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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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届

江苏警官学院2010届

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工作方案

实习教学是本科教育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将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运用于公安工作实践,培养专业技能,巩固专业思想,对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10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安教育贴近公安实践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战、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公安机关的职能,熟悉适应公安机关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警察意识、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公安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实习,使学生把所学到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检验学院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10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学院总体实习方案的制订以及与各级地、市公安局政治部门的联系,系部、学生大队负责本专业学生实习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并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实习信息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理。

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大队负责,实习考核由系部牵头,会同学生处进行成绩评定。

(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由学生处、系部明确专人负责,送教务处备案。

三、实施与管理

(一)实习安排:

单位

专业

实习生数

实习基地

队长

06一大队

06法化学

40

句容

王皓阳

共516人。

实习时间:

8.17-11.21

06政工

51

丹阳

王皓阳

06警管

150

扬州

龚维秀

06涉外

97

南京

叶清旸

06刑技

93

常州

鲁勇

06计算机

85

无锡

孙晓风

06二大队

06治安12

107

镇江

仝勇

共510人。

实习时间:

8.17-11.21

06治安34

101

泰州

张洪波

06侦查12

104

苏州

袁海霞

06侦查3

50

扬中

刘雪晴

06经侦

98

宜兴

付军

06反恐

50

武进

刘雪晴

07三大队

07交管12

110

南京

郭爱萍

共392人。

实习时间:

8.17-12.5

07交管34

112

南京

张玉平

07治安1

56

南通

吕小惠

07治安2

57

南京

张玉平

07消防

57

宿迁

李静

(二)实习内容:

1.参与情报信息、维护稳定、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社会服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掌握各项工作规范。

2.参与案件侦查工作,熟练掌握受案、现场勘查、立案、侦查组织、紧急措施、一般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破案与销案、询问、侦查总结等流程的规范要求。

4.参与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道路治安管理、交通执法,掌握各项工作规范。

5.服从实习单位队伍管理,重点掌握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在内务管理方面的规范要求。

6.服从实习单位领导的其他安排。

(三)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认真执行《公安人员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3.虚心向公安民警学习,工作上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实习期间要搞好个人内务卫生和单位的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5.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执勤、值班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除工作需要外,不许单独外出。

因私事确需离开实习点辖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和带队老师双重批准后方可离开。

离开实习地1-2天,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及学管大队领导批准,2天以上须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假满后要及时销假。

6.实习生实行居住实习点制度,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非因公不得擅自离开分局(所、队),除工作需要外每日21点前必须返回住所。

7.实习期间不得借口访友,不得借用实习单位的名义办私事,严禁以权谋私。

8.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公务电话。

9.一切行动听指挥,绝对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令行禁止,遇事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10.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严禁刑讯逼供。

1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强化保密意识。

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保证不泄露机密。

12.上班时间着制式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仪表端庄,工作需要除外。

13.文明上岗,文明值勤,文明执法。

14.坚持写实习日记、收集材料,要经常总结实习情况。

15.实习结束前,必须对政治思想、业务工作、遵守纪律等方面做出全面书面总结。

16.离开实习单位时要移交保密记录本及有关保密材料。

完成业务整理、工作交接等善后工作,向实习单位领导及有关同志文明话别。

(三)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本专业实习方案。

2.教学实习中,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组织好各种教学实践活动。

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及时检查和督促。

3.注重学生实习期间各类信息的收集,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4.对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汇同实习基地的领导一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学院报告。

5.定期向院、系和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加强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沟通,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6.实习结束后,汇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

(四)实习考核

根据实习大纲,对学生实习考核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为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考核,另一部分为实习论文考核。

实习期间的表现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实习考核的50%,由学生处负责;实习论文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实习考核的50%,两方面成绩加权折算成课程总成绩,由系部负责录入学生成绩库。

1、学生实习表现考核指标:

(1)德

①政治思想:

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有较强的警察意识;具有献身公安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②工作态度: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③工作作风: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礼貌诗人、文明执勤;为人正派、勤政廉洁。

(2)能

①语言表达能力。

能够与社会各阶层、各种对象进行语言交流;掌握和不断提高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讯问以及对证人的询问等的方法和技巧;能克服羞涩紧张、拘束等心理,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②文字处理能力。

能够利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

能够掌握制作符合要求的各种笔录和各类公安文书,能够根据要求写出各类总结和报告。

③组织管理能力。

能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能够从事户口管理、巡逻守候、阵地控制、宣传教育、接处警等工作。

④分析应变能力。

正确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进行治安管理。

在处理治安问题时,善于分析判断,有一定的临战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⑤群众工作能力。

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学会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能够树立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观念。

(3)勤

①实习出勤率。

②服从工作安排,保证交办任务的完成效率和完成质量。

③主动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巡逻、清查、值班、公益劳动等工作。

④工作中,能达到“手勤、腿勤、嘴勤、眼勤”的要求。

(4)绩

①查处治安案件:

根据次数、接报案、参与查处过程,起草法律文书等情况来衡量。

②调解民间纠纷;根据调解的次数、方式方法、成功率来衡量。

③人口管理:

根据对户口登记、户口调查、重点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管理装订等工作熟练程度和数量、质量来衡量。

④治安勤务:

根据参加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参加巡逻、守望、堵卡、清查、检查等治安勤务工作的次数、能力、表现来衡量。

⑤群众工作:

根据参加群防群治工作和召开群众、治保干部座谈会的次数、工作效率和群众反映情况来衡量。

⑥奖惩:

根据受表扬、表彰情况,受批评或处分的情况来衡量。

2、学生实习论文考核指标:

(1)实习论文撰写要求

①选题新颖,观点明确,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据。

②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字简练规范,标点符号正确。

③篇幅以3000--5000字为宜,论文的格式规范参照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标准执行。

④页面设计:

封面、摘要、阅评表由学校统一印制。

(2)实习论文参考题

各系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为实习生提供30个左右的论文参考题。

实习生也可根据自身实习的情况,自拟论文题目。

(3)实习论文评分标准

①阅评教师根椐论文的选题、观点、材料、结构、条理、理论联系实际、文字表达、标点符号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写出评语。

②实习论文的成绩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等级。

(五)实习评优

1.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为区队学生数的15%;每个区队可评选1个优秀实习小组。

2.评选标准

(1)优秀实习生评选标准

①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为重大案件侦破作出贡献。

②实习期间,发扬学院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③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无违纪情况。

④按时完成实习论文,实习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2)优秀实习小组评选标准

①实习小组全体学生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协作精神,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为重大案件侦破作出贡献。

②实习小组全体学生发扬学院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③实习小组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④实习组全体学生按时完成实习论文,实习论文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⑤实习小组学生人数原则上在3人以上。

3.评选程序

①优秀实习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习所在单位推荐(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实习简报、实习地公安机关表彰材料等,加盖公章),当地公安机关政治处审核,按照实习生人数15%左右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候选人,学院根据申请人事迹材料和实习单位意见,结合实习论文成绩,确定优秀实习生人选。

②优秀实习小组由实习小组提出申请,实习所在单位推荐(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实习简报、实习地公安机关表彰材料等,加盖公章),当地公安机关政治处审核,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小组,学院根据申请小组事迹材料和实习单位意见,结合小组成员实习论文成绩,确定优秀实习小组。

4.奖励办法

①学院对优秀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人)。

②学院对优秀实习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组)。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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