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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方案修改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口腔科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为深化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加快我院发展,根据国家医改“公立医院要实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内部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为指针,以市、县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有关医疗卫生改革文件为依据,适应医改新形势,不断完善和改革现行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共享医院发展成果,激发全体职工的劳动热情,增强责任感、危机感,改变医院精神面貌,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高效、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总目标

根据医院2012年工作安排,医院2012年的任务总目标是:

(一)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达到万元。

(二)门诊、住院人次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三)各类医疗质量达到或超出“二甲”标准。

三、这次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考核工作量、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主的原则,保持薪酬分配的正确导向,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2、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的原则,做到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3、坚持院、科两级成本核算的原则,大力增收节支,做到职工收入随医院效益增长而增长,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处理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科室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互相支持、内外和谐的发展机制。

四、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与分配制度改革办法

分配制度即薪酬制度,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各类补贴、福利。

根据医院目前支付能力,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各类岗位补贴、加班补贴、目标奖励及福利保持不变,对岗位工资(即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补贴和奖励性津贴)不适应、不合理部分进行改革。

改革办法如下:

(一)、确认内部核算单元

1、临床:

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五官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麻醉科、中医科。

2、医技科室:

功能科(病理、胃镜、检验科)、康复医学、核医学、影像科。

3、药剂:

药剂科

4、护理:

护理部(内、外、妇、儿、急)、输液中心、手术室、供应室。

(二)非核算单元

行政、院办室、医务科(医保办)、总护理办(导医、正式护工)、财务科、总务科、基建办、器械科、信息科、保卫科。

(三)按比例确认科室收入

1、直接收入

(1)独立操作的治疗费(处置、换药)、床位费、护理费、诊察费等计入临床接诊科室。

(2)检查费:

B超20%、检验(核医学检验除外)、放射、CT、功能各按10%计入各临床接诊科室;剩余部分计入对应的医技操作各科室。

(3)临床操作取得的手术收入总额,减去手术室变动成本总额,其余额的70%按各自手术收费记账额所占比例调整后确认。

(4)麻醉科按收记账麻醉费95%记收入。

(5)核医学科按收记账检验费100%记收入。

(6)药品是否按比例提取计入各科室。

2、间接收入

(1)院内感染监测费100%计入检验科为收入。

(2)征兵、高考、公益性体检产生的事实收入,由医务科按比例划拨计入操作科室为收入。

(3)值班领导签字担保的医保病人欠费按比列分配后计入临床接诊科室为收入。

3、药品收入

(1)各临床接诊科室按门诊、病区收费室各自有效收记账药费总额5%(儿科10%,中医科、皮肤科各15%)记收入。

(2)药剂科按门诊、病区收费室收记药费总额西药%、中草药%记收入。

(四)科室成本确认

1、固定成本

(1)应付工资额(含工资表外的各类补助费)100%列入。

(2)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分别按单元工资总额2%和2.5%计提列入。

(3)医疗设备、电器折旧按单元占用固定产总额计提列入。

月折旧率:

200万元以上0.5%100万元以上1.5%

50万元以上0.5%10万元以上1.5%

10万元以下2%

2、变动成本(费用)

(1)卫生材料费(氧气)、低温易耗品、办公用品、制剂费、消毒费、院内感染监测费、直接报销的各项费用等100%列入。

(2)临床手术发生的专用材料费,期末经手术室负责划分认定后100%由接诊操作科室直接列销。

(3)医疗安全保险金按单元收入总额59%计提列入。

(4)辅助科室成本费用的列销:

①供应室成本费用按被服务科室的消毒锅次所占比例分配摊销。

②洗衣房人员工资、材料费、水电费总额按被服务科室床位所占比例分配摊销。

3、注意事项:

各项成本费用的原始凭证分别应由总务科、器械科、药剂科、检验科、信息科、供应室等提供。

(五)岗位工资改革办法:

方案Ⅰ:

从档案工资中取600元作为考核工资的做法,主要是以职工出勤情况考核,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病、事假扣发工资的规定,每月由各科室向财务科报职工病、事假天数,医院按日均工资直接扣发;

方案Ⅱ:

按职工每月考核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或按照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具体到人,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值≥95分)进行发放,在扣除病、事假工资的基础上,基本称职者以上全额发放,不称职者按按实际考核分数扣减。

(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工业绩贡献和工作效率确定的劳动报酬。

改革的方向是随着医院业务收入不断增长,绩效工资同步增长。

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平均分配的现状,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合理拉开差距。

(1)业务科室绩效工资提取与发放:

绩效工资=总收入(直接收入+间接收入)—总支出[工资(或全部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补助+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折旧+科研基金+设备维修费+办公用品+差旅费+水电费等直接成本]×科室分成(%)×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分值比例。

院、科两级分成,区别不同情况确定比例,并参考现行标准调整,一年一公布,并保持相对稳定。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院方将及时调整。

具体比例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有的业务科室(临床、医技)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尽管工作量大,工作努力,但收支结余很少或者没有结余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根据业务性质特点,分别按业务科室和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平均值,计算该科室绩效工资。

临床科室内部分配实行二次分配,即先按医生个人工作量(指业务收入,不含住院病人奖励)40%分配给个人,其余60%作为科室共享绩效工资。

共享绩效工资的分配,在院方政策指导下,自主决定发放。

医技科室内部分配,职工个人工作量大(业务收入高)的科室(如B超、放射科等),可参照临床科室实行二次分配;工作量小(业务收入少)的科室,可在院方政策指导下,自主决定发放。

(2)病区护理单元绩效工资提取与发放(是否确定):

各病区根据护理工作量(业务收入)提取绩效工资后,可按照出勤天数和岗位系数,自主进行分配。

(3)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提取与发放:

方案Ⅰ:

医院收支结余时,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卫技人均绩效工资额×80%×该科人数;医院亏损时,没有绩效工资提取。

方案Ⅱ: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为卫技人均绩效工资×系数。

(4)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一种:

计分法:

职工绩效工资=个人考核分数×分值

分值=科室绩效工资(共享部分)总量÷考核总分数

第二种:

岗位系数法:

人员分配系数:

按照本人现行工资级别取对应级别系数,系数随工资级别调整而变动,系数的变动由本院办室、财务科负责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1.3,副高1.2,中级1.1,助理1.0,员士级0.9,见习期0.8。

工勤人员:

技师1.1,高级工1.0,中级工0.9,初级工0.8。

管理人员:

正院1.4,副院1.3,中层正职1.2,中层副职1.1,科员1.0,办事员0.9。

人员系数兼职人员取高职。

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室具体负责各科人员的统计、造册工作,院办室、财务科、核算办具体负责各部门(岗位)的人员、职称、职务、奖励性津贴的统计、核定、造册,一式三份,相应部门(科室)、管理部门及核算办各一份。

各职能科室对各科室人员变动时必须将人员流动方向书面通知核算办。

职工绩效工资=岗位系数×卫技人员平均数

第三种:

职工绩效工资=卫技人员平均数×岗位系数×考核分数【此办法考核更加严格】

说明:

职工绩效工资的发放,在院方上述三种方法指导下,各科室自主选择分配方法,分配结果报财务科备案。

五、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奖励性津贴绩效考核分基本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考核,其中基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考核均为100分值考核,基本工作绩效占绩效考核40%,工作质量考核60%。

(一)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办法(100)

1、考核单位分为:

临床医疗护理、医技、行政职能科室。

2、指标设定:

依据上年度各科室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平均值,按照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设定预期基本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项基本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在不同岗位权重比例,核定考核分值。

总分值为100分。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考核细则,按月根据各科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算实际得分值,考核汇总后报核算办、原始资料存档。

3、各科室(部门)基本工作绩效指标

(1)临床医疗护理部门基本工作绩效指标:

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床位周转率、业务收入、药品比例、医疗安全或服务缺陷投诉、成本占收入比例(成本管理)、手术例数、被服务科室(及患者)满意度等。

①非手术临床科室(内、儿、急)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②手术科室(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③手术室、麻醉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④康复理疗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⑤精神科、中医、皮肤科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⑥供应室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⑦门诊科输液中心基本工作绩效指标考核细则。

(2)医技科室基本工作绩效指标为:

检查人次、业务收入、医疗安全护服务权限投诉、药品安全事故、收入与成本变动比例,满意度调查等。

(3)行政职能科室计算指标:

医疗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病人投诉、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事故及服务缺陷投诉。

(二)综合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各100分)

工作质量考核指标由质控科、护理科、感染办、政工科按照《陕西省二级综合医院综合质量考评标准》、《陕西省二级综合医院基础质量考评标准》,医疗、护理、感控在指标制定时,要突出综合质量和基础质量中的环节质量及关键指标的管理工作(如病案管理、三基培训、院感控制、核心制度落实、病人权益、医疗护理服务满意度等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修改相关考核标准。

政工科负责行政职能科室考核细则的制定及具体考核工作。

均实行按月考核。

各类考核工作务必于次月5日前结束。

考核的日常管理由考评办具体组织、安排,考评办负责(按月)综合工作质量考核得分汇总并报送核算办等相关工作,原始资料存档。

六、关于假期的奖励性津贴管理

1、提前离岗。

根据人事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不允许提前离岗,如确实因病不能上岗工作的,需尽快办理病退手续。

如既不办理病退手续,又不上岗工作的,只发本人基本工资,(即:

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不发绩效工资。

2、长期病假。

长期病假按医院的假期管理制度扣发工资,但扣发的基数是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与绩效工资的60%基础补贴之和。

3、长期事假。

长期事假是指超过15天的事假。

16-90天事假的,扣发基本工资的40%(此基本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的60%基础补贴部分);

超过三个月事假的,只发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50%,不发绩效工资;

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停发工资。

七、关于对各科室在考勤管理与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

八、扣发、停发奖励性津贴的规定:

请各职能科室负责考核落实

1、遇有重大事件(如:

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及时逐级向科室负责人、相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奖励性津贴。

经济损失按照先关规定处理。

(总值班、医务科)

2、医院实行院长带班领导下的总值班负责制,凡总值班人员无故空岗、缺岗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一个月奖励性津贴。

(政工科)

3、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职工现金、药品,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每次对负责人扣罚二个月奖励性津贴。

(政工科)

4、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违者查实后,没收所得,每次对负责人扣罚当月奖励性津贴,并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政工科)

5、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医疗费用,经查实后,每次扣罚责任人二个月奖励性津贴.(政工科)

6、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1-6个月奖励性津贴。

(政工科)

7、科室管理不善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现金、药品、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或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除赔偿损失外,每次扣罚责任人一个月奖励性津贴。

(财务、药剂、器械、总务科)

8、未经批准使用2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电瓶车充电等,除没收违章电器外,每次扣罚责任人一个月奖励性津贴。

(总务科)

9、设备故障超出24小时不能开机,期间按天扣罚不值班人员奖励性津贴。

(器械科)

10、病案管理:

出科病案严格按照旬医发[2009]5号《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当月病案归档率小于100%,每份扣除责任科室20元奖励性津贴。

病案回收各环节因交接记录不全造成病案无法回收每份扣责任双方科室(部门)各200元当月奖励性津贴。

(医务科)

11、重点环节单项指标奖励性津贴。

(医务科)

(1)凡在医院考核中,造成给科室扣分的,每扣1分,相对扣当月责任人奖励性津贴30元。

(质管科)

(2)有病人投诉,经确认投诉成立的,每一起扣当月本人奖励性津贴30元。

(政工科)

(3)发生医疗差错的,一起扣当月本人奖励性津贴50%。

涉及经济赔偿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医务科)

(4)推诿病人,无论结果如何,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月本人奖励性津贴50元。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相关规定追究连带责任。

(总值班、政工科)

(5)值班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致病人投诉扣当月本人奖励性津贴50元。

如医院对科室进行处罚,造成科室损失扣责任人当月本人奖励性津贴50%。

(总值班、政工科)

(6)会诊医师,不及时到相关科室会诊,发现一次扣当月本人绩效工资10%。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相关规定追究连带责任。

(医务科)

(7)业务职能部门定期对环节质量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者,每次扣当月本人奖励性津贴30月。

(各业务职能科室)

(8)传染病每漏报一例,扣责任人当月奖励性津贴100元,死亡病人每漏报一例,扣责任人当月奖励性津贴20元,院内感染病例漏报率大于10%的每漏报一例,扣责任人奖励性津贴20元。

(医务科、感染办)

(9)无故不参加院、科业务学习或培训活动,每次扣当事人10元。

(医务科、护理部)

(10)丙级病例每份扣当事人奖励性津贴100元。

(质管科)

(11)违反医保、合疗政策的每次扣当月责任人奖励性津贴20%。

(医保、合疗办)

(12)不服从科主任工作安排,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奖励性津贴30元。

(政工科)

(13)未严格执行查对、交接制,打错针、发错药(含该注射而未注射)每次扣责任人当月奖励性津贴50%。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责任人当月金额奖励性津贴,按医院相关规定追究连带责任。

(护理部)

(14)健康教育知晓率每降低1%扣责任护士站当月奖励性津贴30元。

(护理部)

(15)未准确执行医嘱(含该测而未测,该观察而未观察,该执行未执行,未签名)1次扣责任人当月奖励性津贴5%。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相关规定追究连带责任。

(护理部)

(16)未按要求正确执行消毒隔离及感染控制有关规定(包括一次性物品毁形不符合规定、未登记,未标记液体开瓶日期,紫外线消毒及登记不符合规定,治疗室不整洁等)一项一次扣10元奖励性津贴。

(护理部)

(17)各种皮试医嘱栏无结果或未签名一次一处扣责任人30元奖励性津贴。

(18)经发现输注血液制品后,输血袋未在规定时间未按相关要求送回输血科行终未处理,每次扣责任人10元奖励性津贴。

(感染办)

(19)未按分级护理制度要求观察病情,引起负面影响的,经举报或发现每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奖励性津贴5%。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本人当月奖励性津贴50%。

(20)接班不清楚,造成物品丢失的,各扣当事人双方当月奖励性津贴100元。

并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护理部、医务科、药剂科、总务科、财务科、器械科)

(21)接班不清楚,对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如:

发生褥疮、坠床、尿潴留,急救仪器故障急救药品管理不善影响急救的,各扣当事人双方当月奖励性津贴50元。

(护理部)

(22)在护理质控检查中,造成给科室扣分的,每扣1分

,扣责任人当月奖励性津贴30元。

(护理部)

(23)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私自换班、倒班1次各扣当事人双方当月奖励性津贴30元。

(医务科、护理部)

(24)不服从科护士长安排一次扣本人奖励性津贴30元。

(护理部)

(25)劳动纪律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本人奖励性津贴20元;投诉脱岗1次扣本人奖励性津贴50元;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本人奖励性津贴50%,并按医院相关规定追究连带责任。

(政工科)

(26)药品构成比例,每超过1%扣责任科室(不含护士站)奖励性津贴100元。

(核算办)

(27)计划、总结、自查、培训等未完成者,缺一项一次扣20元。

(28)未按《旬阳县医院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学监测项目》进行细菌学监测,缺一项扣10元,不达标未重新监测一项扣20元。

(29)因消毒隔离不严,造成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病例≥3例者,扣责任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奖励性津贴各100元,责任医生奖励性津贴各扣50元。

(30)消毒、灭菌物品、一次性无菌用品:

过期货未标识、使用及保存不规范,每发现一件一次扣责任科室奖励性津贴10元。

(31)清创、缝合、换药、输液等无菌操作时,不遵守操作原则,未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洗手(或戴手套),发现一次者扣责任人奖励性津贴10元。

(32)重点病人感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人不符合扣责任人奖励性津贴10元。

(33)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分类、处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责任人奖励性津贴10元。

造成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按情节轻重扣100-500元奖励性津贴。

(34)感染病例使用抗菌素前有样未采,一例扣10元。

(35)围手术期预防用药≥50%的科室,每月奖50元。

<50%的科室,每月扣50元。

控感科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临床科室,各科室接到通知后如有异议须在三天内与控感科联系,否则,控感科则将检查结果交考评办予以奖罚。

以上扣罚扣完当月奖励性津贴为止,设计到医院规定的单项处罚的,遵其规定从其它工资宏扣除。

九、倾斜政策

为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在继续执行旬医发[2009]5号《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增加手术奖励津贴和护理床位周转奖励津贴,优先在月奖励性津贴总额中计提发放。

(一)、手术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附:

年月日科手术津贴补助标准

津贴补助人员

手术级别及手术津贴补助标准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术者

15

10

5

0

第一助手

10

5

3

0

责任麻醉师

10

5

3

0

手术室

10

5

3

0

1、本办法所指的手术项目必须是独立开展的陕西省二级综合医院所批准的、本院报请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准入的各级手术。

2、手术者具有本院手术分级管理所核定的、具有开展相关专业、相关级别手术资质、资格的医师。

3、手术津贴补助对象为术者、麻醉师、第一助手、手术室。

4、手术津贴补助细则:

按照手术级别、手术岗位承担准责任风险级别,进行权重、设定手术津贴补助额。

由手术室依据麻醉记录单具体负责统计各科手术级别、例数。

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指定专人按照手术津贴补助标准造册,报分管领、院长审批后,由手术室、麻醉科、手术科室申领、发放科类手术津贴。

(二)、护理床位周转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1、全院总床数为核定编制300.按照二甲复审期间各科核定床数的85%床位使用率计算各科月应开放总床日。

2、各科每月结算出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减去开放总床日数暨超出85%部分的实际占用床日数,按每床日2元由护理部核算各护理单元每床日护理奖励津贴。

3、护理奖励津贴由护理部申领,集中发放。

(三)、其它

1公共卫生项目单项奖励:

经疾控中心划拨医院后,经考核予以发放相关科室或个人。

2、实习、进修带教费用按总费用30%由医务科划拨后,报财务科发放。

3、各考核组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综合考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4、医院感染病例上报:

感染病例漏报率>10%的科室,扣科室奖励性津贴50元。

经治医师每漏报1例扣20元,瞒报1例扣100元,迟报、错报、填写不完整者,发现1例扣10元。

十、补充事项

1、核算收入、成本、考核分值、分配数当月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相关数据截止于当月最后一日。

2、申领消耗制品、奖罚数额必须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确认。

3、科室奖励性津贴发放表科内公开,并报财务科备案。

4、本办法具体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相关考核部门负责解释处理。

3、设立医院奖励奖金(院长专项奖)

院长专项奖,主要是解决年终对医院贡献大、但科室绩效工资发放中不好平衡的问题。

院长专项奖可以设立科室主任管理奖、护士长管理奖、优秀医生奖、优秀护士奖、先进工作者奖等。

专项奖在院方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10%以下)掌握。

专项奖由考核委员会(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批准发放。

四:

附则

1、实施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国家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本改革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3、本改革方案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如果出现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进行调整:

4、本改革方案由医院考核委员会(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改革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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