很大,2008年下降至240亿美元,2009年则进一步下跌至190亿美元,所有的主要进口国在经济衰退期都经历了家具进口的下滑。

在随后的几年里,进口家具贸易恢复增长,2013年美国、加拿大和德国已经达到并超越了经济衰退前的水平。

CSIL预计国际家具贸易在2014年超过1,300亿美元之后,2015年将会增长5%,达到1,400亿美元。

2、国内家具市场规模

据国家统计局对中国消费品市场的统计,2013年民用家具市场约为2,000亿元,社团机构消费(其中包括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公共家具等)约为1,500亿元,总计2013年全年我国家具市场国内消费约为3,500亿元,全国人均年消费额约为270元。

2013年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人均家具年消费额约占可支配收入的1%。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9年的17,175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26,955元,平均增速10以上。

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的增长速度来计算,至2020年,我国人均家具年消费可达到2013年的1.95倍,也即至2020年,我国家具国内消费可以增长95%,预计可以达到约6,825亿元的水平。

就儿童家具消费市场而言,我国儿童家具市场在整个家具市场的占比约为10%左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13年末,我国总人口数为13.6亿,其中16周岁以来的青少年儿童人数为23,875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7.5%。

青少年儿童家具消费占比与青少年儿童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不对称,儿童家具市场蕴藏较大潜力。

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持续改善,居民对子女教育、健康、生活起居等方面的投入也将持续增长,融设计文化、健康环保、家居生活为一体的动漫家具系列产品将迎得消费者的青睐。

八、行业风险特征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总体来说,家具行业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正相关,家具产品用于民用生活性消费,虽然一定程度的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响,但相对来说传导过程较长,对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度为中等水平,与工业消费品相比,不会因宏观经济的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

从家具行业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敏感性判断,未来家具行业的发展不会因为宏观经济增长的减速而直接对应减速。

但是,若宏观经济的波动引起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房地产市场的衰退,则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家具产品的销售。

2、国外实施反倾销和绿色贸易壁垒的风险

我国家具出口过分依赖于OEM(贴牌生产),较少实行ODM(自主设计制造)和OBM(自创品牌)经营模式,绝大部分出口家具价格仅为欧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1/3至1/2,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家具实施反倾销的把柄。

如2012年美国对中国板式家具的反倾销申诉,欧盟家具制造商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对中国软垫沙发、坐椅等家具反倾销申诉等。

此外,欧美发达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家具产品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如2011年7月1日,《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在美国全面实施,严格限制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量;2012年4月30日实施的《输美木制工艺品最终法案》,修订的“特定条件”大幅提高了我国输美木制工艺品的准入门槛;2013年,欧盟禁止非法木材进口和交易的法案实施,要求进口商自述木材来源的合法性,部分经销商要求出口企业提供具有森林认证(FSC)的家具产品。

层出不穷的反倾销和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提高了我国家具企业的运营成本,一定程度的抑制了我国家具出口。

3、房地产市场调控风险

近年来,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遏制投机需求,房地产销售价格,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

2014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9月份下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明确暂停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2013年2月,国务院颁布“国五条”,提出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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