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典型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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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典型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典型的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重点

(仅供参考)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未建立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未规定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未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

未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未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未按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

安全措施、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未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未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未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未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未有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未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内容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

6、应急预案: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

8、持证上岗管理: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未按规定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10、安全标志管理: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

未设置门卫室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施工场地管理:

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

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

温暖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

3、现场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码放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储在专用的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

4、现场办公与宿舍管理: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在施工程、伙房、库房兼作住宿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保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温降暑和防蚊蝇措施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不卫生不符合要求

5、综合治理:

生活区未给作业人员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或责任未分解到人

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6、公示标牌: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牌内容不全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

未设置安全标语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7、生活设施管理: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良

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等设施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不符合规范要求

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

8、社区服务管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措施

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施工现场

1、规划和封闭:

施工区域未按规划设计

施工区域未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尤其是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它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3、施工设施、管道线路:

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不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施工现场的洞(孔)、井、坑、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未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不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不整齐、稳固,周围通道不畅通,且宽度宜小于了1m。

4、现场排水:

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不合理

沟、管、网排水不畅通

5、交通工具:

接送上下班人员未选用客车

若采用载重汽车载人,未取得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许可证,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施工照明:

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未采用大功率、高效能灯具

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无足够的照明

主要通道未设路灯

在高温、潮湿、易于导电触电的作业场所(如洞室、闸门井、蜗壳、压力钢管等处)使用照明灯具地面高度低于2.2m时,其照明电源电压大于了24V

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不符合有关规定

7、消防管理:

施工区域、作业区及建筑物,未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未设置必备的消防水管、消防栓

未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未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8、防护栏杆:

高处作业面(如坝顶、屋顶、原料平台、工作平台等)的临空边沿,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材质不符合规定要求

防护栏杆上、中、下三道横杆设置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长度小于10m的防护栏杆,两端未设有斜杆

长度大于10m的防护栏杆,每10m段未设置一对斜杆

斜杆与立柱、横杆未焊接或绑扎牢固

栏杆立柱间距大于了2m

栏杆长度大于2m的,为加设立柱

栏杆立柱在泥石地面固定时,未打入地面0.5m-0.7m,离坡坎边口的距离应小于了0.5m

栏杆立柱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未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

采用竹、木栏杆固定时,栏杆立柱未在预埋件上焊接0.3m长∟50×50角钢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钢筋,用螺栓连接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铁丝绑扎两道以上固定

栏杆立柱在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固定时,未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

在有可能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处所,栏杆未专门设计

高处临边防护栏杆处未设置夜间示警红灯

在悬崖、陡坡、杆塔、坝块、脚手架以及其它高处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未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提供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用品,未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

9、脚手架:

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2m时,临边未挂设水平安全网,未在脚手架外侧挂立网封闭。

脚手架的水平安全网未随建筑物升高而升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超过了3m

脚手架未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其中常规承载力小于了2.7kPa

脚手架的钢管外径超出了48mm-51mm范围,厚度超出了3mm-3.5mm范围

钢管有锈蚀脱层、裂纹与严重凹陷

扣件有裂纹、气孔、砂眼、变形滑丝

脚手架基础未夯实,立杆下部未加设垫板

脚手架的搭设,立杆间距大于了2m,大横杆间距大于了1.2m,小横杆间距大于了1.5m

走道脚手架未铺牢固,临空面无防护栏杆,未钉有挡脚板

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的外侧未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标志

10、操作平台:

各类操作平台(包括原料平台、工作平台)未根据施工荷载实际情况经设计确定

11、洞(孔)口、沟槽:

各类洞(孔)口、沟槽未设置固定盖板

在洞(孔)口边未设置防护栏杆

未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

电梯井、闸门井、门槽、电缆竖井等的井口未设置临时防护盖板或设置围栏

在门槽、闸门井、电梯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未根据作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安全网作隔离防护层

12、扶梯、爬梯或简易木梯:

高处作业面未设置钢扶梯、爬梯或简易木梯

钢扶梯梯梁未采用工字钢或槽钢,截面尺寸未通过计算确定

钢扶梯踏脚板未采用不小于φ20mm的钢筋三根与小角钢或25mm×4mm扁钢与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踏脚板的宽度不符合要求,踏脚板间距不符合要求

钢扶梯边缘扶手栏杆高小于了1m,扶手立柱间距大于了2m

钢扶梯梯宽度小于了0.6m

钢扶梯高度大于5m时,未设梯间平台,未分段设梯

钢扶梯焊接、安装不牢固可靠

钢爬梯梯梁未采用不小于∟50×50角钢或不小于φ30mm的钢管

钢爬梯踏棍宜未用不小于φ20mm的圆钢,间距不符合要求

钢爬梯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小于了0.15m

钢爬梯梯段高度超过5m,后侧临空面未设置与用途相适应的护笼

超长直爬式钢爬梯,每隔8m未设置梯间平台

钢爬梯爬梯宽度小于了0.3m

钢爬梯焊接、安装不牢固可靠

简易木梯

简易木梯长度超过了3m,宽度小于了0.5m

简易木梯梯梁截面尺寸小于了5cm×8cm,梢径小于了8cm,踏棍间距大于了0.3m

安放简易木梯工作角度超出了75°±5°,不固定稳固

13、多层交叉作业:

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未设置隔离防护棚

对高度超过24m的防护棚的顶部,未做双层结构

防护棚材料不符合要求

作业面处于不稳定岩体下部、孤石/悬崖陡坡下部、高边坡下部、基坑、深槽/深沟下部时,未在作业面上侧设置防止滚动物的挡墙或积石槽

14、外电防护: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未采用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隔离措施

15、通道:

栈桥、栈道未根据施工荷载设计确定

施工场内人行及人力货运通道,不牢固、平整、整洁,有障碍、有积水

施工场内人行及人力货运通道,宽度小于了1.0m

施工场内人行及人力货运通道,危险地段未设置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

施工场内人行及人力货运通道,冬季雪后无防滑措施

高处施工通道的临边(如栈桥、栈道、悬空通道的两侧、架空皮带机廊道的边沿、垂直运输设备与建筑物相连通的通道两侧等)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当临空边沿下方有人作业或通行时,未在安全防护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挡脚板

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大坝廊道隧洞等出入口和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未设置防护棚,其长度小于可能坠落范围,宽度小于通道的宽度

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大坝廊道隧洞等出入口和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当可能坠落的高度超过24m时,未设双层防护棚

通道两侧未设防护栏杆

超长悬空人行通道的搭设未经设计计算

施工作业区及各种建筑物处未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未保持畅通

四、临时设施

施工用各种库房、加工车间、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布置在受山洪、江洪、滑坡、塌方及危石等威胁的区域

临建设施的基础不坚固,稳定性不好,周围排水不畅通

爆破器材仓库不符合有关规定

加油站四周未设不低于2m高的实体围墙,或金属网等非燃烧体栅栏

加油站未设消防安全通道,油库内道路未布置成环行道,车道宽小于了3.5m

露天的金属油罐、管道上部未设阻燃物的防护棚

油库内照明、动力设备未采用防爆型,未装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油库、加油站未装保护油罐贮油安全的呼吸阀

油罐区未安装避雷针等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大于了30Ω

油库、加油站未配备泡沫、干粉灭火器及沙土等灭火器材

油库、加油站未设醒目的安全防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志

油库、加油站未设与安全保卫消防部门联系的通信设施

值班房搭设未避开可能坠落物区域,特殊情况无法避开时,房顶未设置有效的隔离防护层

值班房高处临边位置未设有防护栏杆

移动式工具房未设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现场值班房、移动式工具房、抽水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未配备灭火装置或灭火器材

五、施工用机电设备

各种机械安装,基础不稳固

放置移动式机械,场地不平整结实

各种机械设备传动与转动的露出部分,如传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接近于行走在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未安设拆装方便、网孔尺寸符合安全要求的、封闭的、钢防护网罩或防护挡板或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

各种机电设备的监测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不齐全、配套,灵敏可靠,未定期校验合格

施工用各种动力机械的电气设备,未设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大于了4Ω

施工区域的用电设备外壳,未涂有明显的色标,在安装使用中,外壳未接地,接地电阻大于了10Ω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未选用防水型或采用防水措施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未满足防爆要求

在大量蒸汽、粉尘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未满足密封、防尘要求

能够散发大量热量的机电设备,如电焊机、气焊与气割装置、电热器、碘钨灯等,靠近易燃物,必要时,未设置隔离板以隔热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未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当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未采用其它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

在潮湿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未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如需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未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漏电保护器

在狭窄场所内,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等,未使用Ⅲ类工具。

如需使用Ⅱ类电动工具,未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各种施工起重设备(如门机、塔机、缆机等)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小于了安全规定

六、职业健康危害

生活区、办公楼等处,大气环境质量低于我国现行GB3095的三级标准

未设置合理的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堆放场

未根据人群分布状况修建公共厕所或设置移动式公共厕所

未设置急救中心(站),未配备急救药品、止血设备、骨折固定用具、担架、救护车等,未配备通信工具

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未采取除尘措施,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出允许范围规定,未配备足够的防尘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筛分楼、破碎车间、制砂车间、空压机站、水泵站、拌和楼等作业场所,未设置有声级不大于75dB(A)的隔音值班室,未配备足够的防噪声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

木工械机、风动工具、喷砂除锈、锻造、铆焊等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未配备足够的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员工接触噪声强度超出规定范围

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拌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布置在靠近居民区、工厂、学校、施工生活区。

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未采取降噪措施,运行时厂(/场)界噪声排放超出规定要求

易产生毒物危害的作业场所,未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及生产工艺或通风、净化装置或采取密闭等措施,毒物排放超出规定要求,未配足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及生产废弃物的处置不符合有关规定

未设置生产作业环境的粉尘、噪声和常见毒物的检测机构,未定期监测,未及时治理

七、施工供风

空气压缩机站机房内壁和屋顶未采用吸声材料

空气压缩机站机房内未设置排风降温设施,处于寒冷地区的空气压缩机站机房,未设置取暖设备

空气压缩机站机房配有适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空气压缩机站机房冷却水池周围未设置防护栏杆

空气压缩机站机房维修平台和电动机机坑的周围未设置防护栏杆,栏杆下部未设置防护网或板,地沟未铺设盖板

空气压缩机站机房未设废油收集沟

空气压缩机进气口未装有吸声消音器

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调压装置等,不齐全、灵敏,未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储气罐未设置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未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供风管路布设在滚石、塌方等区域内时,未采用埋设或设置防护挡墙,未设置警告标志

在坡度大于15°的坡面铺设供风管路时,管道下未设挡墩支撑,明管弯段未设固定支墩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未设置防雨、防晒棚等设施

施工现场供风胶管无防脱、防爆等措施

八、施工供水、排水

水泵站(房)基础不稳固、岸坡不稳定

水泵站(房)未设置专门的值班工作房

水泵站(房)未配备防洪器材与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水泵站(房)未配备可靠的通信设施

缆车式泵站的缆车轨道上端,未设置行程限位装置,下端未设置挡车装置,取水位置未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

浮船式泵站,未采取囤船锚固措施,船上未设置航标灯或信号灯

蓄水池地基不稳固、边坡不稳定、排水不畅通

蓄水池未设置指示灯、报警器等极限水位警示连锁装置

蓄水池水池和池间通道的边缘未设置钢防护栏杆

供水消毒设施场所,未设置紧急处理的中和水池,未配备防毒器具

给、排水管路采用柔性材料时,无防脱、防爆等措施

排水系统不具备足够的排水能力和备用能力

排水系统的设备未设置独立的动力电源供电

大流量排水管出口(如基坑排水等)的布设,未避开围堰坡脚及易受冲刷破坏的建筑物、岸坡等,或未设置可靠的防冲刷措施

九、施工供电

施工变电所未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大于了10Ω

未设置排水沟、槽等设施,排水沟、槽的坡度小于了5‰

室内变电设备周围未设置净宽不小于1.0m的维护通道,室外配电装置区未设置巡视小道

变电站周围未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实体围墙或围栏

通往室外的门,未向外开,未配锁

未配有足量的防火用砂和相应灭火器材

高压电气设备未设有高度不低于1.7m、网孔宽度不大于40mm×40mm的栅栏或遮栏,未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未设置专门的值班工作室

施工变压器,未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和带锁的门,未设置警告标志

施工变压器,采用柱式安装,底部距地面小于了2.5m

施工变压器,外壳接地电阻大于了4Ω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壳不完整,金属外壳未设置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的保护接零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未装设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未设置防雨设施

开关箱高度低于了1.0m

施工供电线路未采取架空敷设,高度低于了5.0m,不满足电压等级的安全要求

配电干线电缆埋地敷设时,敷设深度小于了0.6m,未在电缆上下铺设0.3m厚的细砂保护层。

埋设电缆线路未设置明显标志

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未设置套管防护。

管内有接头,其管口未密封

在构筑物、脚手架上安装用电线路,未设置专用的横担与绝缘子等

作业面的用电线路高度低于了2.5m

大型移动设备或设施的供电电缆,未设置电缆绞盘,拖拉电缆人员未配戴个体防护用具

井、洞内敷设的用电线路,未采用横担与绝缘子沿井(洞)壁固定

施工现场或车间内的变配电装置,未设置遮栏或栅栏屏护

施工现场或车间内的高压设备屏护高度、下部边缘离地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低压设备室外屏护高度、室内屏护高度、屏护下部边缘离地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遮栏网孔大小、栅栏条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土石方工程

1、土石方明挖:

作业区未设置足够的设备运行场地和施工人员通道

悬崖、陡坡、陡坎边缘,未设置防护围栏或明显警告标志

施工机械设备颜色不鲜明,灯光、制动、作业信号、警示装置等,不齐全、可靠

凿岩钻孔未采用湿式作业,若采用干式作业未有捕尘装置

在高边坡、滑坡体、基坑、深槽及重要建筑物附近开挖,未有相应可靠防止坍塌的安全防护和监测措施

在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槽、坑、穴作业时,未设置可靠的挡土护栏或固壁支撑

坡高大于5.0m,坡度大于45°的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作业,未清除设计边线外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

坡高大于5.0m,坡度大于45°的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作业,未修筑坡顶截水天沟

坡高大于5.0m,坡度大于45°的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作业,坡顶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防护网,防护栏高度低于了2m,护栏材质不满足要求

坡高大于5.0m,坡度大于45°的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作业,坡面每下降一层台阶未进行一次清坡,对不良地质构造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工程施工爆破作业周围300m区域为危险区域,危险区域内有非施工生产设施。

对危险区域内的生产设施设备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爆破危险区域边界的所有通道,未设有明显的提示标志或标牌,未标明规定的爆破时间和危险区域的范围

施工爆破作业区域内未设有有效的音响和视觉警示装置,使危险区内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警示信号

土石围堰拆除施工,水上部分围堰拆除时,未设有交通和警告标志,围堰两侧边缘未设防坍塌警戒线及标志

土石围堰拆除施工,围堰混凝土部分采用爆破拆除时,不符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必要时,未进行覆盖防护

土石围堰拆除施工,水下部分围堰拆除,未配有供开挖作业人员穿戴的救生衣等防护用品

土石围堰拆除施工,围堰水下开挖影响通航时,未按航道主管部门要求设置临时航标或灯光信号标示等

2、地下工程开挖:

隧洞洞口施工,无良好的排水措施

未及时清理洞脸,未及时锁口

在洞脸边坡外侧未设置挡渣墙或积石槽,或在洞口未设置网或木构架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伸出洞口外长度小于了5m

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岩壁不完整时,未采用喷锚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等措施

在松散、软弱、破碎、多水等不良地质条件下进行施工,对洞顶、洞壁未采用锚喷、预应力锚索、钢木构架或混凝土衬砌等围岩支护措施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下水丰富的危险地段和洞室关键地段,未根据围岩监测系统设计和技术要求,设置收敛计、测缝计、轴力计等监测仪器

进洞深度大于洞径5倍时,未采取机械通风措施,送风能力不能满足施工人员正常呼吸需要(3m3/人·分),不能满足冲淡、排除爆炸施工产生的烟尘需要

洞内凿岩钻孔未采用湿式作业

洞内施工未设置爆破后降尘喷雾洒水设施

洞内使用内燃机施工设备,未配有废气净化装置

洞内使用内燃机为汽油发动机施工设备

洞内地面未保持平整、有积水、洞壁下边缘未设排水沟

未定期检测洞内粉尘、噪声、有毒气体

斜、竖井开挖,未及时进行锁口

斜、竖井井口未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围栏。

围栏底部距0.5m处未全封闭

斜、竖井井壁未设置人行爬梯。

爬梯未锁定牢固,踏步不平齐,未设置拱圈和休息平台

斜、竖井施工作业面与井口未有可靠的通信装置和信号装置

斜、竖井井深大于10m未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斜、竖井施工用风、水、电管线未沿井壁固定牢固

采用正井法施工,井壁未设置待避安全洞或移动式安全棚

采用正井法施工,竖井上口未设可靠的工作平台,斜井下部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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