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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操作细则定稿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实地考察”操作细则

 

合肥市文明办

2011年5月

 

说明

一、实地考察方法

具体有三种:

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

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

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二、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12分。

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2分。

三、评分方法

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

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66%;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33%(部分测评内容的最低得分为0,用C#标示)。

每一指标的状态确定后,经过计算机处理,得出测评总分。

 

目录

1、主干道、非主干道-------------------------------------1

2、主要交通路口

3、主要商业大街

4、“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5、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

6、集贸市场

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8、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9、科技场馆

10、体育场馆

11、影剧院

12、街巷(支路)基础设施

13、街道、社区

14、乡镇

15、二次供水单位

16、区级慈善超市、接受捐助站点

17、市(区)政务大厅

18、文化馆

19、市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

20、公园、大型公园绿地

21、大型商场(超市)

22、生产型企业(包括职工宿舍)

23、建筑工地(包括职工宿舍)

24、网吧

25、出版物管理

26、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27、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28、公交站点布局

29、“五小”行业

30、食品安全

31、药品安全

32、主要公共场所大型广告

33、信用体系建设

34、政务公开

35、法律援助与服务

36、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

37、“窗口”行业

(1)医疗

(2)商业零售

(3)公交

(4)出租汽车

(5)铁路车站

(6)民航机场

(7)银行

(8)邮政/电信

(9)宾馆

(10)旅行社

(11)环卫

(12)供电

(13)燃气/供热

(14)风景园林

(15)物业服务

(16)自来水

(17)工商/税务

(18)“110”

(19)派出所/警署

(20)交警

 

一、主干道、非主干道

1、主干道、非主干道名称、公共图形标识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主干道、非主干道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5、城市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6、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9%;

7、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8、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9、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注:

随机抽查主干道2条、非主干道2条,步行500米。

 

二、主要交通路口

1、主要交通路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2、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

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

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4、主要交通路口设有盲人过街语音提示装置,且功能完好;

5、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观察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能否通过;

6、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注:

1--5在交通、人流高峰期(7:

30-9:

00或16:

30-18:

30)随机抽查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2处、非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1处,每处15分钟;

6--在居民区附近的2个交通路口问路2次。

 

三、主要商业大街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5、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6、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7、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8、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9、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10、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12、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13、主要商业大街及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均建有无障碍设施;

14、消防安全设施管理与使用良好。

注:

随机抽查主要商业大街1条及商店3家,步行500米。

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1、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有醒目标牌;

2、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4、商店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5、示范街秩序良好。

注:

随机抽查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1条及示范街上的商店3家。

 

五、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

1、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2、排队购票,秩序良好;

3、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公共设施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

4、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7、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8、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9、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注:

随机抽查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各1处。

 

六、集贸市场(1000平方米以上)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内卫生整洁有序;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5、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7、“诚信经营户”挂牌经营,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8、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注:

随机抽查集贸市场1处。

 

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有定期维护记录;

2、文物保护相关制度公示,管理规范;

3、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4、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5、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6、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注:

随机抽查市属或市属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处。

 

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1、活动场所80%以上的活动时间是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2、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

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

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3、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4、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5、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6、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7、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注:

随机抽查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并查阅工作记录。

 

九、科技场馆

1、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2、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3、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4、公用电话、电梯、座椅、厕所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5、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6、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7、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8、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注:

随机抽查科技场馆2处。

 

十、体育场馆

1、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2、体育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4、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公用电话、电梯、座椅、厕所、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5、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6、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7、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8、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达到国家标准:

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注:

随机抽查体育场馆1处。

 

十一、影剧院

1、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2、公共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3、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4、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5、已设的公用电话、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6、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注:

随机抽查影剧院1处。

 

十二、街巷(支路)基础设施

①老城区街巷:

1980年前建造的居住区域周边的街巷;

②新建城区街巷:

2000年后建造的居住区域周边的街巷。

1、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

2、街巷(支路)名称、公共图形标识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3、街巷(支路)路面硬化,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4、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5、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6、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注:

1--抽查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查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运行、监控等情况;

2--6随机抽查新建城区街巷1处、老城区街巷2处。

 

十三、街道、社区

1、街道、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2、街道、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

3、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4、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

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5、≥80%的街道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6、街道设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7、≥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市民学校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有活动记录;

8、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

9、≥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0、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有相关资料;

11、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12、办公建筑和新建商品房(2002年以后建造的配有电梯的商品房)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注:

随机抽查街道办事处、市级文明社区、区级文明社区各2处;

随机抽查一般社区及新建商品房小区各1处;

随机抽查街道市民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处。

 

十四、乡镇

1、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并有相关创建活动的资料)。

乡镇环境整洁,无垃圾乱倒、柴草乱垛、污水乱泼现象,河流、水塘清澈。

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2、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有相关资料),邻里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3、乡镇、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的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建成区范围内的乡镇),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5、≥80%的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注:

随机抽查市级文明乡镇、区级文明乡镇、一般乡镇各1处。

 

十五、二次供水单位

1、二次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有“五病”调离的制度和记录)。

(“五病”指:

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3、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

4、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5、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注:

随机抽查二次供水单位2处。

 

十六、区级慈善超市、接受捐助站点

1、有各类慈善组织,有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的站点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专款专用;

2、有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

注:

随机抽查区级慈善超市、区级接收捐助站点各1处。

 

十七、市(区)政务大厅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畅通,能热情、认真地接待群众的来访电话;

3、对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随机抽查市(区)政务大厅办事窗口3个,查看相关职能部门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的情况);

4、政务大厅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5、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6、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7、已设的公用电话、电梯、座椅、厕所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8、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使用和管理良好。

注:

随机抽查市(区)政务大厅各1处。

 

十八、文化馆

1、公共文化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2、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4、公共安全消防设施使用和管理良好。

注:

随机抽查市(区)文化馆各1处。

 

十九、市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

1、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能够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服务;

3、市、区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4、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5、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6、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使用和管理良好。

注:

随机抽查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革命遗址2处。

 

二十、公园、大型公园绿地(面积≥1000㎡)

1、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标牌广告用字规范,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有序、优美,气氛祥和;

3、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完备,功能良好;

4、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5、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6、已设的公用电话、报栏、座椅、窨井、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注:

随机抽查公园(大型公园绿地)1处。

 

二十一、大型商场(超市)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开;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4、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5、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6、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完备,功能良好;

7、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卫生状况良好;

8、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9、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10、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100%。

(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注:

随机抽查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各1处。

二十二、生产型企业(包括职工宿舍)

1、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和有效的处理机制;

2、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3、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

(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

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4、生产车间秩序良好,机械设备、材料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三项建设”指:

(1)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2)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注:

随机抽查生产性企业及职工宿舍3处。

 

二十三、建筑工地(包括职工宿舍)

1、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

(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

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三项建设”指:

(1)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2)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3、职工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4、职工食堂用品、餐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5、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厕所、淋浴室且符合标准,卫生达标;

6、建筑工地内施工现场组织精细,机械设备、材料摆放有序,文明施工氛围浓厚。

注:

随机抽查建筑工地及职工宿舍3处。

 

二十四、网吧

1、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看身份证记录,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网吧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

3、网吧装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

4、网吧不能登陆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

5、监控设备完好,能实时监控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6、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没有无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黑网吧”;

7、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注:

随机抽查6处网吧。

 

二十五、出版物管理

1、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单位无违法、违规出版行为;

2、印刷、复制企业无印刷、复制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行为;

3、图书、音像、报刊等出版物经营场所无销售侵权盗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行为;

4、无非法印刷、复制企业;

5、无非法经营出版物门店;

6、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

注:

随机查看2处出版单位、2处印刷复制企业、2处出版物经营场所。

 

二十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在上学、放学时,有公安干警或协管员在校园周边执勤;

2、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

3、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4、中小学校园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5、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注:

1--3随机抽查2所中学、2所小学、1所幼儿园;

4--5随机抽查3所中学、3所小学。

 

二十七、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2、所属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3、查看活动记录,显示活动场所80%以上的活动时间是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4、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

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

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5、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市级文明社区活动中心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或绿色网吧;

6、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7、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注:

1--2随机抽查2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处公益性文化设施;

3--4随机抽取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阅工作记录;

5--7随机抽查2处中学网络教室、2处小学网络教室、2处市级文明社区活动中心。

 

二十八、公交站点布局

1、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

2、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注:

1--随机抽查城市中心地段的公交站点3处;

2--随机抽查主要商业大街2处。

 

二十九、“五小”行业

1、经营性公共场所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注:

随机抽查小餐馆2处(15桌以下),美容美发店、浴场、游泳馆各1处。

 

三十、食品安全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亮证经营。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注:

1--随机从小餐馆(15桌以下)、点心店、面包房、熟食店中抽查3处;

2--随机抽查居民区附近的熟食店、食品商店(20平方米以下)、以及集贸市场中的熟食专柜各1处。

 

三十一、药品安全

1、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注:

1--随机抽查药店2处;

2--随机抽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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