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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制

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员质量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中国交

建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施行全员质量责任制。

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应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本部门、本业务领域的质量工作负责。

职责、岗位及人员调整后应及时更新,并做好备案工作。

第三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承接工程项目

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司各级单位质量职责第四条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一)遵守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质量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及中各项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保证中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制定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制订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工作标准,明确公司各级质量责任;

(四)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分解落实质量责任;

(五)为保证工程或产品质量投入各项资源;

(六)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督促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落实质量风险防范和质量隐患治理措施,管控重大质量风险;

(七)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质量投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

(八)建立公司的质量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要求统计、分析和报送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的质量数据和工作情况;

(九)建立公司质量考核奖惩体系,分解、落实中下达的质量目标,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完成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各子

(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绩效;

(十)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建立顾客满意度调查及质量回访制度,统计分析顾客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及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

(十二)接受中指导、监督和质量考核。

第五条从事项目施工或管理的子(分)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一)遵守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质量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及上级单位各项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保证上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制定子(分)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子(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完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工作标准,落实子(分)公司各级质量责任;

(四)指导监督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分解落实质量责

任;

(五)为保证工程或产品质量投入各项资源;

(六)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督促项目部落实质量风险防范和质量隐患治理措施,管控质量风险;

(七)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质量投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

(八)负责已经交(竣)工验收项目的保修工作;

(九)建立子(分)公司的质量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要求统计、分析和报送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的质量数据和工作情况;

(十)建立子(分)公司质量考核奖惩体系,分解、落实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指导、监督各项目部完成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绩效;

(十一)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开展子(分)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顾客满意度调查及质量回访活动,统计、分析、上报顾客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及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

(十三)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监督和质量考核。

第六条从事设计、研发、检测及施工技术支持的设计院、事业部质量管理职责:

(一)遵守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质量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及上级单位各项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保证上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制定本单位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完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工作标准,落实本单位各级质量责任;

(四)为保证工程或产品质量投入各项资源;

(五)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分析本单位质量管理形势和特点,如实报告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管控质量风险;

(六)参与调查处理质量投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

(七)建立本单位质量考核奖惩体系,考核各项目组的质量管理工作绩效;

(八)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九)开展本单位承接项目的顾客满意度调查及质量回访活动,统计、分析、上报顾客对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及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

(十)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监督和质量考核。

第七条经营性子(分)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一)组织本辖区内相关项目参与信用评价;

(二)协助处理本辖区内的质量风险。

第八条项目部质量管理职责:

(一)遵守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质量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及上级单位各项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保证上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和

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有效开展各项质量活动,确保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四)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五)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提出质量控制、保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六)制定工程创优目标,编制项目创优计划书,并按计划实施;

(七)按照质量分级责任制,分解落实质量责任;

(八)将协作单位纳入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考核与奖惩;

(九)参加图纸自审、交底、会审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方案并按规定组织报审和专家评审工作;

(十)严格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三检制”,加强对每道工序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十一)定期、不定期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及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十二)按照规定设置工地试验室,严格质量自检和内部质量验收,按要求填写、整理、归档过程检验资料;

(十三)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制定质量通病治理方案、措施,落实治理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不断消除质量通病;

(十四)组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等全面质量管理和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改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

(十五)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宣传、教育活动,人员按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十六)及时、如实报告质量投诉、问题和事故,参加质量投诉、问题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落实整改;

(十七)接受上级单位指导、监督和质量考核。

 

第三章公司领导的质量职责第九条董事长质量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并保持质量方针和目标;

(三)为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配备相关的资源和投入。

第十条总经理质量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总责。

按照《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的规定应履行施工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质量管理职责。

(一)主持制定并发布质量管理方针,确定质量目标;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三)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四)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五)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六)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七)召开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重大质量活动。

第十一条党委书记质量职责

党委书记为质量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保障,对质量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督促党员在质量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解决影响质量

工作的思想问题,监督落实质量责任制,开展质量文化建设;

(二)将质量责任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

第十二条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监管质量工作,同时主管技术工作,对质量工作负综合管理和技术管理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组织制定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二)受总经理委托,主持召开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三)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管理考核;

(四)监督检查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开展质量奖评选及创优工作;

(七)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技术保证或提高质量;

(八)行使质量否决权。

第十三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质量职责

主管施工生产副总经理对质量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组织调配相关资源,统筹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管控重大质量风险;

(二)在确保完成年度质量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协调质量与施工安全、进度、效益的关系。

第十四条纪委书记质量职责

(一)组织调查处理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二)根据需要参与调查质量事故,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

追究。

第十五条工会主席质量职责

(一)组织员工参加质量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研究解决职工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提案。

第十六条总会计师质量职责

(一)为全面完成质量指标及创优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二)审定公司质量奖惩费用,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副总经理质量职责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业务、部门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组织分管部门开展质量教育,充分协调分管业务与质量的关系;

(二)根据需要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总经理助理质量职责

(一)协助主管领导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管控重大质量风险;

(二)根据需要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子(分)公司领导的质量职责参照公司领导质量职责执行。

第四章公司职能部门、事业部质量职责第二十条办公室质量职责

(一)负责质量方面有关文件批转;

(二)督办、催办质量方面的重要工作;

(三)接收、管理相关项目的竣工档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文化部(党委工作部)质量职责

(一)与质量管理部门共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及时编发与质量相关的稿件;

(二)负责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司重大质量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党委组织部)质量职责

(一)调配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以满足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二)与质量管理部门共同组织质量教育培训;

(三)考核、任命干部、职称评定时应将质量工作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第二十三条财务资金部质量职责

(一)审核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预算,并公布预算的使用情况;

(二)为实现年度质量指标及创优目标提供资金支持;第二十四条会计部质量职责

按预算支付与质量管理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企业策划部质量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时应包含质量发展规划;

(二)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效性;

(三)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应包括质量考核内容;

(四)与行业协会建立联系,以有利于优质工程、优秀QC小组评选。

第二十六条监察部门(纪委办公室)质量职责

(一)接收质量管理部门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参考责任追究建议,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分或处罚。

(二)调查质量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认定责任人和违纪事实,并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审计部质量职责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审计核实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工会办公室质量职责

(一)组织研究解决职工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提案;

(二)组织开展的劳动立功竞赛活动应包含质量方面的要求;

(三)组织开展技能比武、业余学习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总工办质量职责

(一)归口负责质量、计量、试验检测、测量管理;

(二)制定、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工作标准;

(三)制定或分解年度质量目标,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对下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四)组织或参与质量检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签发整改通知单、通报检查结果,闭合处理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五)审批项目质量计划,组织项目工程创优、QC小组活动、申报各种级别优质工程奖及优秀QC成果奖;

(六)组织调查处理企业重大及特大质量事故、行业质量事故,通报调查结果,按规定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七)处理质量投诉;

(八)推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及时报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

(九)组织质量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十)总结、交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组织或协助做好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验收及后期的质量回访工作;

(十一)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依据相关制度进行质量监

督管理考核;

(十二)施工方案策划时应包含关键质量风险的技术保证措施;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与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内容,并组织进行审批;

(十四)项目技术巡查时应检查技术方案是否能够保证工程质量,技术交底中关于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十五)定期发布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十六)组织开发、推广能够保证或提高工程质量的“四新技术”;第三十条工程管理部质量职责

(一)项目策划及总结应纳入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

(二)顾客及相关方满意度信息统计、分析、研究时应纳入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

(三)施工现场考评内容中应纳入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

(四)合理安排施工生产计划、调配施工生产资源,落实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保证项目施工质量;

(五)对分包商进行过程评价及完工评价中应纳入施工质量评价方面的内容;

(六)监督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资源处理交(竣)工验收后项目的质量投诉;

(七)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八)协调设备资源配置,保障设备完好率,革新和改造旧设备,推广应用新设备,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九)监督项目部合法、合规使用具有计量功能的机械设备。

第三十一条物资管理部质量职责

(一)负责筛选合格的物资供应商;

(二)采购的各类物资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要求。

(三)监督检查项目部物资管理工作时应检查材料的检验、收发、保管、标识、不合格原材料或产品处理等保证材料可追溯性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质量职责

(一)负责筛选合格分包商,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二)合同文件中应包含与质量有关的条款;

(三)参与质量事故调查,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法律事务部门质量职责

(一)普及质量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处理与质量相关的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市场开发部门质量职责

(一)跟踪项目时应了解建设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

(二)获取与技术质量相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时联系招标单位答疑技术质量问题。

第三十五条信息中心质量职责

(一)组织开发与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维护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及正常运行。

第三十六条海外事业部质量职责

(一)搜集海外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并及时向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反馈;

(二)组织编制海外项目投标技术文件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三)掌握在建海外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时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馈质量问题;

(四)根据需要参与调查处理海外项目的质量事故。

第三十七条铁路事业部质量职责

(一)获取与技术质量相关的招标文件;

(二)组织编制项目投标技术文件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三)掌握公司铁路及轨道交通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时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馈质量问题;

(四)协助处理铁路及轨道交通项目的质量风险;

(五)根据需要参与调查处理铁路及轨道交通项目的质量事故。

第三十八条投资事业部质量职责

(一)监督投资项目建设的依法合规性,督促投资项目及时进行质量监督备案;

(二)监督项目公司履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充分协调项目投资效益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四)根据需要参与调查处理投资项目的质量事故。

第三十九条各子(分)公司职能部门、事业部质量职责参照执行。

第五章项目部关键岗位的主要质量职责第四十条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质量负全责,并对项目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二)组织制定本项目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三)统筹调配施工资源,选择合格分包商及供应商并加强管理,落实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协调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的关系;

(四)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组织开展质量通病防治,保证、提高质量;

(五)组织项目部定期质量检查,及时组织整改质量隐患;

(六)定期组织召开质量例会,全面掌控项目质量情况;

(七)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处理质量问题。

第四十一条项目书记质量职责

项目书记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保障,对质量负重要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组织开展项目部质量文化建设,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

(二)参与项目部重大质量管理活动的策划及组织。

第四十二条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质量及技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质量负综合管理及技术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监督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定期组织评价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督促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员工履行质量责任制;

(三)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及创优计划,并执行报审流程;

(四)进行总体施工技术交底,督促技术主管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五)组织参加定期质量检查,督促及时整改质量隐患;

(六)组织开展质量通病防治,重视创优工作;

(七)对项目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调研、论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八)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质量事故,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处理质量问题。

第四十三条项目常务副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常务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统筹管理,对质量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四十四条项目生产副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生产副经理是项目施工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统筹调配生产资源,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组织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质量满足要求;

(二)参与项目质量检查,及时组织整改质量问题及隐患;

(三)严格管控分包商的施工生产活动,如实组织评价其质量诚信行为;

(四)督促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质量职责;

(五)组织施工现场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活动方案,采取措施保护成品及半成品;

(六)参与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组织落实处理施工方案;

第四十五条其他项目领导质量职责

其他项目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业务、部门出现的质量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十六条工段(工区)长质量职责

工段(工区)长在项目生产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工段(工

区)的施工生产工作,对辖区内质量负主要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统筹调配辖区内生产资源,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组织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及时向主管领导及项目总工程师反映施工方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二)参与辖区内质量检查,及时组织整改质量问题及隐患;

(三)严格管控辖区内分包商的施工生产活动,参与并督促技术员做好工序过程质量控制,真实反映辖区内质量情况;

(四)执行项目部质量通病防治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辖区内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采取措施保护成品及半成品;

(五)参与辖区内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落实处理施工方案。

第四十七条质检员质量职责

质检员定期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参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编制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定期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及措施;

(二)编写质量计划、创优计划并履行报批程序,监督施工现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标准等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并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督促或参与“三检”工作;

(四)组织并参与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及专项质量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质量问题及隐患进行闭合管理;

(五)组织开展工程创优、QC小组、质量月、质量通病防治等活动,并及时总结;

(六)建立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档案,并做好管理工作;

(七)统计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组织召开质量例会,及时、如实上报质量信息,对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可越级上报;

(八)监督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处理;

(九)参加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对分包(协作)单位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内部质量审查签证,配合工程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过程评价及完工评价;

(十一)认真行使“质量否决权”。

第四十八条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质量职责

(一)组织或参与工地试验室建设及备案,依法合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二)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及管理流程、检测方法及质量标准等,真实记录试验检测结果,出具数据真实、结论明确的试验报告,杜绝虚假数据,建立完整、清晰的各种管理台账;

(三)校验、检定、使用、维修、保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明确标识仪器设备状态;

(四)出具的不合格报告应明确不合格检测项目,同时应及时传递至相关部门;

(五)及时获取委外试验检测报告,并核查报告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等相关内容;

(六)及时、如实填报试验检测信息。

第四十九条测量工程师(测量员)质量职责

(一)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复测首级施工控制网,建立施工加密控制网,履行报批程序,定期复测控制网并进行严密平差计算;

(二)严格执行计算复核制度,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进行放样、验收和观测等工作,如实做好记录,提供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并将测量结果或报告及时传递至相关部门;

(四)校验、检定、使用、维修、保管测量仪器设备,明确标识仪器设备状态;

(五)及时、如实填报测量信息。

第五十条技术员质量职责

现场技术员是施工工序质量的主要管控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负主要责任,应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一)参与编写施工方案、实施细则、工艺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熟悉施工图、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进行二、三级技术交底时应明确工艺要点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措施、工序质量“三检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等,及时填报质量检验资料,自觉接受专职质量员的质量监督管理;

(三)认真填写施工日志,真实记录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管理活动情况;

(四)参与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处理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五)及时反映施工中存的质量问题及质量隐患;

(六)积极参与工程创优、质量通病治理、QC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

第五十一条物资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采购质保资料齐全的合格产品,配合试验检测部门做好材料或产品的检验工作;

(二)负责材料的收发、保管及标识工作,保证材料使用的可追

溯性;

(三)负责不合格原材料或产品的清退工作;

(四)积极向技术部门推荐能够满足质量要求的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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